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婧
妇产科大出血在妇产科临床中极为常见,其包括了产妇在生产时或妊娠期及妇科疾病所引发的出血,引起妇产科大出血中常见的疾病有异位妊娠破裂、葡萄胎清宫、子宫肌瘤剔除术后出血等[1]。在临床治疗中,患者一旦发生大出血的情况,可造成休克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情况,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命安全[2]。在全世界中每年因产后大出血而死亡的人数约有20万例,在我国,产妇的死亡率高达5%,且大多数产妇的死亡原因均为产后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的患者因机体反复出血,消耗大量的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及其他凝血因子,导致出血情况进一步加重,造成患者凝血功能障碍[3]。临床传统的治疗方案为注入大量血制品及止血药,不注重成分血与使用药物的联合反应,临床治疗效果欠佳,同时还会导致患者错过最佳抢救时机[4]。有研究指出,给予大出血的患者纤维蛋白原与凝血酶原复合物联合应用治疗,不仅可快速缓解患者的凝血功能障碍,发挥凝血、止血等作用,同时输入血制品治疗,可快速纠正患者的出血状况,缩短患者的休克时长[5]。对此,本次研究选取90例妇产科大出血患者为研究对象,对其给予纤维蛋白原与凝血酶原复合物联合输注治疗与单独凝血酶原复合物治疗,观察临床治疗效果,现报道如下。
回顾性分析2019年2月-2021年10月孝感市第一人民医院收治的90例妇产科大出血患者的临床资料,纳入标准:(1)失血量 >2 000 ml[6];(2)临床治疗完整、无残缺;(3)无认知、理解及交流障碍;(4)自愿配合。排除标准:(1)对本次研究药物过敏;(2)患有凝血系统疾病或其他血液病;(3)患有精神疾病;(4)在研究中途退出。根据患者治疗方式的不同,将其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45例。其中观察组年龄18~50岁,平均(29.42±5.16)岁;出血类型:异位妊娠破裂13例,产后出血23例,子宫肌瘤术后6例,葡萄胎清宫术后3例。对照组年龄18~49岁,平均(29.37±5.72)岁;出血类型:异位妊娠破裂12例,产后出血26例,子宫肌瘤术后5例,葡萄胎清宫术后2例。两组年龄、出血类型等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本次研究经伦理学会同意批准,且家属及患者均了解研究目的与方法,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两组在治疗前均给予全面的身体检查,并进行记录,在患者输注血制品前30 min抽查患者凝血指标水平,而后根据患者的生命体征情况给予输液及升压药物,达到快速补充患者血容量,纠正患者休克症状。两组均接受全血、血浆治疗,对照组给予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生产厂家: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20083057,规格:100 IU(10 ml)]输注,首次使用剂量以患者的体重为标准,20~40 IU/kg,采用氯化钠注射液(生产厂家: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93657,规格:100 ml∶0.9 g)稀释至 100 ml,采用一次性输血器进行静脉输入,要求在30 min内输完。观察组给予人纤维蛋白原[生产厂家:国药集团上海血液制品有限公司,国药准字S10970080,规格:0.5 g(25 ml)/瓶]与凝血酶原复合物联合输注,其中人纤维蛋白原的首次使用剂量为2 g,其中加入100 ml的灭菌注射用水(生产厂家: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3016,规格:10 ml/支),在充分溶解后,以60滴/min的速度进行静脉滴注。凝血酶原复合物的使用剂量、使用方法及规格均与对照组相同,后续根据患者的凝血指标变化水平,合理给予纤维蛋白原联合凝血酶原复合物输注。两组在每次用药后隔30 min检测凝血指标,均治疗1周。且两组根据血气分析的红细胞压积及血红蛋白结果输注浓缩红细胞悬液,若血红蛋白>80 g/L则停止输注。
(1)比较两组的凝血指标变化,在治疗前及治疗后3 d,清晨抽取患者的肘部静脉血2 ml,在抽取后的1 h内,送入实验室检测,将血标本置入离心机以转速为 3 000 r/min 进行离心 10 min,分离出血浆后,置于2 ℃~8 ℃的环境中保存4 h,而后采用凝血酶原测定剂,试剂盒均购自美国贝克曼公司,测量患者凝血酶时间(TT)、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及D-二聚体(D-D)。(2)比较两组的再次手术率,记录并统计患者在术后需再次手术例数,再次手术指征:①术后30 min内出血量≥400 ml且为新鲜不凝血;②引流管内持续有鲜红血液流出;③血压持续下降,需使用血管活性药物;④血色素持续下降;⑤经影像学检查发现腹腔内有大量积血[7]。(3)比较两组的治疗有效率,治疗有效为患者在治疗结束后,出血量明显减少,在流出的血液中可见凝血块,经实验室检查可见患者的纤维蛋白原水平为1.5 g/L,血小板水平达到10×109/L;治疗有效率=有效/总例数×100%。(4)比较两组的出血量,记录并统计治疗后10 min、1 h及2 h两组的出血情况。(5)比较两组的治疗前后的纤维蛋白原水平,在治疗前及治疗后1、3、7 d检测两组的纤维蛋白原水平变化,清晨抽取患者空腹静脉血2.7 ml,注入抗凝管内,上下颠倒3~5次,将血标本置入离心机以转速为3 000 r/min进行离心10 min,在2 h内采用全自动血凝仪及其配套试剂盒进行检测,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
本次研究数据均采用Excel表格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 23.0计算软件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计算。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前,两组的凝血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的凝血指标均有下降,且观察组各项凝血指标均较对照组低(P<0.05),见表 1。
表1 两组的凝血指标变化比较(±s)
表1 两组的凝血指标变化比较(±s)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 PT(s)APTT(s)TT(s)D-D(µmol/L)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观察组(n=45) 16.25±1.52 11.26±1.24* 34.26±2.51 25.84±2.52* 19.25±1.65 12.88±1.52* 3.75±0.51 1.74±0.43*对照组(n=45) 16.54±1.58 13.58±1.40* 34.28±2.53 29.41±2.77* 19.40±1.32 15.54±1.23* 3.72±0.62 2.52±0.57*t值 0.887 8.321 0.037 6.395 0.476 9.843 0.250 7.328 P值 0.377 <0.001 0.970 <0.001 0.631 <0.001 0.802 <0.001
观察组的再次手术率为2.22%,低于对照组的13.33%,治疗有效率为97.78%,高于对照组的82.22%,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的再次手术率及治疗有效率比较[例(%)]
治疗后 10 min、1 h 及 2 h 观察组的出血量均较对照组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出血量比较[ml,(±s)]
表3 两组出血量比较[ml,(±s)]
组别 治疗后10 min 治疗后1 h 治疗后2 h观察组(n=45) 228.64±16.61 250.81±11.35 307.24±15.29对照组(n=45) 308.98±15.24 342.22±14.27 385.51±18.55 t值 23.907 33.549 21.841 P 值 <0.001 <0.001 <0.001
治疗前,两组的纤维蛋白原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1、3、7 d,观察组的纤维蛋白原水平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4。
表4 两组治疗前后的纤维蛋白原水平比较[g/L,(±s)]
表4 两组治疗前后的纤维蛋白原水平比较[g/L,(±s)]
组别 治疗前 治疗后1 d 治疗后3 d 治疗后7 d观察组(n=45) 1.12±0.14 1.75±0.28 2.13±0.81 2.83±0.69对照组(n=45) 1.13±0.11 1.29±0.23 1.52±0.57 2.09±0.70 t值 0.376 8.515 4.131 5.050 P值 0.707 <0.001 <0.001 <0.001
妇产科大出血包括生产时产道出血和除正常月经外女性生殖系统内各个器官发生的出血情况,主要表现腹腔出血及阴道流血两种形式,为常见的妇产科疾病,也为较多患者来院就诊时的第一主诉[8]。文献[9]表明,产妇发生难治性大出血的主要因素有:(1)产妇患有严重的妇科疾病,在生产时易引发出血;(2)产后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程延长、胎盘剥离不全导致出血。在患者发生大出血之后,需医务人员保持冷静,及时对患者的疾病做出精准的判断,在救治期间,冷静准确地判断大出血的原因,而后进行输血、扩容、止血药物等治疗。文献[10]表明,对于大出血的患者及时给予凝血功能的纠正,可有效控制患者病情的进展,降低患者发生休克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概率。大出血的产妇在生产时机体消耗了大量的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及其他凝血因子,因此在救治期间,输入大量的扩容液、血制品等,导致血液中各项凝血因子被稀释而降低,引起凝血功能异常[11]。凝血酶原复合物是由多种凝血因子合成制品,其在凝血过程中生存凝血酶,加强机体凝血效果,从而控制机体出血情况[12]。纤维蛋白原为人体肝脏合成的一种具有凝血功能的蛋白质,其在被激活后会迅速形成不溶性纤维蛋白,并进行沉淀,导致局部组织发生肿胀,压迫出血部位,对周围组织也无损害作用,可有效地发挥其止血作用[13]。
在本次研究中,在治疗后可见,两组的凝血指标均有下降,但观察组各项凝血指标均低于对照组(P<0.05),表明纤维蛋白原与凝血酶原复合物联合输注可明显改善患者的各项凝血指标,分析原因为两种药物联合使用可有效地维持药物作用时间及浓度,两组在相同的时间段内相互发挥药理作用,巩固临床治疗效果,从而改善患者的凝血指标。观察组的再次手术率为2.22%,低于对照组的13.33%(P<0.05),表明联合输注可明显降低患者的再次手术率,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发挥其药理作用,可减少患者对红细胞的需要量,降低患者发生休克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概率,确保临床治疗效果,避免因患者血液的流失及凝血功能异常,增加再次手术的发生率。观察组的治疗有效率为97.78%,高于对照组的82.22%(P<0.05),表明联合输注的治疗效果较好,可改善患者的凝血功能,提高机体纤维蛋白原的含量,促近患者机体的恢复,从而确保临床治疗效果。在治疗后 10 min、1 h及 2 h观察组的出血量均低于对照组(P<0.05),表明联合输注可明显的降低患者的出血量,分析原因为两种药物联合使用可有效地维持药物作用时间及浓度,两组在相同的时间段内相互发挥药理作用,而凝血酶复合物含有各项凝血因子,在凝血过程中生成各项凝血酶,生成丝氨酸蛋白酶,调节机体凝血功能,达到快速止血及凝血的目的[14]。在治疗后1、3、7 d,观察组的纤维蛋白原水平均高于对照组(P<0.05),表明联合输注可明显提升患者的纤维蛋白原水平。
综上所述,对于妇产科大出血患者给予纤维蛋白原与凝血酶原复合物联合输注治疗,其可有效地改善患者出血状况及凝血指标,提高患者纤维蛋白原水平,降低出血量及再次手术率,确保临床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