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贤,邹小江
(1.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福建 泉州 362500;2.福建江夏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
自2016年6月教育部废除“985”工程相关文件之后,建设一流学科、一流学校,突出学科发展的逻辑成为我国新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的重要转折[1].进而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要求,亦给予独立学院教育以指引与方向.独立学院创生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受当时国家政策、制度空间与客观现实等宏观环境影响,凸显了高等教育体制变革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2].独立学院教育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办学目标,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满足大众化教育趋势,补充教育失衡短板.而如何避免自身劣势,创新教育机制,突破学生发展壁垒,形成职业发展需要的能力是独立学院办学面临的主要挑战,本研究试图梳理独立学院教育发展历程,反观我国独立学院体育专业发展过程中的现实与困境,为独立学院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提供可参考意见.
在改革开放四十年的进程中,我国民办教育基本的政策体系经历了由限制到管扶并举的过程[3].独立学院作为民办教育的延伸,其目标导向始终与民办教育相随,表现出由外延式向内涵式发展的进程,大致分为4个阶段.
1978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大会上就曾提出:“我国的教育事业,绝对不只是教育部门的事,全国各级党委要积极地响应,当做大事来抓以及各行各业都应来支持教育事业,努力做到兴办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4]1982年彭真委员长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提出社会力量与国家力量并行的“两条腿”办教育的方针.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地方应当积极地鼓励和指导当地的国家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办学校”,要加强与社会力量的联系.但由于我国人民群众公家为尊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力量办学机制不明确的社会基础,这一时期出现的民办教育并没有形成特定体系,也未获得群众认可,多是非学历的文化补习性质的培训机构,社会力量与公办体制仍然独立存在.因此如何加强与社会力量的联系,转变人们的思想固化,社会力量办学是否规范可行,如何有效满足人们的教育诉求,在当时仍旧处于考量之中.
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体制变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教育也逐渐走向正轨,特别是高考的恢复,使中国高等教育开始复苏,人们的教育诉求开始显现.从1990年到199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规模从1919人增加到2759人,生师比从5.2∶1提高到7.3∶1[5].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讲到我国的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适应从整体上来说,还存在着两种矛盾:一是办学质量在不少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二是办学规模在相当程度上还不能较好地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接受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6].可见,随着人们的教育诉求增加,在如何满足人们教育需求与保障教育质量发展的平衡方面,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
1995年,学校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者社会力量独立办学等形式开始萌生,同年,由民办四川电影电视艺术进修学院与四川师范大学合作成立的四川师大影视学院开始招生,但此时的独立学院继续延用公办学校的办学与管理体制,不具有独立性质和相应权利.因此,为了规范社会力量的办学制度,明确和保障社会力量办学的适用范围和教育权利,提高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和规范性,使高等教育得到有效延伸,1997年教育部出台《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要求社会力量办学要采取许可证制度,需要具有相当办学资质的企业方可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7],该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1998年起正式启用.虽然从政策上,社会力量办学受到鼓励,但因审核程序复杂,要求较高,诸多社会力量办学目标不明确,以盈利作为办学目标,以致政策引导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发展方向悖逆,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的出发点不一致,出现民办教育能不能受到认可,社会力量可不可以规范办学,会不会导致办学乱象等一系列疑问.
1998年全国教育经费2949.06亿元,同年全国生产总值为79553亿元,教育经费约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3.7%,于是为了减小财政压力,释放办学自主权,解决教育经费不足,一些重点院校率先尝试依靠本校师资优势,结合社会力量的经济实力,构建所谓的“二级学院”,出现了一批以江苏省重点高校和浙江省重点高校为代表的率先在国内实行本科层次的按成本收取学费的“民办二级学院”.但因该模式对母体院校的名气及师资力量依赖程度高,不具有普适性,因此直至20世纪90年代末,在非义务教育收费机制的思想基础下和经济发展后民众对于优质教育需求的社会基础下,“独立”高等教育才逐渐成型.后来“民办二级学院”几经易名,从“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到“民营二级学院”,再到“独立二级学院”,最后形成现有的“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补充,展现了其独有的特色,填补了民众对优质高等教育不可得的诉求,拓展了高等教育发展,丰富了高等教育成分,引导了社会力量办学,满足了教育多元化的需求.
2003年我国教育部出台《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独立学院被整顿、定名与规范,意见的出台解决了独立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政策不明晰,机制不明确,管理不彻底等问题,明确了独立学院归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指出了在学院建设和发展等相关方面所产生费用的解决途径,奠定了独立学院人才培养基调.意见要求独立学院正式招生时生均各项办学条件均应基本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招生专业的设置应主要面向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努力创造条件加快发展社会和人力资源市场急需的短线专业,以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弥补短线专业人才缺口.此后,独立学院办学目标更趋清晰、明确,与母体学校的依附关系逐渐趋于薄弱、分解,独立学院的二次健康发展受到进一步引导,独立学院教育开始走向“独立”.
2008年,教育部出台《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简称“26号令”),从设置标准、组织活动条件以及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办法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对独立学院的发展提出了5年过渡期要求,规定各独立学院依照26号令进行调整与充实,过渡期满后将严格按照“办法”考察验收,符合标准的核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6号令的出台体现了教育部对独立办学形式的严格控制与谨慎态度,反映了我国“独立学院”教育目标由外延式向内涵式发展转变趋势,为独立学院转制提供了政策基础,为独立学院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目前,从独立学院实际状况来说,独立学院可以有6种实现规范的路径:一是继续举办独立学院;二是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或其它层次民办学校;三是并入公办高校或民办高校;四是现有独立学院进行资产整合后合并继续举办独立学院,或转设为民办本科学校或者其他层次的民办学校;五是由当地政府支持转设为公办高校;六是终止办学.独立学院无论选择哪种实现形式,都应以《民办教育促进法》《暂行规定》和26号令等法律制度的要求为指引,根据自身情况以及当地高等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确定.
独立学院教育经历了从非学历性质的培训教育到满足高等教育多元化需求的民办教育,体现了我国独立学院教育从满足大众化到突出中国特色的内涵式发展特征,独立学院体育专业也创生于此,并随独立学院教育的发展展现出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发展、满足区域体育产业或体育教育行业发展需求的时代特征.就独立学院体育专业而言,明确人才培养困境,了解当下人才需求形式与特征,才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真正实现独立学院体育专业教育的“独”与“特”.从1963年开始我国先后五次修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体育学本科专业也由最初的7个专业和1个试办专业(运动保健)调整为如今的五个基本专业和两个特设专业(休闲体育、运动康复).
我国体育学本科专业在这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经历了派生、跌进、综合的演进历程.现今的高等学校体育学类本科专业设置布局和培养格局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既体现了学科的共性特征,又兼具了专业间的个性发展,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1].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模式过渡到大众化发展阶段,2017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77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7%,本专科招生数达到760万人.随着高等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大众的教育需求已不仅限于学历,更偏向于技能教育和生存发展.据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本科毕业生数达380万人,与2016年相比,增长2.6%.面对毕业生数的逐年增多,必然需要通过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格局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生的生存与发展能力,独立学院尤其如此.
面对政府政策倾向于公办院校的趋势没有完全转变,独立学院的办学定位不明晰、自主办学受限,师资问题突出等困境,国家提出了以抓好内涵建设,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等措施来解决独立学院的体制机制问题,其最终目的仍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而从现有研究来看,以“独立学院”和“体育专业”为关键词或主题词或篇名在中国知网核心数据库进行期刊检索仅得到1篇文献:贾鹏的《体育院校独立学院专业设置研究》.可见,独立学院教育的发展不仅未能得到政府的应有重视,甚至在学界也未得到较多关注.
但是从既有非核心期刊研究来看,独立学院在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问题方面已达成几种共识:(1)由于受到20世纪50年代苏联影响,我国沿袭苏联体育教育模式,形成了重视基本技术、基本能力、基本方法的三基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因其良好的课堂规范性与纪律性被众多教师承袭,以至于在现今较多体育专业的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式单一;(2)这种教学的固有模式,久而久之,学生所获得的知识与技能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要,出现了教学供给与现实需求脱节的情况;(3)独立学院的体育专业中以社会体育和体育教育为主要专业,但两个不同职业倾向的专业,其课程设置表现出趋同性,课程交叉较明显;(4)教学内容学科重于术科,研究型大于教学型的特征是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教学的共性特征,独立学院体育专业也不例外;(5)独立学院受政府重视不够,教育资源受限、政策倾斜偏向于公办,使得教育资源弱化.
要明确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导向和标准,体现职业导向特性,确定应用型的人才培养类型,扎实掌握本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道德要求.要将人才培养目标分为基本培养目标、分专业培养目标和开放性培养目标.基本培养目标方面,要突出全面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应用型人才需求;分专业培养目标方面,要熟知各体育专业的核心素养,了解不同专业的共性特征和个性表现;开放性培养目标方面,要有的放矢的结合自身资源优势,创新发展体育学科,如以财经类学校为主的,可开设体育财务管理方向;法学学科占优的,可开设体育法学方向.这种不同学校结合自身优势所形成的人才培养格局,既是未来体育学科发展的最终归宿,还是丰富体育专业人才,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保证.
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最终目的是将学生推向社会,满足社会需求,因此,在体育专业课程设置方面要充分调研区域经济发展形势,面向社会需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社会需求与发展趋势对体育专业课程设置进行有针对性调整与修改,如可以精炼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突出体育专业实践性特征,合理分配术科与学科比例,充分调动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论证,如北方院校可根据季节与气候特征,开发冰上运动项目,西部地区可以根据地形特征重点开设攀岩、徒步、户外等专业方向,既能满足当下人们对于大自然的好奇,又能丰富大家的生存技能,具有较强的适用性.总而言之,学校要根据区域发展特征,突出体育专业未来的职业导向,重点关注学生对知识与能力的获取.
面对互联网的信息技术进程,各个行业积极发展,就教育行业而言,互联网技术促进了体育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的变革、革新了学生获取知识的方式,丰富了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因此,应积极创生和创新体育教学模式,更新体育教师的教育理念,以互联网为知识获取源,多渠道、多维度帮助学生提升体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如可以在手机上搭载便捷的APP或者创建微信学习群,将不同基础、不同性别的学生聚集在一起,可以进行互动、交流,然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地将体育课从课中延伸到课后.要利用多种教学手段多向培养体育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转变体育教学方式,服务于学生专业和未来岗位的需求.
独立学院教育从高等教育的补充到高等教育的组成的变化,逐渐展现出独立学院教育的“独”与“特”.其发展不再一味遵循母体院校的办学痕迹或模板,也不再片面强调培养科研型人才,转而面向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着重促推地方性建设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这样一种求真务实的办学路径,既是社会需求的引导,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阶段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