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三届二次理事扩大会审议通过,简版)
编者按
2022年6月29日,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三届二次理事扩大会圆满召开,大会审议通过的《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设想》全面展示了广西水协在2021年积极配合行业新政策落地实施、服务供排水企业、规范协会制度等方面的良好成果,突显了“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的协会宗旨,充分体现了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的责任担当。为加强城镇供水排水行业协会的互动,共同推进城镇水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本次特刊发该协会工作报告简版供大家交流借鉴。
2021年是国家开启“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区实施“五网建设”的第一年。在这一年里,协会在住建厅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在民政厅的指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克服困难,引领行业不断前行,有力地支持了政府的各项工作,并将国家的“水政策、水标准及对水工作的要求”紧密与广西的具体情况相结合,推动和提升了广西城镇供排水事业的发展。突出了协会“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的“两为”宗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配合厅党委做好“扶贫”工作和自身建设。
一是突显了大量具体的“文创”工作,体现了协会的责任精神与担当。主要表现在:积极配合行业新政策的落地实施。2020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该文件主要是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同时,明确供水行业中鼓励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管理以及明确服务边界等问题。为了配合该文件在供水行业贯彻实施,2021年3月,协会受住建厅城建处委托,组织专家对《广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城〔 2014〕46号)进行了修订。为此,协会还向江苏等9省(市)发函,收集相关资料,并召开部分地级市供水企业专家座谈会,专题研究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形成专门意见,配合住建厅城建处向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卫健委、住建厅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商等广泛征求意见,还到南宁市、柳州市住建局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面对面征求意见。最后,经七次修改,形成了《广西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送审稿)》。此稿于2021年12月21日经专家讨论并获得会议通过。之后根据专家意见,将再次修改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对城镇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核、施工、移交验收、运行管理等条文提出的要求更加明确,对今后广西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预计该《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下半年同大家正式见面。
同时,为了配合新的《广西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国办函〔2020〕129号文的贯彻实施,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移交验收工作,统一验收标准。2021年7月,受自治区住建厅城建处委托,协会又组织专家编制了《广西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现场验收手册(试行)》,经14个设区城市自来水公司对条文反复研究,同时由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组织10家房地产企业认真讨论、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报自治区住建厅城建处。该《验收手册》于2021年12月21日经由自治区发改委、卫健委、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及专家参加的“专家评审会”评审并获得通过。
这一《验收手册》的颁布,填补了国内目前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各省没有统一标准的历史空白,有效地解决了“移交与接收”的双方矛盾,为住建部、中水协将来制定全国城镇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管理打下了基础。可以说《验收手册》的编制,在全国省级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与接收”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属首创,这也是我会对习主席强调的文化自信、制度自信的具体落实。
第三,为配合上述《管理办法》《验收手册》的落实,协会又组织专家配合华蓝设计集团对原《广西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进行了修订。该《规程》2012年出台至今已近10年,原部分条文已不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同时,国家的《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也因新形势进行了修订。为了适应发展需要,自治区住建厅决定对原《广西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进行修订。水协作为参编单位之一,全程参与了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积极组织有关供水企业一并参与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后的《规程》,也已于2021年10月25日经自治区住建厅标准定额处组织“专家评审会”并获得通过。并于2021年12月8日经自治区住建厅批准发布,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新《规程》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二次供水设施的技术标准,使二次供水设施能耗进一步降低,水质水压更有保障,更方便信息化管理。
第四,做好国办函〔2020〕129号文的宣传、贯彻工作。2021年3月,协会收到国办函〔2020〕129号文后,立即转发给全区供水企业。该文件由于种种原因,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很多具体问题和困难,如:水表更换、新装收费、管道投资边界等等问题。协会多次到各地现场调研,参加各办事处专题会议,了解实际情况。同时,致函外省对该文件的执行与具体实施情况。并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1〕146号)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多次与自治区住建厅城建处及自治区发改委价格处沟通,并形成书面报告《关于对〈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请示》提交自治区住建厅城建处、自治区发改委价格处。区发改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派出3个调研组到各市县开展调研。经调研后,形成报告报国家发改委,得到国家发改委的内部解释,从而使国办函〔2020〕129号文在广西得以顺利实施。
另外,协会还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城建处对水利部《节水规划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自治区发改委《广西城镇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自治区住建厅《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征求意见稿)》、《城市供水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形成文字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参与了城建处组织的“国家环保‘回头看’”及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城市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镇级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的督查、检查、调研,提出技术性报告及建议。
总之,回顾2021年水协工作,第一条就是协会在国家政策的落实与广西实际的联系上做了大量的“文创”工作。这些工作,不仅要动脑,而且要有勇气,有担当,有责任心,敢在实际工作上不怕得罪“人”并下真功夫。我们认为:这些工作,不仅仅是在技术政策和标准上做文字的创新,而且最重要的是协会这些作为体现了我党实事求是的传统和精神,体现了习主席新时期提出的文化自信、制度自信,同时,也是水协人敢为、敢当的拼搏精神的具体体现。
二是突显了大量具体的“服务”工作,不仅为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和“红利”,还为企业提供具体的技术支撑与技术解决方案。2021年8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下发了《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同年11月,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征求《转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函。但在实际工作中,两份文件表述上的差异引起了企业的众多意见。为正确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协会广泛征求供水企业和基层意见,形成文字并向自治区住建厅城建处、发改委价格处反映全区供水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多市县超过10年没有调整水价的事实。并提出:①水价调整应明确成本监审周期(3年),确保供水企业正常运行;②对5年以上没有获得水价调整同时营利水平没有达到规定值的,应在2022年底前获得调整(最后定于2023年底前);③同城同价不合理,建议实行同厂(同网)同价。经过水协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以上3条意见均获得认可通过。同年12月,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1〕1229号)。文件的下发为供水企业争取政策“红利”和普遍支持及今后的价格调整提供了法规和理论依据。从面上解决了供水企业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与困难。
不仅如此,2005年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建计字〔2005〕53号)至今没有修订。但在实行过程中,很多供水企业反映该《通知》收费标准过高,企业既要筹集工程建设费用,又要筹集道路挖掘修复保证金,且各地收费标准不统一,供水企业作为“公共供水”的市政行业,负担过重。为此,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并征求了14个设区市供水企业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在梳理这些意见的基础上,协会于2021年12月15日起草了《关于申请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请示》报自治区住建厅城建处,请求对15年前的这份文件(即桂建计字〔2005〕53号文)进行重新修订。该工作得到了城建处的支持,现已报厅领导批示中。
总之,协会不仅“服务”于供排水企业具体的技术方案的免费提供,更重要的是为企业争取国家“政策”层面上的支持与帮助。帮助企业解决许多“面”上的问题。
第三,为供排水企业,特别是县级供排水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解决方案。过去的一年,协会先后为凭祥市水厂、钦州市开投水务有限公司、北海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博白县水司等11家供水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同时,为了加强行业间服务与沟通,协会不断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各种技术会议和培训。2021年1月份,协会在南宁召开第三届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月份,在北海市召开二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同月在南宁召开二届七次理事扩大会;4月份,在南宁市召开三届一次会员大会暨产品材料展示会,并同时组织部分供水企业参加中国水协在重庆举办的“中水协2021年年会暨产品展示会”;与此同时,派员参加玉贵、柳州、百色等办事处召开的工作年会。为了加强供排水企业和设备材料供应商的联系,使供排水企业及时了解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还组织部分供水企业到青岛三利集团、凯泉泵业、杭州水表厂参观学习;10月份,协会在全州县召开第五届供水企业文化暨办公室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同月在兴安县召开2021年计量工作经验交流暨计量器具产品展示会。随后又组织部分供水企业线上参加中水协召开部署的《城镇水务2023年行业发展规划纲要》宣贯工作会议。
不仅如此,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的技术水平,协会还分别于2021年10月、11月举办了二期净水处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班、一期管道安装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班、二期管道测漏技术培训班、一期污水处理岗位培训班。此六期培训班共培训人员284人。
三是突显了大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协会工作日趋走上“正规化、规范化”。2021年,协会为全面落实“两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提高协会全体党员政治素质,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中央“七一勋章”颁授奖仪式,学习“七一精神”等等。为了使城镇供排水行业系统的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协会还分两批组织部分会员单位81人赴延安革命老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同年9月,协会还组织部分会员单位到浙江南湖参观了中共党的一大地址——红船。通过党课学习、结合党史教育等活动,协会党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凝聚了人心,加强了会员队伍的建设。
不仅如此,协会还配合厅党组做好扶贫攻坚工作,向党成立100周年献礼,并根据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过渡期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帮扶联系工作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1〕12号)等文件的精神和习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落实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协会党支部于2021年12月13日,到结对共建点上林县大丰镇云城村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为村里的贫困对象送去棉被并捐赠1万元用于云城村庄排污沟渠改造。
为挖掘供水先进典型,弘扬供水职工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不畏艰辛的精神,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等4家单位联合开展了“广西最美市政园林工人”选拔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投票和专家评选,陈雪娇等13名同志被评选为“广西最美给排水工人”,这些优秀人物的树立为全区供排水行业弘扬正气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除上述“日常管理”的大量工作外,水协在其他方面的工作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在供水方面: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供水规模(城市和县城)总量为938.78万m3/d,比2020年增加了28.68万m3/d。全年供水总量为249346.51万m3,比2020年增长4.93%。年新增供水管网长度(DN75mm以上)约2084.72km,全区供水管网总长度达到43080.87km。城市用水普及率为96.5%。供水水质方面,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水质监测结果,2021年,全区市政供水质综合达标率为97.15%,基本与上年度(97.67%)持平;城市二次供水水质综合达标率为92.34%,较上年(91.48%)高0.86个百分点。
供水水处理设施配置进一步完善,全区水处理方式为常规处理的占99.30%,消毒设施配备率为100%,按要求使用消毒设施的占98.59%,持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比例达99.30%。完善的水处理设施和良好的管理措施确保了供水水质达标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2021年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供水行业专项债券7.71亿元。
在排水(污水处理)方面:一年来,全区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进水COD浓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县城及城市)129座,处理规模为562.55万吨/日,比2020年增加42.4万吨/日。尾水达标排放率为100%,生活污水收集率逐步提高。
全区镇级污水处理项目,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建成721座,形成生活污水处理 能力约86万吨/日,已建设配套管网约4700km,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超过99%。
在节水方面:一年来,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钦州市、玉林市、崇左市、北流市等多地积极开展城市节水宣传工作,各地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节水型城市”活动主题,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周的活动。2021年12月23日,协会组织专家对南宁市申报的4个自治区级节水型企业(单位)、5个自治区级节水型居民小区;桂林市申报的1个自治区级节水型居民小区进行现场验收。
在会员发展方面:今年有钦州皇马水务有限公司、广西齐利达新材料环保有限公司(PE管)、天津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电磁流量计、电磁水表)等32家公司和供排水企业加入了协会。
截至2021年底,我会自动退会会员18个,新增会员32个,现共计会员单位376个,协会队伍不断壮大。
在自身建设方面。2021年,水协不仅配合中国水协先后完成了《城市供水统计年鉴》、《城镇排水统计年鉴》、《县镇供水统计年鉴》的地方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工作以及2021年中国水协报刊征订工作,同时我们先后还编发出版协会会刊《广西供水排水》杂志5期,并通过“广西给水及污垃工作微信群”、“水协办公室主任微信群”、“广西水协微信公众号”及“广西水协网”平台,为会员单位提供最新的供排水行业动态、最新技术前沿报告、最新的国家政策、最新的实践经验和最新的案例分析以及新设备、新材料。在广西水协会员共同努力下,我们荣获中国水协2020年度城镇供水杂志发行工作先进单位、中国供水节水报发行工作先进单位,涌现出了像韦丽莹等一批先进工作者和报导员。
2022年,以厅党组的中心工作和住建部城建司、厅城建处的工作计划为重点,结合中水协工作安排和会员单位的主要诉求及水协工作的实际和城市水行业发展的前景与趋势,继续突出“两为”工作,拟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召开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理事扩大会。
2、召开《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技术规程》修订本、《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修订本、《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现场验收手册》宣贯会。
3、举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培训班。
4、完成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镇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5、协助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文件精神,配合城建处对30年以上(含)老化供水管道进行排查,建立台帐、预算统计,开展调研;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集中式供水安全检查工作。
7、配合厅党组、厅行业党委做好相关工作;配合城建处做好污水处理、供水、节水的检查、督查、调研工作。
8、继续对污水处理工、水质化验工、电工、管道检测工等工种开展职工培训。
9、举行羽毛球、气排球职工运动会(根据疫情情况再定)。
10、与广西建设工会一起举办岗位技能竞赛,选拔出选手参加2022年中水协的技能大赛。
11、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红色教育,组织会员单位到福建开展党史教育活动。
12、召开1—2次供排水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根据疫情情况再定)。
13、配合南宁市、北海市做好“节水型城市”复查验收工作。
14、配合广西建设工会做好“最美市政工人”推荐选拔工作;联合广西建设工会,继续举办“威派格杯”2022—2023年供排水行业先进人物评选活动。
15、对《广西供水排水设备材料供应厂家推荐名录》及《广西供水排水行业“优秀品牌”》进行重新评选。
16、加大同兄弟协会的横向联系与学习,适时组织企业到区外、国外考察学习。
以上工作,仅仅是初步设想,无论哪项都离不开住建厅和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协会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努力再努力。我们相信,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在厅行业党委的指导下,在城建处的统筹协调下,通过广大会员的齐心奋斗,我们协会的工作会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