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野 张 波 梁 丹
(徐州市铜山区林业局,江苏徐州 221100)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淡水之源”“物种基因库”等,不仅为人类提供多种可直接利用的资源,还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生态功能。 湿地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1]。
铜山区环绕徐州市城区,国土面积18.71 万hm2。根据2009 年湿地资源调查数据和近年动态调整,目前铜山区湿地总面积为10 396.14 hm2,占全市湿地面积的13.4%,居于全市第3 位,但占国土面积比例仅5.5%,其中自然湿地面积3 296.27 hm2,人工湿地面积7 099.87 hm2。 小微湿地面积约9 914.51 hm2,占主城区小微湿地总面积的64.52%。 按照一般调查斑块分类,铜山区湿地共分为3 类6 型,分别为洪泛平原、永久性河流、永久性淡水湖、库塘、水产养殖场、运河与输水河(表1)。
表1 铜山区各类型湿地面积及占比
根据2019 年《徐州市铜山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项目技术报告及物种编目报告》,徐州市铜山区湿地浮游动物有52 种,其中原生动物13 种、轮虫27 种、枝角类6 种、桡足类6 种;鱼类有44 种,其中青鱼、草鱼、鲢鱼、鳙鱼是优势种;昆虫50 余种,主要为蝎、蜘蛛、蜈蚣、螳螂等;湿地野生动物141 种,其中鸟类约120 种(组成相对丰富)、哺乳类5 种、爬行类10 种和两栖类6 种;湿地植物资源以华北区系最为显著,按照湿地植被群落类型可分为11 个群落,主要分布于湖边滩地、河流河道、水塘岸边,多为人工栽培(表2)。
表2 铜山区湿地动植物资源及其分布
江苏省湿地资源丰富,湿地面积282.19 万hm2,约占全省面积的1/4,是全国湿地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 铜山区湿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5.5%,低于全省(25.4%)和全市(6.91%),但湿地种类较为丰富,多以河流湿地为主。铜山区湿地动植物种类多而不均,浮游动物种类多、数量大,鸟类种类组成较为丰富,尤其在春、冬季候鸟迁徙时节,珍贵鸟类资源丰富,其中国家Ⅰ级保护鸟类2 种、国家Ⅱ级保护鸟类30 种。
科学编制湿地建设方案,经相关专家评估论证后,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实施,规范设置警示牌、界碑等,划定湿地保护范围;建立湿地巡护制度,制定《徐州市铜山区湿地保护小区巡护人员管理办法》,联系水利部门河长制工作机制,加强湿地巡护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治、管结合;开展志愿服务交流,使志愿者协会、观鸟协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和建设,逐步形成多种保护形式相辅相成的管护体系;截至2020 年底,全区已建成湿地保护小区13 处、小微湿地2 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 处(表3)。
表3 铜山区湿地保护形式及其建设情况
铜山区利用每年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专项宣传活动,采用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条幅、推送湿地保护文章及影像资料等方式, 提升社会公众对湿地的认识水平,增强湿地保护意识;举办湿地保护室外培训班,邀请湿地专家现场授课,让参与者深入了解湿地保护的意义,享受湿地建设发展红利,认识湿地与人类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引导人们树立健康绿色出行、湿地生态保护的理念,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护、共享的浓厚氛围。
铜山区湿地修复以采煤沉陷地治理、河流湿地修复、退养还湖和小微湿地修复为主。 编制《徐州市铜山区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采煤沉陷地治理面积4 913.33 hm2;河流湿地修复面积200 hm2以上,通过清除河道污染物,栽植湿地植物,改善河水水质,构建生态景观长廊,形成以故黄河重要湿地为代表的徐州旅游文化名片;实施微山湖退养还湖工程,破除塘埂作业237 处,退养面积853.06 hm2,恢复湖泊湿地自然生境;探索小微湿地建设,建成汉王拔剑泉和郑集石楼2 个小微湿地,兼顾湿地生态性和环境宜居性,将其作为江苏省小微湿地建设试点向全市推广。
污染是湿地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 铜山区城镇人口密集,工业相对发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等造成湿地污染,水质恶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湿地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直接破坏生态平衡,导致湿地生物多样性严重下降,湿地动植物资源不断萎缩。此外,防洪、灌溉、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侵占了湖泊、河流的滨岸湿地,水岸生态系统退化严重[2]。
湿地建设、生态恢复、日常管理、调查监测、宣教活动、队伍建设等湿地保护行为以生态效益为主,基本没有经济效益。湿地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举步维艰,无法充分发挥其生态服务功能。湿地保护管理缺乏专业性人才,目前从事湿地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前大多从事林业工作,湿地保护管理知识仅限于相关会议培训,没有系统掌握生物学、动物学、湿地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知识,在开展湿地管理工作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草案)》已通过初次审议,进入修改和征求意见阶段,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已颁布《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为湿地保护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但是,市、区级专门针对湿地保护及修复的制度尚未出台,湿地保护规定分散于不同部门的规章,出现规定不完整、目标不衔接、执行主体不一致等现象。湿地保护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资规、水利、农业农村、环保等部门管理职能不同,缺乏相互协调机制,且各部门的发展目标不同,导致多部门在湿地保护方面存在分歧,不利于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铜山区湿地产业发展已有多年历史,为铜山区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渔业、旅游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然而,早期的湿地产业为满足经济发展需求而生,缺乏科学指导和长期规划,多属粗放型和资源消耗型,存在产业链条短、产业间联系弱、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低等问题[3]。湿地生态旅游品牌和文化特色尚未形成,缺乏竞争力和吸引力,湿地产业发展融合度低,仅限于湿地生态功能和灌溉防洪功能,未体现当地湿地资源的特色和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湿地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草案)》即将出台,将为全国湿地保护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在《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后,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等地相继实施了地方性湿地保护条例,徐州市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尚未出台相关的配套法规。 因此,亟须推进市、区层面湿地保护法规制定工作,形成从上而下统一完整的约束体系[4]。 建立和完善湿地确权管理、开发占用控制、生态效益补偿以及湿地保护检查、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与制度,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合作及社会参与机制,逐步形成湿地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级政府密切配合的湿地保护管理机制。
本着保护优先的原则,对湿地资源实行普遍保护,坚决禁止随意侵占破坏湿地的行为。严格按照湿地建设方案,因地制宜强化现有湿地保护。拓宽湿地保护形式,通过建立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形式,扩大湿地的保护面积,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实施湿地恢复工程,对功能退化、污染严重的湿地,采取水资源调配、污染控制、种植水生植物等综合措施进行科学修复,恢复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组织协调,联合环保、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和长效机制,严厉查处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建立稳定、多元化、多层次的湿地保护投入机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上级专项补助、接受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保障湿地保护资金逐年增加。加强对湿地建设的基础研究,以生态学、经济学、湿地学和生物学等理论为指导,研究湿地开发利用的创新模式。科学开展湿地监测,全面分析湿地资源及湿地生态的动态变化,及时提出相关决策,为湿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的依据[5]。注重科技人才培养,通过提高人才待遇、引进专业人才等,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培训和管理人才机制。 加强与高等院所、其他省的交流与合作,总结和推广湿地保护开发利用经验。
随着湿地保护工作逐渐得到重视,国家、省、市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湿地建设和保护力度,并明确要求各地抓紧制定本地湿地保护规划,指导湿地保护工作开展。徐州市已编制完成相关规划,铜山区应站在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组织开展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形成完整的湿地保护恢复与管理建设体系。推动湿地产业绿色发展,通过建立旅游示范区,发挥湿地旅游的特色和价值。开展湿地农业生态标签认证,推广稻虾、稻蟹、稻鱼等湿地循环农业,提高农产品的生态和品牌价值。发掘湿地特色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湿地文化传统,丰富湿地文化内涵,打造铜山区特色湿地文化品牌。
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生态资源之一。 高质量的湿地生态系统不仅是美丽城市的重要名片,还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主要阵地。铜山区湿地面积较小,但在生态环境中的作用非常重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湿地的地位与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科学开展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治理和充分发挥湿地生态作用,对人们来说将是严峻考验,也将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亟须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