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的“浙江路径”

2022-09-03 04:16信文姚春彬
信息化建设 2022年7期
关键词: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标准化

信文|姚春彬

近年来,浙江省加快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率先在全国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先进标准体系取得积极进展。但还需进一步发挥产业优势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标准化研究制定工作

近年来,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率先在全国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先进标准体系取得积极进展,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标准化研究制订秘书处落户浙江的国际标技委/分标委3个、全国标技委/分标委43个,建立省级标技委72个。2021年转化和对接国际标准5项、国家标准30余项、行业标准10项、地方标准15项、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2项、标准研究课题2项,团体标准30余项。但与此同时,浙江省标准化体系建设仍存在制定周期过长、体系不完善、实施机制不健全、数字经济重要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方面标准数量不足、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发挥产业优势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标准化研究制订工作。

2020年,义乌市获批并建成全省首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数字经济领域国内外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国外标准体系建设基本情况。国外标准研究起步早、理论基础完备、涉及领域广泛、研究成果丰富,主要研究力量集中在欧美国家,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联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三大国际标准组织为主,所制定和发布的标准占比85%,另外28家国际组织仅占15%。截至2021年,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已发布国际标准32000多项。在云计算领域,国际上共有33个标准化组织和协会开展标准化工作,主要集中在通用和基础标准、互操作和可移植标准、服务标准、安全标准、应用场景和案例分析5个方面。在物联网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由中国、韩国、美国和德国主导,其中美国的EPCglobal标准在国际上取得主导地位。在智慧城市领域,韩国、日本、英国、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相继成立了标准化研发或管理机构,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

我国数字经济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在我国,主要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承担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国家标准制定,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承担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对口ISO/IEC JTC 1、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及下设组织开展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开展“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究,有序推进半导体等领域标准体系试点优化,积极建设智能交通、无人驾驶航空器、智能制造等领域标准体系。“十三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共发布了9000多项行业标准,遴选出421项先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与国际同行共同制定了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一批国际标准。2021年,我国持续深化与多国的标准化合作机制,在机器可读标准、智能网联汽车、能源和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转化国际标准880项,提出人工智能、第三方支付、疫情防控等领域国际标准提案278项,牵头制定生物技术、航空航天、物联网、半导体器件、可再生能源等国际标准168项。中国标准影响力和贡献力大幅提升,逐步向世界标准强国行列迈进。

浙江数字经济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五大“抓手”

抓平台建设,筑牢标准制定坚实基础。浙江省从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标准工作出发,围绕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以及数字安防、网络通信和智能计算等标志性产业链,支持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研究院组建省电子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先后成立省区块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人工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数字安防、网络通信和智能计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时,支持之江实验室、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等单位创建省数字经济标准创新联盟等,大力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有力支撑了全省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

浙江省积极支持企业如宇视科技等依托国内相关组织,联合友好国家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开展国际标准制定合作和产品认证,打造更加开放的产业外部生态。

抓标准制定,抢占优势领域主导地位。立足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优势领域,实施标准领航工程,建立健全数字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相关标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2020年,浙江省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271项,其中主导制定国家标准17项、参与36项,占数字经济领域国家标准的16.77%;主导制定行业标准112项、参与106项,占数字经济领域行业标准的17.93%。同时,推动阿里巴巴、新华三、蚂蚁金服、海康威视、数梦工场等企业完成25项数字经济重点领域行业标准的编制,不断巩固优势领域在全国的主导地位。

抓人员配备,提升企业标准管理能力。积极支持数字经济重点领域龙头企业加大标准制定投入力度,推动大华股份、中控科技、数梦工场、趣链科技等企业设置标准化工作部门,组织专职人员开展标准制定与推广工作。通过开展标准研究与制定固化技术成果,推进标准落地,保证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浙江省还支持企业建立标准分享与培训机制,在提高员工的标准意识与把握标准能力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抓标准试点,扩大标准落地示范效应。自2017年起,浙江省连续推动科研院所、社会团体、龙头企业承担重点领域省级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累计制定、应用和推广了60余项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在智能制造和人工智能项目中主导制定的8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填补了国内机器人领域的空白。筹建数字贸易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语标委语言资源管理分委会,推进“智能计算”等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全省还立项开展标准数字化管理、数字安防等6项省级重大标准化试点项目,智能制造、智慧照明等11项省级一般标准化试点项目。依托德清县全国首个全域城市级自动驾驶与智慧出行示范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建设的先行优势,开展基于全域城市级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标准体系建设及车路协同关键标准制定与试点项目。2020年,义乌市获批并建成全省首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且举办了全球首个标准博览会。推动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累计已有250多家企业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并获得证书。

抓国标制定,提升企业国际影响力。浙江省还积极支持企业依托国内相关组织,联合友好国家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开展国际标准制定合作和产品认证,打造更加开放的产业外部生态。同时,支持宇视科技作为ONVIF(开放式网络视频接口论坛)组织的full member成员,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讨论、验证落地等重大事件决策;支持横店东磁、天通控股等企业参与4项国际标准制定,其中《铁氧体磁心的标记》等IEC国际标准已发布。

制约数字经济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的四项因素

浙江省数字经济领域标准制定等相关工作在稳步推进的同时,还存在着成本、应用、人才等方面的问题。

国际标准制定易受排挤,工作开展成本较大。以数字安防为例,受国际关系影响,部分国内企业被ONVIF组织会员资格暂时排除在外,海外竞争力受到极大影响。在其他国际标准化组织如ITU等提交提案时,也易由于不合理的投票机制而被联合打压。

标准制定周期长,标准应用困难较多。国家标准化制定活动流程复杂、耗时较长,标准内容前瞻性布局不足,与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技术快速发展的特性存在一定矛盾。同时,部分优秀标准的实施,需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仅靠企业自身推广则落地存在困难,标准实施效果不够理想。

地方标准体系弱,标准建设不够平衡。当前浙江省数字经济领域地方标准缺乏统一的标准体系,方法类标准较少,基础性、通用性标准研制不够。省内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时未做体系研究,存在标准内容冗余甚至互相冲突的情况,普遍缺乏社会影响力,部分领域又缺少能够填补空白的团体标准。

标准人才缺口大,标准激励不够科学。标准制定存在技术人员把握不全、制定人员技术把握不准的双重矛盾,复合型人才缺口较大。标准制定一般由科研院所和大企业牵头,政策激励也一般给予牵头单位,与浙江省数字经济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企业组织结构相矛盾。

推进浙江数字经济领域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升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跨省、政企、企企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国际标准案例库,鼓励企业学习高质量、较成熟的国际标准,及时准确把握国内外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标准信息,助力企业合法合规进行高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二是建立评审专家库。针对拟立项的国际标准提案,对口工作组、标准化主管部门等单位加强指导,组织专家对提案进行系统性的评估、审视和指导。三是打造标准制化生态。发挥链主企业作用,依托标准化工作构建良好产业生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升产业发展国际竞争软实力。

加大统筹力度,多举措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一是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成立具有公信力与影响力的标准制定机构,发布团体标准或行业标准,逐步向国家、国际标准演化。二是对国标、行标查漏补缺,充分发挥地标、团标周期较短、操作灵活的优势,建立包括基础通用标准、关键技术标准、融合应用标准、产业服务标准、数字化转型标准等在内的完整标准体系,加快填补行业标准空白。三是充分发挥区域性组织作用,制定跨区域标准,扩大标准的影响范围。积极推进先进经验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推广“浙江样本”和“浙江经验”。四是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标准规范,推动平台经济标准化建设,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标准制定积极性。一是优化标准制定排名激励政策,探索对专业研究机构以外的企业进行重新排名予以政策资金奖励。二是探索“标准+专利”融合发展。与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动,探索标准与专利结合的新路径、新模式,通过“知识付费”的形式,提高企业标准制定积极性。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机制,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将专利成果转化为标准成果,占据标准必要专利高地,形成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格局。

开展标准培训,培养标准化复合型人才。一是持续开展国际标准工作培训,加强标准化人才在标准化组织、标准化流程、标准撰写、政策法规、认证认可及国内对口组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储备,提高其在国际标准制定实践方面的能力。二是鼓励高校开设专项标准课程,帮助企业培养产业—技术—法律—标准化复合型人才,完善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标准制定储备“生力军”,助力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推广宣传,提高标准落地应用效果。一是通过讲座、论坛、专家报告会等形式加强标准的宣传推广,提升全省标准化认知水平。二是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化联动应用,在数字政府、智慧交通、绿色生态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打造浙江省数字经济标准化样板,扩大浙江省标准化建设示范效应。同时,开展标准实施绩效评价,不断提升标准落地应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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