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可欣
公安机关网络舆情治理研究
◆黄可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伴随着互联网和新时代的发展,涉警网络舆情治理已经成为各级公安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涉警网络舆情治理需要各项机制的保障,目前各级公安部门已经初步形成了监测预警、应对处置、舆情善后等机制,但是依然面临着许多问题。本文从现有的涉警网络舆情治理机制着手,分析涉警网络舆情治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各级公安机关要提高涉警网络舆情重视程度、加大涉警网络舆情监控力度、提高民警专业治理水平等建议措施,以期提高公安机关网络舆情治理能力。
公安机关;网络舆情;治理
新时代背景下,传统纸媒的影响力已经被互联网媒体所取代,群众的注意力已经转向互联网媒体[1]。涉警网络舆情是众多网络舆情中一个特殊的存在,它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影响力大、辟谣难度高等特点。所以涉警网络舆情的发布、监控、事后处理等工作也颇具难度。公安机关如何妥善利用好正面的涉警网络舆情,如何妥善处理好负面的涉警网络舆情,就成为当下各级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课题[2]。
当下各级公安部门已经普遍建立了监测预警机制,如图1所示。常用工作流程是根据提前制定的关键词或敏感词,对于互联网各平台发布的涉警网络舆情进行标记与审核,这样做可以对涉警网络舆情进行归档与分类,当发现有虚假不实报道时,可以第一时间联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除了监测关键词或敏感词,还有一个方法就是重点关注已经产生影响力的涉警网络舆情,根据此前设置好的点赞、收藏、评论、转发等数值超过公安机关需要重点关注的数值时,对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当下这套监测预警机制可以防范并处理还在苗头期以及已经产生负面影响的涉警网络舆情。
尽管已经有了检测预警机制,但受限于技术水平的不完善,虚假不实以及部分负面涉警网络舆情依然甚嚣尘上[3]。这个时候就需要应对处置机制,如图2所示。当下各级公安部门的应对处置机制大概分为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加强技术端的应对,安排警力及相关人员专事专办,对重要信息、重点互联网社交账号、重点IP实施24小时监控,即时剔除非法及恶意评论,将非法人群之间的联络切断开。第二个步骤是各级公安部门使用自己的官方认证账号,即时发布权威资讯,引导人民群众正确浏览公安舆情,培养人民群众科学的新闻观。第三个步骤是加强公安机关内部与外部的合作,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同时又能够协同处理好涉警网络舆情。
图2 涉警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图
负面涉警网上舆情是一个无法完全杜绝的现象,基于此,就需要各级公安部门建立舆情善后机制[4]。其中舆情善后机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三个方面分别对应不同的群体,如图3所示。第一个方面是对负面涉警网上舆情的发布者进行追责,包括但不限于批评、警告,其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处置。第二个方面是对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人民群众进行科普教育,引导他们重视官方发布渠道,不要听信别有用心者的虚假报道。第三个方面是通过自身的官方渠道进行辟谣,对不实涉警网络舆情予以纠正。
图3 涉警网络舆情善后机制图
公安机关在处理涉警网络舆情事件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5]。究其原因就在于目前互联网信息的发布门槛较低,几乎人人都可以发布消息而不需要具有相关资质,与此同时,互联网自带的快速与公开特性,导致涉警网络舆情的信息发布量大且信息发布速度快。当涉警网络舆情已经产生影响时,各级公安机关处于被动状态,然后还要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流程才能展开行动。这样一来,舆情治理的滞后性就成了不可避免的问题,这种滞后性往往会带来许多衍生问题,比如最终的舆情失控以及后期的辟谣难度加大。各级公安部门在处理涉警网络舆情的滞后性,体现在事前、事中、事后等三个方面。
目前,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最新的政策以及法规时,普遍存在照本宣科,单调乏味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公安机关本身的严肃性导致的。但是这种单调乏味的宣传方式也导致各级公安机关的社交账号受群众的接受度较低,没有做到使群众“喜闻乐见”的标准。除此之外,各级公安机关注重信息的发布,忽视了互动与交流,这似乎成为一个惯性的问题。在目前高度娱乐化的社会,一个正确的观点、一项严肃的法规,在传达给人民群众的时候,不但要注意严谨和及时性,也要认真考虑方式方法。单向的传递信息容易引起抵触情绪[6]。单调乏味的宣传工作使得公安机关的官方自媒体账号受到的关注度较低,进一步引起影响力较低,这直接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涉警网络舆情治理能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这就直接导致在面对群众咨询时,反馈不及时或者根本没有反馈[7]。当下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方式和渠道已经多种多样,并且更加热衷于从网络获取。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媒介素养,更多的人容易道听途说,轻信不怀好意的新闻报道,一部分群众根本不具备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负面虚假的涉警舆情因此愈演愈烈,另一部分群众会去公安机关的官方自媒体平台求证,但受制于警力不足等原因,得到的反馈不及时,因此逐渐接受了负面虚假的涉警舆情。各级公安机关的舆情反馈不及时,就容易导致恶劣的舆情事件越发不可收拾,涉警网络舆情反馈不及时也会引起公安机关公信力下降,所以在面对群众咨询和质疑时,需要及时反馈。
从各级公安机关的视角出发,群众的政治参与度其实并不高,长久以来,各级公安机关习惯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与审核,群众的监督和审核接受的较少[8]。从时间线来看,在过去互联网媒体不发达的时候,各级公安机关与群众的沟通渠道较少,这就导致相关负责人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群众的声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各级公安机关的思想观念难以转变,单向与群众沟通,缺乏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与交流。公安机关要做出工作成绩,就必须走好群众路线,尊重并耐心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思想上的转变是根本的转变,只有思想上首先做出改变,工作中才会做出对应的调整。
提高网络涉警舆情治理能力,是信息化新时代对各级公安机关提出的全新要求。在具体开展这些工作的时候,尤其要注意方式方法,侧重点要放在正确引导公众方面。能不能引导好公众对于网络涉警舆情的正确态度,以及怎样引导好公众对于网络涉警舆情持有正确的态度是两个尤为重要的课题。公安机关在与公众的沟通中,要做到向下兼容,要注重引起情感共鸣,做有温度的公安队伍,通过恰当的方式提升自我以及公众的媒介素养,对于虚假不实的涉警网络舆情,公众要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公安机关也要注意自己与公众的沟通方式。然而在实际状况中,由于民警工作压力大、警力支撑不足、缺乏规范的培训,在与网民群众的沟通中就容易导致沟通方式简单粗暴,进而导致即使正确的观念和理念也难以得到有效的传播,这种低效的沟通方式不但不利于涉警网络舆情的治理,也会削减公众对公安队伍的信任度。
近些年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灰色产业逐渐成熟,其中“网络水军”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他们通过收取上家的利益,转而采取负面评价、发布虚假消息、带“网络节奏”等方式,在各个互联网平台大肆发声,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互联网“水军”公司有着逐利的本质,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罔顾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与此同时,注册一家互联网“水军”公司的门槛较低,注册速度快且保密性较强,这就滋生并助长了虚假负面涉警网络舆情。“网络水军”的泛滥,严重影响了涉警网络舆情的治理。基于此,涉警网络舆情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不但要提高专注度,还要妥善解除与此相关的一些社会治理问题。
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广泛应用,各级公安机关面对涉警网络舆情事件的概率逐步提高,如果不提高重视程度,这些涉警网络舆情事件就有极大可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对公安机关的信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那时再进行事后处理恐怕为时已晚。所以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以及基层民警,都要转变思想观念,对涉警网络舆情提高重视程度,将涉警网络舆情治理摆在与其他公安机关职能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对于涉警网络舆情造成的原因以及衍生的其他社会治理问题,更加以高度重视。
互联网社交平台本身的监控难度较高,再加上部分公众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别有用心者的精心煽动,很容易导致涉警网络舆情事件的产生。其中涉警网络舆情不乏正面的舆情,例如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正能量的警察故事、见义勇为的国人等等,但负面虚假的涉警网络舆情也不在少数,例如过激的言论、断章取义地解读人民警察的执法过程、歪曲国家政策方针等等。基于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监控力度,对于涉警网络舆情的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加大监控力度,从而有效遏制负面涉警舆情的传播,净化整个互联网环境。
术业有专攻,面对目前的新形势以及新矛盾,应当专门培训一批民警去应对涉警网络舆情事件,做到专人专岗、职责分明。全面提高民警对于涉警网络舆情治理的专业化水平,需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人的高度重视,采取专门的培训方式,对一线基层民警开展技术培训并进行考核。完善相关的激励机制,提高一线基层民警关于涉警网络舆情的治理热情,最终建成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涉警网络舆情治理公安队伍。
警民鱼水情,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人民群众的高度参与,更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发挥领导作用。目前的网络舆情治理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但还需要不断完善。网络涉警舆情治理存在滞后性、公安宣传单调乏味、舆情反馈不及时等问题,这就需要各级公安机关对于网络涉警舆情治理提高重视程度、加大监控力度、全面提高网络涉警舆情治理能力。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面对新时代的各种矛盾,人民群众要全面提高媒介素养,各级公安机关要更加尽职尽责,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1]李文军,陈妹.大数据驱动的社会网络舆情治理路径研究[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21,23(05):69-77.
[2]潘璐,刘庆军.网络舆情治理:从应急式向常态化的转变[J].邯郸学院学报,2021,31(03):103-106.
[3]张昊轩,张燕.复合治理:网络舆情中“塔西佗陷阱”的消弭策略[J].新媒体研究,2021,7(17):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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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文骞.自媒体时代突发公卫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研究[J].新闻研究导刊,2021,12(16):116-118.
[6]化涛.基于问题的全媒体时代网络舆情风险治理效能优化[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1(32):5-7.
[7]陈联俊,宁晓茵.重大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的变化及治理[J].理论与评论,2021(04):63-74.
[8]任昌辉,巢乃鹏.我国政府网络舆情综合治理创新路径研究:基于治理工具论的分析视角[J].电子政务,2021(06):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