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一定要先买房吗?

2022-07-31 07:49夏芯包敏
廉政瞭望 2022年11期
关键词:玉林市民化买房

│文本刊全媒体记者 夏芯 见习记者 包敏

近日,广西玉林“买房送工作”的话题引发讨论。这看上去像是某家房地产公司的营销噱头,却和一个地方政策联系在一起,令人疑惑。

事情源于去年12月31日,玉林市人民政府印发《玉林市关于加快人口进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玉州区、玉东新区的农村户籍人口以及玉州区、玉东新区户籍以外的所有人口(又称“新市民”)可以享受十条政策,其中包括“万个就业岗位”,即“政府部门优先向进城购房且未就业的新市民推荐3个以上就业岗位”等,但这句话在宣传过程中演变成了“买房送工作”的表述,继而引发质疑。

事实上,推荐就业岗位是不少地方引进人才的常规政策,只是以“买房”为前提的确实罕见。

但更引人注目的是,《通知》指出制定该政策的目的是“满足和改善新进城人口合理的住房需求,提高新市民的生活品质”,但享受这十条政策的前提,是新市民于今年内“在玉林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玉州区、玉东新区)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这更引发了一些网友的疑问:“到底是加快人口进城,还是加快人口买房?”

就拿推荐就业岗位来说,根据公布的“玉林城区(含园区)企业就业岗位推荐目录”,月薪在3001—6000元的岗位居多,而封顶为2万元的岗位竟是“房地产销售”。这不禁让人猜想,玉林如此卖力地给房企“带货”,目的大概是为了托底楼市。

其实无论是托底楼市,还是满足住房需求,都应该是为了造福百姓。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一定要先买房吗?虽然玉林给出了一系列购房补贴政策,但买房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不是随随便便的事,更何况是举家迁居到一个相对陌生的地方。

应该认识到,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建设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久前印发了《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其中包括积极扩大公办学位资源、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健全便民服务设施、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等等。每项任务都是改善服务保障水平的措施,没有在人的身上设置先决条件。

再看玉林出台的《通知》,就以随迁子女就学这条来说,需要“凭不动产证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试问这条所谓“可享受的政策”与其他城市有何区别?还不如说是“可满足的条件”。

换言之,玉林此前提出“确保2025年市区(玉州区、玉东新区)新增常住人口达到50万人以上”,这个城市开始准备足够的公办教学、医疗养老等资源设施,来迎接这50万新市民了吗?如果没有,谈何“享受政策”?

要知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蕴含着从个体进城谋生变为家庭化迁移的深刻变化。限制少了、门槛降了,配套全了、保障多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才能省心、安心。

明明是谈“条件”,非要说成“政策”,难免有“拉大旗作虎皮”之嫌。

更让人难为情的是,为了完成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指标,玉林已经层层下压责任,让基层干部宣传进城买房的优惠政策。据媒体报道,从今年1月份以来,玉林不少楼盘陆续接待了由当地各级政府或职能机关单位组织的看房团。

其中,博白县设立了“加快人口进城工作指挥部”,制定了《博白县关于加快人口进城工作奖惩的措施》,各镇各单位向县委递交责任状,采取走村入户的方式进行摸排调查寻找潜在购房需求群体。该县在3月16日召开的加快人口进城工作周度约谈会上,对周度排名后三位的镇和部门进行约谈,目的是“正视加快人口进城推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努力或许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难说是长久之计。公职人员变身房产“推介员”,且不论是否超出了本职工作范畴,至少服务的性质变了味。其实说到底,没有服务保障体系做支撑,政策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总而言之,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从人的生活场景转换的角度出发,让新市民既在城市找到安身立命之所,也看得到长远的希望。如果仅仅是为了快速达到城镇化数据指标,把人当成工具,那么一切“诚意”都是想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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