笪 俊 ,唐 超 ,刘小艳 ,陈 琳 ,杨明莹
(1)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骨科;2)护理部,四川 泸州 646000;3)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护理部,云南 昆明 650101)
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专科护理人才队伍的建设。《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提出要逐步建立完善专科护士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1]。骨科专科护士再认证通过考核专科护士能力,是促进骨科专科护士专业能力发展的重要措施[2-5]。而在国内,由于多数城市欠缺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体系,骨科专科护士取得合格证书之后即具备终身资格,不利于骨科专科护理水平的提升[6-7]。因此,建立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对于促使骨科专科护士持续学习,提升骨科专业护理人才质量,促进骨科护理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8]。本研究旨在构建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为骨科专科护士再认证提供参考依据。
课题组共5 名成员,均从事骨科护理、护理管理等相关工作,能熟练使用德尔菲法。其中:高级职称3 名,中级职称1 名,初级职称1 名;学历:研究生1 名,本科4 名。课题组成员负责文献查阅,进行专家访谈,拟定函询条目,使用德尔菲法函询专家,并函询数据进行整理与分析。
1.2.1 文献查阅课题组全面检索关于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的相关指标。检索数据库包括Pubmed、Web of science、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中文检索词为“骨科、专科护士、专业护士、高级实践护士、岗位管理、核心能力、培训、认证、再认证”;英文检索词为“orthopedics/professional nurse/nurising specialist/advanced practice nurse/personnel administration/core competence/training/certification/recertification”。在文献检索基础上,经过课题组多次讨论后,拟从理论考核、实践考核、继续教育3 方面进行再认证。
1.2.2 半结构式访谈为进一步完善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指标,本研究对6 名来自骨科临床护理、护理管理、骨科医疗的专家进行半结构式访谈。访谈结束,经课题组对访谈信息进行分析、提炼并多次讨论后,修改部分条目,增加“专业发展能力”和“资格注销情况”两部分内容。初步形成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主要访谈内容包括:(1)贵院对骨科专科护士有哪些管理方案?(2)贵院对已获得资格证书的骨科专科护士是否有再认证考核?(3)前期通过文献检索等,已整理了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内容,您认为是否全面?(4)您认为还需补充哪些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内容?
本研究采用德尔菲法[9-10],通过征询各专家对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的意见并逐步修改与完善,直至专家意见趋于一致为止。
1.3.1 编制德尔菲专家函询问卷函询问卷主要包括3 部分。(1)研究背景及指导语:简要说明本研究目的、内容与问卷填写方法等;(2)专家基本情况调查;(3)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函询表,采用Likert5 级评分法[9-10]对各条目进行评分(从“不重要”到“很重要”分别赋值1~5 分),同时设意见栏可供专家填写相关修改意见;(4)专家对研究内容的熟悉程度与判断依据。对内容的熟悉分为很熟悉、较熟悉、一般熟悉、不熟悉、很不熟悉,分别赋值0.9、0.7、0.5、0.3、0.1。判断依据以“大、中、小”三个级别对应评分,包括理论分析(0.3、0.2、0.1)、实践经验(0.5、0.4、0.3)、参考相关资料(0.1、0.1、0.1)、个人主观感受(0.1、0.1、0.1)。
1.3.2 确定德尔菲函询专家选择符合纳入标准的专家进行函询。纳入标准:(1)从事骨科护理或医疗、护理教育或管理工作10 a 以上;(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3)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积极性;(4)自愿参加本研究。
本研究最终邀请德尔菲法函询专家共20 名,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5 名,本科15 名;专职从事骨科专业临床专家8 名,护理教育专家4 名,护理管理专家8 名。专家年龄为(49.65+±5.19)岁,工作年限(28.38±5.54)a。函询专家一般资料见表1。
表1 函询专家一般资料Tab.1 General information of experts
1.3.3 实施德尔菲专家函询于2021 年6 月至8 月,通过现场与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与回收问卷,每轮函询专家均在2 周内通过回复。总结分析第一轮函询结果与专家意见,对原有条目进行修改、删减和增加,形成第二轮专家函询。本研究条目需同时满足:(1)条目得分均数 > 3.50;(2)认可率(Cj) > 50%;(3)变异系数(CV) < 0.25。
采用SPSS23.0 软件整理与分析数据。专家一般资料使用均数、标准差和频数进行统计学描述。专家积极性使用问卷回收率表示,专家权威程度用权威系数表示,专家协调程度通过变异系数(Cv)与肯德尔和谐系数W 表示。以P< 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轮函询分别发放函询问卷20 份,有效回收率为100%。第一轮共有19 位专家提出意见;第二轮共有2 位专家提出意见。说明本研究中专家积极性较高。
专家的权威程度(Cr)依据专家判断系数(Ca)与熟悉程度系数(Cs)计算。两轮函询中,Cr 为0.93,权威程度 > 0.7,说明本研究专家的可信度较高。
用变异系数(CV)表示专家意见的集中程度,CV 越小代表集中程度越高。两轮函询中,CV 分别波动在 0.08~0.54,0.00~0.11。用肯德尔和谐系数W 表示专家的协调程度。本研究中,2 轮函询中,整体指标W 值分别为0.46、0.49(P< 0.01),见表2。
表2 函询专家协调程度Tab.2 Expert coordination degree
第一轮函询后,根据专家意见结合条目纳入指标,经课题组成员讨论,增加二级条目1 项,包括“连续认证2 次后免认证”;删除二级条目1 项,四级条目3 项,包括“证书签发机构”、“护理沟通”、“护理文书”、“护理伦理”;修改二级条目4 项,包括“理论考试:(1)40%;(2)30%;(3)20%;(4)10%”修改为“理论考试:30%;”,“实践考核:(1)40%;(2)30%;(3)20%;(4)10%”修改为“实践考核:40%;”,“继续教育:(1)40%;(2)30%;(3)20%;(4)10%”修改为“继续教育:20%;”,“专业发展能力:(1)40%;(2)30%;(3)20%;(4)10%”修改为“专业发展能力:10%;”,“资格注销情况:满足其一”修改为“资格免认证及注销情况:注销满足其一”;合并三级条目7 项,包括将“功能锻炼”、“疼痛管理”、“心理护理”、“营养支持”、“麻醉后管理”、“胃肠道管理”、“术中管理”。合并为“骨科围手术期管理”。
第二轮函询后修改二级条目1 项,将“连续认证2 次后免认证”修改为“连续认证2 次,晋升为高级专科护士后免认证”。最终构建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包括再认证期限、再认证申请时间、再认证机构、再认证考试时间安排、再认证考试地点安排、再认证内容、认证内容占比、合格率、资格免认证及注销情况9 项一级条目,理论考试、实践考核、继续教育、专业发展能力等18 项二级条目,9 项三级条目,10项四级条目,见表3。
表3 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s)Tab.3 Orthopedic specialist nurse qualification recertifi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s)
表3 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s)Tab.3 Orthopedic specialist nurse qualification recertification management system (±s)
近年来,我国专科护士队伍逐渐壮大。从国家层面到各省市,都在积极成立骨科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创新培训与考核方案[11-12]。但国内目前骨科专科护士存在“重培养、轻使用”的现状[13]。樊晓奇等[14]研究发现,对于骨科专科护士的管理制度仍有待完善。再认证可以不断促进骨科专科护士专业业务水平的持续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苏曼曼等[15]调查后建议,应注重骨科专科护士结业后再认证。因此,本研究在文献查阅、专家函询的基础上,科学地构建了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对提升专科护士业务能力,规范骨科专科护士管理,促进骨科专科护士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在大量文献查阅基础上,通过半结构式访谈初步拟定各级条目指标。再严格按照德尔菲法,选取20 名来自不同省市的骨科领域,从事临床、管理、教育方面的专家,其中,正高级职称者14 名(70%),硕士及以上学历者5 人(25%),工作时间≥30 a 者13 人(65%),表明函询专家对该领域有较深入的了解和经验。2 轮函询过程中,有效回收率均为100%,并分别有95%与10%的专家提出建设性意见,表明专家参与积极性较高。专家权威程度为0.93,表明本次函询转交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课题组在实践经验与理论知识支持基础上,充分结合每轮专家函询意见进行修改、增加与删除条目,2 轮函询指标的肯德尔和谐系数分别为0.46、0.49,最终各级条目变异系数波动在0.00~0.11,专家意见基本趋于一致。因此,说明基于德尔菲法构建的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具有科学性与可靠性。
本研究在文献查阅、半结构式访谈的基础上,结合国内骨科专科护士的培训和管理现状,经过两轮德尔菲专家函询分别从9 个方面构建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科学、全面的构建了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包含:再认证期限、再认证机构、再认证考核内容、认证内容占比等。本研究构建的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的框架较完善,操作性较强。同时,研究发现[16],骨科专科护士需要在专业实践、科研和教学能力等方面得到不断提高。本研究分别从骨科专科护士的理论基础、实践能力、继续教育、专业发展能力来考核骨科专科护士业务能力。符合国内专科护士发展需要,有利于减少骨科专科护士的人员流失。同时,通过不断的考核、认证来促进骨科专业高级人才的能力发展,对骨科专科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具有较好的实用性与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研究构建的骨科专科护士资格再认证管理体系具有较好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可为骨科专科护士再认证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以促进骨科专科护士专业能力的持续提升,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但有待于进一步进行实证研究,以进一步完善该方案,促进骨科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