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百峰 安建海 王 伟 刘征明
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08〕1 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农村部令〔2008〕2 号)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业务流程及管理要求进行设计,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新的“两个规定”“两个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开发。信息系统内容涵盖了从农机牌证管理、业务查询统计和报表、物资管理、驾驶人考试、监理人员管理、农机事故处理、农机执法检查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电脑终端或手机移动终端,利用有线、无线公网或专网通道,对人、机、环境等数据信息进行采集、运算、数据上传,从而形成可用于共享、管理与决策的行业大数据。形成信息储存、可传输、共享的互联网大数据。目前全省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性能先进,操作方便快捷,在全国农机安全监管业务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
(一)不同权限,分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管理,设省、市、县三级管理员。省级管理员为“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日常维护、升级改造等工作,市级管理员负责辖区内县级申报项目的复核,县级管理员负责本级申报项目的初审、使用操作人员的权限设置、数据导出、行政村的添加和删除等工作。不同层级有不同的权限,分级管理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扫描技术,自动输入。信息系统中的农机牌证管理使用身份证读卡器自动输入申请人和所有人的基本信息,替代人工录入,减少录入失误;车辆管理使用扫描整机出厂合格证二维码技术,方便机具发动机号码、机架或机身号码等产品技术参数信息的自动输入,确保了数据参数输入的准确和便利;在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上增加二维码,方便信息的查找和调取,使操作更加便利,实现信息采集的电子化、信息读取的条码化,向智能化、便利化发展。
(三)分级审核,闭环管理。一是信息系统中的物资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订制,从县级申请、市级复核,省级审核、牌证生产企业制作、县级收货、号牌号码进入号牌库等环节,实行内部闭环管理,县级不能任意添加或删除号牌号码,只有市级管理员有权添加,规范了农机牌证的生产、订制和分发管理。二是信息系统中机具的品牌型号库和挂车型号库,是生产企业申报、省级审核添加到机型库,具体办理业务时,只能从系统中选取,不能随意添加,避免违规办理不规范机型。三是信息系统中人员管理的检验员、考试员和事故处理员,从县级申请、市级复核、省级审核、培训和考试,进入人员管理信息库,各岗位操作人员的账号和电子签名,只能从人员管理信息库中选择,严禁无资质人员办理业务。
(四)预留端口,实现物联。系统还未雨绸缪,提前预留了多种外接端口,使其更具兼容性。信息系统中的安全技术检验可与电子检测仪器连接,考试管理中的驾驶人科目一理论知识考试与驾证管理业务相通,并且预留了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田间作业技能考试和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与电子考试仪器连接端口,实现物联网,可随时与全国农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和其他行业信息系统联网,为今后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向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五)交流沟通,及时完善。为确保信息系统有效运行,开发团队和服务人员重视应用环节,利用信息系统中的交流论坛、微信群和电话等方式,实时在线解答操作使用人员出现的问题。定期收集操作使用人员遇到的问题及建议,组织相关业务专家和技术研发团队进行研讨、修改和完善,确保信息系统及时改进和升级,使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和技术需求更加成熟和完善。
(一)信息系统未能全国互联。农业农村部新的“两个规定”“两个规范”实施后,省市自治区各自招标采购或自行组织软件开发,形成一地一个信息系统或多地一个信息系统,造成信息系统重复开发和人力资源的浪费。现在信息系统全国不互联、数据不共享,各地之间驾驶人信息、农业机械信息、安全技术检验和农机违法处罚信息不能实时查询。各地开发的产品档次也是参差不齐,不同的软件开发商采用的数据接口也不相同,给下一步信息系统的整合、数据交换和全国互联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数据库的采集标准不同。各地使用的信息系统不一样,数据库采集所用的技术标准和数据参数也不尽相同,如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机型采集,各地都是按照各自的要求和标准来采集,采集的数据构架不同,数据参数也不相同。本地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到外地时,因技术参数数据的不一致,转出的农机档案不接收而退档的情况时有发生,给机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部门之间职责衔接存在缺失。因各地机构改革后,基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取消,原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负责的农机监理业务,拆分为二个或三个部门负责。个别地方的农机服务中心负责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考试,行政审批局负责签章、制证。有农机违法处罚未处理的,需要到农业执法部门或执法局接受处罚后才能办理。原来到一个部门,信息系统一次办结的业务,现在需要机手返回多次,多部门、多人次登录信息系统才能办结。
(一)加快各地信息系统的整合。由农业农村部整合各地信息系统或开发全国性的信息系统,建议与政务网、大数据中心等数据对接,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密切合作,及时将农机违法案件录入信息系统,形成大数据共享的网络平台,以适应现代化、科学化的管理需要。
(二)加快移动终端的研发。及时开发手机APP移动终端的执法检查、安全技术检验等功能,方便执法人员和检验人员现场操作和使用。开发手机APP驾驶人考试系统,实现手机在线驾驶人科目一理论知识考试。开发“农机通”信息平台,让机手推送农机安全和“三农”知识信息,方便机手及时接收农机年检和驾驶证到期换证等提醒信息,提升“信息平台+服务”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人员的双向培训。对于系统开发团队,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使得研发者对业务流程有正确的认知,从而为系统研制的缜密与完善打下基础。密切研发团队与用户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和了解用户的应用需求,为系统下一步研发和完善打下基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相关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培训,做好信息安全教育工作。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两个规定”“两个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办理,提升操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