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着力提振旅游市场信心和活力,有效引导、激发和释放云南省文旅消费活力,促进旅游业及有关产业快速回暖复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从2022 年4 月25 日起面向广大文旅消费者分批发放“文旅消费券”“加油劵”。
元阳老虎嘴
保山滇缅公路
2022 年4 月—2022 年12 月。分四批次发放,第一批次发放时间为4 月25 日。
全国范围内来滇自驾游客均可参与该活动。
全年计划发放自驾游电子加油券1 亿元,配资比例按照4 ∶6,即财政出资40%,油企出资60%(含20%非油产品)。第一批次发放金额为1500 万元,其余批次发放金额将根据第一批次核销情况和文旅市场恢复情况确定。
中石油、中石化。
“游云南”“同程”“携程”。
每份自驾游电子加油券总额100 元。其中包含:满200 减20 元汽油券(4张)、满50 减20 元便利店非油通用券(1 张),加油券自领取之日起,30天内有效。在活动过程中,相关平台可根据第一批加油券发放及核销情况,对券包进行动态调整。
1.领取自驾游电子加油券的游客必须在“游云南”“同程”“携程”平台完成1 项文旅产品的消费或预约、预订(住宿、景区门票、旅游演艺、机票、自驾游租包车)才可以触发加油券领券;2.加油券具体领取规则和使用流程由具体负责活动实施的“游云南”“同程”“携程”等线上平台根据各自平台制定细化执行方案,并根据各平台风控机制,从领取、使用、核销等三方面进行风险管控。3.每批次加油券发放期间,同一UID(用户账户)/手机号,每一期在同一个线上平台限领取一次,各加油券券面均注明使用有效期,游客需在有效期内消费使用,逾期自动失效。
在自驾游送油券活动中,将建立审核、评估、公示、申请资金拨付的核销流程,省文旅厅将实时做好项目跟踪,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把控,确保资金安全。
通过1 亿元“自驾游加油券”的发放,预计整体将不低于1 ∶8.5 的杠杆撬动文旅消费(即100 元撬动850 元消费),直接拉动8.5 亿元以上的文旅消费支持。能够有效引导、激活和释放云南省文旅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纾困帮扶文旅企业。
洱源西湖 罗铸/摄
2022 年4 月—2022 年12 月。分四批次发放,第一批次发放时间为4 月25 日。
全国范围内来滇旅游消费者。
“游云南”“同程”“携程”“美团”。
本次活动涵盖旅游景区、旅游住宿、旅游演艺休闲、旅游交通、旅游线路产品等文旅消费领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上主营业务、信用评价较好的合作商家参与。
1.发券比例。拟设置消费券发放比例为省外∶省内=1 ∶1,最终发放比例根据市场反馈情况作实时调整。2.产品券发放比例。旅游住宿40%、旅游交通20%、旅游景区20%、旅游演艺休闲(演艺、温泉与主题乐园等)10%、旅游线路产品10%。执行过程中发放平台可根据大数据测算及效果最大化,进行一定程度的发放比例调整。
全年计划发放文旅消费券2 亿元。第一批次发放金额为1200 万元,其余批次发放金额将根据第一批次发放及核销情况和文旅市场恢复情况确定。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设计发放通用文旅消费券、专用文旅消费券两种券型。
1.通用文旅消费券。根据产品在线旅游价格区间与历史消费数据,设置五种面额(满300 元减100 元、满200 元减60 元、满100 元减30 元、满50 减15 元、满20 减6 元)。通用券主要在A 级旅游景区、旅游演艺休闲、温泉与主题乐园等使用。
2.专用文旅消费券。可在OTA 平台购买公共交通(机票/高铁票/火车票)、旅游线路产品、民宿酒店住宿产品时使用。(1)旅游住宿:设置两种面额优惠,一晚8 折,最高减150,两晚75 折,最高减300。优惠券可在参与活动的中高星酒店与民宿中使用。(2)旅游交通:机票产品设置三种基础面额补贴:省外至昆明每单按人减20 元、省外至云南其他州市每单按人减50 元、云南省内航线每单按人减50 元。高铁/火车票产品设置三种面额满300 元减60 元、满200 元减40 元、满100 元减20 元。(3)旅游线路产品:根据旅游产品一日游与多日游的不同产品属性与价格区间,设置八种面额:满200 元减40 元、满400 元减80 元、满600 元减120 元、满800 元减160 元、满1000 元减200 元、满1500 元减300 元、满4000 元减800 元、满7000 元减1400 元。优惠券可在参与活动的旅游供应商(OTA、旅行社等)的旅游产品(一日游、多日游)中使用。
发放平台根据平台属性及风控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优惠券使用规则。
1.旅游景区/演艺休闲。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期间,同一张阶梯优惠券同一UID(用户账户)/手机号仅限领取及使用1 个梯度5 张优惠券,使用完第一张后方可使用下一张。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2.旅游住宿。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期间,限制一个UID(用户账户)/手机号仅可领取一次,且当优惠券被使用或失效,该UID(用户账户)/手机号不可复领。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3.旅游交通。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期间,同一UID(用户账户)/手机号限领取和使用一次优惠。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4.旅游线路产品,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期间,同一UID(用户账户)/手机号同一订单仅限使用一种优惠。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5.如享受优惠的交易订单发生退款,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优惠金额),已消耗的优惠资格不再予以补偿。
通过不低于2 亿元“文旅消费券”的发放,预计整体将不低于1 ∶6 的杠杆撬动文旅消费(即10 元撬动60 元消费),直接拉动12 亿元以上的文旅消费支持。引导消费需求释放,提振消费信心,纾困帮扶文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