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现代水产种业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

2022-08-15 05:40:56夏佳佳李飞原居林
中国水产 2022年7期
关键词:苗种种业种质

文/夏佳佳 李飞 原居林

种业位于农业产业链的最前端,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长期性、公益性的核心产业,也是决定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核心要素。水产种业作为种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现代水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实现渔业现代化的硬核“芯片”。

2021年7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再次对种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在中央高度重视种业的背景下,农业农村部也提出了“充分认识新阶段推进种业振兴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近几年,浙江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鲜明,渔业作为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产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有所提升,但依然面临种质资源保护基础较弱、水产新品种研发质量不高、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依赖引进、种业规模较小等制约因素和薄弱环节。

一、浙江省水产种业发展概况

(一)水产种业体系建设初具规模

浙江省于2000年启动水产种苗工程建设,近年来,每年水产种苗工程投入财政资金1000万元左右,用于推动浙江省原良种体系建设、亲本更新、品种繁育与开发等现代水产种业建设。浙江省聚焦中华鳖、罗氏沼虾、海水贝类等三大重点品种种业提升和特色淡水鱼、东海土著鱼、海水蟹类、海洋经济藻类、南美白对虾等五大潜在优势品种种业培育目标,已建成国家遗传育种中心3家、国家级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6家、国家级原良种场7家、省级原良种场36家、省级规模化繁育基地105家,形成了遗传育种中心(示范场)、原良种场、规模化基地、苗种场等四级种苗繁育体系,优质种苗供应能力大幅提升。

近年来,浙江省不断开展以原良种场和规模化繁育基地建设为重点的育繁推一体化育种体系建设,重点关注原良种场建设和已建成原良种场的管理与亲本更新,并支持有关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模式探索,促进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企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共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40余家。创新“科技+金融”种业发展模式,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的罗氏沼虾制种技术作价2500万入股成立浙江省水产种业有限公司,开创全国先河。

(二)水产新品种选育研究不断加强

从2012年起,浙江省启动了水产新品种育种专项,历经两个五年计划,组织了浙江省50余家单位近200名科技人员参与专项实施。浙江省水产育种技术总体水平、产出效益已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特别是罗氏沼虾、翘嘴鲌、滩涂贝类、中华鳖等种业创新水平已处于领跑地位。“十三五”水产育种专项的实施,育成了6个通过国家审定的新品种,在全国各省份中名列前茅。截至2021年,浙江省有中华鳖日本品系、清溪乌鳖、乌鳢“杭鳢一号”、罗氏沼虾“南太湖2号”、泥蚶“乐清湾1号”、大黄鱼“甬岱1号”等23个国家水产新品种,约占全国水产新品种总数(226个)10%,其中自主选育16个、联合选育7个。建设有10个种质资源保存育种基地,收集和创制水产种质资源146份,培育性状优势明显的水产新品系19个。还突破了雌核发育育种、全基因组育种等关键技术,收集保存了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等一批“卡脖子”种质资源及珍稀濒危的岱衢族大黄鱼种质资源。

(三)水产优良品种支撑作用明显

近几年,浙江省不断开发黄颡鱼、岱衢族大黄鱼、溪流性鱼类等30余个本地特色品种,还引进开发南美白对虾、缅甸罗氏沼虾原种等20多个国内外优良品种,驱动了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体系发展,支撑了增殖放流需求和养殖品种供给侧结构调整。2020年,浙江省生产淡水鱼苗188.03亿尾、海水鱼苗3.24亿尾、龟鳖苗种0.96亿只、虾蟹类285.76亿尾、贝类8168.58亿粒、紫菜1.95亿贝壳,苗种总产量8648亿单位,苗种产值19.94亿元。其中,中华鳖、罗氏沼虾、滩涂贝类等10余个品种的育苗技术和生产规模全国领先。繁育成功的岱衢族大黄鱼、曼氏无针乌贼等一大批本地品种,成为海洋增殖放流主要品种;光唇鱼、马口鱼、光倒刺鲃等山区溪流性鱼类,已突破苗种人工繁殖技术,并且成为山区节水养殖和溪流增殖放流的重要品种,这些都有效推动了浙江省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不断加强

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构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在地方名特优品种保护、提纯复壮、品种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一定数量具有相对优势的区域特色品种。围绕“第三次全国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加强对现存及新收集的种质资源系统整理分类、保存和性状鉴定,建立了一批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圃。收集整理了一批具有遗传育种价值的种质资源,建立了主要品种的DNA指纹数据库。

浙江省高度重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通过不断完善休渔禁渔制度、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控制渔业捕捞强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大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促进了渔业与资源保护协调发展。2020年,浙江省在近海和内陆水域增殖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近276亿单位,取得了良好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浙江省共建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6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8个。2021年,根据农业农村部文件要求,浙江省启动了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认定和水产种质资源登记工作及全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第一批41家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8家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33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已经确定。浙江省11个市89个涉渔县(市、区)也已完成普查主体数据的录入。

(五)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启动

为加强水产苗种管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疫病传播,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扎实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2020年,浙江省完善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相关规章制度,印发了《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暂行办法》,并建立了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分别在湖州市长兴县和宁波市象山县举办水产产地检疫工作培训班,并开出了淡水地区和海水地区第一张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证书,树立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的里程碑,标志着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迈入了全面实施新阶段。

(六)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和升级

种业工程建设在促进品种结构优化调整、满足市场多样性需求的同时,有力地支撑主导特色产业形成与发展,还保障了增殖放流苗种需求。2020年,浙江省中华鳖、南美白对虾、海水蟹类三大主导产业总产量达26万t,约占浙江省水产养殖总量10%。其中,中华鳖产业继续保持全国领先。黄颡鱼、大口黑鲈、翘嘴红鲌、厚壳贻贝、溪流性鱼类等特色产业发展迅速,厚壳贻贝已占到贻贝养殖总量60%。鲟鱼、大鲵产业规模全国最大,大口黑鲈、黄颡鱼产业跃居全国第二,溪流性鱼类养殖规模居全国前列。

二、存在问题

(一)种质资源保护的基础较弱

20世纪80年代初,浙江省曾对内陆水域自然资源、浅海滩涂自然资源、东海区大陆架渔业资源开展过系统性调查研究。此后40多年,没有针对浙江省主要江河湖海渔业水域生物资源开展过系统的普查登记工作。目前,浙江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以相关保护区和原良种场的建设与资源生存环境保护为主,重视硬件管理,水产育种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尚不健全,种质资源收集、登记和保存等普查工作也处于起步阶段。

(二)新品种研发质量不高

除中华鳖日本品系、罗氏沼虾“南太湖2号”具有较大市场需求外,多数品种推广应用面积不足万亩。生长快,兼顾抗逆、抗病、高品质、高饲料转化率等多个性状的突破性品种数量较少。育种技术,尤其是先进育种技术在育种实践中运用不足,部分品种如南美白对虾,存在种苗质量不高等问题。

(三)种业规模和主体总体偏小偏弱

浙江省水产种业规模较小,产业集中度低,缺乏龙头企业,年产值仅占全国总量3%,与广东省、福建省等种业先进省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现有的水产种业企业“低、小、散”格局未能有效改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低,设施化、可控化、无疫化程度低。种业企业科研力量和基础研究较弱,在种业振兴中承担的种子研发、繁育、推广等重要职责也较为不足。

(四)苗种检疫与服务体系不健全

水产苗种检疫制度不健全,苗种质量管理手段尚不完善。目前,绝大多数检验检疫工作靠“眼观、鼻闻、手摸”,缺乏基本的检验检疫仪器和专业检验检疫人员。浙江省农业部门和种业管理机构在如何引导种业发展和服务企业能力方面还不够强、方法举措不够多、推进力度不够大,跟不上现代种业发展的需要。此外,种业相关公共信息服务水平较低,服务平台在发布相应信息时渠道较少,且信息更新速度较慢,导致苗种供需、良种推广、成果转化渠道不畅,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产种业发展。

三、加快推进浙江省水产种业创新发展的路径和举措

(一) 加大育种专项财政投入

继续实施育种专项,进一步加大财政经费对公益性研究的投入,增加对非公益性涉农科研单位和种业企业的研发投资与政策支持力度。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支持有条件的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校共建现代化育种科研平台,或者自主建立育种研发机构或科研团队,以项目带动新品种研发,整合资源、联合攻关。构建稳定可靠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适当放宽育种专项经费使用范围,给科研单位和科员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并适当向地市级特色学科倾斜。同时,扩大育种专项覆盖范围,把一些高校相关学科的新生力量纳入专项支持范围。

(二)做大做强现代种业主体

重点打造一批“政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渔业种业企业,做大做强现代水产种业。扶持发展壮大现代种业主体,着力培育一批集科研、生产、加工、营销、技术服务等多种功能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继续推动育种团队以“现金+股权+期权”等方式参与组建种业龙头企业。加大扶持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提升苗种企业的保种育种供种和生产供应能力。加强联合协作,抓住当前国家全力支持水产种业发展的有利时机,创新发展理念,着力打造创新能力强、生产技术先进、市场需求旺盛、产业链完整的种业龙头骨干企业。

(三)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

利用已经建好的国家遗传育种中心、国家级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以及国家和省级原良种场,对已经育成并在生产中广泛使用的优良种质进行保存、登记,建设水产种质资源活体或基因库。建立网络化省级种质资源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智能化管理平台,加强种质资源引进、交换和利用。推动全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完善重要养殖种类水质种质资源调查。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公益性组织参与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继续实施增殖放流、人工鱼礁与海洋牧场建设、海洋伏休制度建设、海内陆禁渔期制度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依托科研院所和企业,对现存及新收集的种质资源加强系统整理分类、保存和性状鉴定,借助数字化技术,搭建相关平台和信息中心,构建或完善种质资源库。同时,还要对一些重要性状开展基因水平鉴定。

(四)完善水产商业化育种体系

育种专项允许种业龙头企业主持或参与新品种选育专项课题研究,采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配套资金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优选岱衢族大黄鱼、大口黑鲈、中华鳖、青蟹、南美白对虾、罗氏沼虾、滩涂贝类等具有商业化开发前景、高质量供给需求性状的新品种进行选育。重点支持育种创新能力强、水产品品种市场占有率高的种业企业。探索良种转化推广奖励制度,不断推进良种产业化。鼓励科研院所以知识产权入股等形式与种业企业联合成立研究院,完善育繁推一体化产业链条,引导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发展,逐步实现由政府推动向企业主导发展的商业化育种。还应探索建立种业利润反哺育种研究的长效投入机制,实现技术突破、装备升级与种业发展的多赢。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种业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增强科研机构和种业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克服重成果、轻保护思想,切实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种质资源流失和自主知识产权丧失。以苗种生产许可为纽带,加强苗种生产许可证规范管理,健全种质质量可追溯制度。全面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加强外来物种、转基因水产苗种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从源头保障养殖健康发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现代种业监管体系,运用现代化监管手段,重点加强对水产新品种产权的保护。建设浙江省水产苗种信息平台,提升苗种监管及信息化服务水平。

(六)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应用

结合浙江省各地市资源禀赋和养殖基础条件,科学规划水产养殖优势区域,明确水产养殖主推品种和主推模式,健全市场良种推广体系。加大数量遗传学基础研究,推进育种管理数字化智能应用,提高定向精准育种技术水平。强化良种规模化制种、配套养殖技术研究与新品种生产性能测试,促进良种推广。利用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优势,引导广大养殖场户使用良种,加快建立水产良种优质优价机制,增强优良品种生产能力。可与浙江省种业博览会相结合,举办浙江省种业发展大会,为种业交流搭建平台,推动浙江省种业产业加快发展。

猜你喜欢
苗种种业种质
华南地区最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库建成
今日农业(2022年13期)2022-09-15 01:18:00
杂交翘嘴鲂苗种培育及成鱼养殖关键技术
当代水产(2021年11期)2022-01-15 05:39:22
春季苗种放养与管理“五六七”
科学养鱼(2021年4期)2021-05-19 09:05:02
亚麻抗白粉病种质资源的鉴定与筛选
泥鳅苗种繁育及疾病防治(上)
湖南农业(2017年1期)2017-03-20 14:04:43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导刊(2016年11期)2016-07-20 10:58:25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导刊(2016年4期)2016-06-19 18:32:58
贵州玉米种质资源遗传多样性及核心种质库构建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导刊(2016年5期)2016-03-20 10:57:16
红锥种质早期生长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