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莹 郝亚明
2021 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同时该次会议还指出,“要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上述政策理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一方面,“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刻揭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涵,凸显出各族人民的“共同体”关系和“共同性”关联;另一方面,“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论断清晰回应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问题,指出了正确处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各民族意识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亟待学理研究的逐步深入和实践探索的进一步推动。
回顾已有研究,学界多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质内涵解读为认同范畴[2],但是对认同意识背后体现的共有身份关注不多,从身份认同视角展开的系统研究也尚未充实。身份始终是政治学中的关键概念,与之相伴的公民资格、国家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平等与不平等始终是政治研究中的重大问题之一[3]13~14。身份可以视为是社会网格中具象的点,其中包含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此起到保障个人权利、规范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目标的功用。对特定的个人或群体来说,身份背后对应的是主观认同,基于身份的多样性,其可能具有多重身份认同[4]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群体认同意识,体现的正是一种共有身份关系和共有身份认同。从身份认同视角入手,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理解和实践推进。基于此,本文拟通过分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多重共有身份认同、消解多重身份认同张力作用以及增进各族人民共有身份认同目标来揭示其内涵性、价值性和方向性。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民族成员和中国公民国族(中华民族)身份的集中概括[5]。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种包含多重共有身份的集体身份认同。这种集体身份认同源于各族人民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共同发展历史、源于各族人民作为统一国家公民的平等权益保障,同时也来源于各族人民作为“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共同体成员的情感价值凝聚。上述多重共有身份的相互交织关联,成了联结各族人民的身份认同纽带和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强大内聚力的共同性基础。
凸显各族人民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共有身份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容。这一身份认同既有“五个纽带”的牢固维系,也有“四个共同”的历史证明。在中华民族这个统一的大家庭中,把我国各民族密切维系在一起的纽带主要有地理纽带、分布纽带、政治纽带、经济纽带和文化纽带[6]3~5。五个纽带分别从五个方面阐释了各族人民作为统一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横向紧密关联。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7]4~6。“四个共同”政策理念从时间性维度串联起了各族人民作为中华民族统一实体的纵向发展脉络。无论是对中华民族大家庭内部“五个纽带”的精辟总结,抑或是“四个共同”的事实明证,都清晰展示出各族人民的共同空间基础、共有记忆纽带、共生情感价值以及共有精神内核。也正是通过共有空间基础上的生活往来、历史发展中的情感凝聚、文化交流上的兼收并蓄和价值观念上的交融互连,包含各民族的统一中华民族才愈发显现出其本质的“共同体”内核。可以说,各族人民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身份认同不仅具有客观事实依据,也具有坚固的认同纽带联结,这些相互嵌入和关联的共性要素也是增进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这一共同体身份认同的动力要素。
凸显各族人民作为国家公民的共有身份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容。马歇尔曾经指出“公民身份是一种地位(status),一种共同体的所有成员享有的地位”[8]23。在多民族国家建设中,增强各族人民公民身份认同通常被视为是增进多民族国家认同的关键举措。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便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9]9,21。以往民族工作实践证明,我国坚持的民族平等具有全面性和真实性;各族人民享有的平等合法性权益也具备事实平等。当前坚持各民族平等不仅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之一,其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1]。这一政策精神再次表明我国对保障和实现少数民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关切。概而言之,各族人民作为国家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一共有身份具有法律政治制度的坚实保障。各族人民共有的统一国家公民身份,是增进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身份纽带。
凸显各族人民作为命运共同体成员的共有身份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各民族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10]50。各族人民作为命运共同体既有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和统一国家公民的共有身份纽带联结,同时也内含着诸多共同性要素黏结,其清晰展现了各族人民同为共同体的基本结构。共有身份需要个体主观认同,认同纽带需要共同性要素予以凸显。如果说共有身份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联结纽带,那么共同性则是凝结共有身份认同纽带的基本要素。各族人民是如何通过多重共性要素认同凝聚为一个共同体的呢?实际上,这些共同性要素始终蕴含在国家建设和民族发展的过程中,例如,“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彰显着各民族的共享利益;“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关系表明了各民族的共生命运;“四个共同”的民族交融历史贯穿着各民族的共生情感;“五个认同”的价值理念涵盖了各民族的共享价值。事实上,历史文化的自然发展、法律政治的制度安排,都在诠释着各族人民作为利益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多重共同体成员身份。这些共同性要素既是各民族实为共同体的现实依据,也是增进各族人民共有身份认同的关键要素。
综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包含着各族人民的多重共有身份认同,这些共有身份认同是各族人民共有历史文化发展、制度安排保障和群体情感体认后的心理认同。历史文化贯穿、制度安排保障、情感价值纽带联结是各族人民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共有身份纽带,共有身份纽带中的多重共性要素又是各族人民作为共同体的共性要素标识。多重共有身份纽带联结和多重共性要素标识不仅构筑着各族人民作为共同体的共有身份关系,彰显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所具有的民族、政治和情感属性,同时也在不断凸显着各族人民作为共同体的多重价值。
身份认同实质上是个体对所属群体的主观确认。认同往往代表的是个体对某种意义的建立,身份则是通常伴随制度与规范在发挥某种功能。相较于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中成员的较为单一性身份认同而言,全球化、信息化、现代化使人们的身份认同具有多样性和重叠性的特点。同一个体的多重身份叠加容易导致身份认同张力。心理学研究表明,对于化解多重身份认同张力,可以构建一种包含次群体认同的上位群体认同,以此消解身份认同间的张力冲突。就此而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正是体现出了一种包含多重身份的共有身份集合和上位群体认同,其具有化解多重身份认同张力的重要价值。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其有助于消解中华民族身份认同和次国家民族身份认同间的张力。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增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需要不断巩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心理认同。但是长期以来,学理研究和民族工作实践中都存在着过多关注单一民族意识,而忽略了中华民族意识的问题。例如民族工作实践中出现的“大汉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的错误思想。有学者曾经指出,中国各族民众内心“民族”意识的强化,必然会削弱和淡化其对中华民族、对国家的整体认同[11]。这一问题不仅不利于维护我国和谐民族关系,也不利于凸显各民族与中华民族实为共同体的本质关系。关于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习近平曾明确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12]。这一重要论述表明了各族人民身份的共同性。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既包含了各族人民同属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的基本内涵、也强调了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和实体性的基本属性。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策论述更是清晰指明了各族人民如何调节各民族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身份认同秩序问题,其展现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价值。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推动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的思想根基,其有助于化解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间的张力。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间的张力一直被视为是多民族国家建设中的焦点问题,对二者张力的研究多集中于冲突论与共生论两个维度。实际上,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张力一定程度上是源于公民身份与族裔身份间的认同张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恰恰体现出了从身份认同路径对这一问题的有效纾解。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认同内容上对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进行了整体兼容。“五个认同”的核心内容既包含着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同时也包含着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另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认同主体上对二者共有身份的共生性进行了系统揭示。从民族国家本质性来看,民族国家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相统一的国家[1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包含政治性认同,也强调历史文化性认同,其表明了中华民族作为民族国家中“民族共同体”地位,揭示了民族与国家的共生性,实现了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有序统一,有助于消解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内在张力。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群体认同意识,有助于消解各族人民社会认同所伴有的社会认异问题。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体在划分所属群体,产生社会认同的过程,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认异的过程[14]。这种社会认异容易导致族际居住区隔、族际社会结构分层、族际交往交流不畅、心理认同度不高以及其他排他性等问题。对于社会认异问题的消解,可以建构一种包含所有次群体认同的上位群体认同。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具有内在的科学性和丰富的价值性。一方面,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包含各族人民多重共同身份的共有身份集合,其揭示了各族人民作为“共同体”的历史发展脉络、精神文化内核、社会结构关系、权利义务关系,阐明了各族人民作为共同体所含的共同性要素和共生性关系,有助于增进各族人民对彼此的心理认同。另一方面,显化各族人民同属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内群体”的关系划分,将进一步增进各族人民的共有身份认同。内群体成员间的共性认同也将发挥出凝聚群体共识、推动群体交融、增进群体利益、助推群体发展的正向心理作用机制。与此同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往交融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途径,有助于打破族际社会结构分层和空间居住隔离等问题。因此,要不断彰显各族人民作为“共同体”的本质内核,增强各族人民的共有身份认同,铸牢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而消解群体间的社会认异问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化解各族人民多重身份认同紧张关系的必要性和价值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上位群体认同,其不仅具有涵盖多重身份认同的统筹性,同时其也具有增进多民族社会结构发展、推动多民族国家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及协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价值。
从本质上来看,共同体就是以各种主观或客观共同特征为纽带联结而成的人类群体[15]。从身份认同视角出发,中华民族就是由各族人民共有的历史文化纽带、法律政治纽带和情感价值纽带联结而成的共同体,同时多种纽带又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形塑着各族人民的共性认同。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1]。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强调政治归属和政治认同,是国家层面最高的社会归属感、面向世界的文化归属感”[16]。这一政策精神不仅再次指明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所具有的民族性、政治性和情感性,同时也表明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中,不断系牢各族人民共有身份纽带,凸显共性要素认同,由此增进各族人民的文化归属感、政治归属感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族使命感的重要方向。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增强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身份认同,其中包含对中华民族的政治认同和历史文化认同。其一,要加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政治认同,凸显中华民族在民族国家建设中的政治属性。民族国家是民族发展的政治屋顶,现代民族是民族国家的群体内核,加强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的身份认同,是增强我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凝聚力的必然要求。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身份认同,不仅是强调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一体”层次的民族认同,也是在强调对中华民族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层面的“现代民族”认同。其二,要增进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的认同,文化是群体共享价值、共享情感、共同记忆的思想源泉和精神载体。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很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17]14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既要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共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丰富养料,同时也要树立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挖掘各民族共有的历史文化记忆、系牢各民族共同的精神纽带。通过强化各族人民共有的中华民族身份认同,不断增强各族人民面向世界的文化归属感。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增强各族人民的公民身份认同。公民身份认同意识是个人对于自己作为国家“正式成员”的角色及价值的自觉理解、把握和认同,对自己在国家中的政治、法律地位的认识和对公民与国家、公民与其他公民之间关系的认识和认同[18]42。提升各族人民的公民身份认同,首先要树立各族人民对共享平等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自觉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国共产党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自觉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利益、推动国家建设、保卫国家安全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同时也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加强各族人民的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历史观教育。其次,提升各族人民的公民身份认同,也要加强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保障。当前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趋势日益增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程度日益加深,因此要大力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保障各族人民享有平等发展机会、享有平等合法权益,并自觉参与到国家事务管理。通过强化各族人民共有的公民身份认同,不断加强各族人民在国家层面的最高社会归属感。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增强各族人民作为共同体成员的共有身份认同。一方面,从国家建设和民族发展历程来看,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作为命运共同体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建设的结果。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7]。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根本利益揭示了各族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也指明了各族人民作为共同体的本质内核。增进各族人民的共同体成员身份认同,就是要不断加深各民族作为共同体成员的共有身份认知,同时发挥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多重价值。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19]7~8。为抵御外部风险挑战,加固多民族社会结构稳定性、显化中华民族的实体性,以及实现多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要深度挖掘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加强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身份认同,以此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族使命感。
通过身份认同视角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深入分析可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丰富的内涵性、价值性及实践指导性。首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包含着各族人民共有的中华民族身份认同、国家公民身份认同和共同体成员身份认同,各族人民的共有身份是历史文化积淀、政治制度保障和情感价值联结的必然结果。伴随历史文化发展、法律政治保障以及共享情感价值的交叠,各族人民共同体身份关系逐渐凸显和愈发牢固,“历史文化”“制度安排”“情感价值”等共同性要素也成了各族人民形成共同价值规范、共有行为准则与共同目标指引的内在动力要素。同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文化纽带、法律政治纽带与情感价值纽带,也分别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内在的民族性、政治性和情感性。
其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消解多重身份认同张力的重要价值。从当前民族工作实践和民族理论研究来看,各种身份认同张力既源于对彼此共性认知不足,也源于对共有身份认同的失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种上位群体认同,是对各族人民多重身份认同的整体兼容,同时其“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民族工作原则以及“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等政策论断给出了消解身份认同张力的正确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有助于各族人民多重身份认同张力的内在消解,同时也在发挥着凝聚各族人民“共同体”身份认同的正向作用机制。
最后,通过身份认同视角分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推进提供了诸多理论启示。一方面要抓住三条共有身份纽带的联结作用,凸显各族人民共有身份上的历史文化性、法律政治性和情感归属性,强化各族人民的文化归属感、社会归属感和民族使命感。同时通过增强三重共有身份认同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可以发现,三条身份认同纽带始终呈现出相互交织与交叠的状态。对中华民族的身份认同,既包含着对历史文化的体认,也包含着对民族国家建设中的现代民族的政治认同;对公民身份的认同,既需要正确认知自身的合法权益及相应权利义务,也要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四观”;对共同体成员身份的认同,既需要正确认识到各民族与中华民族的一体性和共生性关系,自觉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也需要不断发挥出中华民族作为政治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历史共同体的价值内核。概而言之,多重身份认同纽带不仅彰显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在实体性,同时更显现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丰富性与多重价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