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学芳,张佳琪
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智能+”这一重要概念。所谓“智能+”是指智能技术为各个行业深度赋能,重塑产业结构和生产模式,推动各行各业从数字化、网络化迈向智能化的经济发展新形态。“智能+”以跨界融合、数据驱动、人机协同为特征,代表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新阶段和新维度,代表着技术应用从消费端到精准化产业端的深度迁移和升级。“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不断健全是适应技术革命趋势的必然选择。一方面,文化产业的发展始终与技术进步相辅相成,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支撑技术不断突破,网络设施快速演进升级,推动人工智能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并迎来革命性的进步,跨越了技术商业化的临界点;另一方面,随着一个由AI 技术群驱动的“智能+”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源头性地引领各行业、各领域在数字化基础上进一步向智能化跨越,并且渗透到文化创意领域,促进文化产业生产方式变革和产业链重组,提升了文化产业链的现代化水平和文化产业创新链的效能。此外,“智能+”时代的文化产业实现了范式转变与产业重塑,智能化内容创作、跨媒体语义理解、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成为发展新方向,新的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不断涌现,迫切需要构建完全匹配新阶段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综上所述,目前对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研究主要涉及内涵阐释、问题挑战、发展对策等方面,专门针对其理论阐述的系统研究成果较少,很少从5G、人工智能的时代背景出发对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数字治理进行探究。“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目标,要求“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标志着我国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鉴于此,立足“十四五”时期这一重大时代背景,对“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基本结构以及数字治理进行系统的理论阐释,将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健全研究提供学理支撑。
从历史脉络来看,文化产业的发展变迁是与文化政策联动共振的协同演进过程。从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四中和五中全会以及“十四五”规划,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逐步得以建立和健全。步入“智能+”时代,我国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新阶段国际竞争的战略主动,多项技术处于世界前沿,具有独特技术代际跨越和市场规模优势,并逐渐融合到文化产业的运营模式、产业模式和消费结构之中,形成基于智能科技创新的跨越演进体系,带来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动态调适,表现出从政策推动到市场驱动的变迁。
图1 “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逻辑架构
“智能+”时代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是由多元效益共生合作的主体构成,社会福祉、经济财富与生态平衡三重效益协同是不可或缺的基础。尽管人工智能赋能现代文化产业发展助推经济效益不断提升,但社会效益始终是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不断健全的首要战略目标。面对世界文明格局的变化,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强调文化内容精准生产的溢出效应,强调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强调三大效益的有机融合。具体来看,第一是以经济效益维度为主导的协同效应,智能技术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文化产业链体系,激活GEP的经济价值,进一步实现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促进从文化产业链到文化生态圈的转变。第二是以社会效益维度为主导的协同效应,在精准满足人们多样化文化需求、增强人们精神力量的同时,培育并衍生出新型文化业态和新型文化消费模式,并逐步释放出智能化与体验化的文化消费潜力,突破供给端“创造”需求不足、需求端“牵引”供给不强的瓶颈。第三是基于三重效益协同,坚定文化自信、基于“双碳”目标守正创新,创造出一系列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现代文化品牌来讲好中国故事,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深入参与国际大循环,扩大文化对外开放程度,实现从商品、资本“走出去”到思想文化“走进去”的延伸,不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逻辑架构的第二个特征是基本结构集成化,即是一个基于多功能集成、多产业跨界融合与产业链协同的复合体系,是迎合个性化生产与匹配精准需求的新型产业体系。伴随文化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常态化、产业边界模糊化,在功能性维度,“智能+”时代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是组织结构系统、智能运行系统和调控治理系统等三个子系统的集合体。一方面,三个子系统分别代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以及管理方式,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依存关系,缺一不可;另一方面,三大系统实现了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科技创新要素、数据资源要素、内容创新要素、文化科技人才要素、渠道创新要素的高效畅通和深度耦合,其具有的动态性能借助五大要素的合力根据文化生产需求作出动态调整,迎合了“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目标,从而实现自我升级、更新和迭代。
“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逻辑架构的第三个特征是运行逻辑智能化,即是定制消费需求与个性化生产融合的产业体系,通过把智能触点设计融入“人货场”,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形成新的智能化、协同化、系统化的综合智能服务体系。一方面,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运行逻辑智能化是AI 技术融入文化业态与文化企业、业务数据化与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趋向。诸多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已在文化产业具体应用场景中实现了落地,例如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语义、智能推荐和算法生产等技术,参与文化产业链价值链的各个环节;而文化企业早已开始业务的数字化重组过程,以数据元素打通供应链、消费链系统,数据业务化趋势愈加明显。另一方面,智能化是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运行数字化的进一步跃升,其本质是运行流程自动化。从“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动态运行轨迹来看(图2),数字化感知体系收集与积累海量的用户基群数据、文化消费数据和文化生产服务数据,经由软硬一体智能大生产平台,即智能互联现代文化生产服务系统的集成、分析、优化,形成终端区域画像,实时生成具有科学性和实效性的最佳文化生产与文化服务方案,并据此进行个性化智能化文化生产加工;而智能生产全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文化大数据信息又被智能设备自动采集,再次反馈给生产终端,并以新的文化消费数据与市场需求变化数据为依据,对文化生产进行动态调整,实现智能化全覆盖文化生产服务系统。
图2 “智能+”时代多要素联动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运行逻辑
“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运行逻辑智能化的基础是实现供需精准匹配,因此“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不断健全需要建立在多要素联动、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之上,其本质是重塑“人货场”,其动态演进的关键在于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一方面,智能化生产是“智能+”时代文化企业根据消费端趋向在生产端作出的战略性选择。在整个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动态运行逻辑中,智能互联生产服务系统将文化消费供需两端精准对接——一切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深刻洞察消费者每一个细微的动态数据和需求偏好,不断进行消费升级与科技创新,以更优质、更合适的文化产品与服务为消费者升级消费体验。另一方面,基于文化大数据的关键支撑,“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可以实现要素禀赋的自动化最佳化匹配,精准提供现货、预售、定制等服务,满足消费者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精细化、多元化、品质化的需求。此外,随着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AI将全面参与供应链管理、生产系统管理、声誉风险管理等文化企业决策过程的每个阶段,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智能化运行甚至能做到自学习、自适应、自协调、自校正等“拟人智能”的功能,真正形成一个文化产业智慧生态系统。
数字要素正在加速重构经济社会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形态,数字治理成为激发文化产业潜能、确保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逻辑架构持续运转的关键,是“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健全发展的基石。数字治理全要素整合共振是“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的最典型特征。“智能+”时代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是一个涵盖科技创新要素、数据资源要素、内容创新要素、文化科技人才要素、渠道创新要素的网络集成系统。相应地,其数字治理也受到这五种要素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多向度关系的影响。其中,科技创新要素是原生性助推器,是赋予文化人才创新主动权、激活文化产业发展的原生性动力,是提升数字治理精度的关键要素;数据资源要素是核心战略资源,是开展文化创新活动的基本立足点以及提升数字治理质效的基础要素,其他要素均离不开数据资源的融通融合;内容创新要素是内核,框定数字治理价值基准,与科技创新要素同为高质量文化供给的核心支撑,集成数字文化IP;文化人才要素是数字治理的基石,也是真正的持续创新源泉,作为其他要素的执行者,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渠道创新要素是各要素、各主体的联动支撑,拓展着数字治理空间,使外溢性强的创新行为实现外溢效应最大化(图3)。由此可见,综合利用五大要素促进数字治理提质增效,对于推动“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健全发展至关重要。
图3 “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五大治理要素的联动关系
内容创新要素是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的内核所在,是框定数字治理内容的价值基准。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创意内容在整个产业链和价值链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一种深层内在力量——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内容创新始终是吸引文化消费、发展文化产业的生命线。进入“智能+”时代,内容创新要素始终是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基石,基于机器学习的搜索引擎算法不断进化,其分析技术、遴选与审核功能日益完善,从而精准地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更高质量的内容产品,带来内容消费模式、结构、价值的全面升级,其内容创新也进入更新迭代加速度轨道。在此背景下,智能化主导新兴业态成为现代文化产业新生产范式——与人工智能、5G、区块链、物联网相关联产业的文化新业态崛起,如虚拟主播、智能音箱、VR 虚拟体验、5G 直播、数字藏品NFT 化等可视化、交互性、沉浸式的数字文化衍生物层出不穷,成为“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的新兴领域。第一是传统文化资源和文化内容通过现代形式“活化”,促进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要素禀赋结构与产业结构实现良性互动;以数字智能技术助力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通过AI等诸多新的辅助方式扩展数字文化衍生物,不断提升传统文化业态的可再生能力,激活文化资源禀赋。例如,腾讯Next idea创新大赛连续多年与博物馆合作,不断探索传统文化在新时代传承的有效载体及形式,深挖中国传统文化基因,推动文物素材创新,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将传统IP变现。第二是立足治理思维通过内容自我创新机制助力原创内容创作,在内容挖掘、生产、传播、营销等各个环节用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优质内容与技术、平台、渠道、需求精准对接,在提升内容生产效率、丰富数字文化衍生物的同时,实现数字治理对内容生产全链条的精准介入。第三是文化模式或文化范式的革命性转型,促进现代文化产业链创新链高效协同。内容创新要素借助“5G+IoT”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以文化资源为核心联动,探索文化元素与智媒体、云动漫、云游戏、NFT 数字藏品、元宇宙等新业态与新模式的结合,整合打造核心内容矩阵,从源头树立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数字治理思维,进一步拓展现代文化市场与新兴文化形态增长空间。
“智能+”时代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支撑。为了摆脱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面临的区域壁垒、条块分割、管理空白、交叉并存等困境,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新需要,亟须着力构建数字治理能力,赋予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化智能化的“现代性”内涵。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突破与广泛运用,为数字治理能力的构建提供了技术保障,特别是智能技术成为治理现代化、精细化、科学决策的工具和平台。“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跃迁的关键是在遵循其逻辑架构的基础上,通过现代科技手段与数字治理主体、数字治理内容有机融合,激发五大数字治理要素协同创新的聚变效应,建立与“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相适应的数字治理模式,实现数字治理能力现代化。
数字治理能力的构建是释放要素价值创造力、有效提高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关键支撑。近年来,文化产业智能化转型浪潮涌动,新业态新模式勃发,文化与智能科技融合的叠加效应愈发突出。“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核心支撑是智能技术为基础的现代文化产业群,新兴技术资源为其数字治理增权与赋能,突破了传统治理的狭隘性。基于此,应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战略的红利,积极发展新一代平台网络技术、智慧供应链技术、新流通技术,有机衔接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并形成治理合力,激发各要素资源的活力,解决数字治理中多层面、整体性、动态性问题。第一,全面升级科技创新要素,加快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引导和支持前沿DICT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这既是现代文化产业生产模式变革与创新的关键,也是“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加快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智能化计算”数字链条,发挥乘数效应,提升治理效果。第二,强化数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和释放数据资源要素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能力提升中的潜力。数据既是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资源,也已成为数字治理的对象本身,带来治理向度的变化。必须通过建设数据汇聚平台,构建完整贯通的数据链,疏通数据生产、使用、流通中的障碍,助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共生、共享、共建和共治格局的形成。第三,智能技术创新以及数据价值挖掘也对人力资源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能力的提升需加大对文化科技人才要素的投资,构建并完善“产学研用”的开源生态。一方面,作为融合文化、经济与科技的跨界产业,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更需要复合型文化人才,尤其是培育具备数字化思维和智能科技能力的文化科技型人才;另一方面,文化人才的培养要始终与产业新动能接轨,聚焦“引、育、留、用、储”等关键环节,创新文化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培养文化人才的精神涵养、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三链融合”,真正推动数字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跃迁保驾护航。
从《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到《“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文化数字化发展从建设工程上升到重大国家战略,文化产业不断加快数字化升级,新的文化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与场景也不断涌现。可以说,文化产业的数字化已成普遍共识。基于此,“智能+”时代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数字化为主导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建构多要素联动、基本结构集成化、运行智能化的逻辑架构,从数字治理的要素协同和能力建构两大维度不断健全“智能+”时代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要素是激发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潜能,确保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逻辑架构持续运转的关键。其中,科技创新要素能够提升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精度,激活数字文化新业态;数据资源要素能够赋能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质效,强化文化产出效能;内容创新要素能够框定现代文化产业数字治理价值基准,丰富高质量文化供给;文化人才要素能够释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动能,集成文化创新力量;渠道创新要素能够拓展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空间,释放协同共生效应。从数字治理主体来看,“智能+”时代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亟须形成多元主体共治格局,实现治理主体间的双向触达;从数字治理能力来看,应积极发展智能技术,有机衔接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并形成治理合力,实现治理资源精准配置;从数字治理制度来看,维护数字治理秩序需要软硬约束并行,促进数字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从数字治理结构来看,需要加速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借力新技术手段找准监管锚点,提升现代文化产业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伴随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技术创新的集聚演化,现代文化产业发展走向真正虚实相融的元宇宙时代,并形成超时空的、与现实世界既有秩序、组织和结构交融相生的新发展张力。元宇宙代表着数智时代的到来,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创新、监管和治理也将面临全新的风险与挑战,譬如数据安全、算法污染、身份认同危机、数字人格、认知异化和创新边界等新难题,亟待我们从技术、治理、伦理等维度展开理论反思。由此,消解元宇宙中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的新型风险有必要重新审视虚拟空间对现实世界的冲击,如何通过转变和创新治理方式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可持续创新发展的数字治理生态,已成为“智能+”时代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数字治理亟须解决的理论命题与现实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