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雪晴 中华慈善博物馆
据史籍记载,历史上我国灾情的严重和频繁程度是十分惊人的,灾荒救济也一直为历朝历代所重视,统治者采取了许多救灾措施,积累了丰富的荒政经验。
历史上的救灾措施种类繁多,大致可分为赈济、养恤、除害3项。一是赈济。赈谷和赈银是遇灾急赈的两种主要方式。出于时间和交通的考虑,赈银和赈谷政策相结合方能使物资的流通更快速,提高救灾的效率。清代《康济录》中曾这样总结救荒措施:“极贫之民宜赈济,次贫者赈粜,远地宜赈银”。二是养恤。施粥和居养是灾荒时期的救急办法。公元1876—1879年,华北地区发生大规模旱灾(史称“丁戊奇荒”),导致2000多万人流离失所。著名晋商乔致庸在丁戊奇荒期间开仓施粥,帮助灾民渡过难关。灾荒时期,政府在多地设置收容机关,为百姓提供暂时的饮食和居住场所。三是除害。在古代,蝗灾和鼠疫是最为严重的灾害。我国历史上设有治蝗专官,也曾有给钱捕蝗、给粟捕蝗的办法,鼓励民众积极除蝗,效果显著。
历代政府应对各类灾害的措施不尽相同,但都有可取之处,尤其是宋朝时期,灾害救济活动在我国救荒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南宋嘉定、绍定年间,江南地区灾荒频发,一些地方乡绅自发组织赈灾救济,刘宰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刘宰,1165年出生,字平国,号漫塘病叟,镇江金坛人,为人方正刚直、仁慈宽忍、淡泊名利,遇到有困难的人,必定竭尽全力,积极主动去帮忙,尽心尽责。刘宰曾任江宁尉、建康通判等官职,宋宁宗嘉定元年(1208年)辞官归隐,回到家乡,在乡期间修桥补路,置义仓、创义役,施惠乡邦,乐善好施。
《宋史》中记载:“(嘉定)二年(1209年)春,两淮、荆、襄、建康府大饥,米斗钱数千,人食草木。……流于扬州者数千家,渡江者聚建康,殍死日八九十人。是秋,诸路复大歉,常、润尤甚。冬,行都大饥,殍者横市,道多弃儿。”在目睹家乡饿殍遍野的惨状后,刘宰首设私人粥局,救济饥饿百姓,救助遗弃婴孩,地方乡绅被刘宰的善举触动,纷纷资助米谷……粥局持续开办了5个月之久,前来领食的最多一天达4000人。
“(嘉定)十七年春,余杭、钱塘、仁和三县饥,镇江府饥,真、鄂州亦乏食。”面对灾情,时隔15年,年近60的刘宰再次开办粥局,捐出自家历年积谷百余斛,舂米煮粥救济金坛饥民。粥局开办至3月底,救济逾万人。当时正逢青黄不接之时,贫苦百姓缺粮严重,苦不堪言。仅凭借刘宰的个人财力,粥局难以为继。面对这一困境,在刘宰的带动和影响下,身边友人及开明官员慷慨解囊,捐助钱谷,积极参与赈灾,粥局得以续办,大批嗷嗷待哺的饥民获得救济。
‘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从古至今频发的灾害和惨痛的教训,都在不断提醒我们平时应注重防灾减灾,居安思危方能有备无患。
中华慈善博物馆展示的“刘宰施粥”艺术场景
宋理宗绍定元年(1228年),因邻县频降暴雨引发涝灾,粮食无收,众多流民前往金坛乞讨。刘宰再仿前例,第三次开办粥局以赈饥民。此次施粥持续1个多月,直到新麦成熟,受助者约万余人。几次大规模赈灾让刘宰的名声越来越大,一些官员屡次向朝廷推荐刘宰出任官职,都被他拒绝了。刘宰去世时,当地百姓“罢市走送”,人群绵延数十里,衣袖相连有50里,人人哭着就像送别自己的亲人一样。朝廷赐谥号“文清”,以表彰他的功德。
刘宰三办粥局,如此大规模的私人赈灾,不仅在宋代救荒史上绝无仅有,在中国慈善事业史上也较为罕见,其中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仍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一是救急不救穷。赈灾具有时效性,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要用现有的物资救特殊群体的燃眉之急,延续灾民的生命,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刘宰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就依靠自身力量开设粥局,且粥局持续时间长、救济范围广、领粥人数多、实际效果较好,体现了“救急不救穷”的救灾理念。二是团结协作。刘宰目光敏锐,洞察形势,深知单凭一己之力,施粥活动是无法持续的,只有发动周边人一起加入赈济的队伍中,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才能救济灾民。灾情加剧时粥局几度难以为继,刘宰积极联系友人,号召社会力量,争取外界援助。刘宰好友赵若珪听闻后,捐出私谷且致书志同道合之人,“未几,钱谷沓至”。三是救灾防灾兼顾。救灾和防灾是人类应对灾害的两种重要方式。荒年救灾属于被动应对灾害,丰年防灾则属主动预防。面对频发的灾害,除了施粥赈灾,刘宰还在家乡设置义仓,提前储备粮食,重视灾害的预防,造福乡民百姓。“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从古至今频发的灾害和惨痛的教训,都在不断提醒我们平时应注重防灾减灾,居安思危方能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