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
当你走进一家鞋店,环顾四周,高跟鞋、长筒靴、凉鞋、布鞋、运动鞋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从远古人类第一次在脚上裹上树皮或动物皮革开始,鞋伴随人类走过了漫长的历程。在人类演化史上,立姿行走、奔跑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进步。大约距今5万年前, 人类开始用兽皮制作一些简单的衣着与鞋子,追赶野兽时将脚部用树叶、树皮乃至动物的皮包裹,这是最早鞋子的雏形。如此保护了脚部不被沙石割破,大大提高了捕猎效率和部落之间战斗的胜率。后来,人们能够使用的制鞋材料越来越多,草鞋、木鞋、布鞋、錦帛鞋、皮鞋先后出现。此时的鞋子不仅有保护脚部的作用,而且已经被赋予了更多社会意义——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鞋子式样的不同一直是社会等级的标志。
在古埃及,从一个人穿什么鞋就能看出他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奴隶只能赤脚或者穿棕榈树叶制作的简陋的 “叶子鞋”;普通公民则可以穿纸莎草编成的鞋,这种鞋的鞋底平整,用一根皮带穿过脚趾头绑在脚上,走起路来也比较轻快;尖头的鞋专给地位较高的人穿着;至于红色和黄色的鞋子,只有贵族才能穿。我国的商周时期也有类似的情况,天子穿的是双层底的“舄(xì)鞋”,奴隶主和贵族大多穿由皮革制作而成的平底翘头(dī),他们的家眷主要穿丝鞋。普通平民大多穿以麻、葛等植物纤维制作的平底编织履。最底层的奴隶就比较寒苦了,他们的鞋以草茎、树皮、粗麻为材料且制作简单粗糙。
在古希腊,一位贵族妇女的鞋子一般会有20双之多,而样式往往又各不相同,可供不同场合穿着,甚至一种样式适配一种场合。她出门旅行时,专门有奴隶替女主人拿着备用的鞋子,以保证她在整个旅途中时刻能够穿着得体。相比而言,现代的一位公众人物则让这些古希腊的贵族妇女相形见绌——菲律宾前第一夫人伊梅尔达·马科斯拥有约3000双各种款式的昂贵女鞋。
在西方的婚礼中,鞋子一向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个习俗已有几个世纪的历史了。新娘的父亲要把他自己的鞋子向新婚夫妇丢过去,表示父权已转移为夫权了。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礼仪中,鞋子正像今天的结婚戒指一样,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按照习俗,新郎和新娘是不交换戒指的,新娘把自己的一双鞋子交给新郎,而新郎接过鞋子后,拿起一只轻轻地拍新娘的头,意味着双方喜结良缘。
中世纪时期在比较寒冷的欧洲,凉鞋不宜穿着时,一般会穿保暖性较好的鞋子,人们往往拿一块未经鞣制的皮革包裹在脚上,缚上一根皮带。12世纪初,欧洲的农民脚上大多穿着木鞋,就是用一块木头,粗糙地挖空内部而制成的木鞋,那时街上的人大多穿的都是这种木鞋。而英国人会在木制的鞋底上配上棉麻等织物制成的鞋帮,显得更加精致一些。
木鞋在日本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后来也叫作木屐。每只木鞋底下有两块2—3英寸(约5厘米至7厘米)高的小木块做支架,日本人穿木屐的历史有好几百年,根据日本人的传统,选择木屐的标准是行走时小木块着地的声音是否优雅。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穿着笨重的木屐走路嘎嘎乱响,那就可以大致看出此人举止粗俗,趣味不佳。
不过,赋予木屐更多用途的是我国的一位古人——南朝诗人谢灵运。谢灵运出身于名门大族,小时候就聪慧过人,他喜欢游览名山大川,特地改造了这种集实用性与风度于一身的木屐。上山时去“前齿”——省力,下山时去“后齿”——稳定,其原理都是为了保持重心,维持身体平衡。走泥泞的路时,前后齿并用,能够避免弄脏双脚。“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诗仙李白对这种木鞋也非常喜欢,希望穿它去攀登天姥山。
鞋子在发展的历程中,不仅仅是材料,其外形也五花八门。有一种发源于法国的尖头鞋,据说是昂儒的一个伯爵发明的,当时为了掩饰他那双畸形足而将鞋子做成了尖头状,但一时间贵族却纷纷效仿,以示风雅。12世纪法国国王菲利普·奥古斯塔斯,为了禁止农民模仿贵族,他下令规定臣民需要依据地位的不同而采用不同长度的鞋尖。鞋尖在6—12英寸(约15厘米至30厘米)之间不等,越长则地位越高。但令他始料不及的是,这道禁令反而让尖头鞋鞋尖长度成为人们互相攀比的目标,各式各样尖头怪鞋不断涌现,花样层出不穷。有些新式鞋子的鞋尖实在太长,要用东西填满,还要避免绊倒自己。到了14世纪,鞋尖向上翘起,接近膝盖,要用绳子绑住才能走路。这款鞋子开始遭到一些教士的极力反对,因为信徒在教堂下跪祈祷时,这种鞋非常不便。后来,鞋尖长度终于被法律规定为“2英寸(约5厘米)的上限”。
再说说女士们青睐的高跟鞋,一些现代高跟鞋的鞋跟非常细长,不经过练习穿上它走路非常容易崴脚。可如果和当年欧洲“高跟时代”的样式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些高跟鞋放在当时,只能算是平跟鞋!16世纪法国的贵族妇女所穿的高跟鞋,使人走起路来能像芭蕾舞演员一样——足尖着地。在威尼斯,高跷式的舞鞋风靡一时,最后鞋跟高到妇女穿着后无法单独行走,需要让佣人扶着才能上船下船。据说做出这种高跷式的鞋子,是出于威尼斯男人的考虑,他们想通过这样的方式,保证自己出门时妻子不会在外面乱跑。后来,鞋跟高到了荒唐可笑的程度,以至于出现了很多女人因穿着这种鞋子而绊倒摔伤的事故,结果高跟鞋也被法律禁止了。这种高跟鞋倒是和古代中国的“三寸金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本质都是男性想将女性视为私有财产而挖空心思想出的损招儿。
历史上,鞋子还曾向宽度发起过挑战。这和英国历史上一位有名的君主亨利八世有关,他是一位以能吃而著名的国王,喜欢吃各种肉类和动物的内脏,并且不吃蔬菜,因为他认为蔬菜是穷人的食物。又因为英国人没有把水烧开饮用的习惯,生水中往往含有病菌并且味道不佳,所以亨利八世从不喝水,而是用喝酒代替饮水。宫廷一年需为他准备的麦芽酒就高达60万加仑(约273万升),葡萄酒7.5万加仑(约34万升)。在长期大量吃肉和酒精的作用下,他去世时的体重达到了150公斤以上,并且在去世前严重的痛风一直在折磨着他,让他双脚肿胀。为了挽回君主的面子,亨利八世干脆提倡全体臣民穿一种系带帮面特宽的鞋子,这样就可以掩饰其肿胀的痛风脚。在国王的引领下,鞋子时兴越来越宽,以致议会通过了一项法律,把鞋子的宽度限制在6英寸(约15厘米)之内。
欧洲的法律制定者之所以对人们穿鞋的样式如此感兴趣,部分原因在于,前几个世纪里人们穿戴的样式实际上都必须遵从政府的命令。在很大程度上,国王本人往往是一种时尚的开创者,而贵族则趋之若鹜,群起效颦。但很多国王挑选鞋子样式时,是从掩饰其足形缺点的角度来考虑的。如果这种式样并没有自然而然地流行,便会制定法律来保证该款式大行其道。例如: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因为身材矮小,就特别喜欢高跟鞋,并将其视为权力的象征。鞋跟越高,穿著者的权力就越大。他命制鞋匠专门为他做了很多双高跟鞋,并使用了各种昂贵的材料——绸缎、天鹅绒等,而且多用鲜红色或宝蓝色来彰显鞋子的奢华,甚至宣称所有进入宫殿的人都必须要穿红色高跟鞋。后来,在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影响下,男人不再穿高跟鞋了。高跟鞋成为了女性的专属品。
19世纪之前,鞋子通常是在鞋匠开设的小店里用手工制成的,常用铁钉或木钉把鞋底和鞋帮钉拢。工业化时代开始后,才设计出机器来,仅能把鞋帮和鞋底上下缝牢。直到1900年的时候,鞋子才开始用机器制造,部分实现了批量化生产。
美国出产的第一双作为商品的鞋子,是由一个名叫托马斯·比尔德的英国清教徒用手工制造的,他是“五月花”号帆船上的乘客之一。这双全美国最早的鞋子制成于1628年,那时殖民地的居民刚从印第安人那里学会用兽皮制作软鞋,后来因兽皮软鞋受到各国的普遍欢迎,殖民当局从1650年开始向英国出口软鞋。而美国第一家生产鞋子的工厂于1760年在马萨诸塞州的林恩开设。
自从18世纪阿拉伯人将制革技术传到西班牙后,鞣革就成为了受人欢迎的制鞋材料。因为移居西班牙的阿拉伯制革商集中在科尔多瓦城,所以就有一种柔软的优质皮革被称为了科尔多瓦,当时用这种皮革所制成的皮鞋属于高级皮鞋。而后来由于皮革相对昂贵,制鞋业逐渐改用橡胶和合成材料制造鞋子。
北安普顿郡是英国制鞋业的代名词,成千上万的人在这个行业工作,工厂里曾经挤满了熟练工人,他们不仅为皇室提供制鞋服务,在大战期间,也为盟军制鞋。在20世纪30—40年代,这里已经有几百家制鞋工厂。
现在的西方,一种样式的鞋子要生产几十种不同的尺码,长度用数字表示,宽度用字母表示。但是,鞋码10号并不表示10英寸(约25厘米)长,那么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呢?信不信由你,鞋码10号表示10颗大麦粒的长度!英王爱德华二世在1324年下令,规定1英寸等于3粒普通大小的大麦粒头尾相连的直线长度,还宣布普通的鞋子为39颗大麦粒的长度,又根据某种理由规定这一尺寸的鞋码为13号。然后以此为标准,每增加一粒大麦的长度,鞋码就加一。今天,英国鞋码制和美国鞋码制在长度和宽度上都相差一个号码。在采用公制的国家里,一个鞋码的长度大约相当于三分之二厘米。说起鞋子大小,最大的鞋子是42码(指美国鞋码),是给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巨人哈利·戴维森特制的。让我们算一算,42码等于39颗大麦粒加上29颗大麦粒,合计长约22英寸半(约57.6厘米)!
今天,可供人们选择的鞋子样式多,而且鞋子价格的差距也很大。鞋上有18克拉黄金装饰镶有红宝石的皮鞋,在英国售价每双高达6500美元。美国专利局的存档文件中有一项皮靴设计,这个靴子上有口袋的设计,这个口袋可以装入衣衫,因为这双靴子是专供裸体主义者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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