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治理的重要论述,着力夯实一个基础、推进三治融合、建好三支队伍,持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一个基础,就是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首位,实施党建民心工程、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完成换届的村基本实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推进三治融合,就是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完成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修订;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至村,培育“法律明白人”4.5万名;建成一批省级公民思想道德教育馆、家风家训新乡贤馆,树立一批群众身边的道德模范。建好三支队伍,就是打造坚强有力的驻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队伍,加强乡村治理力量,目前3736名第一书记、1万多名科技特派员、844名乡村振兴指导员活跃在广大乡村。
2022年,福建省将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打造乡村善治“福建样板”。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治理,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省对市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设区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党委农办牵头抓总、职能部门专项主抓的工作机制,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强化工作调度、协同推进。以党建促乡村治理,大力推行跨村联建,开展富民强村堡垒行动,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创、导师帮带等机制。
二是聚焦重点,攻坚突破。推广运用清单制,选择20个试点县,因地制宜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村级事务、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厘清村级组织权责边界,规范清单运行规则。大力推行积分制,总结推广3327个试点村经验,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分类、营造文明乡风等方面树立起“风向标”,提高农民群众文明程度,引导他们发挥主体作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深入开展“一县一专项治理”,落细落实村规民约约束性措施,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孝善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五会”作用,重点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传承弘扬优秀乡土文化,建立一批“近邻评理室”“厝边评理室”,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增强村庄凝聚力、向心力。
三是创新手段,提升效能。推进治理信息化,推动部门数据共享,依托“数字福建”平台,推广运用手机“村务通”,为村民了解村务信息和办理建房、入学、医保、养老等手续提供便捷服务。推进治理精准化,加快“综治中心+网格化”建设,聚焦基层群众关心问题,打通乡村治理“神经末梢”。推进治理法治化,聚焦征地拆迁、宅基地使用等敏感点,完善乡村公共法律供给,实现村村有法律顾问和调解员。
四是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大力选树农村道德模范、五好家庭和好邻居、好婆媳等先进典型。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开展第二批“十百千”省级示范村镇创建,打造乡村治理排头兵,推动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