陈晓仪
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研究
中国共产党关于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认识演进与经验启示
陈晓仪
(北京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1)
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是关系我国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对于资本的理论认识经历四个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成立前后,党对外国资本、官僚资本、民族资本的认识总体经历从排斥没收到区分利用的转变。新中国成立后,党在政策层面进行了对资本的改造尝试和曲折探索。改革开放后,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将资本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新时代,党提出并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的重大课题,推进了在资本认识及治理上的创新发展。中国共产党认识和把握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百年进程,反映出理论和实践的有机互动,为新的历史方位下资本问题探究提供了有益启示。这些启示主要表现为: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资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演进;经验启示
如何认识和对待资本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一直面临的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紧密相关的重大课题,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探索经济社会发展的进路时不容回避的问题。在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视为新发展阶段紧密关系我国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2022年4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系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关系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深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的认识,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1]。这不仅反映出新时代党对于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认识深化,也彰显了党和国家对于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
当前,学界主要从历史演进、阶段要点、制度比较等角度出发,对党关于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认识问题展开研究。其一,学界结合党史和新中国史概括党关于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不同认识阶段,主要有如下观点:一是基于政策视角,将中国共产党百年的资本政策划分为没收、利用、消灭、运营四阶段[2];二是从资本要素属性出发,将中国共产党资本观的发展归纳为从资本要素社会属性观到资本要素自然属性观,再到新世纪新阶段资本要素二重属性观的进程[3];三是从利用资本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入手,将其归纳为曲折探索利用资本发展经济时期,尝试探索利用资本激活经济发展的时期,以社会主义市场制度规制资本发展的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资本发展的新阶段[4];四是从基本经济制度出发,将党探索驾驭资本发展的进程划分为社会主义制度保障阶段,挖掘资本作为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载体的认识发展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阶段和社会主义驾驭资本的深入发展阶段[5];五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实践逻辑入手,指出党对资本的理解经历着从抽象理解到反思性认识再到辩证实践逻辑的交替过程[6]。其二,学界针对特定历史阶段(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时期等)党关于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重点问题展开研究。其中既有党对外国资本、民族资本和官僚资本等的态度演变分析,也有结合市场经济探究党对私人资本和私营经济的认识和利用、对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界定和区分等问题。其三,学界对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下“资本”的异同展开了比较分析,并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归纳和探索了党在新时代的资本观。既有研究从资本的逐利本性出发,归纳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下资本的相同点,从经济地位、出发点和落脚点、经济逻辑[7]、约束条件、实践方式[8]等角度分析两种制度下资本观的差异,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观的特点。近期亦有不少学者对激活资本的“文明面”[9]、为资本设置“红绿灯”[10]、防止资本无序扩张[11]、使资本服从和服务于人民和国家利益[12]等重要议题进行探析,为新时代党的资本理论研究奠定了较好的学理基础。
学界从不同角度拓宽了党对资本认识研究的理论视域,但尚存需要完善的空间。第一,部分研究在对资本的概念界定上存在混淆使用甚至模糊处理的情况。尽管有学者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现实实践对资本的“极限”或“消亡点”何在、资本是否应该受到限制等问题做出尝试性回应,但也同时出现将“资本”同“资本主义”“资产阶级”“资本逻辑”“资本文明”等概念范畴直接关联甚至混杂使用的情况,较少在文章概念界定部分对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开展马克思主义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使相关历史梳理呈现较多阶段性描述,相对缺乏递进式理论分析和回溯性理论反思。第二,既有研究对新时代党关于资本问题的研究尚待丰富。尽管当前研究新时代资本问题的理论文章数量渐增,但既有成果更多是对资本的政策性解读和对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现实呼吁,相对缺乏在新时代针对资本问题的系统性、学理性分析。为此,后续研究需要结合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史,探索和回应新时代党关于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的特点、意义等问题。
本文在进行历史梳理和相关探讨前,首先明确两点理论前提。第一,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对于当前资本分析的有效性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者没有预见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对待资本、特别是大规模资本的问题,这只是意味着马克思恩格斯等理论者所处时代的相关实践经验无法直接地运用于中国的现实语境之中。回溯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思想史,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者关于资本的深刻分析为不同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提供了认识资本的基本理论依循和实践拓新源泉。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中国共产党人更好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我国国情和不同时期主要任务出发,不断深化对资本的认识,不断探索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1]。第二,基于一般和特殊的辩证法把握马克思语境下的“资本”内涵。一方面,“资本一般”反映了资本一切特殊形式的“共有的规定”[13]和最一般的抽象。资本一般的内在规定性包含资本这一经济范畴本身的规定性和范畴运动的规定性,亦即当前所谓的“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对于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认识是在资本一般的层面上做出的,此时资本可以理解为一种体现特定生产关系、能够实现价值增殖的生产要素,反映出一个具有逐利性、竞争性和扩张性特征的动态发展过程。另一方面,“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场合”[14]28,资本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社会制度和经济形式下会呈现特殊的、具体的样态,此时对于资本的相关认识也会受到生产力水平、政治制度、意识文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而呈现历史的差异性。这为梳理党对资本的百年认识提供了理论和逻辑上的依据。
综上,本文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出发,将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对待资本的认识进程归纳为1921年至1949年从排斥没收到区分利用、1949年至1978年的尝试改造与曲折探索、1978年至2012年的制度定位和概念拓深、2012年至今的规范引导和治理创新四个历史阶段,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党对资本认识的经验启示。本文旨在深化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和资本理论问题的认识,探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新时代课题,以资本问题为切入点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政治经济内涵。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资本主要表现为外国在华资本、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三种形态。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人在对时局变迁和中国社会性质的把握中形成对资本的初步认识,经历了从排斥没收到区分利用的转变。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前期,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已经尝试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来认识资本。李大钊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介绍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资本积累论,阐述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趋势。陈独秀于1921年1月在《社会主义批评》的演讲中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存在着“资本私有”和“生产过剩”的缺点,其分配方法的“缺点就是剩余价值,工人血汗所生产所应得的,被资本家用红利底名义掠夺去了”[15]。李达结合《哥达纲领批判》分析了马克思的“过渡理论”,认为由于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存在差异,致使“无产阶级专政的时期内,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元素的比例亦因之不同”[16]。这些思想认识为早期中国共产党人认识资本提供了立场和观点上的指引。
在中国共产党初创时期,党认为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生产力不符合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性质,将“资本”同“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紧密关联,笼统地将整个资产阶级都作为革命对象。由于尚未区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党的一大提出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17]1的经济纲领。
在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明确提出后,党暂时放弃把“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作为优先任务,提出了与民族资产阶级建立民主的联合战线的主张。与此同时,党对外国资本及其代表的外国资本主义、外国资本家予以排斥。早期中国共产党人指出“外国资本主义为自己的发展和利益,反扶助中国军阀,故意阻碍中国幼稚资本主义的兴旺”[17]131的劣行,对资本(尤其是外国资本)的剥削、积累和扩张整体持批判态度,更多看到的是“资本的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现实,在处理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问题上存在一定简单化倾向。这反映出党在斗争环境相对复杂的发展初期的特定认知状况,其总体服务于救亡图存和革命实践的现实需要。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通过与外国资本和封建势力的勾结,代表反革命势力的大官僚资本迅速形成和发展,逐步垄断了国民经济。民族资本遭到买办资本、官僚资本、外国在华资本的多重打压。在复杂的局势下,由于党对国内主要矛盾和革命对象出现了认识上的反复,党对资本的认识和政策安排进入曲折探索期。
土地革命前期,国共合作关系彻底破裂,党对资本的认识受到“左”倾思想影响,错误扩大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对象范围,认为“我们应很坚决的不仅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余孽,并且还应坚决的反对资产阶级”[18]388,将暂时附和于大资产阶级的民族资本视为“阻碍革命胜利的最危险的敌人主义之一”[19]378,混淆了民族资本与官僚资本、外国在华资本的利益差别和经济主张,提出了一系列带有斗争和消灭特征的政策。
1933年春,党开始反思和调整对资本的认识,提出发展私人经济,主张“只要不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因为目前私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20]。在民族存亡之际,遵义会议结束了“左”倾教条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党改变了对民族资本的政策认识,再次提出与民族资产阶级重建统一战线的策略,肯定了“资本主义必然要相当发展,这种发展,不是可怕的,而是有利的”[21]。与此同时,党从大局出发,转变了武装反抗官僚大资产阶级的斗争目标,同一部分大资产阶级实行联合以共同对外,实现了从消灭资本向利用资本的认识转变。
在土地革命和再次与资产阶级建立统一战线的过程中,党逐渐完成了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认识。党对资本的认识不再是“一刀切”,而是潜在地意识到在一定社会背景下特定资本形态的生成特征及衍生的阶级性质。这为党在全面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进一步深化对资本的认识奠定了重要基础。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争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高举全面抗战的大旗,提出了同资产阶级既联合又斗争的路线。党明确区别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坚持没收官僚资本,保护民族资本的政策。一方面,党对官僚资本的认识更加系统,指出其垄断国民经济命脉,是压迫民族资本发展的障碍,由此“主张扶助民族资本,反对官僚资本”[22]。但反对官僚资本不等于立即消灭它,党以是否主张抗日为标准,采取一分为二的态度对待在华资本和官僚资本:坚决消灭代表亲日投降派的官僚资本和在华资本,在坚决斗争的同时争取联合代表顽固派的官僚资本。在经济层面,党主张利用外资。1941年5月发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第21条规定:“在尊重中国主权与遵守政府法令的原则下,允许任何外国人到边区游历,参加抗日工作,或在边区进行实业、文化与宗教活动。”[23]另一方面,民族资产阶级在抗日战争期间是“动摇于国民党和共产党两党之间的抗日参加者”[24]1289,是中间势力的主要代表者。对此,党在政治态度上坚持以批评和教育为手段、以团结和争取为目的的斗争策略,在经济政策上尊重和保护以民族资本为代表的私人资本利益,实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24]1285,欢迎、吸引和鼓励民族资本到根据地开办实业,充分调动民族资本和其他私有经济的积极性。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权为维护其反动统治全力投靠美国,出卖国家经济主权换取军事援助。美国资本及商品在中国占据主导地位。与此同时,官僚资本依靠没收敌占区的敌伪产业、严重超发货币和美国援助急剧膨胀,形成高度垄断并“达到了最高峰”[24]1253,民族资本和工商业遭受严重打击。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没收官僚资本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将以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阶层为主体的官僚资本及其阶级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消灭的对象,将“国家垄断资本转为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作为三大经济纲领之一;中国共产党坚持反对外国独占资产操控中国经济的一贯立场,提出加强与西方政府及私有资本的经济合作,建立友好关系,以发展解放区经济的利用外资的政策主张,“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欢迎外人投资与发展国际贸易”[25]。针对新解放城市内的外国在华工商业,中国共产党出于保护生产力、防止矛盾激化的考虑采取暂不没收的政策,除非其妨碍国家主权,否则“不论其是否属于帝国主义性质,一般地还不采取排除或没收的政策”[26]88。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首次明确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经济纲领,提出了“利用、限制”的思想。为严格区分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党对资本主义的工厂和管理制度作了科学分析,指出其“不仅有适应高度剥削需要的一方面,也还有适应高度技术需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说,不仅有不合理的一个方面,也有合理的一个方面”[26]435。中国共产党强调以是否有益于国计民生为判断私人企业的标准,除了带有垄断性质的由国民党各级政府所管理的官办企业和大官僚管理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企业外,“一切民族资产阶级经营的企业,严禁侵犯”[24]1324,由此肯定了民族资本作为新民主主义国家经济组成部分的重要作用。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还提出坚持剔除不合理的和反动的、发扬合理的和进步的资本主义管理制度的主张,表明党已经充分认识到资本和资本主义的两重性,在政策上采取了不同的方针。
在全面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形成了系统化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全面科学地分析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状况、特点,剖析了社会各个阶级内部结构及其对待民主革命的态度,形成了没收官僚资本和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基本政策,提出了利用资本主义进步因素发展我国生产力的主张。这表明党对资本认识的进一步深入。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将革命和战争时期的思维模式运用于社会建设,抓革命、促生产。在此阶段,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并使其融入世界现代化体系。1956年3月,毛泽东在谈到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秘密报告”问题时,强调“应该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在我们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了”[27]。在探寻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党在思想认识和政策主张上持续开展对资本的改造尝试和曲折探索。
新中国成立初期存在两种基本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与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28]209面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党坚持对内节制资本和对外统制贸易的基本原则,实行了清理和没收在华外国资本、官僚资本,利用和限制民族资本的政策。在这一阶段,党坚持将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和生产力水平相结合,为全面开展民族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做了准备。
一方面,针对帝国主义在华资本及企业大多依靠不平等特权发展起来,党提出“有步骤地彻底地摧毁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控制权的方针”[28]167,取消其一切特权,清理了帝国主义在华资本。官僚资本因其具有买办性、封建性而成为阻碍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破坏因素。对此,党进一步明确了没收和剥夺官僚资本的政策界限,没收和接管包括金融、工矿、交通运输以及垄断贸易企业等资本实体的全部国家垄断资本和绝大部分私人资本,把它们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由此,社会主义性质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得到确立,民族资本转向依靠国营经济。
另一方面,党认识到过渡时期一定程度上允许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必要条件。“人家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了,还要经过新经济政策时期,……我们的同志在这方面是太急了。”[29]216一般中等规模和小规模的民族资本“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30]206。党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角度出发,实行限制、利用和改造相结合的政策,防止独占性质或规模过大的民族资本操纵国计民生、过分剥削工人。党强调充分发挥资本在恢复国民经济、发展商品生产、畅通商品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利用劳动保护、价格税收、统购包销等经济政策和“三反”“五反”的政治政策,逐步引导民族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转变。
在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消灭官僚资本的任务后,如何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与私营工商业生产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是关键问题。党创造性地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提出和平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
国家资本主义是过渡时期党在坚持尊重民族资本利益和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相结合的基础上,逐步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经之路[31]291,是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不是为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31]282,主要采用以加工订货介入流通领域的初级形式和以公私合营介入生产领域的高级形式,在国家行政机关、国营经济领导和工人阶级监督下,通过赎买方式将生产资料所有权逐步过渡到国家手里。在“四马分肥”原则下,民族资本按照私股所占比重换取定额利息,逐步从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向职员转变,这是党肯定资本积极作用的重要认识成果和政策创举。
受国内外因素影响,在过渡时期后期,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发生了转变:“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31]231党提出要用工人阶级掌握的资金代替私人掌握的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党改造民族资本的速度。单个企业的有计划的公私合营迅速转向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出现了强迫命令、违反原则、管理混乱等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党重新承认自由市场、个体经济甚至是私营经济的合理性,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30]170和“三个主体、三个补充”[32]等朴素思想。但是,这种纠正主张始终未能在党内得到统一认识,改造民族资本的政策最终变为否定资本的倾向。
面对深刻和复杂的社会变革,党一度将“一大二公三纯”的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视为衡量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唯一标准,将生产力标准排斥在社会主义本质之外,将公有和非公有、剥削和非剥削等同,否定资本的自然属性,全面取缔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残存的小生产者和个体工商户,限制其收入水平。这种急躁冒进的情绪进一步影响了党对资本的正确认识。
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党对资本的认识与我国经济社会实践不断互动,积极认识和消极主张并存,初步形成了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利用资本的观点。由于经验的缺乏和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资本范畴被简单划归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层面。但不容忽视的是,党在这一时期的反复实践和多次反思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探索资本问题的僵化思维,为改革开放后党对资本认识的拨乱反正提供了宝贵思想资源。
改革开放后,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强调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生产要素的范畴出发对资本进行了创造性的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思想解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大幕。改革开放初期,党突破计划和市场、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实现形式之间绝对对立的认识,改变了排斥资本的态度。
其一,党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综合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手段。为克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否认价值规律、过度集中的弊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坚决实行按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33]写入会议公报。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34]的经济体制改革原则、方向和内容。1983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35]。这表明党开始摆脱单一计划经济体制的思想束缚,从根本上扭转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相对立的看法,为认识计划和市场作为经济调节手段的中立属性开辟了新的理论前进道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劳务、技术、生产资料市场相继出现。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明确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并将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概括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36]27,打破了二者的“主辅”之分,不断优化市场调节的范围,开辟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
其二,党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在坚持公有制为主导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市场调节实质是价值规律通过价格、供求和竞争等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这就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利用多方资本、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政策上,党首先设立经济特区,吸收外国资金,“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社会主义”[37]103。1979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利用外资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开启了以合资经营为主、直接投资为辅的利用外资之路。1984年开始,党在开放特区的基础上,相继开放沿海城市及经济开放区,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的范围,丰富利用外资的方式。相较于外资企业,党对私营企业的认识更加谨慎。城乡个体经济在数量规模上的发展必然引发是否承认带有所谓“雇工剥削”色彩的私营经济的问题。如何对待承包和雇工大户,党中央采取“放两年再看”的默许和保护态度[37]91,实行“超过上述规定雇请较多帮工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而应因势利导,使之向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38]的“三不”方针。在当时,为了规避刻意的争论,私营经济采取“迂回战术”和“挂靠”方式发展,在农村反映为经济承包制的社队企业(1984年《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改称为“乡镇企业”),在城市企业实行劳动联合或资金联合,以合作经济的名义保护私营经济发展。
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定》首次提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39]。党的十三大是党对资本错误认识拨乱反正的重要里程碑。大会强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36]31;公开鼓励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充分发挥其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等作用。这是党的经济思想史上首次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存在,其与外资经济一同被确立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
虽然在这一时期,市场调节未被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心地位,多种经济成分仍处于附属地位,但党厘清“计划和市场”“公有和非公有”的核心争论,完成了对资本认识的拨乱反正,实现了对资本从“排斥”向“补充”的态度转变。
在邓小平“南方谈话”的精神指引下,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40]11。这是党探索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的科学成果,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进入市场取向改革的新阶段,为党正确认识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奠定了体制基础。1993年,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党第一次从生产要素角度采用了“资本”这一重要范畴,提出“资本市场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强调“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40]526,正式确认了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基于此,党进一步深化了对公有制企业利用资本进行运营的认识。1995年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关于一九九六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强调,国企要“切实强化资金和成本管理,提高资本运营效率”[41]。这标志着党进一步深化了对资本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的认识,为党积极利用资本奠定了机制基础。
1997年党的十五大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42]18,正式将作为社会主义“补充”经济的非公有制经济上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42]22。这表明二者平等发展的方针不是某段时间内的临时性政策,而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制度安排。与此同时,大会首次将资本纳入社会主义的生产要素范畴,正式承认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基础性地位,提出“着重发展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42]25,进一步提出要以资本为纽带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为党深刻认识和利用资本奠定了制度基础。
在这一阶段,党在强化市场中性论并完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发展的理论认识基础上,提出了发展资本市场、进行资本运营、承认资本要素的主张。这表明,经过20多年的理论发展,党突破了姓“资”和姓“社”的思想桎梏,将资本视为能够用于巩固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公有资本概念的提出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资本活力的迸发奠定了基础。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两个毫不动摇”思想[43]19,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推进其在投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公有制经济公平竞争,鼓励资本作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加鲜明地主张各经济成分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相互融合和促进的平等统一体。2003年,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资本层次和功能进行了明确规定,“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43]466,首次将“公有”和“资本”直接相连,区分为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明确将完善国有资本的进出流动机制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面。这打破了资本要素与多种所有制成分不可融合发展的传统认知,实现了党对资本认识的新飞跃。
在公有制组织形式方面,历经10余年的股份制试点探索后,除了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由国家独资以外,党创造性地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43]466,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宽了非公有资本的准入范围,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为进一步发挥资本要素在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次全会首次全面阐述资本市场发展的目标、方向和主要内容,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43]470。2004年1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九条”),从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改组、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完善金融市场等方面,明确指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对我国实现本世纪头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43]747。“国九条”首次将资本市场发展提升到了国家战略任务的高度,系统提出了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意见。
在这一阶段,党对资本的认识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过程中不断深化。这不仅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且促进了制度和体制的不断完善。资本要素及其市场成为激活市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最为积极的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资本和市场的作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资本作为一种市场要素的活力焕发问题,指出“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44]。此后党的多个政策文件和重要讲话都提及如何认识和对待资本、如何发挥资本的市场功能。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资本性质的理解逐步深化,对资本作用的认识更趋全面,对资本规律的把握更加深入,对资本运行的治理能力不断提高”[1]。党对资本的规范引导走向社会主义驾驭资本的创新发展阶段。
新时代党对资本的认识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依循,强调“历史地、发展地、辩证地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存在的各类资本及其作用”[1]。
其一,新时代党对于资本的认识贯穿着历史思维。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方位出发,深刻认识到世界历史尚处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制并存的阶段。此时的“资本”不再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机械绑定,各类资本及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反映出的生产关系亦不再成为永恒的、超历史性的关系。资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了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机制相结合并走向健康发展的现实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党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列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体现出历史视野和历史思维。
其二,新时代党对资本的认识始终坚持发展思维。党认识到资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积极作用,不仅将资本视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认为“资本是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配置的重要纽带,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1]。这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资本对于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调节以及人民福祉具有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党关注到资本本身在社会历史演进中发挥作用的范围延展和程度加深,强调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明晰资本的性质和定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其三,新时代党对于资本的认识体现出辩证思维。一是辩证地把握了资本一般的内在规定性和资本在具体的社会制度、经济形式中的特殊性。二是在对各类资本的特殊性分析中,深刻认识到资本积极作用的同时没有忽视资本逐利本性导致的消极作用与潜在风险。三是在资本的现实治理中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不仅注重发展规划的全局性和应对具体问题的灵活性相结合,而且强调国内市场的循序规制和国际市场的互促开放相统一,不断构建规范化的、国内和国际深度融合的资本市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资本的特性及其行为规律有了更为丰富和全面的认识。党在实践和理论的互动中深化了资本在基本经济制度层面的定位,在具体体制和机制的完善中提出了正确处理资本和利益分配问题、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全面提升资本治理效能、加强资本领域反腐败等要求和举措,将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视为党领导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新的时代条件下,党不断拓展和加强对资本这一经济范畴内在规定性以及运动规定性的相关研究。
其一,党充分结合新时代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主义制度属性来推进马克思主义资本理论的纵深发展。党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阐述和社会实践动态发展的内在关系,明确指出“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造”[45]6,强调正确认识和把握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马克思和恩格斯身处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盛行的时代,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现实运动规律。他们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设想更多是制度愿景意义上的,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个体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想阶段上。社会历史条件的特殊性决定了马克思恩格斯无法预见到社会主义国家对待资本的具体境况。此后,列宁和斯大林虽然领导了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但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并未直面大规模的资本问题。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将资本视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强调对各种形态的资本及其作用加以认识,反映出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理论魄力。
其二,党在深刻把握资本一般的内在规定性的基础上,对“许多资本”的具体样态进行了认识和分类。党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五种形态,即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外国资本和混合资本。这一认识不仅进一步确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经济形式的历史特殊性,而且明晰了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形式相结合之后产生各种形态资本的历史必然性,及其在当下历史阶段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党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既有发展阶段,指出各类资本呈现“规模显著增加、主体更加多元、运行速度加快、国际资本大量进入等明显特征”[1],强调在明晰性质、定位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类资本之间的具体关系。
其三,党不断明晰同资本“打交道”的阶段目标和实践方向。党在辩证认识资本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的基础上,明确指出“要探索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控制资本的消极作用”[45]6。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无序扩张等情况客观存在,但是党没有因为类似情况的存在就走向私营经济或民营经济“退出论”或“离场论”,即不认为资本在阶段性地完成公有经济的发展任务后就应退出历史舞台。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46]。新时代,党明确指出资本无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都具有逐利本性,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基础上注重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47],依法规范和引导我国资本健康发展;强调为资本设置“红绿灯”[45]6,防止各类资本横冲直撞和野蛮生长,坚决打击资本领域的腐败行为。
其四,党强调资本治理及其效能提升,在规范和引导资本的进程中持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党坚持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探索创新,注重提高资本治理本领。首先,党关注资本治理的系统性和体系化,强调“健全事前引导、事中防范、事后监管相衔接的全链条资本治理体系”[1]。其次,党关注资本监管的科学性和协作化,强调在资本监管的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过程中依法、公正、科学、全面地落实监管责任,将行业监管同金融监管、外资监管、竞争监管、安全监管等综合监管协调联动起来。此外,新时代党着重把握体制机制创新和资本风险治理之间关系,从“管企业向管资本”[48]转变、强调把握“防范化解金融性风险”和“扎牢制度防火墙”[49]、“精准把握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1],到当下平台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对突出问题的认识[50]和对平台资本无序扩张、低效发展和恶性竞争的防范,都凸显出新时代党对于风险防控的高度重视,并在此过程中贯穿了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追求。
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对于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认识进程,反映出理论指导实践和实践反哺理论的有机互动,体现了思想认识的递进性、往复性和实践发展的曲折性、前进性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从历史中获得启迪,从历史经验中提炼克敌制胜的法宝。”[51]梳理中国共产党认识和把握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百年进程,能够为我们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理论研究、更好应对未来经济工作中的风险挑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益经验。
在认识资本的进程中,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根本政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1]认识资本性质作用、激发资本治理效能,首先有一个方向的问题,必须举旗定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历史和现实证明,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形式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诸多独特优势。最大的优势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即发挥党在经济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资本功能的发挥与驾驭,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所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成就之一。”[52]在百年进程中,党不断深化对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认识,取得丰富经验。新时代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实践不能“一刀切”地否定资本,而应有区分地加以利用;不能将资本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机械割裂,而应将二者进行有限度地分离和结合;不能一味地照搬理论原理和嫁接外国经验,而应充分结合世情、国情、党情把握资本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助于在认识和把握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基础上防范资本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发挥好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见微知著,抓早抓小,着力避免发生重大风险或危机。”[45]7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防范和化解资本在经济运行中的系统性风险,在资本的全链条治理中实现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提升资本监管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有助于应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促使党在规范引导资本、驾驭资本的积极尝试中,既不因资本本身的逐利性而视之为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也不为资本逻辑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所“侵蚀”,引导资本在阳光下运行。
党对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经历着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其中始终贯穿着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其一,辩证认识“资本”这一经济范畴的一般性和特殊性。无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资本都具有逐利性,只是其地位、作用、运动方式存在差异。由此,不能将资本简单等同于资本主义。资本在工具、手段和方式的意义上不存在姓“资”和姓“社”的区别。在较长的历史阶段中,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展出强大的资本逻辑,成为总体结构中“普照的光”和“特殊的以太”[14]131,为资本家带来了社会财富和经济权力的庞大积累和对外扩张的欲望。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个体在认识资本的初期容易被其社会属性的强大外观吸引,将资本和资本主义绑定认识。这启示我们要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体条件,厘清资本和资本主义的关系,把握资本的一般和特殊、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关系。
其二,资本的内在规定性及其特殊表现样态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适配的空间,即社会主义存在着驾驭资本的必然性和可行性。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个伟大创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证了各种形态的资本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资本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尽管因其逐利性而存在无序扩张的现象,但在社会现实的经济发展进程中也存在着积极作用。从具体的资本样态来说,“作为以国家和集体为主体的公有资本,由于兼具公有性与逐利性,必然要求实现‘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利益平衡”[9]141,以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对此,必须坚持党对资本认识的中国化,把握资本和社会主义的关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来认识和对待资本,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其三,资本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存在仍具有历史长期性,应学会在渐进改革和灵活调整中同资本“打好交道”。马克思指出,资本在其对价值增殖的追求达到一定限度时,“会使人们认识到资本就是这种趋势的最大限制,因而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14]91。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在认识和利用资本的尝试中已经关注到资本本身的消极面或局限性,但不能急于求成地去消灭资本或在“资金”等词的替换下单方面宣布已经消灭或驯服了资本。应当认识到资本的产生和发展都经历着并会持续经历着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不断探索社会主义要发展什么样的资本、怎样利用资本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如何全面驾驭资本等问题。
党在认识和把握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进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不仅立足当前,而且着眼长远,在灵活的政策调整和对市场机制、价值规律的积极运用中发挥资本作用。
首先,坚持问题导向要求独立自主地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结合不同历史阶段的具体条件,坚持主动把握和独立分析资本问题。其次,坚持问题导向要求在开拓创新中探求思路和解决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坚持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发挥资本的积极作用、有效控制资本的消极作用,提出了诸多新理念新观点。例如,新时代提出为资本设立“红绿灯”的思想,体现出党健全资本发展法律制度、明确资本运行边界的治理主张。
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基础上,必须以系统思维提升资本的治理效能,坚持疏堵结合和分类施策,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提升资本治理效能的实践依循。长期以来,党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此过程中高度重视资本在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机制三者之间的衔接,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资本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作用,在具体经济机制(如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等)中市场功能的发挥。党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历程,是对资本在制度、体制和机制不同层次上进行动态规范的过程,也是坚持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和局部调整三者有机统一的实践进程。新时代的资本治理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1]等关系,在此基础上实现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性质区分和定位明确,注重发挥包括非公有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的积极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党认识和把握资本的百年历程看,仅仅将生产力发展程度抑或社会财富的多寡视为衡量社会主义本质和优越性的标准是不够的。在认识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的基础上,还必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兼顾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明确资本是手段,生产发展是基础,人民幸福是中心和最终目的。
首先,党对资本的认识始终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相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不仅能够便利人民生活,而且能够发挥“发展生产力、创造社会财富、增进人民福祉”[1]的积极作用。从资本和利益分配的问题来看,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必须在分配过程中兼顾效率和公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其次,党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不仅是为了实现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财富创造,更是为了提升人民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是特定历史阶段和社会制度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手段。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以人民为中心”则是一系列生产和建设活动的本质目的和价值依归,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的最终目标。党不仅关注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利用资本和发挥不同类型的资本活力,而且强调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党在认识和把握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过程中,必须始终重视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明确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把握好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关系,正确处理资本和利益分配的问题,加强资本领域反腐败,把驾驭资本的权力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里。
从世界历史的角度看,当今世界尚处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制并存的阶段,并且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形式在全球范围内仍占据相对优势地位。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总体结构中,资本占据支配地位,是服务于资产阶级财富积累、政权合法性巩固和意识文化形塑的重要存在,也是众多理论者探求资本逻辑、发掘资本主义现代性的中介范畴。与此同时,对剩余价值最大化的攫取引致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无序扩张和“资本极化”现象愈演愈烈。经济危机、劳资矛盾、贫富分化、生态破坏等问题亦逐渐暴露出资本主义社会在应对资本问题上的历史局限性。马克思曾在对东方社会的分析中提出“跨越”理论,认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俄国,因其农村公社和资本主义生产同时存在,“能够不经受资本主义生产的可怕的波折而占有它的一切积极的成果”[53]。正是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交流与合作、矛盾与冲突并存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对资本的认识体现出对世界历史发展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自觉把握,体现出对马克思“跨越”理论的回应和超越。党不仅认识到资本本身及其在运动过程中存在的消极作用,而且在实践中不断明晰资本仍然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总体结构中占据支配地位,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扬长避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资本积极作用,有效控制资本消极作用,使各类资本始终服从和服务于人民和国家利益。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对资本的认识和把握,鲜明体现出其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不懈追求,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时代化的孜孜求索,对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积极开拓。
新征程上对资本问题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中,需明确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认识到资本在现阶段存在的必然性及其逐利本性的普遍性,又关注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在结构地位、表现样态和运动形式等方面呈现的特殊性。对此,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不断站稳人民立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发挥资本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进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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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3378(2022)05-0062-17
10.13946/j.cnki.jcqis.2022.05.006
陈晓仪,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重大课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特性和行为规律研究”(A2022011)
陈晓仪.中国共产党关于资本特性和行为规律的认识演进与经验启示[J].统一战线学研究,2022(5):62-78.
责任编辑:龚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