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竟越 厦门上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应符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文章结合国家相关规范和“闽人防办”相关要求。对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金茂项目三期”的人防电气设计做如下探讨:
人防概况如下表1所示:
表1 人防概况
本工程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平时作为车库及设备用房,临战前转换成人防汽车库、专业队员装备掩蔽部和人防救护站。本工程人防建筑面积合计为21198.59m2。
电源的种类分为市电、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包含柴油发电机组和蓄电池组。本工程包含救护站且人防建筑面积为21198.59m2;根据规范要求宜设置固定电站。救护站内配置UPS(供战时不允许停电的特殊医疗设备),蓄电池组应为密封式,其应急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min。
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7.2.3条规定和表7.2.4对战时负荷进行分级。
1.人防汽车库、物资库
一级负荷:基本通信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应急照明;
二级负荷:重要的风机、水泵,正常照明和战时电动阀门;
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的战时负荷。
2.救护站、固定电站、一等人员掩蔽所、二等人员掩蔽所
一级负荷:基本通信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应急照明;防化设备、防化电源配电插座箱,柴油发电站配套的附属设备,救护站的主要医疗救护房间(手术室、放射科)内的设备和照明手术室空调设备;
二级负荷:重要的风机、水泵,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系统,辅助医疗救护房间内的设备和照明,洗消及医疗用的电加热淋浴器,除手术室外的医疗救护房间的空调、电热设备,电热水器,电动密闭阀门,正常照明,一般医疗救护、设备房间插座等;
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的战时负荷。
防空地下室战时各级负荷的电源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7.2.15条规定。
第一,文章仅分析战时用电负荷,用来选择战时柴油发电机容量。
第二,分级统计并计算各级负荷的总容量,经计算本项目战时一、二级负荷计算结果为472kW,其中一级负荷为152kW。
第三,结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7.7章柴油电站的相关规定,在人防单元8设置一个固定电站,并考虑预留20%的备用量,战时应切断仅平时使用的负荷;战时选用两台300kW柴油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宜大于300kW)。
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电气线路,动力回路采用铜芯电缆,口部照明回路采用铜芯护套线。
电气防护要求主要是气密性,电气管线进出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要求跟工程防护等级、密闭功能有关。
1.电气线路进出防空地下室
为了防止冲击波沿着电缆进入防空地下室内,凡是室外埋地电缆进出至防空地下室防护密闭门以内区域的电气线路,均应设置防爆波电缆井,并按要求预埋备用管。防爆波强、弱电缆井应分开设置。当地面建筑内管线竖直引下至防空地下室内时,当电缆穿管采取防护密闭措施时,可不设置防爆波电缆井。
2.电气线路穿过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和密闭隔墙
电气线路明管敷设防护密闭做法可参照图集07FD02《防空地下室电气设备安装》第19页。根据抗力级别划分,本项目人防单元1~7、10电气管线明管敷设,管二端采用环氧树脂封堵,深度大于50mm时不需设置抗力片。其余电气管线明管敷设应按图集要求在相应部位设置抗力片防护。
电气线路暗管敷设防护密闭做法可参照图集07FD02《防空地下室电气设备安装》第20页。根据抗力级别划分,本项目各人防单元的电气管线采用暗管敷设时,战时在接线盒内填密封材料,不需要设置抗力片。
3.穿越防护单元的要求
电力电源和电站控制室出线采用放射式配电分别引至各个防护单元,各自独立。馈电电缆应尽可能地在防护区内敷设。
为了安全和使用方便,本项目一、二等掩蔽所配电箱设置于防化值班室内,人防汽车库、物质库配电箱设置在电气间内。
防空地下室的照明设计重点在于平战结合及战时转换。
1.正常照明
平时作为汽车库,应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第5.2.1条,车库照度标准值为30lx。本项目平时车库照度设计值约为32lx,远小于战时人员掩蔽室(75lx)、人防车库、物资库(50lx)的照度标准值。战时利用平时的照明线路,通过将平时车库的照明灯具单管更换为双管或适当增补灯具,以满足战时照度需求;为使战时每个照明回路灯具数量不至于过多,平时照明系统结合战时照明灯具数量划分配电回路。由于救护站战时功能改动较大,战时照明根据战时布局重新设计。
2.应急照明
根据规范要求本项目的人防各类主要场所的应急照明照度值要求如表2、表3所示,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要求如表4所示。
表2 人防各类主要场所的疏散照明要求
表3 人防各类主要场所的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要求
表4 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要求
综上所述,考虑平战结合的平时疏散照明设计照度值应大于等于5lx;因本项目战时设有柴油发电机组,所以战时应急照明蓄电池组的连续供电时间可与平时相同,即不应小于1h(本项目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h(战时最大隔绝防护时间)。
本项目除了人防物资库、汽车库可不设置此系统,其余人防单元均应设置,其要求应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7.3.7、7.3.8条的相关规定。另本项目一等人员掩蔽所、救护站(防化级别为乙级)的三种通风方式系统应能自动实施隔绝式防护,具体详见《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 013-2010第7.2章的相关要求。
救护站内的第一密闭区的动力、照明负荷控制箱设置于第一密闭区内,还应在第二密闭区的防化值班室内设置集中监控装置,集中监控系统战时安装。
第一,采用TN-S系统,将电源中性线和保护线分开,使电气设备外壳近于零点位,有利于潮湿环境的安全用电。
第二,电源插座以及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加设剩余漏电保护装置;对医疗用电设备,应只报警不切断电源。
第三,防空地下室需设置等电位连接,且应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7.6.3~7.6.5条规定。
结合《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暂行规定》(闽人防办〔2010〕121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三个阶段的平战转换的电气相关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人防供电系统的进户电缆、三种通风方式信号装置系统和战时照明、动力、音响、通信、信号等管线,固定电站除柴油发电机组、战时控制柜外的其他附属设备及管线,按图集08FJ04《防空地下室固定柴油电站》的要求配置。
早期转换:临战前30天内。
1.对平时已安装的人防设施、设备和系统进行重新检测;平时吸顶灯应加设防掉落保护网,线槽安装的灯具改为链吊灯具,部分灯具由单管改为双管。
2.人防电站的发电机组、战时控制柜等的安装。
3.对于平时一根密闭管穿多根电缆式的平时设备的电缆进行拆除,并完成所有密闭套管、防护密闭套管的防护密闭或密闭封堵。
临战转换:临战前15天内。
拆除人防区内仅平时使用的电气设备。
紧急转换:临战前3天内。
战时通风系统调试,战时供排水系统调试,战时通电系统调试,战时电站机组试运行。
以上是笔者认为在人防地下室电气设计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基本要点,在人防电气设计方面还有很多细节和情况需要考虑,比如人防通信、设备安装、接地等。另外在“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相关内容上,文章不再详细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