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协定下国有企业的机遇、挑战及中国方案研究

2022-07-28 13:58赵鑫全
价格月刊 2022年7期
关键词:贸易协定国际贸易国有企业

赵鑫全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48)

一、引言

在全球和平发展的大背景下,“经济全球化”仍然是发展的主基调,在此基础上,“区域一体化”也是促进国际贸易快速发展的主要部分,而在该趋势下各国之间不仅在生产水平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在生产结构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不同发展水平的成员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劣势也大不相同,因此各国间的贸易只有在国际贸易协定的约束下进行,才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经济全球化”对各国经济的积极推动作用。

现阶段国际整体经济形势仍不容乐观,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对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全球范围内经济整体复苏缓慢,部分国家和地区甚至出现经济倒退的趋势,但目前中国在全球经济环境下始终是国际贸易协定的遵守者和维护者,国有企业在国际贸易协定的规定下积极与各国企业合作,谋求促进经济共同发展的新途径,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形成新格局,推动全球经济一体进一步向更高更深层级发展,国际贸易协定中的中国方案对加强全球经济的合作与贸易自由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前,参与并促成区域经济合作,是中国在对外经贸方案中重要战略手段,国有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向着更广阔的开放领域、更优化的产业结构、更高质量的开放、更完善的开放机制而不断努力。充分发挥中国对外方案的优势,积极参与自贸区的建设,提升中国综合国力及国际影响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协定制定的合理性,维护好中国在国际经贸中的利益。[1]

二、现阶段国际贸易协定典型案例及其特点

现阶段全球经济正在日趋融为一体,在互联网快速发展和5G 技术的不断发展中,符合各地区区域特点的贸易协定不断呈现出来,如欧盟各成员国之间、北美各国及东盟各国内部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贸易协定。

(一)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该协定最早是2010 年由美国牵头提起的,该协议的目的是更深层次地推进亚太经济高度自由化,最终形成一个包含亚太地区所有国家共同参与的综合协定,该协定经过多方多次协商共同努力,于2015 年10 月基本达成共识,参与国正式将该国际贸易协议推入内部审核批准阶段。

该国际贸易协定主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覆盖面广。该协定覆盖了货物贸易、技术性贸易壁垒、电子商务以及跨境服务贸易等众多领域,几乎是涵盖了国际贸易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全部领域。第二,规则导向性。该协定从诞生之初的目的便是在于制定一个国际贸易的新规则,因此该协定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与各领域相对应的规则体系,以此来保证各参与国在开放过程中的有序进行。第三,目标的溢出性,该协定在推动地区经济贸易自由化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其自身也包含着美国等国家的政治目标,该协定有着明显的目标性,因此该协定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是美国政治目的在发挥作用。[2]该协定虽然说是完全开放的,但该协定的制定及谈判过程对中国等非成员国来说是完全保密的,国有企业始终没有得到参与该协定的入场券,中国方案也被拒绝参与到“全球经济规则”的制定过程中。

(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该协定参与国为“六加十”包括中国、新西兰、印度、澳大利亚、韩国、日本外加上东盟十个国家共同组成,该协定的制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削减关税以及非关税壁垒,进而推进各国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发展。该协定最早于2011 年提出,经过东盟十国正式批准后与中国等6 国进行多次协商。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主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该协定的参与国之间目前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各参与国既有经济发展较好的发达国家,如日本等,同时也有像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成员国之间的差距极大程度上弥补了各方的不足,为促进经济发展带来了无限的可能。第二,该协定规定的相关内容贴切实际,可行性强,经过多轮谈判,各成员国对该协定并未提出大量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该协定也明确会充分考虑不同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异,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差的成员给予更多的帮扶倾向,保证各方能公平分享收益,最终保证协定目标的实现。第三,该协定对参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经济促进效果是长期的。

(三)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

该协定是美国正在大力推进的经济贸易协定,其覆盖面广,主要参与成员为世界两大经济体(美国、欧盟),正因如此,该协定又被普遍称为“经济北约”,该协定最早于2013 年提出,当时美国和欧盟方面均积极推进协定落地,该协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贸易便利化等众多方面。[3]

该国际贸易协议主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该协定的参与各方都是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且经济制度发展模式极为相似。第二,该协定是在众多发达国家之间制定的,体现了极高的标准,同时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涉及的领域十分全面。

三、国有企业在国际贸易协定下的现状

自1978 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逐渐走进世界大舞台,与此同时,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加入国际贸易的民营企业也随之增加,且发展迅速,无疑给国有企业的发展带来冲击,并且问题日益突出,国有企业在此危机下要充分利用国际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定,有效实现战略转型,必须对国有企业自身所具有的内部资源及对外贸易中的优劣势进行有效分析,才能真正适应国际贸易协定中国有企业的规则,进而实现跨越式发展,国有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情况如图1 所示。

图1 国有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现状

(一)国际贸易协定下国有企业的优势

1.人才优势

国有企业发展历史悠久,相对于其他民营企业有着相对较高的待遇以及难以替代的稳定性,在国有企业任职成为社会普遍认为相对理想的工作,同时国有企业规模较大,能够给新入职的毕业生提供更高的发展平台,而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也能在国企发挥更大的价值,因此,一大批优秀的人才涌入国有企业,为国有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4]

2.国际贸易经验优势

国有企业由于自身性质及相关政策的支持,有着更长时间的外贸活动,在长时间的国际贸易中,对国际贸易的相关规则及外贸政策有着更深入的了解,对商品的进出口操作手续及流程更为熟练,多年来积累了更加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在处理国际贸易中的贸易竞争时,相对于其他国内竞争者而言,能够更为得心应手地处理。

3.贸易渠道更加广阔

国有企业凭借着自身多年来国际贸易中积累的经验以及在世界各贸易国设立的驻外往来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同世界各国合作伙伴之间的联系,建立了相比其他竞争对手而言更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培育了广阔的国际化经营业务渠道和营销网络。同时在多年合作的过程中,积累了良好的商业口碑和认可度,在国际贸易中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口碑。

4.政策优势

国有企业作为国有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相关政策的倾斜,如国有企业相比于其他竞争对手更容易获取银行贷款等等,同时国有企业由于其自身的性质,在国际贸易中更容易被国外合作伙伴所信任。

(二)国际贸易协定下国有企业的劣势

1.国有企业战略定位不清晰

各国积极投身国际贸易的同时,国际贸易协定中的规则也在不断更新,国有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导地位不足,在此背景下,许多国有企业在对外贸易时缺少对未来发展趋势的正确认识,因此国有企业在当今大发展环境下未能找到准确的定位,难以真正实现长远的可持续发展。[5]

2.管理水平相对滞后

传统国有企业的部分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与时代脱节,相应的技术水平以及管理制度难以满足国际竞争要求,同时传统国有企业缺乏竞争意识,且没有根据时代要求建立一个符合现代企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制度,严重影响了企业运转的质量和效率。国有企业目前的管理方式大多采用的是集权管理方式,日常管理呈现出机构层次多、分工不够细致明确,同时领导往往担任着不同性质的职务,在做决策时难免会出现考虑不全面、不科学的情况。对决策的制定也缺少科学程序和必要监督,在国际贸易协定下国有企业亟须进一步进行体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化制度体系。

3.缺乏有效的考评机制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管理观念相对保守,体制相对僵化,对人员的评价考核缺乏相对完善的机制,造成了长期以来忽视了员工的利益和需求,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内部优秀员工发挥自身价值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才的浪费。同时由于没有一个完善的人员考评机制,因此国有企业内员工的能力评定以及自身价值往往是根据领导的主观意愿来确定的,难免会出现由于管理者的印象以及偏好的原因,造成影响考评的客观性及公平公正性。[6]对员工激励机制不健全,大多数情况下收入水平与绩效并不挂钩,因此打压了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积极性。

(三)国际贸易协定下国有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中国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开放,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给中国国有企业的外贸发展提供了巨大机遇,但与此同时对外开放的加强意味着国际竞争等进一步加剧,国有企业所面临的挑战也在进一步增大。

在机遇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中逐步实行 “政企分离”,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了内部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及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国际贸易的整体大环境也在不断优化,国有企业逐步融入世界贸易大环境中,随着中国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其他贸易大国对中国企业的贸易歧视逐渐削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有企业参加对外贸易可以享受多边贸易的优惠政策。除此之外,国有企业凭借着其自身的优势,在与国外大型综合跨国公司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可以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其先进的经营模式和管理经验,进一步调整自身的产业结构,实现对外贸易规模快速稳定扩大。[7]

在挑战方面,随着计划经济时代的一去不复返,国有企业在对外贸易方面的外贸专营权随之消失,中国对外贸易的体制及政策发生了巨大改变,对国有企业而言带来的是全新的竞争挑战,一方面,国内民营企业开始进行进出口贸易,另一方面,国外大规模的贸易集团涌入市场后,极大地冲击了国有企业原有的市场,给国有企业的国际贸易带来了新挑战。除此之外,国有企业传统的贸易形势也面临着巨大挑战,随着中国对外开放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参与国际贸易的主体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同时很多跨国公司采用在中国建厂生产的模式,直接避开了之前的外贸公司。国有企业对目前国际贸易中B2B、B2C、C2C 等电子商务了解不够深入,凭借着操作程序简单、经营成本相对低廉以及贸易往来受时空影响较小等优势,在未来的国际贸易中将会成为主要的交流方式。

四、国际贸易协定下的中国方案

在促进经济全球化及世界经济复苏发展方面,中国积极发挥大国的责任与担当,大力推动形成的《G20 全球投资政策指导原则》,对于国际贸易而言是历史性的突破,针对全球多边投资体制缺失的状况,该协定能够很好地发挥填补全球经济治理空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中国继续发挥自身在国际经济环境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力,通过中国方案保证各国在多边框架中能够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协定的综合改革,保证国际贸易未来向着一个更加开放、和谐包容的方向快速发展。

(一)全球投资治理的指导原则

在G20 杭州峰会上,作为主办方的中国积极推进二十国集团通过《G20 全球投资政策指导原则》,通过的该指导原则内容覆盖面极其广泛,几乎涵盖了国际贸易中可能出现的所有核心方面及关键性板块,初步构建起了国际贸易的全新框架,同时也奠定了中国在全球投资治理中发挥了引领作用(如图2 所示)。

图2 中国在全球投资治理中如何发挥引领作用

1.指导原则的核心内容

《G20 全球投资政策指导原则》主要包含9 个方面的核心内容,第一是协定各方达成一致观点,坚决反对国际贸易中投资保护主义,并进一步完善相应保障措施,授权相应组织机构对各协定国履行协定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是各成员国之间坚持平等互惠的原则,创造一个公平、互助、非歧视的良好国际贸易环境。第三是规定参与各方在处理投资争端问题上,应始终坚持公平、透明原则,进而保证在政策方面对投资者进行有效的保护。第四是要求参与各方秉持透明性的原则,以此来保证贸易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有着积极作用。第五是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这不仅体现在国际投资协定方面,而且在国别投资政策方面也有所体现。第六是该指导原则要求各成员方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各国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投资的监督管理力度,充分明确政府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尽可能避免国有企业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产生与国家利益相矛盾甚至失衡情况的发生。第七是各参与国之间要始终秉持投资相互促进及便利化的原则,各方应达成共识,尽可能避免在国际贸易中形成过度竞争的局面,甚至出现为提高竞争力而降低监管力度的行为。第八是各参与国企业要充分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始终坚持公司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逐步形成国际贸易协定中的“软法律”,补充了大多数国际协定的不足,充分体现了国际贸易协定下中国方案的进步性。[8]第九是加强国际合作,该指导原则充分强调了国际合作的重要意义。

2.指导原则的特点

第一是立足于顶层设计。该原则虽然有些具体细节仍需进一步协商完善,许多商定的条款需要各方抓紧落实和推广,但实际上该原则已经为国际贸易投资体制最高层次的问题明确了指导原则。

第二是展现了高度开放性。原则中在反对保护主义、非歧视、透明度、投资促进及便利化等方面都有了明确规定,而这些方面均指向了高度开放的一个国际贸易体系。

第三是可作为新一代的投资政策指南,之前形成的协定在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综合治理以及促进投资便利化等诸多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忽视,该指导原则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和完善。

第四是多方面平衡。该原则所平衡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不仅包括各成员国之间利益的平衡、投资者和国家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同时还包括对各国企业的保护以及各国企业应履行的责任之间的平衡。[9]

(二)推进全球投资治理变革的中国方案

在交通高度发达、世界贸易逐步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国际贸易是组织国际化生产、连接各国市场的重要方式。国际投资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国际贸易增长的引擎。国际贸易日益繁荣的今日,国际贸易协定的维护缺少一个相对权威的制度安排,同时国际投资大环境中投资体制日益碎片化,投资保护主义也逐步盛行,因此中国方案对维护发展国际贸易协定,推动国际贸易体制改革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但同时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建立并维护一个开放、公平、公正、透明的国际贸易协定是一个十分系统的工程。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应该毫不动摇地继续在国际贸易协定中推动中国方案的落实,就国际贸易协定落实维护的途径及相应措施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与方案,充分考虑中国及其他各国的利益。

五、国际贸易协定下国有企业规则——以中化集团为例

在国内外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中化集团等国有企业充分分析国际形势,吸取了过去外贸活动中出现失误的经验教训,积极学习其他企业的管理经验,探索一条适合国际形势的转型发展之路,最终实现由单一商品的进出口企业成功发展为拥有五大产业链的综合性跨国公司,成功找到了一条可持续的转型发展之路。[10]

(一)战略转型举措

中化集团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和其他成功企业的发展经验,之后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战略转型的最终发展方向,对内部产业结构进行了及时合理的调整,最终科学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首先,深入调查研究,明确在转型初期应该把握的基本方向,明确公司的优劣之处,科学制定发展方案。其次,调整管理框架,明确企业发展的重点,在此基础上调整战略规划和人员的配置,同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职能和职责的划分。根据自身优势,打造适合企业发展现状及具有竞争能力的主营业务,抓好资源、技术及市场三个主要环节,提高国际贸易竞争力。企业上下根据新的发展方向重塑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念,培养员工队伍新的工作方式,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成立专门的部门关注国内外市场形势,进而能够及时根据市场需求作出调整。

(二)战略转型成效

中化集团通过一系列转型改革,将经营重心逐渐转移到能源、农业、化工、金融及房地产五大主流行业,成功实现了由一个严重依赖政府相关政策进行经营的传统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后经济效应和资产总值不断提升,转型后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诸多历史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一改之前资不抵债的状况,通过产业调整升级资产总值及资产结构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为中化集团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其次是公司在原有外贸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了产业链,同时对整个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进行了有效加固,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同时也有效加强了抵御冲击的能力。在战略转型的同时,中化集团注重企业文化的培养,经过十几年的长期培养,中化集团的企业文化已经深入每一位员工的心中,整个集团以企业文化为根基,形成了高效合理的管理体系,为中化集团健康、全面发展保驾护航。除此之外,公司的整体规模也不断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不断提升,1998 年以来整个公司总资产由410 亿元升到2011 年的2582 亿元,增长了5 倍之多,集团规模的扩大无疑提高了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安全性。[11]

六、结论

随着国际经济交流的不断增强,国际贸易协定的制定和维护成为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国际贸易协定下中国传统的国有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协定内容,进一步推动企业内部制度改革,跟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同时国际贸易协定下中国方案的提出有利于推动经济全球化向着更加健康、公正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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