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霞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以规范村级财务行为、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等为重点,制定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等制度。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的有效监督和管理,2021年又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村级财务会审制度,并提出具体措施加强落实。
明确会审主体。明确镇农村工作局局长任会审小组组长,镇会计服务站、镇纪委等相关人员参与会审,每季度末的次月25日前对11个村524个组进行集中财务会审。
明确会审依据。依据《金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从村级财务的使用范围、开支额度、支付程序、公开回执、票据使用说明等方面逐一会审。一是核实核准各项收入。全面核实村级的各项收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对合同款到期尚未交纳承包金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做好催收工作,及时发放催收通知单。对暂时交款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要签订交款协议,连同催收通知单(要本人签字)一并做入往来附件。对到期的长、短期投资,要按规范程序及时做好续借和利息的收取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各类往来欠款的清收,确保年底资金能足额兑付。二是规范各项支出。严把支出审核关,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审核原始单据,对不合规、超标准、超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坚决退回,确保各项支出程序规范、依据充分、手续齐全、事由清晰。三是做好在建工程的结转。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及时结转。工程款如果是分期支付,可以和施工单位挂往来账。结转时要区分形成固定资产和不形成固定资产两种情况,如果形成固定资产,直接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果不形成固定资产,直接将“在建工程”转入“专项应付款”或“其他支出”等科目。对未经会审小组通过的票据,一律不得入账报销。
明确会审重点。重点审核村级用工、小型工程、广告宣传、突发性工作经费等非生产性开支,严防弄虚作假的行为。
明确会审纪律。会审结束后,及时将会审情况汇总反馈给各村,各村根据会审意见认真整改,同时镇纪委对会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一年来,汇总各类问题54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镇严格执行“阳光村务”工程,通过“村居廉线”平台,让群众动动手指就能全面掌握村务情况,进一步扎牢了村级财务管理篱笆。通过加强村组财务会审,金城镇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