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传奇,赵 越,楚士冀,姜胜文,李腾飞
(国际小水电中心, 浙江?杭州?310002)
内陆河流亦称内流河,系指不流入海洋、仅流入内陆湖或在内陆消失的河流。内流河与外流河在水系构成、水汽来源、循环方式、水文变化规律等方面均有明显差异。内流河流域内一般降水稀少,年平均流量较小,但暴雨、融雪引发的汛期洪峰值比较突出。内流河多流经高温干旱地区,两岸少有支流汇入,且河水蒸发量大、渗漏大,沿途不断减少,最终消失在内陆。内流河支流少而短小,绝大多数单独流入盆地,水量少,季节性、间歇性强。
关于水电开发对河流生态影响及河流生态恢复,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国外发达国家就已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如瑞士的绿色水电认证(Green Hydropower Certification)[1]、美国的低影响水电认证(Low Impact Hydropower Certification)[2]和国际水电协会(IHA)的可持续发展水电评估(Sustainable Hydropower Assessment)[3_4]。近年来,不少学者也开展了系列的研究[5_7]。但目前,国内外有关绿色水电的基础研究主要都针对外流河,很少关注内流河。据统计(见表1),全球长度前十的内流河总长度可绕地球半圈,总流域面积约相当于我国国土面积的57%,内流河在相关区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内流河众多,流域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36%,其中不乏水能资源丰富的内流河。由于水文和气候条件等的差异,内流河上的水电站工程对区域自然、生态、社会方面的影响也有其特殊性。
表1 全球长度前10的内流河基本参数
为了分析内流河绿色水电的影响因素,突出内流河的基本特征,以外流河为参照,在不区分内流河及外流河的情况下,提取绿色水电的可能影响因素,进行实地调研。从公众关注的角度出发,基于绿色水电的含义和水电工程影响方面,提取我国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国际知名水电认证评价内容均考虑的因素[8_10](见表2)。
综合影响对象的重要性、敏感性,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特别是不利影响,开展单因素识别[10],识别方法如下所示(见表3)。在识别方法选取时,尽量采用定量的评价方法,当难以量化时,则采用专家评估等定性评价方法。
表2 绿色水电调查因素汇总
表3 绿色水电影响因素调查单因素识别方法
续表3 绿色水电影响因素调查单因素识别方法
根据我国区域气候条件及水能资源分布特点,综合考虑水电站开发方式、装机规模、水库规模,在我国西南、东北、东南以及西北4个地区各选取1条典型流域进行调查研究。选定调查目标电站47座,其中,西南乌江流域14座,东北第二松花江流域10座,东南瓯江流域8座,西北黑河流域15座(见表4)。
表4 典型河流及目标电站特征信息的统计
针对前述可能的影响因素,以目标电站为样本,逐一进行单因素识别,统计对各因素存在不可忽略影响或潜在影响(自然、生态方面侧重可能的不利影响)的电站(简称“影响电站”)数目,计算座数占比,分析电站对相关因素存在不可忽略影响或潜在影响的普遍性,从区域及全国层面甄别其作为衡量水电是否绿色的重要程度。单因素识别统计结果如下所示(见图1)。
根据单因素识别统计结果,基于各因素影响的普遍性,分别以50%和20%的影响电站比重为阈值,将影响因素划分为重要因素、一般因素和较弱因素(见表5)。外流河与内流河影响因素识别分类统计结果如下所示(见表6)。由此可见,若侧重评估水电的不利环境影响,则在所有可能的影响因素中,外流河绿色水电影响因素主要以重要和一般因素较多,而对于内流河绿色水电而言,次要因素占主要部分,影响不可忽略的因素个数仅占1/3,相对于外流河而言,不利影响面大幅减小,影响程度也趋于缓和。若综合考虑水电的有利环境影响,引导水电对生态环境积极发挥正向作用,则内流河与外流河影响不可忽略的因素总数基本一致,个数略少。内流河具体特征表现为:
在自然影响方面,从径流调节来看,一般认为调节过强不利,但水资源缺乏的内流河,洪枯季节水量差别大,枯水季节河道容易断流,通过水库对径流的调节,可以显著改善中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因此径流调节的有利影响较不利影响更为突出。从河流连通性来看,内流河一般没有通航等要求,也不存在洄游鱼类,河流连通性要求不如外流河高,且不少水电开发与灌溉渠道相结合,作为渠道消能设施,未对河道造成新的阻隔。内流河一般水量有限,电站库容一般较小,一般不会对库水温结构构成影响。在局地气候影响方面,由于蒸发量大,区域空气湿度会增加,对陆生植物生长有利,但影响有限。
在生态影响方面,内流河流域降水量少,土壤盐碱度较高,土地以荒漠等类型为主,水电开发涉及区域植被稀少,电站建设因新增水土保持工程的投入,一般会改善区域的植被,使得在区域出现“哪里有水电站哪里就有绿色”的特点,有利影响胜过不利影响。受植被状况的影响,一般影响区内陆生动物资源种类和数量都比较少。水生生物主要是鱼类,内流河不存在洄游鱼,鱼类资源一般也不如外流河丰富,水电建设对此的不利影响一般较弱,形成湖泊型水生环境后,有利影响反而更为突出。
在社会影响方面,由于内流河所在地区人口密度较小,植被稀少,加之电站库容一般较小,水电征地移民影响很小。另一方面,电站建设多以发电为主,综合利用功能项少;由于内流河多在西部内陆欠发达地区,水电梯级电站的开发可拉动地方GDP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有利。
表5 绿色水电影响因素识别结果
表6 不同区域影响因素影响普遍性分析
为了方便绿色水电的评价实施,从关注和控制主要因素及其主要影响方面(综合考虑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出发,将次要因素剔除后,仅保留一般和重要因素,视为我国内流河绿色水电评价需要关注的因素集合(见表7)。由此可见,内流河水电站工程对区域自然、生态、社会方面的影响有其特殊性。
表7 内流河绿色水电影响要素
本文以外流河为参照,基于理论分析和实地调研,对绿色水电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逐一进行识别,筛选出了我国内流河绿色水电的影响因素。结论表明,就可能的不利影响而言,相对外流河而言,内流河影响面大幅减小,影响程度也趋于缓和,特别是在自然、生态方面的影响。若综合考虑水电有利环境影响在内的所有可能影响时,则内流河与外流河影响不可忽略的因素总数基本一致。因此,在重视水电可能的不利因素加以防范的同时,综合考虑可能的有利影响,引导水电对生态环境积极发挥正向作用,具有现实意义。本文虽以国内的样本进行分析,但考虑了我国南北东西较大区域范围,研究成果对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内流河水电绿色发展也具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