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五千年的历史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想财富。先哲们对“天人关系”“地人关系”等的诸多论述,开启了中国古代朴素博大的生态文明观。森林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核心,人类从森林中走来,由依赖自然、到想征服自然、再到回归自然,体现了人类对森林生态功能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曲折发展过程。
从一开始,康提尼·巴黎塔就种植了黑玛尔维萨来给阿方斯莱弗宁增加酒液颜色和果味。意大利酿酒师贾科莫·安塞米和助手阿贡·威利斯则与农民密切合作,执行严格的葡萄园管理规则,比如进行绿色采摘和控制采收至一年两次,以此来提高葡萄成熟度。他们还计划用其他意大利葡萄品种进行试验,包括歌蕾拉、黑珍珠和普里米蒂沃等葡萄品种来提高葡萄酒的品质。
1859年达尔文(C.R.Darwin)认识到生物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制约关系,1935年坦斯雷(A.G.Tansley)提出“生态系统”的概念,1942年林德曼(R.L.Lindeman)提出“食物链”概念,这些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提出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概念,但这只不过是现代学术界的看法。
其实,比这远早的时候,我们的祖先把天地万物分为金、木、水、火、土,称之“五行”,这已具有朴素唯物的“生态环境”概念了。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列子》曾记叙过“迭相食”的关系,谚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和“一山不容二虎”等,均带有“食物链”的生态含义。
古代先人早就有了要与自然相协调的生态理念。春秋时成书的《左传》曰:“能协于天地之胜,是以长久。”管仲也曾言:“不务天时则财不生,不务地利则仓廪不盈,野荒旷则民乃贫。”(《管子·牧民》)。成书于汉代的《逸周书》记载,相传大禹就提出:“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这是指出,生产的发展要与环境相协调,只有顺应自然规律,才能实现长久发展。
近代中国为古今中西交汇时期,过渡性转折性明显。中国长期处于农耕社会,毁林垦田现象甚至到了民国末年还继续存在。据清·同治《新建县志》记载,江西人谈嵘面对毁林造成洪水泛滥、江河淤塞的生态恶果,在《江西水道疏浚论》一文中,积极倡导停垦还林来保持水土。在当时是中国提出停垦还林第一人。
多国国防部长赞扬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越南国防部长吴春历大将指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地区和世界大国,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证明中国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正在发挥更大的作用,世界也期待中国成为领导者。塞尔维亚国防部长亚历山大·武林指出,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对塞尔维亚非常重要。希望中国继续推动这一倡议,给各方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也希望看到更多的中国人到塞尔维亚来寻求投资机会,促进塞国经济发展。新加坡国防部长黄永宏指出,中国长期坚持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相互尊重、合作共赢,这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奋斗目标。
汉至元朝的1500年间,对森林保护水土作用的认识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汉唐时期,对森林保护水土的作用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形成了“治山先治水”的先进理念。“治山”实际上就是要绿化山地以保护水土,可以说至今仍是国土整治的指导思想。这个时期人们认识到毁林所引起的水土流失,会引起地力的下降。如汉初政治家晁错指出:“焚林斩木不时,命曰伤地”,“伤地”就是破坏地力的意思。宋代,人们对森林保护水土的作用有了更深入的阐述。宋代学者魏岘在《四明它山水利备览》中写道:“四明水陆之胜,万山深秀,昔时巨木高森,沿溪平地竹木蔚然茂密,虽遇暴水湍激,沙土为木根盘固,流下不多,所淤亦少,闿淘良易。”后来由于“近年以来,木植价穹,斧斤相寻”,导致“靡山不童,而平地竹木亦为之一空”,结果是“大水之时,既无林木少抑奔湍之势,又无包缆以固沙土,故致浮沙随流而下,淤塞溪流,至高四五丈,绵亘二三里”。这段文字通过正反两个方面事实,鲜明阐述了林木保土固沙、防止洪灾的作用,反证滥伐林木必然带来灾害。这在当时已是一种了不起的思想。关于毁林与水灾之间的关系,这一时期则有更进一步的论述。汉刘向在《别录》中说:“唇亡而齿寒,河水崩,其坏在山。”明确指出山林的破坏导致水土流失,水土的流失导致河患的发生。东汉班固著《汉书·贡禹传》载,西汉时贡禹针对采矿、冶炼毁坏地层和大片森林的现象,大声疾呼:“斩伐林木,亡有时禁,水旱之灾,未必不由此也。”揭示了水旱灾的发生与山林破坏有关,指出滥伐森林是引起水灾旱灾的根本原因,反衬出森林具有防止水旱灾害的生态效益。
春秋时期是森林“保护水土”思想发生、发展的重要时期。当时已开始使用铁制生产工具,推动了对土地的垦殖,由于森林的砍伐导致局部水土流失,水旱之灾加剧,这时人们已朦胧地认识到这是由于毁林带来的严重后果。春秋时期,对森林保护水土作用的认识是比较粗浅的。《国语·周语下》载,鲁襄公三十四年,太子晋对周灵王说:“古之长民者(注:长民即传说中的尧舜时代),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夫山,土之聚也;薮,物之归也;川,气之道也;泽,水之钟也。”这“不堕山”,实际上就是不破坏山林。《左传·昭公十六年》记载:“郑大旱,使屠击、祝款、竖柎有事于桑山。斩其木,不雨。子产(注:春秋时期政治家)曰‘有事于山,蓺山林也,而斩其木,其罪大矣’”,表明子产对森林与降雨的关系已有一定的认识,朦胧地意识到采取“蓺山林”(即植树)措施,能增加降雨,减轻旱灾,而非“斩其木”。春秋时期著作《文韬》记载:“人主好破坏名山,雍塞大川,决通明水,则岁多大水,伤民,五谷不滋。”这里“破坏名山”主要指毁坏名山的森林植被,说明当时人们对于毁林而引起山洪暴发、带来水灾之间的因果关系,已有了相当的了解。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先哲对森林、树木的效益已有多方面的认识。管仲写道:“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管子·权修》)。他还写道,在土堤上“树以荆棘,以其固地,杂之以柏杨,以备决水”(《管子·度地》)。这是中国早期的关于森林生态效益的论述。
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就产生了把人类、动物、植物等生物体与环境有机结合的“大生态”观念。《周礼·大司徒》中曾有阐述:“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动物宜毛物,其植物宜皁物,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鳞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精。三曰丘陵,其动物宜羽物,其植物宜核物,其民专而长。四曰坟衍,其动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荚物,其民晰而瘠。五曰原隰,其动物宜臝物,其植物宜丛物,其民丰肉而痹”。这段话对“五地”的土地属性、动植物特征、人群特点等进行了系统的论述,体现了人们对生物与环境关系认识的深化,已能窥见出“生态系统”的雏形。
古人对森林生态功能的认识起步于对森林“水土保护”功能的认识,并且多从反面教训去认识“水土保护”的作用。“保护水土”的概念在大禹时期就产生了,当时称之“平治水土”。只不过这里所提到的“平治水土”,需要通过“决九州,距四海,浚畎浍”和“距川”(《尚书·益稷》)等水利工程来实现,虽论述的角度不同,却触及到了工程修复的问题。
明清两代,更普遍地认识到了森林对水土保护等多方面的作用。当时人口激增,人们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加快,大量的开垦毁林带来了一系列生态环境灾难,给人们的认识提供了深刻的反面教材。明嘉靖学者阎绳芳在《镇河楼记》中说,山西祁县东南诸山,在明正德年前“树木丛茂,民寡薪采,山之诸泉,汇而为盘陀水……虽六七月大雨时行,为木石所蕴于流,故道终岁未见,其徙且竭也。以故由来远镇迄县北诸村,咸浚支流,溉田数千顷,祁以此丰富”,然嘉靖初“南山之木,采无虚岁。而土人且利山之濯濯,垦以为田”,以致“天若暴雨,水无所碍,朝落于南山,而夕则达于平壤,延涨冲决,流无定所,屡徙于贾令南北”。显明地对毁林前后作了对比分析,并且对洪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了估算,“祁丰富,减于前之什七矣”。这种分析的精辟性是前所未有的。清道光年间鲁士骥曾撰《备荒管见》一文,指出:“山多田少之地,其田多硗。况夫山无林木,濯濯成童,则山中之泉脉不旺,而雨潦时降,泥沙石块与之俱下,则田益硗矣必也。使民樵采以时,而广蓄巨木,郁为茂林,则上承雨露,下滋泉脉,雨潦时降,甘泉奔注,而田以肥类矣。”讲出了山水林田共同体理念,指出了树木涵养水源、固土保肥的重要作用,提出通过护林护山才能护田。明清时期的地方志中,对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作用和毁林开荒造成生态环境的恶化,记载颇多,普遍认识到毁林不仅会淤塞江河,而且还会危害灌溉。通过这些记述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比,使人们认识到了治土必治水、治水必治山、治山必治林的科学道理,最有效的办法是保护山林资源,倡导植树造林。
工作人员带领媒体记者参观了其应急发电系统、制冷系统、后备电源、消防监控室、机柜以及控制中心等。在各个环节中,台达都为其提供了不同的产品器件,例如,在数据基地后备电源之一的电池间,就使用到台达的UPS,该产品凭借高节能的整机效率而被武汉众维亿方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所看重,能够达到稳压和整流的作用,保证IP设备不会出现任何问题。除此之外,台达还为该数据中心定制了机柜,该机柜的前门设计为全开孔波浪形,与传统机柜相比,它受力更均匀,能承受更大压力,同时能达到更好的散热效果。
观察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共出现1例恶心现象,对照组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4例恶心以及2例呕吐情况;因此观察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1例(2.9%)显著低于对照组患者6例(17.1%)。
宣统元年,清政府农工商部在奏请研究制定《振兴林业办法》的奏折中,概略性提到了森林具有多种重要生态作用,“可防风灾、飞沙”“可防湍流潮水”“可防沙土崩坏、雪石颓坠”“可养水源”“可供公共卫生之用”“可为名胜风景之处”,上述益处“皆可以保国家与人民之安,而为森林之间接利益也”。
民国3年,农商部呈文大总统,提出了多项规划全国山林的办法措施,其中有“先于全国水源宏大之区,设保安林”,以“涵养水源,防止土沙”,首先在黄河、长江和珠江三个全国最重要的流域,建设保安林,拟设三个编栽局。孙中山于民国12年(1923)在广州公开演讲《建国方略》和《建国大纲》,把水旱灾与森林的涵养联系起来,认为“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
中国林业前驱者凌道扬(1887—1993年),在民国初期留美回国后,十分关注国内水旱灾害与森林关系的研究,于民国5年(1916)出版《森林大意》一书,将森林利益分为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书中凌道扬归纳了森林在调和气候、持土涵水、减灾增产、优美景观等12个方面的间接效益,基本确定了对森林生态功能的综合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