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 希,邹威凤,周晓婷,祝 涛,盛 青
(广州市胸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广东 广州 510095)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患者具有十分危重的病情状况,研究发现病毒感染、细菌感染是其主要诱因,此外药物刺激、吸烟、情绪变化等相关因素也会影响该病的发生[1-2]。常见并发症为呼吸衰竭,这一严重并发症的发生会使各脏器出现供氧不足情况,导致生理、病理紊乱情况发生[3]。近年来随着雾化吸入药物不断发展,与此相关的研究也不断增加,一些学者研究发现对此类患者予以硫酸沙丁胺醇、噻托溴铵联合雾化吸入治疗或可使其获得更优疗效[4]。基于此,本文选取2020年3月-2021年4月我院收治的120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患者为对象,且进行分组对照研究,各组应用不同药物方案从而探究对此类病患运用硫酸沙丁胺醇联合噻托溴铵的疗效及对其proBNP、PA水平的影响,以利于为今后临床医生合理取舍针对此类患者临床用药方案提供可靠参考依据,现将研究情况详述如下。
选取于2020年3月-2021年4月本院收治的120例此类患者为对象,根据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0人。观察组男31例、女29例,年龄55~81岁,平均年龄(68.26±5.12)岁,病程3~8年,平均病程(6.25±1.25)年;对照组男33例、女27例,年龄58~76岁,平均年龄(67.92±5.57)岁,病程3~9年,平均病程(6.33±1.18)年。一般资料无差异,P>0.05,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1)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指南》[5]相关标准;(2)静息状态下动脉氧分压(PaO2)检测值低于60mmHg及(或)PaCO2检测值高于50mmHg,即患者疾病处于急性加重期;(3)对本次研究中涉及的相关药物(如硫酸沙丁胺醇、噻托溴铵等)耐受性良好;(4)意识清醒,能够配合医嘱中内容完成相关检查及治疗项目;(5)临床资料完整;(6)患者对研究内容情况知情同意,有较高的依从性。
排除标准:(1)伴随严重感染性;(2)同时存在严重的脏器类病变;(3)合并恶性肿瘤;(4)肝、肾、心功能不全(器质性病变);(5)患者处于孕育期,产褥期,机体免疫力差;(6)合并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两组均予以如下常规治疗措施:(1)补液:主要作用是维持机体内环境平衡;(2)辅助呼吸:吸氧而改善体内氧容量;(3)对症药物:主要是根据患者症状予以止咳、祛痰、抗感染处理。
观察组加用硫酸沙丁胺醇、噻托溴铵雾化吸入:(1)吸入硫酸沙丁胺醇液[厂家: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英国),批准文号:H20140029]雾化吸入给药,2次/d、1mL/次;(2)噻托溴铵:噻托溴铵粉吸入剂[厂家: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Co.KG(德国),批准文号:H20140933]吸入治疗,1次/d、5μg/次。
对照组研究对象加用噻托溴铵,该药物来源、给药方式及用法用量等信息均同观察组。
(1)治疗效果:记录并对比两组治疗效果,总有效率等于显效率+有效率;(2)单项症状积分:根据《新药研究指导原则》评价该指标,具体症状涉及浑身乏力、喘息、气促、呼吸困难等;(3)血气分析情况:记录并对比两组治疗前后血氧饱和度、PaCO2、PaO2等血气指标改善情况;(4)肺功能:主要包括FEV1(1秒钟用力呼气量)、VC(最大肺活量)等指标,进行组内和组间对比;(5)实验室指标:记录并对比两组治疗前后脑钠肽(proBNP)、前白蛋白(PA)等实验室指标检测值变化情况。
根据入选患者治疗前后临床症状、肺功能及血气分析指标等变化情况判断其疗效:(1)显效:经治疗后症状显著改善或消失,肺功能及血气分析指标好转;(2)有效:经治疗后症状好转,肺功能及血气分析指标改善;(3)无效:经治疗后相关症状没有明显减轻或者恶化,肺功能等指标未好转。
治疗效果比较:观察组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比较治疗总有效率[n(%)]
单项症状积分对比:和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治疗后单项症状积分都更低(P<0.05),见表2。
表2 对比单项症状积分(分)
对比血气指标:观察组改善情况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比较血气指标
对比肺功能指标:治疗后,观察组均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4。
表4 比较肺功能指标
比较proBNP、PA:治疗后,观察组proBNP较高,PA较低(P<0.05),见表5。
表5 对比proBNP、PA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症复杂多变,且容易反复发作,通常每发作一次均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机体的肺部功能。若长时间反复发作,不仅会严重损害机体的肺部功能,还会使疾病进入急性加重期。对此类患者来说,在此病情进入急性加重期时,会具有更加凶险的病情,同时随着病情的不断进展,极易引起肺心病或呼吸衰竭,对患者的生命安全产生极大的威胁[6]。所以,必须对慢性阻塞性疾病实施早期、有效治疗,防止其病情加重。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主要发病机制和原因尚不明确,然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治疗和预防该类型疾病的发生[7]。相关研究显示[8],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中,噻托溴铵、硫酸沙丁胺醇用药的临床价值较显著。其中硫酸沙丁胺醇可以使支气管痉挛症状明显减轻,同时长时间用药可以使气流受限导致的相关症状得到有效缓解,促进机体的抵抗力显著增强[9]。噻托溴铵可以对呼吸道中的M1、M3胆碱能受体产生有效的抑制作用,使患者的临床症状明显减轻[10]。本文研究显示,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观察组治疗后单项症状积分较低,观察组血氧饱和度、PaCO2、PaO2,FEV1、VC、FEV1/FVC及proBNP、PA各指标水平改善更明显。分析原因在于:(1)由于个体差异相关因素的影响,因此对照组患者在常规治疗基础上仅加用硫酸沙丁胺醇时,部分患者治疗效果欠佳;(2)观察组进行常规治疗的同时,还根据研究方案加用硫酸沙丁胺醇、噻托溴铵,上述两种药物联合应用能够充分发挥协同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通过不同途径进行协同而更好的对患者进行治疗,这样可以避免个体差异的制约,为实现康复目标打下基础。应注意的是,有研究认为硫酸沙丁胺醇联合噻托溴铵治疗此类患者的远期疗效显著,同时对预后也具有积极影响,且上述药物在治疗时都属于雾化给药,因此有效避免全身用药所致不良反应、临床用药安全性得以保障。但本文由于样本容量、研究时间区间等因素限制,因此并未对此种疗法的安全性、远期疗效及预后等指标进行相应分析,因此提示还需今后实际工作中深入探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患者治疗领域,这种疗法的应用价值。
综上所述,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期患者治疗领域,这种疗法有显著的效果,不会导致明显的副反应,促进其血氧状况、肺功能及营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加快疾病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