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内容提要:2015年5月,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阳江市江城区岗列村抢救清理一座砖室墓。墓葬为长方形竖穴券顶砖室墓,由墓道、甬道、前室、后室、排水沟等部分组成,墓内砌多重承券,保存较好。出土随葬品27件(组),有瓷器、陶器和滑石器等,以瓷器为主;见有“义熙十二年”纪年砖铭。该墓为研究岭南地区六朝墓葬的分布、形制和葬俗提供了新的考古学资料。
2015年5月中旬,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岗列村在道路修整时发现砖室墓葬一座,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今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会同阳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该墓进行了抢救性清理。阳江位于广东省西南沿海,紧邻珠三角,扼粤西要冲。墓葬所在江城区位于阳江市南部,为漠阳江中下游,多河流冲积平原和滨海平原,少数地区为丘陵(含台地)地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秦汉以来郡、州的治所长期设在江城区附近。该墓位于髻山西南麓,南近江台路(图一),海拔32米,编号为2015YGM1(以下简称M1)。现将发掘情况报告如下。
图一// 阳江市岗列M1位置示意图
M1为长方形竖穴券顶砖室墓,券顶距地表约1.5米。墓葬由墓道、甬道、封门、墓室等部分组成。带墓道残长9.68、砖室长8.68、宽2.72、高2.8米,方向348°(图二;彩插三︰1)。
图二// M1平、剖面图
1.阳江岗列M1(南—北)
墓道呈斜坡状,前端已毁,侧壁平整,近垂直。残长1、宽1.4米。
封门位于甬道承券内,顶部已被毁坏,长方形砖和刀形砖错缝平铺叠砌至0.88米后,一丁三顺叠砌。宽1.64、厚0.36~0.6、残高1.66米。
墓室前端设甬道,平面呈“工”字形,甬道三重承券接墓室券顶。内层券为单砖,于1.3米处起券,宽0.36米;中层、外层渐宽,宽度分别为0.72、1.2米。底砖以两横三纵的方式平铺。长1.2、宽0.84~1.64米。
墓室平面呈长方形,侧壁为长方形砖叠砌,双隅顺丁结构,于1.4米处起双重券,采用长方形、楔形砖相间,顶部楔形砖丁立,前端损坏。墓室可分为前、后室。前室平面较甬道和后室低0.2米。前室中部设一重承券,接墓室券顶。承券宽0.76米,于1.5米处起券。两侧承券近甬道一端在高1.35米处设砖台。前室底部东南侧开口一排水沟,延伸至甬道和墓道下方,沟残长2.2、宽0.44米,沟槽宽0.08、深0.1米。排水沟由长方形砖铺砌,底部纵置平铺,沟壁单隅错缝平铺两层,顶部纵置居中平盖。前室中部略偏东与后室连接处设一长方形祭台,台面立砖承起,由中部二块砖纵排平铺、两侧四块砖对称横排铺就。长0.9、宽0.74米,高出后室平面0.02米。底砖为人字形平铺。前室长1.52、宽2米。后室前端设双重承券,形成中门。外券宽1.42、内券宽0.76米,于1米处起券。后室中部设四组承券,每组宽0.76、间隔0.15米,约1.4米处起券。每组承券中间在不同高度设砖台。后室长5.6、宽2米。墓室尾端两侧砌曲尺形承券,后壁砌于承券内,为双隅长方形错缝平铺叠砌,左下方留有近“之”字形空洞。后壁正中单隅错缝平铺叠砌一组砖柱,宽0.54米,高度同于后壁。在砖柱1.4米处设两个砖台。底砖以两横一纵的方式平铺。
砖台均为凸出的半个砖位,用于摆放器物(青瓷小碗M1︰26出土时位于砖台上)。随葬品主要散置在前室、祭台及后室内。后室东侧见两块散砖,砖面分别为压印菱格纹及素面,从其摆放的位置推测,可能为棺椁下的垫砖。出有多枚棺钉,未见棺木及人骨架。
墓砖分为楔形、刀形、长方形三种。楔形砖用于券顶制作,刀形砖用于承券,长方形砖则被用于墓壁、墓底、砖柱且与以上两种砖夹砌券顶、承券。所见墓砖可分为褐红和青灰两种,绝大多数为褐红,火候较低;青灰色极少,火候相对较高。长方形砖常见规格为长36、宽18、厚5厘米;刀形砖短边侧面呈梯形,常见规格为长36、宽18、厚3~5厘米;楔形砖长边侧面呈梯形,常见规格为长36、宽18、厚3~5厘米。多素面,少量长方形墓砖平面压印菱格纹(图三︰5),个别侧面印铭阳文反字“义熙十二年□□九月廿六日立作故记”(图三︰1、2)和阳文正字“义熙十二年太岁丙辰十月十三日立”(图三︰3、4)。铭文墓砖多出于墓室侧壁及封门券顶处。
图三// 墓砖拓片
M1清理残存随葬品27件(组),有瓷器、陶器、滑石器、铁器、铜器等,以瓷器为主。其中铁剪刀(M1︰12)1把、铜棺钉一组,均残朽严重。
21件。有鸡首壶、唾壶、砚、四耳罐、盆、钵、碗、盘、器盖等。胎灰白坚硬,稍有孔隙。仅三足砚施褐釉,余皆施青绿釉,釉面有冰裂纹。多通体施釉,胎釉结合不好,釉剥落严重。
盘口鸡首壶 1件。M1︰22,盘口微敞,圆唇,束颈,溜肩,上鼓腹,下腹近斜收,平底微内凹。流作鸡首状。弧形把手连接口与肩部,把手高于盘口。肩部横置对称桥形耳2个。肩部饰二周弦纹。口径9、底径11.2、高23.1厘米(图四︰1;彩插三︰2)。
图四// 出土器物(一)
2.青瓷盘口鸡首壶(M1∶22)
唾壶 1件。M1︰4,盘口,尖唇,束颈,溜肩,鼓腹,矮饼足内凹。口径12.6、底径15.8、高13.9厘米(图四︰4;彩插三︰3)。
3.青瓷唾壶(M1∶4)
砚 1件。M1︰10,直口微侈,方唇,斜宽沿,浅折腹,平底微内凹,下腹接兽蹄形足。外壁施褐色釉,脱釉严重。口径11.9、腹径12.2、通高3.5厘米(图四︰13;彩插三︰4)。
4.瓷砚(M1∶10)
四耳罐 4件。肩部横置4个条形耳,内壁拉坯痕明显。根据器体大小及腹部特征可分为三型。
A型 2件。桶形,上腹微鼓,下腹内收。M1︰15,直口,圆唇,溜肩,平底。外沿及肩部各饰一周弦纹。口径13.3、腹径20.5、底径 18.2、高 20厘米(图四︰2)。M1︰5,侈口,圆唇,溜肩,平底微内凹。外沿及肩部各饰一周弦纹。口径13.9、最大腹径20.7、底径18.6、高20.5厘米。内满釉,外底无釉(图四︰3;彩插四︰1)。
1.A型瓷罐(M1∶5)
B型 1件。形制与A型相似,但体形较小。M1︰20,微侈口,圆唇,溜肩,上腹微鼓,下腹内收,平底微内凹。外沿饰一周弦纹。口径9.6、最大腹径15.3、底径11.8、高14.4厘米(图四︰5;彩插四︰2)。
2.B型瓷罐(M1∶20)
C型 1件。球腹。M1︰19,侈口,尖圆唇,溜肩,上鼓腹,下腹斜收,平底不规整。肩部饰弦纹1周。口径8.9、最大腹径13.5、底径8.6、高11.7厘米(图四︰6;彩插四︰3)。
3.C型瓷罐(M1∶19)
盆 1件。M1︰17,圆唇,弧腹,矮饼足。外沿下饰弦纹1周,外底饰弦纹2周,外底有11个圆形支烧痕。器物变形。口径30.5、底径21.7、高9.9厘米(图五︰11)。
图五// 出土器物(二)
盖钵 1件。M1︰9,器身,敛口,圆唇,圆腹,平底微内凹。口径16.6、底径12.7、高13.1厘米。M1︰18,器盖,双唇,盖面略弧,饰三组双弦纹。盖顶中央贴锥状钮。盖内面有3个圆形支烧痕。口径18.5、高7.2厘米(图五︰12;彩插三︰5)。
5.瓷盖钵(M1∶18、9)
碗 7件。口较直,弧腹,唇外饰深弦纹一周。根据器体大小可分为二型。
A型 2件。形体较大。M1︰8,尖圆唇,平底,底面切割痕明显。内底有3个支烧痕。口径13.0、底径8.6、高5.5厘米(图五︰1)。M1︰14,尖圆唇,饼足内有一周凹弦纹。内底下压一圈。口径15.2、底径9.5、高6.5厘米(图五︰9;彩插四︰4)。
4.A型青瓷碗(M1∶14)
B型 5件。形体较小。尖圆唇,饼足宽矮。M1︰16,口径8.7、底径5.3、高3.8厘米(图五︰4)。M1︰26,口径8.8、底径5.0、高4.0厘米(图五︰5)。M1︰25,底面切割痕明显。口径9.3、底径4.9、高3.6厘米(图五︰6)。M1︰21,口径8.8、底径5.0、高3.8厘米(图五︰7)。M1︰11,口径8.4、底径4.3、高3.8厘米(图五︰8)。
盘 3件。敞口,圆唇,浅盘,内底隆起,中部旋削成凹心。M1︰1,唇外及外底各饰一周弦纹,底有9个支烧痕。口径21.6、底径19.4、高2.4厘米(图四︰7)。M1︰6,唇外、外壁近底处及外底各饰一周弦纹,外底中央处饰双弦纹。口径22.0、底径19.3、高2.2厘米(图四︰8)。M1︰3,沿微撇,外底有5个支烧痕。口径14.7、底径11.6、高1.7厘米(图四︰12)。
器盖 1件。M1︰24,方唇,弧壁,平顶,盖顶中央贴条形钮,饰一周弦纹。顶面与壁连接处旋削出一道凸棱,外壁饰数周弦纹。口径16、高7厘米(图五︰10;彩插四︰5)。
5.瓷器盖(M1∶24)
碗 2件。灰胎。M1︰2,口微敛,圆唇,弧腹,平底。唇外及近底部各饰一周弦纹,底部切割痕明显。口径12.8、底径7、高5.7厘米。通体施黑灰色陶衣,部分脱落(图五︰2)。M1︰23,敞口,圆唇,弧腹,平底,底面切割痕明显。唇外饰一周弦纹。器身有大量烧制产生的黑点。口径13.7、底径7.8、高5.75厘米(图五︰3;彩插四︰6)。
6.陶碗(M1∶23)
滑石猪 2件。灰白色,石质软。蹲伏状,双耳贴于背,腹中横贯穿孔。M1︰7,长5.1、宽1.8、高2.0厘米(图四︰9)。M1︰13,长5.1、宽1.7、高2.1厘米(图四︰13)。
棺钉 1组32枚。标本M1︰27,覆斗形钉帽,长条形钉身。残长7.4厘米(图四︰11)。
M1出有纪年铭文砖,为判断墓葬的年代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据纪年砖铭“义熙十二年□□九月廿六日立作故记”和“义熙十二年太岁丙辰十月十三日立”,墓葬用砖的制作时间为“义熙十二年”,埋葬时间则应不早于此。义熙作为东晋安帝司马德宗的第四个年号,使用14年,即公元405—418年,义熙十二年为公元416年,干支纪年“丙辰”,与M1出土的纪年砖铭吻合。
M1出土的A型瓷罐(M1︰5)、B型瓷罐(M1︰20)、B型瓷碗(M1︰16)分别与广东乳源泽桥山一期纪年墓ⅠM16(东晋太元十八年,393年)出土的AⅠ式瓷罐、AⅡ式瓷罐、Ⅰ式瓷碗形制一致[1];此类器物组合还见于乳源莱山第三期墓葬中,同时见有盘、C型罐等相似器类,年代为东晋晚期[2]。与广东地区有明确纪年的南朝早期新兴虎曼山M1[3](刘宋元嘉十二年,435年)相比,阳江岗列M1出土的鸡首壶、唾壶、四耳罐等总体器型较矮胖;与长沙南郊烂泥冲东晋墓(宁康三年,375年)[4]所出同类器物相比,器身则稍显修长(文中均称为陶器)。M1出土鸡首壶(M1︰22)盘口微外侈,鸡首中空与腹部相通,圆嘴两侧有垂肉,双眼圆鼓,素把略高于盘口,腹最大径偏中上部,下腹斜收等器形特征与东晋晚期南京铁心桥王家山一号墓(WM1︰2)极为相似。M1出土唾壶、盘、B型碗等器形也都见于此墓[5]。故M1年代与纪年砖信息基本一致,推定为东晋晚期较为合适。
M1随葬的B型瓷碗(M1︰16)与岭南地区另一座东晋晚期纪年墓广西兴安阳西岭M2(义熙五年,409年)所出瓷碗(M2︰13)形制相似[6],但M1规模更大,结构更复杂,出土器物丰富,有鸡首壶、唾壶等高级的生活用品,表明墓葬主人的身份等级可能非一般庶民[7]。
据《(康熙二十七年)阳江县志》记载,“阳江,本《禹贡》扬州南境,百粤之地”;“秦始皇……置南海郡”;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初开高凉县隶合浦郡,桓帝续置高兴郡”;建安二十五年(220年)“三国吴改高凉郡”,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析置西平、恩平二县,复改海安、西平,属高兴郡”;“梁乃错置杜陵、永宁、宋康、齐安四郡,隋初并废为县”,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杜陵曰杜原,宋康曰义康,齐安复名海安,改西平曰阳江,此阳江之名所自始也”;唐武德五年(622年)废高凉郡改置高州都督府[8],唐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废高州都督府,置恩州”;天宝元年(742年)“改恩州为恩平郡”;宋开宝九年(976年)“废郡,以恩平、西平、杜陵省入阳江,仍隶恩州”;宋庆历八年(1048年)“因改河北路贝州为恩州故称恩州为南恩州”;明洪武三年(1370年)“废南恩州以其地并入阳江县,隶肇庆府”。秦汉以来所设郡、州的治所长期在阳江江城附近,此地是广东地区目前发现六朝墓葬的最西端[9]。广东地区的人口迁入高峰出现在东晋,考古发现的本期墓葬数量有大幅增长的趋势,绝对增幅在南朝初期达到峰值[10]。六朝时期的人口大规模流动非常频繁,岭南墓葬数量、分布也随之发生变化。
结合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M1为岭南地区带有纪年信息的东晋晚期典型墓葬,墓葬规模较大,由墓道、甬道、前室、后室、排水沟等部分组成,前后室分级,设有祭台,且墓内砌多重承券,形制结构复杂,保存较好。墓葬见有东晋末期纪年砖铭,并出土带有典型年代信息的器物组合,为厘清岭南地区东晋晚期至南朝早期墓葬形制特征以及器物分期演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尺,为与岭北、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同期墓葬比对提供可靠证据,是研究东晋至南朝时期南方社会历史变迁的重要资料。
M1清理残存随葬品27件(套),有瓷器、陶器和滑石器等。利用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分析出土瓷器、陶器以及墓砖的化学成分,并对十种主、次、微量元素(锆,锌,铁,锰,钛,锶,铷,钡,钙,钾)的含量进行主成分分析。之后,利用提取的第一、第二主成分得分(总解释度超过65%),绘制散点图,并添加80%置信椭圆。通过比较不同样本的置信椭圆,得到以下认识:(1)瓷器的化学成分高度集中,在80%置信度上,绝大多数(超过85%)瓷器落入陶器的化学成分范围,说明瓷器与一部分陶器有着相同的陶土来源,而陶器的陶土来源则更为多样;(2)瓷器、陶器和墓砖在化学成分上截然有别,尤其反映在铁、钙、钾等元素上;(3)墓砖的化学成分有很大的变化,推测其原料选择较随意,且有较大可能来自不同的烧造批次(图六)[11]。
图六// M1出土遗物化学成分分析图
(附记:参加本次发掘的工作人员有毛远广、席松甫、张辉煌、陈宙、林炯雷,摄影为林炯雷、谢蔚宁,绘图为齐雪芳、席松甫。感谢在整理写作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的邓宏文先生、唐博豪先生。)
执 笔:王 欢 毛远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