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品牌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强,是推动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力争“十四五”期间,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体系基本健全,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的领军劳务品牌持续涌现,劳务品牌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明显提升,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效果显著增强。
“十四五”期末,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普遍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以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为基础,以技师学院为重点,在全国技工院校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加强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师培养工作,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学校教学内容,根据工作过程设计教育过程,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百千万”目标(即建设100 个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专业,1000 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10000 名工学一体化教师),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帮助学生从学校学习到就业工作紧密衔接。
此次调整范围为2021 年12 月31 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 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不超过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从申领之月起计算。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40%,统筹地区结合当地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具体标准。
2021 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1420 元,比上年增加6900 元,增长9.3%,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8.9%。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6741 元,比上年增加8182元,增长9.2%。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0469 元,比上年增加8541 元,增长9.3%。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399 元,比上年增加4061 元,增长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