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7月27日至28日在广州召开,会期两天。
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生、黄宁生、叶贞琴、吕业升、王学成、张硕辅,秘书长王波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张虎、龚稼立等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本次全体会议。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书面听取广州、深圳、汕头、东莞、茂名、肇庆等市关于《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七项法规、决定的说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关于上述七项法规、决定的审查报告;听取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说明,关于《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21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广东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广东省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关于广东省2021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报告、关于我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广东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关于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生主持会议,副主任黄宁生、叶贞琴、吕业升、王学成、张硕辅,秘书长王波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2021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深圳、汕头、东莞、茂名、肇庆等市有关法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完成会议议程后,黄楚平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作了讲话。
他强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法治保障,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聚焦经济运行领域、稳住市场主体、发挥财政支撑作用,加强财政经济监督,为实打实稳住经济提供法治保障。
黄楚平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担当作为,深入研究粤港澳三地“软联通”中的立法需求,强化“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南沙三个重大合作平台建设法治保障,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高质量组织专题调研、办理代表建议,为大湾区建设贡献人大力量。要持续加强安全风险防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工作和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不断强化公共安全法治保障。要扎实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执法检查,组织好公共卫生领域代表主题活动和代表议案建议跟踪督办,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