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奎昌|文
笔者认为,想要避免安全生产工作中“留痕”走形式甚至造假,企业可通过引进全程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引进高科技安全辅助设备、优化考核设置、加强监管与奖惩四方面入手展开工作,确保“留痕”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一,引进全程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工作“留痕”需要秉承“科学高效、权责分明”的原则,并逐步向“全程自动留痕”发展,杜绝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留痕”工作上。以目前的技术水平,企业可通过引进全程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全员参与、全程自动留痕,进而不易造假。同时,很多信息化系统都能够实现“迎检智能化”,能够有效节省企业的人力、时间,继而能够让企业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安全工作上。同时,这种“全程自动留痕”的方式与传统“留痕”方式相比,不仅更加智能、便捷,而且还能够对相应数据进行多维度统计分析,让所留数据更具说服力。
第二,引进高科技安全辅助设备。随着科技的进步,企业可以通过引进高科技安全辅助设备,使安全更可靠,“留痕”更客观。比如:在某些化工企业,打破以往日常安全巡检眼观、耳听、鼻闻等简单的判断方式,在液体暂存间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氧气报警控制器等安全辅助设备,用真实可靠的数据来反馈定位安全隐患的大小,避免了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实现了客观的“留痕”。
第三,优化考核设置。笔者认为,很多“留痕”造假的行为都是为应付上级检查、考核量身定制的。这属于典型的顶层设计偏离实际、基层造假应对案例。对此,企业应该强化源头管控,优化自身顶层设计理念,规范考核评比标准,认真执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等做法,少看资料看实效,少看资料看现场。如此才能让基层单位认识到弄虚造假不会长久,必须真抓实干,才能经得起各种检查的考验。
第四,加强监管与奖惩。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设立实名/匿名监管平台(上级对下级的监管、下级对上级的监管、同级之间的监管),鼓励全员参与,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还可通过出台相关奖惩制度,对造假者“零容忍”严惩,公开曝光,伤筋动骨;对真抓实干者奖励,凝聚榜样力量,树立典型标杆。(作者单位: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