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振光 许 欢
2019年11月,习近平在上海长宁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全过程民主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和命题,一经提出,即引起学界的关注。在2021年10月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上,习近平全面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本质属性、优势特点和实践要求。当前,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已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学界从多个领域和视角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展开研究,取得了较丰富的研究成果。梳理、分析学界的相关研究,对准确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
学界围绕着全过程人民民主权利行使的内容、形式、机制、价值、目的等,探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有学者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指人民在纵向时间和多维空间中享有完整行使民主的权利,以对多数人意志尊重为目的的新形态民主,其价值主要展现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内容更为丰富的民主实质以及形式更为科学多样的民主方式。有学者侧重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机制视角,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价值与制度框架在操作层面的具体化运用,通过利益需求满足、透明公开参与、理性协商共识、制约监督纠错的链式内在有机互动方式,将人民的需求、参与、协商、监督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了将人民民主所追求的民主性质与民主运行的质量有机结合的目标。还有学者侧重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性视角,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一种全新的民主形式,包括全部民主主体、民主程序和民主过程,是一种全主体、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的人民民主。
学界广泛而充分地探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方位。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发展而言,学界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概括,是当代中国式民主发展的新探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国式民主道路和民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是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行动指南,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新阶段。从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而言,学者们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新探索,是人类民主政治的新形态,为人类探究民主发展提供新的方案,标志着我们党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有学者从现实与未来、国内与国外的视角,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对已有民主制度和实践的总结,也是未来民主发展与创新的导向定位,以及开展制度对话与互鉴的智识资源。
一是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全过程人民民主行使的主体是人民,将“全体人民”都纳入民主过程。二是参与时间的持续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中之重在于过程,全过程民主强调时间上的持续性,全过程民主无时不在,全时参与,自始至终贯穿于我国公共生活全过程。“过程”代表了人民民主的实践维度,包含表达过程中的民主、协商过程中的民主、征询过程中的民主、决策过程中的民主、评价过程中的民主。三是参与内容的整体性。参与的内容“全”,体现在方方面面,是全面的、系统的和整体性的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体现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各方面的民主权利”,构成了一个立体的民主结构体系。四是参与环节的全链条性。“民主程序上不断链”,体现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的互动和并举,形成了全过程民主的完整实践体系。五是参与结果的有效性。从实现的结果看,学者们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强调过程性民主,而且同时凸显经由民主的过程达致民主的结果,始终与具体的决策目标、治理目标紧密联系,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过程人民民主力图以最小的民主实践成本获取民主收益的最大化,能够实现民主绩效的帕累托最优。
学界普遍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多种民主形式交融复合的特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平等参与和平等发展的权利结合起来,把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结合起来,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的实践样态,为构建中国特色民主话语体系,形成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民主理论,提供了有力的现实支撑。
有学者从民主形式自我发展的视角,分析认为相对于其他民主形式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能力。全过程人民民主契合了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要求,适应了人民自主性自觉发展的要求,体现了现代民主程序性发展的要求,从而能够不间断地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
有学者认为,协商民主是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线。协商民主在每一具体的民主过程中,从起始至完成始终是民主参与的主要方式,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最具价值的民主形式。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鼓励各种形式的协商贯穿于民主全过程,体现了中国特有的民主价值观,是植根中国大地、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政治文明形态的表达。
学界从建构性角度阐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意义。普遍认为,全过程民主是对西方民主的超越,并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提供了独特的话语和理论支撑,使建构优于西方民主的民主实现形式成为可能。全过程民主超越了“非全过程民主”,弥补了“非全过程民主”的某些缺陷,改变了那种“一次性消费行为”般的民主游戏,是对西式民主的超越。有学者进一步分析认为,全过程民主将民主实现过程中的各要素与内容结合起来,提供了一种全新、统一、可操作的民主实现逻辑,实现了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统一,真正保障和落实了人民当家作主,在思维上变革了西方民主的政治逻辑,具有超越西方自由式民主的变革性意义。还有学者认为,全过程民主突破了西方式“选举民主”的神话,创造了人类民主制度的新形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对人类制度文明的伟大创造,破解了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千古难题。
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于构建中国民主话语体系的意义,有学者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构建本土化的民主话语体系提供了新的概念与命题。有学者进一步认为,在当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掌握着全球民主的话语权,试图建立以美式民主为核心的全球民主模式的情况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构建中国民主话语体系的关键一步。
有学者认为,发展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民主政治追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代表的是最大多数人民利益、保障最大多数人民权利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性质和宗旨的认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优势。有学者分析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治理取向的民主,着眼于解决事关群众生活的民生问题,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贯穿始终,这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是对群众路线的继承和创造性转化,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有学者分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和实现机制,认为中国共产党创建了“全过程民主”的回应式民主、参与式民主、协商式民主与监督式民主的四大运作形态,并实施了精准识别机制、精致发展机制、精明推进机制、精敏发现机制四大实现机制。还有学者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主要体现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国家形态的民主和非国家形态的民主有机统一,回应式民主和参与式民主的有机统一,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有机统一。正是由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丰富的实现形式和实现机制,从而有效地确保了人民群众全方位、全过程地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
有学者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民主机制,这一民主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公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治理的积极性,畅通了政治参与的渠道,促进了政府公共治理理念的转变、科学决策观念的转变和民主治理理念的转变,也提升了居民的公共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从而有助于形成基层善治的合力,提升治理效能。
学界一致认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的优势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统一。有学者认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性质不会发生变异变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不断臻于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绩效不断取得新进展的根本政治保证。有学者进一步分析认为,整个全过程人民民主都是由中国共产党进行顶层设计,党中央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导力量和总体统筹者,党的地方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要实践者,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和坚强保证。还有学者进一步提出,要优化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依法领导,以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性质和方向的正确性。
学界普遍认为制度建设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保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际效能,取决于具体民主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发展水平。只有通过广泛、充分、健全的民主制度体系的建构与完善,人民民主的主体、领域与内容才能体现全过程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致力于制度创新”,构建一套程序合理、环节相扣、体系完整的制度机制规范。有学者进一步分析指出,完善全过程民主要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重视全过程民主的中观和微观制度的建设,用更加成熟更加坚定的制度来保障全过程民主的参与实践,以解决问题的成效体现全过程民主的成果。
学界普遍关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技术机制问题。有学者认为,只有科学地设计和建立功能完备的体制,才能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转化为民主的绩效。有学者进一步从程序设计视角认为,让全过程民主扎根,需要从技术上否定“非全过程民主”,建构全过程民主的技术之维,提供程序性、具体性、可操作性的实践程序,形成全面、具体、有效的技术操作规范。要将民主原则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的制度设计中,也体现到保障人民意志充分表达的技术细节中,使民主机制真正运行起来。还有学者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否“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关键突破点在于协商实践,要发挥协商民主的系统性、完整性与贴近性的实践优势,展现协商民主的民主集中制优势。
一是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权利行使的空间。有学者认为,要激活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动力,涵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则意识,积极拓展纵向时间和多维空间人民行使民主的权利范围和边界,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发挥到最佳状态。二是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法治保障。有学者认为,要加强法定民主制度的贯彻实施,适时将成熟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上升为法律,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组织保障立法、职权保障立法、程序保障立法。三是加强责任政治建设。有学者认为,要建设责任政治,实现责任体系与全过程民主的深度融合,以系统化的责任结构保障全过程民主质量。四是注重运用智能技术。有学者认为,信息技术与全民、全过程、全时段具有内在的契合性,信息技术在全过程民主中将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发展全过程民主要致力于技术创新。要深入推进智能技术与全过程民主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民主实践的整体制度效能,为人类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智能文明的民主典范。五是管控好社会舆论。一方面,对于违法违规舆论尤其是对于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大势宣扬西式民主的舆论,要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另一方面,对于引导群众支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当舆论,要包容开放、支持引导。
当前,学界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许多富有成效的思考和探索,为后续深化该命题的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总的来看,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薄弱、有待深化的研究之处。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新命题的提出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马克思民主观、人民主体论思想等都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如何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民主理论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性借鉴和方向性指引。当前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民主理论的全过程性相关论述及其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理论逻辑,尚缺乏全面、系统的梳理和深入的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为中心,是具体的、历史的,包含着丰富的哲学意蕴,学界还应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深入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产生发展的历史、社会、文化等基础,考察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通过深入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可以为这一创新命题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并为构建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核心的中国本土民主话语体系,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中国化打下深厚的理论基础。
从“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命题提出后,学界广泛并集中探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特征、历史发展、理论和实践意义及实现路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发展人民民主,尤其自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完善,展现出了中国式民主的强大生命力。已有多位学者尝试从不同视角探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不同领域的实践探索。如,探讨了参与式预算、民主立法、公共政策优化、社区自主治理、政党制度、人大制度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党情的宏大命题,涉及国家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等诸多领域。需要学界进一步拓展研究视角和领域,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尤其自党的十八以来在各个领域和层面的民主探索创新,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原则和精神为视角予以学理性阐释和分析论证,从历史与现实、理论和实践等多层面阐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越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全新的民主理论,更重要的是民主参与实践,要“注重中观、微观层面的研究和推进,以把全过程民主的原则和精神落实到实际的政治实践之中”,通过加强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观、微观层面的研究,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精神的实践运用。比如,“全过程人民民主”已被写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但如何践行全过程民主精神、进一步完善各级人大的议事规则,如何完善监督程序、更好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在基层治理领域如何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及优化治理结构等,都有待深入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也有待丰富,当前“立足于经验材料分析全过程民主的价值意义及其实现方式的研究还较少”,需要重视运用实证方法,通过具体案例、数据等可以量化的资料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深度分析;需要运用比较研究法,以大量的实证资料对全过程民主与西方的“非全过程民主”进行对照分析,增强论证厚度。总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具有实践属性的民主,在继续深化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宏观层面理论的基础上,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观照现实,围绕着“全”字、真实管用做文章,从中观、微观层面进一步拓展并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领域。
①冯雪珺,等:《全过程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日报 》2021 年7 月6 日,第14 版。
②徐隽:《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日报 》 2021 年10 月15 日,第1 版。
③⑭ ㉕ ㉖ ㉚ ㊺ 51 55 张明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特征及实现逻辑》,《思想理论教育》2021 年第9 期。
④ ㊵ 唐亚林:《“全过程民主”:运作形态与实现机制》,《江淮论坛》2021 年第1 期。
⑤ ㉙ 虞崇胜:《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自我完善和发展能力》,《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1 年第7 期。
⑥ ⑪ ⑰ ㉒ ㊽ 58 陶文昭:《为什么说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民主》,《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1 年第7 期。
⑦ ㉞ ㊼ 54 亓光:《全过程民主: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思维变革与政治逻辑》,《社会科学研究》2021 年第2 期。
⑧李忠:《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 年第1 期。
⑨ ㉗ ㉝ ㊹ 肖立辉:《全过程人民民主:人类政治文明的民主新探索》,《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1 年第7 期。
⑩ ㉟ 鲁品越:《全过程民主:人类民主政治的新形态》,《马克思主义研究》2021 年第1 期。
⑫ 李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理论内涵》,《社会治理》2021 年第8 期。
⑬ ㉔ 56 林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东方法学》2021 年第5 期。
⑮ 张爱军:《全过程民主的范围与限度》,《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21 年第3 期。
⑯ ㉓ ㉜ 67 桑玉成:《拓展全过程民主的空间》,《探索与争鸣》2020 年第12 期。
⑱ 刘建军、张远:《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政策研究》2021 年第4 期。
⑱ 罗峰 :《全过程民主的理论逻辑与时代内涵》,《光明日报》2021 年4 月20 日。
⑳ 53 刘军、李洋:《“全过程”的人民民主:中国式民主的制度设计与建设实践》,《科学社会主义》2021年第 1 期。
㉑ 刘乐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日报》2021 年8 月26 日。
㉘ ㊱ ㊴ ㊷ 68 王江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形态:结构要素与生成机制》,《求实》2021 年5 第期。
㉛ ㊳ 樊鹏:《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政治内涵》,《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 年9 月30 日。
㊲ 谷志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意涵》,《深圳特区报》2021 年9 月28 日。
㊶ 王宗礼、李振江:《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行政论坛》 2021 年第4 期。
㊸ 唐亚林:《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1 年第7 期。
㊻ 秦德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国家制度支撑与实践体系》,《统一战线学研究》2021 年第5 期。
㊾ 郭国仕:《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 年9 月1 日。
50 52 毛光霞、周光俊:《全过程民主有效运行的基本条件》,《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 年7 月21 日。
57 张贤明:《全过程民主的责任政治逻辑》,《探索与争鸣》2020 年第12 期。
59 高奇琦、杜欢:《智能文明与全过程民主的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命题》,《社会科学》2020 年第5 期。
60 吴玲娜、赵欢春:《全过程人民民主:党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必然》,《江苏社会科学》2021 年第 6 期。
61 上官酒瑞:《参与式预算是全过程民主的实践形式》,《探索与争鸣》2020 年第12 期。
62 封丽霞:《民主立法:全过程民主的展现》,《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1 年第7 期。
63 孔繁斌:《全过程民主:政策参与过程优化的新情景》,《探索与争鸣》2020 年第12 期。
64 房亚明:《“全过程民主”视域下城市社区自主治理的机制建构》,《湖北社会科学》2020 年2 期。
65 阙天舒、方彪:《国家治理场域中全过程民主与新型政党制度——基于新时代中国话语建构的视角》,《社会主义研究》2021 年第4 期。
66 孙剑纲:《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1 年第6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