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楼月
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着我们在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上取得了伟大历史性成就,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但是,贫困问题并没有因此而终结,贫困治理工作也不会因此而结束,而是迈向更为深层、更为持久、治理难度更大的缓解相对贫困阶段。
绝对贫困是相对的,而相对贫困却是绝对的。这是因为,绝对贫困主要是物质上生活资料的短缺,即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不能得到满足的一种匮乏状况,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某个临界值即可被界定为绝对贫困。同绝对贫困相比,相对贫困的考量标准是“相对”的,即无论经济发展程度和水平有多高,社会财富、资源有多少,总有一部分人、一部分家庭、一部分地区的收入、资源是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尽管这些人、家庭或地区的收入、资源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但依然处于相对贫困状态。
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绝对贫困意义上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们不再为吃不饱、穿不暖而发愁、焦虑。但是,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有一些人口和家庭处于相对低收入水平、相对低生活质量、相对发展能力低下、相对发展机会缺失的状态,仍然有一些地区属于相对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换言之,只要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财富收入的差异、发展机会的差异、发展能力的差异等就会存在,相对贫困问题也会持续存在。《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也就是说,相对贫困人口的需求不再局限于吃饱穿暖这些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上,相对贫困的衡量标准应该是多元化的,且具有动态性的。这决定了相对贫困是一个在现在和将来的较长时间里必然存在的社会问题;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需要更为漫长的时间、更为持久的努力和更有力的反贫困行动。相对贫困治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绕不开、也必须解决的问题。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国范围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我国贫困人口大量减少,贫困地区面貌显著变化,但扶贫开发工作依然面临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在绝对贫困治理阶段,我国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进行精准扶贫、精准治贫,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要求。与消除绝对贫困的“攻坚战”不同,缓解相对贫困是一场“持久战”,更需要常态化的治理机制、行之有效的长效措施和长远的心理准备。从“脱贫攻坚”的专项任务转变为实现公平正义的长期战略,是治理相对贫困的必然选择。
相对贫困问题不只在我国长期存在,当今世界各个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着相对贫困问题。在一些发达国家,相对贫困问题甚至更为严重。这说明,即使经济普遍发展了、收入普遍提高了,但如果处理不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相对贫困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无法解决,甚至会更加凸显。这是国际社会的经验,也是世界性难题。因此,如何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防止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是相对贫困治理阶段必须回答好的问题。
做大“蛋糕”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曾提出:“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不是一步就能实现的,首要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让经济发展起来,要循序渐进,还要防止平均主义。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经济特区、发展民营经济等,都是为了搞活经济,做大财富总量,中国经济因此获得持续高速增长,并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今天的中国虽然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但仍然属于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仍然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继续把“蛋糕”做大,进一步拓宽居民收入增长渠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仅仅做大“蛋糕”还不够,把“蛋糕”分好也很重要。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因为种种不平等问题而导致的贫富差距拉大,是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出现的问题。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之所以能创造“两大奇迹”,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好地平衡了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的关系。
分好蛋糕也是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好“蛋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要求全党“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让全体人民都能分到“蛋糕”,使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分好“蛋糕”不是一味追求公平却牺牲效率的平均主义,也不是无原则的“抽肥补瘦”。分好“蛋糕”是注重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通过完善再分配和社会保障机制,利用税收杠杆,拓展慈善公益等制度安排,“提低”“扩中”“调高”,缩小收入分配上的悬殊差距,提高社会整体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分好“蛋糕”有利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也可以为继续做大、做好“蛋糕”凝聚更多前进动力。
贫困不仅仅指物质贫困,还包括精神贫困和能力贫困,前者表现为得过且过、等靠要等消极思想,后者表现为受教育水平低、就业机会少、话语权缺失等。物质贫困往往和精神贫困、能力贫困密切相关,而且,相较物质贫困,精神贫困和能力贫困往往具有时间上的延续性和空间上的延展性。随着扶贫工作把大量资金、资源、项目输入贫困地区,一部分人形成了安于贫困的“懒汉心理”和“等靠要”思想。从空间来看,贫困往往产生邻里类聚效应,表现为较大范围的贫困地区、贫困县或相对小范围的贫困村。如果这种类聚环境累加文化顽疾,将对相对贫困治理提出挑战。
相对贫困治理需要一套有针对性的治理“组合拳”,要根据贫困类型或致贫因素选择科学合理的治贫策略。事实上,致贫和治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于因自然环境和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外部冲击”而导致的贫困,物质帮扶、政府救济、社会救助等措施能够快速、有效地帮助贫困群体摆脱贫困。但是,对于精神贫困和能力贫困,仅仅通过物质帮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能力贫困和精神贫困属于更深层次的贫困,物质帮扶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即使通过外力帮扶一时解决了问题,也会存在路径依赖和返贫风险。从这一意义上讲,贫困治理不仅仅是经济方面提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问题,同时还是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综合治理问题,这也是“组合拳”的意义所在。
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依靠的是强大的政治动员和社会动员,全党上下快速行动,在精准扶贫方略指引下,瞄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构建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行之有效的帮扶体系。在相对贫困治理阶段,由于外力致贫因素仍然存在,通过外力帮扶、物质救济和“兜底性”社会保障治理贫困仍有必要。但相对贫困治理的重心应转移到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自我发展动力上来。
一方面,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可行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致富能力缺失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贫困治理措施十分注重提升贫困人口致富的可行能力。在“两不愁三保障”中,吃穿两不愁是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需要,而“三保障”特别是义务教育保障则有利于提升贫困人口的文化素质,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除了振兴产业,还包括保障基层民主权利、加强乡村文化建设等内容。通过加大基础教育投入转变人的落后保守观念和错误愚昧思想,改变人的精神面貌,通过职业教育、就业培训大力培育新型农民,使他们有一技之长,这些举措涉及能力发展、教育公平层面的考量。
另一方面,激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从根本上解决精神贫困问题,铲除贫困滋生的思想根源。在1992年出版的《摆脱贫困》一书中,习近平同志曾指出:“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但能否实现‘先飞’‘先富’,首先要看我们头脑里有无这种意识。我们要把事事求诸人转为事事先求诸己。”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等思想,强调扶贫需要激发内生动力。在相对贫困治理阶段,尤其需要对贫困人口进行心理干预、道德培育、文化建设,消除志向缺乏、自我发展意识不足等消极心理,引导其形成积极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更好地激发相对贫困人群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营造积极向上、勤劳致富的文化氛围,实现贫困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从“攻坚战”走向“持久战”、从做大“蛋糕”走向分好“蛋糕”、从外力帮扶走向内源发展,这是从绝对贫困治理到相对贫困治理趋向的一种概括。这里的“走向”指的是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的演进过程和趋向。这种演进过程和趋向并不是“完成时”,而是“进行时”和“将来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从此到彼”。比如,从外力帮扶到内源发展,不是指我国贫困治理已不需要对相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进行资金、项目、资源上的支持和帮扶,或者说这种物质帮扶已经结束或完成,而是指从过去以帮扶为主到现在外力帮扶和内源发展相结合再到以内源发展为主的转变过程和趋向,这种转变恰恰是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升自身发展能力,激发内生动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