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办”需健全机制
基层面对的情况复杂多样,“特事特办”成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机制。“特办”需留痕。要让“特事特办”有迹可循,避免造成上级的过失却追责下级、让基层成“替罪羊”等现象。“特办”需监督。“特事特办”容易产生官僚主义,部分人利用职权让“特事特办”成为“私事特办”。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强纪律监管,对“私事特办”现象坚决追责问责。“特办”需完善。要从以往的“特事特办”中总结经验、分析不足,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相同事件反复“特办”。 (武汉新洲 程祺)
要有特别保障
为抢抓发展机遇、解决重大问题和民生所急所盼,特事特办,无可厚非。但“特事特办”往往容易与正常的工作流程产生矛盾,让基层处于“不办有错,办了也有错”的两难境地。因此,“特事特办”要有特别保障。要有标准。什么事可以“特办”,需要更清晰的顶层设计,不能想“特办”就“特办”,让基层无所适从。要能容错。“特事特办”超出常规,需要上级部门建立联通和容错机制,保障基层工作的积极性。要肯“认账”。“特事特办”是先办、快办,办完之后,相关部门应积极协调,帮助完善相关程序和材料,不能办完之后置之不理。 (黃石 卢杰斌)
“特事特办”也要“特事特管”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总是寄希望于“特事特办”,容易让公正的天秤失衡。对待“特事特办”,要做到“特事特管”。要分类管理。明确工作轻重缓急,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哪些情形需要依照程序严格办理,哪些情形需要开通“绿色通道”,要出台具体的办事细则,既为群众解难,又不让干部为难。要谨防滥用。“特事特办”是在特殊的情形下使用特殊的办法处理某件事项,要体现人民情怀,接受群众监督,不能让之成为投机的手段。要提升质效。“特事特办”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办事流程繁琐,要“刀刃向内”,自我剖析,精简流程、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 (武穴 汤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