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葛金琰,闫振龙,程立雪
运动损伤是竞技体育运动中运动员面临的的常见问题,也是制约运动员提高竞技水平的主要因素。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在《2017年运动员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强调“扎实做好完善运动员工伤保险政策研究和解读,编制运动员工伤保险工作指南,引导各级运动队伍做好运动损伤预防和康复工作,及时开展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赔偿”。[1]
水上竞技项目分类众多,不同的水上竞技项目根据项目特点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风险,这些风险的发生原因有些是客观存在的,如天气、场地等,有些是主观造成的,如高强度、大运动量下的恢复不当等。风险的累积使运动员在进行专业的运动训练和比赛的过程中势必会面临潜在的运动损伤的风险,但不同水上竞技项目的致伤原因、场景、部位等均会根据项目特点有所不同,因此对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的现状,包括致伤的风险因素进行有效研判对预防运动损伤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以陕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的部分水上竞技项目(游泳、公开水域游泳、跳水)的高水平运动员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研究,了解运动员发生运动损伤的现状,以及从各个专项运动相关环节出发探寻导致运动损伤发生的主要风险因素,为保障运动员正常训练和比赛,规避和降低运动损伤风险提供理论依据及合理化建议。
本研究主要的调查对象是陕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项目、公开水域项目、跳水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共50人。其中运动员所处运动队层次分布为,91.1%为陕西省一线队伍现役运动员,8.9%为陕西省二线队伍现役运动员。运动员运动等级分布为,等级称号为国际级健将的运动员占2.2%,等级称号为运动健将的运动员占57.8%,40%的运动员为国家一级水平。
2.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对中国知网数据库、国家体育总局、陕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等官方网站进行搜索查阅,了解当前我国针对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损伤防范相关的政策文件以及水上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损伤相关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为本研究的撰写提供理论基础。
2.2.2 专家访谈法
通过走访陕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游泳、公开水域、跳水项目的教练员及运动训练、运动医学等领域的共10多位专家学者,主要就不同水上竞技项目运动损伤的发生情况、原因及预防措施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2.2.3 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采用开放式问卷的形式,调查问卷《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体育风险防控情况调查》主要用于了解不同水上竞技项目运动员的体育损伤及其发生原因的有关情况。共发放问卷50份,回收47份,有效问卷45份,有效率95.7%。其中游泳项目占44.4%,公开水域项目占33.3%,跳水项目占22.2%。
2.2.4 数理统计法
将收集整理后的调查数据,运用SPSS26. 0软件进行描述性分析和交叉性分析,为论文的撰写提供依据。
3.1.1 运动员运动损伤频次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表1),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发生运动损伤的比例较高,在调查的45名运动员中,有26名运动员发生过体育运动损伤,占总调查人数的57.78%。其中发生过一次运动损伤的运动员占22.2%,发生过两次运动损伤的运动员占15.6%,发生过4次以上运动损伤的运动员占20.0%。根据项目排序,水上竞技项目发生体育运动损伤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为跳水项目>游泳项目>公开水域项目。
表1 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频次(n=45)
3.1.2 运动员运动损伤程度
根据运动损伤的发生后对运动员参与后续训练的影响为参照,本研究的调查问卷将运动员运动损伤的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轻度(基本不影响训练、比赛)、中度(需减量训练或短期停训)、重度(停止训练和比赛)[2],以此标准了解发生过运动损伤的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的严重程度。调查结果显示(表2),调查对象中运动员受到中度损伤的人数最多,占53.8%,其次是轻度损伤,占38.5%,最少的为重度损伤,占7.7%。
表2 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程度(n=26)
为进一步探寻运动员运动损伤与损伤程度之间的关系,将两组数据进行交叉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表3)显示,损伤的发生次数与运动损伤程度呈正相关。发生过1次运动损伤的运动员占轻度损伤程度总人数的60%,发生过1次和发生过2次运动损伤的运动员在选择中度损伤程度中的人数相同,发生过4次以上运动损伤的运动员在中度损伤程度中占比人数最多(42.9%),此外,选择发生过重度损伤程度的调查对象均为发生过4次以上运动损伤的运动员。
表3 体育运动损伤次数与损伤程度交叉表(n=26)
3.1.3 运动员运动损伤病程分类
根据运动员运动损伤的特点,将运动员发生运动损伤的病程分为急性损伤和慢性损伤。通过调查分析(表4),急性损伤和慢性损伤的选择人数相同,均为13人,按照水上竞技项目进行分类,游泳项目发生慢性损伤的运动员多于急性损伤,跳水项目的发生急性损伤的运动员多于慢性损伤。
表4 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频次(n=26)
3.1.4 运动员运动损伤部位
根据人体各部位的划分,将运动损伤的部位共细分为包括肩部、膝部、踝部、腰部、足部等18项,统计分析结果如图1所示(未选部位不在列表中显示)。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按照选择排序,受伤部位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肩部、膝部、踝部、腰部、足部。根据不同水上项目的受伤人数进行细分统计,游泳项目受伤部位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肩部、膝部、踝部;跳水项目排名并列第一的三个受伤部位为肩部、颈部、腰部;公开水域项目受伤部位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肩部、足部、腰部。不同水上项目根据项目的技术动作特点,受伤的部位也不尽相同。
图1 运动员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部位统计图(n=26)
3.1.5 运动员运动损伤发生场景分析
根据前期对专家的走访及调研,陕西省水上竞技高水平运动员发生运动损伤通常发生在以下场景中:进行专项比赛时、进行专项训练时、进行其他体育活动时。通过调查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92.3%的运动员均表示运动损伤发生在进行专项训练时,长年累月高强度、重复性的专项训练是其远远高于其他场景的主要原因,其次是进行专项比赛,占23.61%。
表5 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发生场景(n=26)
3.2.1 专项训练发生运动损伤原因分析
根据前期对专家的走访及调研,将可能导致运动风险的诱因归纳为三类,环境与条件、教练员、运动员自身。通过对因进行专项训练时发生运动损伤运动员的调查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在环境与条件因素中,导致运动员受到运动损伤排名前三位的原因分别是医疗监督保障不到位,没有专门的队医或理疗室(66.7%);运动员的营养补充不足(66.7%);训练的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66.7%)。在教练员因素中,导致运动员受到运动损伤排名前三位的原因分别是教练员安排的训练运动量不合理(86.7%);教练员的训练方法使用不当(53.3%);教练员的训练、管理经验不足(20.0%)。在运动员自身因素中,导致运动员受到运动损伤排名前三位的原因分别是,技术动作不规范或不协调(61.9%);对体育运动的自我保护方法掌握不够(42.9%);自我管理能力不强(38.1%);对所参加运动的危险性认识不够(38.1%)。综合所有列举原因,教练员安排的训练运动量不合理、医疗监督保障不到位,没有专门的队医或理疗室、技术动作不规范或不协调这三项原因是导致运动员在专项训练中受伤的主要原因。
3.2.2 专项比赛发生运动损伤原因分析
通过对因进行专项比赛时发生运动损伤运动员的调查分析,结果如表6所示,在环境与条件因素中,导致运动员受到运动损伤排名前三位的原因分别是医疗监督保障不到位,没有专门的队医或理疗室(50.0%);运动员的营养补充不足(50.0%);训练的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50.0%)。在教练员因素中,导致运动员受到运动损伤排名前三位的原因分别是教练员安排的训练运动量不合理(100.0%);教练员的训练方法使用不当(50.0%);教练员的训练、管理经验不足(50.0%)。在运动员自身因素中,导致运动员受到运动损伤排名前三位的原因分别是,技术动作不规范或不协调(83.3%);准备活动或放松活动不够(83.3%);对体育运动的自我保护方法掌握不够(66.7%);对所参加运动的危险性认识不够(66.7%)。综合所有列举原因,教练员安排的训练运动量不合理、技术动作不规范或不协调,准备活动或放松活动不够这三项原因是导致运动员在专项比赛中受伤的主要原因,对比专项训练的受伤原因,两者间有共性有差异,运动员在专项比赛中受伤的原因主要来源于运动员自身因素。
表6 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原因交叉分析(n = 26)
此外,在针对运动员“发生体育损伤后是否还继续参加训练、比赛”这项问题的问卷调查中,有24名运动员表示在体育损伤发生后仍坚持训练、比赛,占所有受伤人数的92.3%,只有2名运动员表示体育损伤发生后会终止训练和比赛。在受到体育损伤后仍坚持训练和比赛可能会导致损伤的严重程度大幅提高,因此,教练员在队员发生运动损伤后应进行更专业准确的判断,合理计划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后续安排。
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的比例较高,有57.8%的运动员发生过运动损伤,水上竞技项目发生体育运动损伤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为跳水项目>游泳项目>公开水域项目。
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运动损伤的部位受伤部位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肩部、膝部、踝部、腰部、足部。不同的水上项目最易受伤的部位也有所不同。同时,运动损伤发生的次数与损伤程度之间存在呈正相关关系,发生运动损伤的次数越多,重度体育损伤的发生概率就越大。
专项训练是陕西省水上竞技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最常发生运动损伤的运动场景,在此场景中致伤的主要原因分别为教练员安排的训练运动量不合理、技术动作不规范或不协调,准备活动或放松活动不够。
加强教练员体育安全及基础运动医学的专项学习及培训工作,具备识别运动员训练、比赛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运动风险,在运动损伤发生后,能够有效处理,防止损伤程度扩大。同时在各个训练周期,了解并关注运动员身体健康状态、疲劳程度,合理调整训练计划,科学训练,有效提高专项成绩。
提高运动队队医和理疗室的占比,高水平运动员日常训练量大、强度高,重复性强,各肌肉关节的疲劳和损伤在所难免,但是对新出现的损伤运用科学专业的手段及时干预,能够极大程度的避免损伤程度恶化。同时训练和比赛后的营养补给也不容小觑,医疗监督保障提高,能够使运动员在高强度的训练和比赛中无后顾之忧,为提高竞技成绩,延长运动员的运动寿命提供有力支撑。
培养运动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体育安全知识培训,使运动员能够掌握基础的自我保护方法,提高安全意识。运动队的主管部门也应建立相应的体育风险应对机制、管理监督机制以及体育保险机制,提高对运动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