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融结合背景下企业集团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研究

2022-07-27 10:49金世辉
国际商务财会 2022年13期

金世辉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一、引言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全球供应链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成为中央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举措。而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因为存续时间短、资信状况差、抗风险能力弱、信息不透明等情况,导致其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区别于传统金融在授信主体单一、授信条件严苛、融资效率较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供应链金融将供应链各参与主体作为一个整体,从供应链全局出发,直击中小微企业融资痛点,有效缓解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在支持实体企业复工复产、“保产 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方面发挥出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国内支持供应链金融的相关政策不断出台,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首次将发展供应链金融上升至国家层面;2018年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均鼓励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等主体开展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2020年人民银行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首次给出供应链金融的官方定义。2021年财政部等四部委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中,为“云信”等“电子债权凭证”正名,对相关会计处理给出官方解释和规范。同时浙江、广东、山东、北京等众多地方政府也都密集出台供应链金融相关激励政策以支持当地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各大金融机构亦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这些政策的出台,为供应链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

关于供应链金融的理论及实践研究方面,国外的起源及研究相对较早,可以追溯到1916年《美国仓库储藏法案》的颁布;而国内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相对较晚,早期对于供应链金融的理论研究主要基于“金融机构”的视角,认为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通过对供应链上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协同发展,以提升供应链竞争力的融资模式,如闫俊宏和许祥秦(2007)、弯红地(2008)等;王晓东和李文兴(2015)则从“金融”和“链上企业”的双重视角,对供应链金融的本质加以阐释。国内实践最早可追溯到2003年深圳发展银行首次提出的“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概念。Michael Lamoureux(2008)较早站在“核心企业”视角,认为供应链金融应确立核心企业的主导地位。作为产业与金融的连接纽带,位于核心企业的企业集团在供应链中占据核心地位,天然地具有掌握供应链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及数据优势,在产融结合的背景下,也愈发产生搭建自有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强烈动因。基于此,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典型供应链金融平台,从“核心企业”视角出发,对企业集团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动因、领先实践及建设方向加以研究,希望对企业集团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提供借鉴参考。

二、国内典型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比分析

供应链各环节的信息不对称成为当前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掣肘,而共享的供应链金融平台通过打通供应链各环节,从而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和应用的指导意见》,鼓励商业银行、核心企业等参与主体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随着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的创新应用,供应链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不断得以丰富和扩展,供应链金融“平台化”也越来越受到各主体的重视。目前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电商平台、第三方物流公司、第三方科技公司为代表的参与主体百花齐放,纷纷牵头建设供应链金融平台,推动供应链金融市场创新融合发展。国内典型供应链金融平台主要分为六类,对比分析如表1。

表1 国内典型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比分析

通过对比分析,由于核心企业扎根于产业,企业经营贯穿研、产、供、销全产业链条,并在供应链中占据核心地位,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内部运营的认知都具备其他主体不可比拟的先天条件,具备天然的信用、信息、数据及风控等优势。同时,由于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上企业连接紧密,能够对供应链上企业实施较强的管理和控制,容易产生较强的供应链金融合作粘性。可见,核心企业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具备一定的先天优势和现实基础。

三、企业集团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动因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立身之本,金融则是实体经济的血液,产业转型促使产融结合发展成为新的趋势,而企业集团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则是促进产融有效结合的手段。张春梅(2011)较为系统地研究了中国企业产融结合的基础理论和作用机制,基于价值链理论、企业内部化理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论以及银企关系制度论等基础理论,认为企业产融结合在节约产融交易费用、提高产融资本盈利能力、加强风险控制、提升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结合笔者工作实践,本文认为企业集团在产融结合的大背景下发力建设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动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化业财融合,落实国资监管的需要

当前企业集团面临财务转型的大趋势,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中枢作用越来越突出,成为贯穿研、产、供、销的重要抓手,也愈发需要一个平台打通产业链各环节,进一步深化业财融合,支撑各项经营决策。同时,2021年以来,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企业集团面临多项监管要求,如国资委多次提出推动中央企业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以增强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国资委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做深做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中央企业积极发挥产业链“核心”企业作用,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共享优质信用资源;2022年在《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中,将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作为司库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关于中央企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将财务的服务对象由单个企业,延伸到整个产业链、供应链,要求促进数据、信息、技术、金融等全方位的协同融合。

(二)供应链协同运营,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需要

产业是根本,金融是手段,产融结合实际是企业集团在产业与金融之间的全局性资源配置,促使产业链上企业逐步建立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合作粘性,从而获得业务、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的协同效应。产融结合能够发挥支持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扩大生产、促进销售、盘活存量资产等推动作用。在金融的支持下,通过提高产业和金融的运营效率,对企业集团产业链高效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协同效应促使产业链上企业逐步做大做强,实现规模效益提升,进而带动产业不断优化升级,实现良性循环,不断培育竞争优势,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降低交易费用,实现价值创造的需要

一方面产业与金融的结合能够有效解决产业链信息不透明问题,产融结合形成的供应链金融平台有助于改变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式,大大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的水平和效率,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改变资金流的循环方式,有效降低交易费用,真正引导金融资源发挥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企业集团通过搭建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实现链上信息打通,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风险,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大幅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而企业集团则通过控制定价权来操作利润空间,对链上企业节约的融资成本形成的利差收益在核心企业、链上企业之间合理分配,从而分享金融业务产生的高额回报来实现价值创造。

(四)整合金融资源,强化银企合作的需要

企业集团往往具有规模优势,从而具有充足优质的信用资源,企业与金融机构双方常常通过“总对总”战略合作建立“互为战略、互为客户”的新型伙伴关系。产业与金融的双向渗透和融合,一方面能够使双方建立信息对称的稳定交易关系,拓宽金融业务合作的广度及深度;另一方面企业集团与金融机构之间能够在客户资源共享、客户权益转换、业务拓展和风险管理上具有多种方式的连接触点,使得金融机构不断突破传统业务合作框架,深入企业集团的战略经营中,更加了解产业需求和贴近市场,也更具有可操作性。这促使金融机构与企业集团之间的银企关系更为紧密,促进实现“价值共荣、利益共生、资源共享”的强粘性生态。

四、企业集团领先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标

通过多渠道收集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领先实践案例,发现目前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大型企业集团,如中国中车、中国宝武、中国交建、中国航天、中国电子、国家电投等,针对上游供应商端率先搭建统一、共享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它们围绕供应商从订单合同、存货、应收账款、结算付款等各业务场景,形成包括订单融资、存货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票据融资等多元化金融产品。这些中央企业纷纷借助互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立云信、通宝、企信宝、航信、惠融好链、融和e链等电子债权凭证,通过将核心企业信用封闭在产业链结算行为中,促使核心企业信用逐级穿透,层层传递,借助电子债权凭证可拆分、可流转、可融资的优势,为供应商提供高效快捷的融资服务。同时,部分中央企业还围绕产业链提供咨询、信用、资产、投资、保险、科技等其他衍生服务,逐步形成协同、创新、融合的产业链生态。领先实践表明,企业集团供应链金融平台逐步朝着“生态化、科技化、场景化、产品化、协同化”的方向创新发展(见表2)。

五、企业集团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方向

(一)生态化架构

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离不开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科技公司、核心企业以及链上企业等各参与主体的相互协作。企业集团应转变思维观念,站在生态的视角,以支持主业、服务产业为出发点,开展金融撮合,引导金融服务,通过强化与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集团作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参与者、业务准入的掌控者、多边主体的连接者、资源价值的整合者,凝聚产业链各方优势,取长补短,促进平台创新融合发展,进而打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多方共赢的产业链金融生态。

(二)科技化支撑

信息技术是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帮助打通企业集团内部资金流、产业链资金流和金融市场,将企业集团、链上企业和金融资源得以连接,实现财务、金融和科技的高度跨界融合。如物联网实现商品实时追踪,数据实时采集与传输;人工智能解决生产力限制,在银行授信、风险监测、客户服务等方面代替人工服务;区块链重构征信体系,解决数据主权及可信度问题,为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信用支撑;云计算优化数据计算和数据存储;大数据实现精准获客和风险控制等。数字化转型的趋势下,企业集团应充分借助信息技术,促使平台有效突破产业链各环节,整合各种信息及数据资源,高效触及客户需求,促进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实现“四流合一”,从而强化协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范风险,不断提升“产业链金融生态”的联动效益。

表2 企业集团领先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标分析

(三)场景化嵌入

企业集团应围绕产业链中采购、物流、生产、销售、结算各环节的业务场景,以及各环节可能产生的风险控制要点,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流程,通过嵌入供应链金融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及线上流转,精准响应链上企业融资需求,防范供应链融资风险。比如采购阶段,链上企业作为买方,以与企业集团签订真实的贸易背景合同产生的预付账款为基础,向金融机构办理保兑业务取得融资;物流或生产环节,链上企业将自有的库存物资存入物流公司仓库中,通过物流公司对质押物进行监管,以仓单或存货作为质押物从金融机构取得融资;销售环节,链上企业将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质押或转让给金融机构取得融资;结算环节,链上企业基于企业集团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债权凭证、供应链票据等向金融机构贴现或质押等方式获得融资等。

(四)产品化运作

企业集团应根据不同的业务场景,与金融机构研究设计多元化金融产品,形成丰富的金融产品货架,通过平台直观展示各金融产品的产品特点、适用客户、申请条件、融资成本、办理流程、提供资料等,便捷链上企业快速进行产品选择,满足多元化融资需求。如基于订单的金融产品如订单融资;基于应收账款融资的金融产品如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租赁款质押融资等;基于存货质押融资的金融产品如融通仓融资、仓单质押融资、现货质押融资等;基于预付账款融资的金融产品如保兑仓融资、先票后货融资、担保提货融资、未来货权质押、法人账户透支、信用证等;基于票据融资的金融产品如票据贴现、票据拆分、票据质押融资、ABS、ABN等。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企业集团也可以根据链上企业的特定需求与金融机构研究设计定制化的金融产品。

(五)专业化协同

企业集团一方面要强化供应链运营协同,建立企业集团、供应商、金融机构等参与主体协同管理机制,借助平台实现信息集成共享,促进供应链各环节运营高效协同;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集团内外金融资源协同,在产融结合的背景下,企业集团通常具备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金融牌照,并建立专业化的内部金融服务公司,但受限于资金实力、牌照资质等问题,难以保障链上企业多元化融资以及规模化增长的需求,从而需要与外部银行等金融资源协同互补。因此,企业集团要统筹供应链整体金融资源需求,建立内外金融资源协同配置及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内外金融资源最优配置。

(六)精细化管理

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精细化的管理,企业集团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平台运营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规范及具体流程,确保平台运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要定期调研链上企业金融需求,精准匹配内外金融资源,与金融机构研究设计标准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要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制定多场景收益测算模型,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四是要加强合作金融机构管理,积极培育内部金融平台,深化银企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建立金融机构准入、评价及退出机制,促进外部金融机构良性竞争,引导金融资源精准高效配置,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满意度;五是强化合作伙伴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背平台运营规则,扰乱供应链金融秩序的合作伙伴,排除合作范围,降低沟通及管理成本;六是要完善培训推广机制,通过商务年会、走访交流等多种方式,增强与链上企业的沟通交流,增强其对平台的认同及参与度;七是强化风险管控,对供应链金融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平台嵌入风险控制要点,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构建供应链金融各参与主体全景画像,做到风险可追溯、全透明、穿透式动态监控,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

六、结束语

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整个产业链条做大、做强、做优的不利因素。政策驱动下,供应链金融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还需要社会各方的积极参与。作为“核心企业”的企业集团应转变思维观念,强化产融协同发展,努力探索产业链上下游的产融共生机会,充分发挥核心企业“链长”作用,快速响应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企业集团应按照“生态化架构、科技化支撑、场景化嵌入、产品化运作、专业化协同、精细化管理”的总体思路,积极搭建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平台,以开放、共享的理念连通产业链各环节,促进“四流合一”,重塑价值链格局,从而支持企业集团更好地链接金融、支撑主业、服务产业,构建多方共赢、高效协同、融合创新的产业链金融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