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晶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北京 100029)
自2019 年1 月1 日起,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并提供科研教学等服务、按合同或协议约定预收接受服务单位的款项通过预收账款核算。月末结算在收支结转前,医院需先进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操作。医院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科教收入时,应当根据业务实质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
如何快速准确从财务账簿上抓取科教项目完成进度数据。首先,要从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开始说起;其次,要了解业务核算的变化方式;最后,确定“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金额并验证其准确性。
根据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财会〔2018〕24 号)中有关财务会计、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规定。政府会计制度下,无须对医院会计制度下“待冲基金”对应内容进行核算。医院将原账的“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余额、“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分别转入新账的财务会计“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将原账的“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登记新账的预算会计的“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政府会计制度》扩大了“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的适用范围:从原来的科学事业单位扩大到基本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新增了辅助核算,“预收账款”科目设立“单位”“项目”“功能分类”辅助核算。会计核算方式发生变动,“资本性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科目使用均发生变化,取消《医院会计制度》下“待冲基金”科目。
首先筛选出需要进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的科教项目,逐一获取科教项目的如下财务会计科目金额,并进行逻辑计算,具体分为以下3 项:
第1 项:“1601 固定资产”“1613 在建工程”“1701无形资产”3 个科目的合计净增加额(剔除在建工程转资产因素)。
第2 项:“5001-02 业务活动费用—科研费用”借方发生额(不含:“5001-02-05 固定资产折旧费”“5001-02-06 无形资产摊销费”)。
第3 项:“5001-03 业务活动费用—教学费用”借方发生额(不含:“5001-03-05 固定资产折旧费”“5001-02-06 无形资产摊销费”)。
以上3 项金额相加确认为发生额,拟命名为“当期发生额a”。
注: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实际计提折旧及摊销时间一般都长达几年,在折旧摊销计提完毕前,极有可能课题经费已验收结题。为保证及时按照支付进度及合同完工程度确认科教收入,采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3 个科目的发生额为“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的依据,而不采用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发生额为“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的依据。
3.2.1 计算科教经费“结转期初余额b”
若科教课题经费存在于2019 年以前,考虑到此科教经费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后,其经费在2019 年度及以后的任意会计期间可用额度可能分别存在于“累计盈余—科教盈余”“本期盈余—科教盈余”“预收账款”这3 个会计科目。
为适用《政府会计制度》,在计算出科教专项的某一期发生额后,首先要判断其是否有足额的结转期初余额。判断依据是“累计盈余—科教盈余”余额与“本期盈余—科教盈余”期初余额相加,再扣除某一期期初的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及在建工程金额,命名为“结转期初余额b”。
之所以要扣除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在建工程是因为在《政府会计制度》衔接时,上述净资产从医院的“待冲基金”科目转入“累计结余-科教盈余”,此部分金额按照预收账款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科教收入原则已确认过收入,为准确反映科教经费可用额度,此部分应予以剔除。
3.2.1.1 取数规则(共涉及以下5 项)
第1 项:“3001-03 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的期初余额。
第2 项:“3301-03 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的期初余额。
第3 项:期初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余额-累计折旧余额=“1601 固定资产”-“1602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第4 项:期初无形资产净值=无形资产余额-累计摊销余额=“1701 无形资产”-“1702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第5 项:“1613 在建工程”科目的期初余额。
3.2.1.2 计算规则
“结转期初余额b”=“3001-03 累计盈余—科教盈余”期初余额+“3301-03 本期盈余—科教盈余”期初余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无形资产期初净值+在建工程期初余额)。
3.2.2 计算并比较“当期发生额a”与“结转期初余额b”的大小
一般情况下,“当期发生额a”大于0,即a>0时,情况如下:①若a ≤b,则当期已发生额小于等于结转期初余额,或者说累计发生额小于累计已确认收入金额,当月不用执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操作。②若a >b,则当期已发生额大于结转期初余额,进一步计算“待转收入金额c”,c =a-b。
特殊情况下,若涉及调账等因素,可能发生“当期发生额a”小于0,即a <0 时,情况如下:①若此时“结转期初余额b”≥0,本期无需执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操作。②若此时“结转期初余额b”<0,计算c=a-b,若c ≤0,本期无需执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操作;若c >0,则确定c 为待转收入金额。
若“当期发生额a”等于0,即a =0,本期不用执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操作。然后,比较“待转收入金额c”与“2305 预收账款”余额大小。若c ≤“2305 预收账款”余额时,即有充足的预收账款余额可执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操作,确定c 为“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金额。
若c >“2305 预收账款”余额时,即预收账款余额不足,根据“2305 预收账款”余额确定为“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金额。
以上判断金额均是取自某一会计期间当期期初余额及发生额的数据,也可以采用累计发生额数据进行逻辑判断,计算累积“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金额,进而计算当期“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金额,此处不再展开。
执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逻辑推演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执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逻辑推演流程
根据已设定的会计科目与核算辅助信息(项目、单位、功能分类)之间的关系,进行批量或逐项匹配。
根据不同的项目层级批量匹配会计科目 “预收账款”“事业收入”下具体的明细科目。如:项目层级隶属于本级横向财政拨款、非本级财政拨款,执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时,由科目“2305-02-01/02预收科研/教学经费”转入“4101-02-01/02-01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研/教学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目。项目层级隶属于其他时,由科目“2305-02-01/02预收科研/教学经费”转入“4101-02-01/02-02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研/教学收入—其他”科目。
根据不同的项目逐项匹配功能分类、单位辅助核算信息。确定预收账款、事业收入的单位辅助核算信息时,若某一个项目存在多个单位预收款的,逐一对各单位预收账款余额转入科教收入,可以按照先进先出原则选择或平均分配。
列举医院1 个典型的案例,进行科教项目执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时的逻辑推演,假设本期发生额a为正数。
202X 年1 月,某医院预收科研经费期初余额20 000 元;累计盈余—科教盈余期初余额20 000 元;本期盈余—科教盈余期初余额0 元;固定资产期初余额14 400 元,本期借方发生额7 200 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期初余额300 元,本期贷方发生额30 元。在建工程期初余额3 000 元,本期贷方发生额3 000 元;无形资产期初余额为0,本期借方发生额4 800 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期初余额为0,本期贷方发生额40 元;商品和服务费用本期借方发生额6 000 元。
①当期发生额a=(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本期净增加额+商品服务费用借方发生额-(本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7 200-3 000+4 800+6 000-(30+40)=14 930
②结转期初余额b=“累计盈余—科教盈余”期初余额+“本期盈余—科教盈余”期初余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无形资产期初净值+在建工程期初余额)=20 000-(14 400-300+3 000)=2 900
③待转收入金额c=a-b=“当期发生额a”-“结转期初余额b”=14 930-2 900=12 030
④确认收入:通过比较“待转收入金额c”与“2305预收账款”余额大小,“待转收入金额c”为12 030 元小于预收账款余额20 000 元,确定“待转收入金额c”12 030 元为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金额。
会计分录1: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借记“2305-02-01 预收科研经费”科目12030 元,贷记“4101-02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目12030 元。
会计分录2:收支结转。借记“4101-02 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目12 030 元,贷记“3301-03 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12 030 元。同时,借记“3301-03 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6 000 元,贷记“5001 商品和服务费用”6 000 元。
202X 年1 月末,某医院预收科研经费期初余额20 000 元,本期借方发生额12 030 元,期末余额7 970元;累计盈余—科教盈余期初余额20 000 元;本期盈余—科教盈余期初余额0 元,本期借方发生额6 000元,本期贷方发生额12 030 元,期末余额6 030 元;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1 600 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期末余额330 元;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0;无形资产期末余额4 800 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期末余额40 元;商品和服务费用本期借方、贷方发生额6 000元,期末余额为0;事业收入本期借方、贷方发生额12 030元,期末余额为0。
验证标准:预收账款期末余额≥0,且验证结转期末余额≥0,验证为已完成充足的“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判定此次转账正确。
计算逻辑过程: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7 970(取自结转后科目余额表)。
结转期末余额=“累计盈余—科教盈余”期末余额+“本期盈余—科教盈余”期末余额-(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无形资产期末净值+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0 000+6 030-(21 600-330+4 800-40)=0
验证结果:当预收账款余额=7 970,且验证结转期末余额≥0,验证为已完成充足的“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判定此次转账正确。
若假设“本期发生额a”为负数,也进行如上逻辑推演,并进行相应逻辑判断完成验证。验证标准:当验证结转期末余额<0 时,且预收账款余额=0,验证为所有的预收账款已完成“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判定此次转账正确。预收账款不足部分待以后期间预收账款到账后,再次进行逻辑推演,进行相应金额转账操作,完成逻辑验证即可。
通过以上逻辑推演及计算,可以准确地依据财务账簿执行“预收账款转科教收入”操作,并得到验证。可以把上述逻辑计算及验证内置到财务核算系统中,依托财务软件促使业务核算更准确、财务工作更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