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技术需求探究及建议

2022-09-23 09:18赖子波
技术与市场 2022年9期
关键词:共性科技成果成果

赖子波

(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广西 南宁 530006)

0 引言

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全过程链条上包含了创新资源源头以及技术需求主体、政府和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等,从成果到产品需要经过实验、小试、中试、成品、市场等环节,市场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用方,是检验成果转化成功与否的关键。因此,需要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体系来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1]。在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中,企业是距离市场最近的一环,也是对市场需求最敏感的一环[2],企业的技术需求作为市场的直接反馈,在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中至关重要。许多研究表明,企业的需求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的关键因素[3-5],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企业需求进行发力,技术需求反馈企业要求的真实程度、技术需求与企业实际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是否一致,很难有一个准确和清晰的把握,零碎、不准确、含糊的技术需求易导致供需对接困难,不能真正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因此,有必要对企业技术需求进行分析和研究。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孕育、集聚迸发,为破解广西创新能力弱和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的难题,必须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存在的难题,驱动创新发展。

1 研究内容及数据结果分析

2021年,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对广西南宁、桂林、柳州等9个地级市的电子信息、材料、机械制造、现代农业、轻工与食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高端绿色家具家居等多个行业的1 150家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开展了技术需求征集工作,共征集了1 392项技术需求。按照需求的清晰程度,将需求分成了清晰型、模糊型、概念型、无方向型4类。

清晰型需求是指企业对自身所处产业链位置、行业、研究方向明确,投入资金、研发时间清晰、技术指标可量化。模糊型需求是指企业了解所需的成果,但对目前设备、工艺得到的产品所要达到的性能指标、效率、成本等均无法量化。概念型需求是指企业只知道需要某一类大方向的技术,譬如某企业计划升级成智能工厂,但是企业不知道从何处提出具体需求,需要投入的资金也无法评估,对自身的实力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并不了解。无方向型需求指由于本行业的发展面临较大的压力,或者希望尝试一些新的业务推进企业的转型,但是由于还未找到明确的方向,无法提出自身的技术需求。

图1 企业技术需求分类占比图(按照地域分)

图2 企业技术需求分类占比图(按照行业领域分)

从图1及图2可以看出,企业模糊型技术需求占比最大,9个地级市的企业技术需求占比都超过40%,概念性技术需求次之,占比30%左右;企业清晰型技术需求占比最低,绝大部分城市低于15%,柳州、南宁、桂林企业的清晰型技术需求占比相对较高。从行业来看,机械制造行业的清晰型技术需求占比较高,高端绿色家具家居行业最低。

2 广西企业技术需求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企业挖掘技术需求意愿不强,缺乏创新动力

调查数据表明,企业数量和技术需求数量不能匹配,平均每个企业仅提出1.2个技术需求,体现了企业对自身科技创新方向把握不准,技术需求的挖掘力度不够。尽管企业都能认识到创新发展的重要性,但是重大创新或技术改进风险性高、投入大,企业会面临“不创新会死,但是创新方向错了,死得更快”的两难境地,所以大多数企业在人力、财力、平台、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更多关注“微创新”,即对现有产品和工艺路线的“小修小补”,很难形成对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对技术需求挖掘的深度和广度从意愿和行动方面远远不够。

2.2 企业凝练的技术需求清晰度不足

绝大部分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仍处于模糊型和概念型的区间,小部分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甚至处于无方向型。尽管有部分企业提出了自身发展所需的技术需求,但是限于技术人员能力不足,缺乏全局看问题的高度,只能片面地从某一流程工艺看问题,导致提出的技术需求不够清晰,并未体现真实的需求;另一方面,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并未经过专业的凝练,出现“自说自话”的现象,无法准确地给出行业领域的专业描述,导致需求清晰度降低。

2.3 企业尚未形成“产业共性需求”

“产业共性需求”参照了“产业共性技术”[6],共性需求具有普遍性、突破收益广、非基础性等特点。普遍性是指非某一个企业或某一个片区的企业遇到的技术需求,而是同行业普遍存在的难题,是行业中的“卡脖子”点。突破收益广是源于行业普遍存在技术需求的特点,一旦得到突破,将是整个行业的突破,生产效率或成品质量将大大提升,效益明显。非基础性是指从技术需求的层级来看,行业基础级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共性需求属于产业升级工艺的中后期待解决的难题,许多共性需求更是属于新产品迈向市场的最后一步,只有进行了技术攻关或者解决了此项技术需求以后才能迅速实现新产品、新工艺的创新。

产业共性需求实际上体现了一个产业的企业是否形成集聚群、产业链条中同位置点成熟期企业多寡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旦同行业企业大多数的技术需求仍处于基础级,未形成共性需求,表明该行业很大概率上发展缓慢,行业成熟期企业占比低。

3 对策及建议

3.1 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要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多种政策措施,加快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提高企业创新意愿,驱动企业自身深入挖掘需求,自我革新,进一步加大对原始创新和自主攻关的投入。同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科技成果评价制度,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提高企业创新自身驱动力。

3.2 扩大科技服务“朋友圈”,提高需求清晰度

推进搭建或升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开展技术需求“云挖掘”工作。以广西技术市场为例,2020年,广西网上技术市场服务企业625家,通过线上、电话、微信等“云挖掘”方式,助力企业挖掘技术需求268项,累计促成签约交易合同67份,累计合同金额1 955万元,有效推动了广西区内企业技术创新。因此,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进一步对广西技术市场进行升级,扩大服务技术市场的影响力,可以有效助推企业开展技术需求挖掘。

加强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建设。驱动区外高校以及本土的广西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的成果源头通过自身资源,或与市场资金结合组建广西科技服务工作高质量第三方,持续推进广西区内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工作;推进优秀的科技服务机构“分片区、接地气、常态化、系统性”地开展企业需求挖掘工作,逐步探索“技术经纪人”的培养体系,培育更多的科技服务人员,帮助企业对需求数据进行后期分类、加工,提升模糊、概念以及无方向型需求的清晰度。

3.3 推动需求企业与成果源头单位对接

广西的科技成果源头单位比较缺乏,区内只有广西大学一所“双一流”高校,先天创新资源不足,因此需要不断扩展加深与国内高水平高校院所合作,引进国内高校院所资源。近年来,广西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清华大学等“两院十八校”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引导区外先进创新资源汇聚广西,为企业搭建解决需求的渠道。2021年,广西积极推动需求与成果单位对接,携多家企业到以西安、北京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先进地区开展了“问技”活动,分别与长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科院等开展了技术需求与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因此,应积极推动需求向成果靠拢,扩展高校院所“朋友圈”,把“两院十八校”变成“两院十八校+”,同时引导成果向企业集聚,形成“需求靠拢成果,成果引导需求,新需求促进新成果,新成果催生新需求”的良性循环,使成果引导企业需求前置,需求前置推动成果创新,推动需求前置化、科技成果动态化,实实在在地把需求方及成果源头方双方行为主体紧密整合在一起,推进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3.4 引导行业形成创新联合体,解决“产业共性需求”

传统的行业联盟、行业商会等,重点在原材料、产品销售、市场区域等商务层面帮助企业,但对于行业的技术发展、升级改造等方面就凸显不足,无法真正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通过打造联合技术攻关的创新联合体,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结合的创新联合体,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优势,整合行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并利用高校院所科研创新资源,推动行业形成“产业共性需求”并集中开展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的共性需求。2021年,广西组建首批4家创新联合体,4家创新联合体配合单位近60家,包括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创新联合体的模式极大激发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不断凝练行业的共性需求,实现抱团作战,与高校院所协同攻坚的新模式,打通企业产业升级的技术堵点。

4 结语

本文对广西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了分析,指出技术需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企业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的终端,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解决企业技术需求为目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将需求方及成果源头方紧密整合在一起,可以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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