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石, 徐红岩, 赖 伟
(1.徐州医科大学 a.成果管理与转化中心;b.科技平台建设科,江苏徐州 221004;2.中国矿业大学协同创新办公室,江苏 徐州 221116)
2016年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从政策上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随着国家对高校基础研究经费的加大投入,创新成果转化成为重要的政策问题[1]。2020年初,教育部等联合发文《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强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导向。根据“意见”精神和教育部等的工作部署,各高校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工作[2]。但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有效途径的探索仍然有限[3-4],主要体现:产业化率低,2018年,高校有效专利产业化率为2.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6.3%);高校科研实验室成果技术实施许可对象以高校所在地的企业为主;高校自身产业化科研成果较少,许可相对较多,且许可后,因为公司与科研实验室交流不够,缺乏对技术的过程指导和发展研发,产业化程度不高。科研实验室是高校科技成果主要的产出场所,具有良好的科研团队、实验设备和知识储备,这是高校的最大优势,但是科研实验室很难实时把握市场动态和需求,缺乏应用场景,然而这是企业的优势,所以如何进行校企资源融合是科研应用研究与转化的重要探索方向[5]。为了打通高校成果转化的最后通道,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于2012年启动,8年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的成果转化经验,充分体现校企科研团队合作共建的优势,高校以协同创新实验室参与的模式,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提供可参考路径。
我国高校科技资金和人才投入不断加大,以论文、专利等形式为代表的科技成果量也随之大量积累。2015~2019年统计的数据显示(见表1):高校科学家与工程师人数从2015年的884 317人增至2019年的1 103 545人,5年间人才投入增长25%;科技经费逐年增加,2019年较2015年增加65%;论文发表篇数稳步增长,2019年较2015年增长24%,尤其是国际论文,增长了66%;当年专利授权数大幅增长,2019年较2015年增长125%,其中,发明专利当年授权数增长102%。以上数据说明随着国家对高校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的增加,以论文和专利为代表的科技成果产出逐年增加,有了量的积累,尤其受地方及高校政策的引导,国际论文发表和发明专利的授权数都有了显著提高。
表1 2015-2019年高校科技经费、人员投入和成果产出情况
高校2015~2019年科技成果转化统计数据显示:以技术转让方式进行成果转化的项数和金额5年间未有显著的增幅规律,2019年较2015年增幅仅为31%。然而,专利转让项数和金额有大幅增加,2017~2019年间较2015~2016年有翻倍增长的趋势,2019年专利出售当年实际收入较2015年增幅252%(见表2),体现了国家政策改革对高校成果转化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表2 2015-2019年高校出售专利和技术转让情况
2015~2019年间,我国高校专利授权和转让数量虽有显著提高,但是相比这5年的科技成果总数来讲,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5年间专利出售项数与专利授权项数的比值仅为3.1%(见表1,见表2)。2020年高校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8%,企业为44.9%[6],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数额近年虽有所提高,但与企业相比,转化效率仍处于较低水平。
科研实验室是高校科技成果产出的主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与科研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密不可分。根据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7-9],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总结高校科研实验室成果转化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许多有应用前景的研究成果都是在自由探索的基础上产生的,这就决定了与企业实际需求的脱节,然而如果研究团队自主研发投产,往往研究又处于技术开发的前端,缺乏后续孵化、融资条件,距离产业化较远。
高校科研实验室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不足,专利价值有限,近些年,受政府及高校对授权发明专利的奖补政策影响,科研实验室的许多老师是为了获得职称、津贴奖励、结题等原因而进行的专利申报,高校的成果披露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所以许多专利的申报都是科研团队成员借助外部专利代理机构,因为第三方代理机构水平的参差不齐,导致专利申请质量不高,保护范围有限,企业进行技术吸纳的意愿降低,同时,科研实验室成员缺少对高价值专利和专利布局等概念了解。
近些年,高校各种评估指标对科研项目承担、论文发表、专利授权、科技获奖等过度关注,而且偏重对个人的评价,科研团队成员多以申报课题和发表论文等作为核心工作,或者以横向课题的方式开展一些应用型研究,很少站在产业和国家科技技术攻关的宏观高度来进行研究工作,即使有一些热衷于产业研究的科研工作者,由于考核压力的束缚和学校配套政策的不足,推进工作中也缺乏专业的配套服务。
高校科研实验室缺乏成果转化推广人才培养机制,虽然许多高校成立了技术转移办公室,但是办公室的配置多以行政管理为主,专业性程度相对不高,多数科研实验室得不到专业化推广服务,这就需要科研实验室加强自身的成果推介队伍培养。
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是促进校企协同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2013年公布首批40个建设和培育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每个申报主体都包括多所大学、科研院和企业。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面向国家、行业、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关键技术,经过8年两个周期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度,各中心共推广转化科技创新成果或技术2 322项,实现经济效益284.2亿元,提供智库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282项[10]。
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以国家重大工程需要和行业企业需求为引导,发挥优势学科研究团队的联动功能,突破高校市场应用场景局限,与行业企业实现协同技术攻坚,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实验室团队的基础研究、实验设备和人才储备的优势。如矿山智能采掘装备协同创新中心,由中国矿业大学牵头,联合12家国内煤机行业重点企业和徐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组建,2018年11月,中心协同单位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提出联合研发超大、高采煤机的设想后,中心迅速成立项目组与公司专家协同攻关,5个月内,双方成员几乎每10天就往返西安和徐州1次,讨论、试验、调试和验证,经过150多个日夜不懈努力,8.8 m超大采高智能化采煤机顺利生产下线,多项技术参数位居世界第一,解决“卡脖子”问题,目前为止,中国矿业大学在产业引导带动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和成果转化管理等工作也都走在前列,先后获批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等。
长期以来,许多学者都在探索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有效模式[11-13],历经了科研实验室独自研发,高校自行转化阶段,比如校办产业[14];科研实验室从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力量向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公司转变模式[15];“互联网+”成果转化平台模式和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转化模式[16-17];新型科研机构协同创新模式[5,18]。这些模式的探索,增加了科研团队与企业的信息化交流,但未能打破区域限制,解决行业领域内、企业、地方政府深度合作的问题,很难站在国家重大需求和行业发展的宏观角度进行研究定位。
高校科研实验室在基础研究、人才储备、研究平台等方面具有丰富资源,选择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让科技创新优势服务于生产力和国家重大需求至关重要[19]。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校政企协同创新模式取得的成效,为高校、企业、行业和区域的协同发展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为解决高校科研实验室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的问题提供模式参考。
(1)围绕国家和产业需求,预设社会及市场场景。应用型研究最终是要解决社会和市场需求,校政企协同创新模式建立了高校、企业和行业的平台,这样有利于把握国家的重大需求和产业需要,企业是产品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企业以市场盈利为基础进行技术创新的目标、路径和组织方式等方面具有优势,然而许多企业基于研发成本的限制,研发团队的结构储备和知识储备也有限,通过与高校的协同创新,可以充分发挥高校研发团队和学科交叉的优势,在研究领域内进行深度交流和合作,提高研发成果试验、调试和验证的效率,以研究力量为主要载体,协同创新,加快产业化进程,解决与市场脱节问题。
(2)受企业影响,协同创新团队整体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以实现市场竞争优势为目的的企业,专利产业化率远远高于高校,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专利布局意识强,在协同创新研究中,会提高高校科研团队对高价值专利的认识,从而影响科研实验室知识产权管理,主动参与高校成果披露制度的过程完善,提高专利申报质量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评价导向转变,研究团队协同创新能力提高。协同创新中心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产业需求为目标,引领高校科研创新团队站在宏观发展的角度,突破课题承担、论文发表、科技获奖等个人考核指标的局限,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主动协同领域内同行力量,与企业和国家部委研究人员进行深度交流合作,共同攻坚,在协同过程中,各协同单位研究人员拥有具体的产业或技术目标,能够极大激发团队成员技术研究热情和研究效率。
(4)协同创新过程实现人才分流,补充成果推广队伍。校政企协同创新研究过程中,高校研究团队人员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企业技术解决间流动,促进一批致力于应用产业人才队伍的产生,这批研发人员在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中,了解行业发展的技术方向,同时拥有专业知识储备,可以成为未来与行业企业对接,成为科研实验室团队成果推介的主力,从而带动高校成果转化系统的专业化队伍建设。
校政企协同创新模式解决了企业科研团队储备不足和高校科研实验室市场应用场景缺乏等问题,为了共同的技术难题,以科研实验室为代表的领域内各高校研究力量与企业研究力量融合,促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为高校科研实验室提供了一条充分发挥学科、研究队伍和研究平台优势的路径,提供了一条科研实验室作为研究力量和企业协同创新参与国家和产业需求队伍的路径。国家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法,从政策上解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同时鼓励高校不断探索服务国家发展策略需求和企业技术需求的有效方式,在政府的宏观协调下,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储备和技术研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