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胜 杨永峰 张晓云 董 阳 米高扬
(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北京 100714;2.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技能教育中心,石家庄 050000)
珠江口位于我国南海北部,广东省海岸带中段,生态资源丰富,是我国主要河口地区之一。同时,珠江口水域地处我国经济社会高度发展的珠江三角洲前沿,横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深圳、珠海等地市,是涵盖“一国两制”的实践区、粤港澳大湾区与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叠加区”,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致使河口地区生态保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有效地保护珠江口的自然资源,粤港澳地区积极开展了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建设工作,建设了自然保护区、海岸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一系列保护地。然而,由于管理理念差异及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自然保护地之间保护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难以形成系统的保护网络,综合效益不足,需采取相应措施提升区域内保护地整体管理水平。
自然保护地管理成效是考核保护地保护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开展管理成效评价是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途径[1-2]。我国早期的自然保护地管理评价是以生物多样性监测指标为主,随着世界自然基金会(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 or World Wildlife Fund,WWF)、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IUCN)等自然保护地管理评价框架的引入,逐渐开始了相关理论研究及实践应用。自2008年之后,《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评价技术规范》(LY/T 1726-2008)、《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规范》(HJ 913-2017)的颁布为我国自然保护地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提供了指导和依据。在此基础上,我国的相关研究人员陆续开展了不同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评价实践,指标和评价体系构建是以单一类型保护地评价为主,并集中于陆域,但是对于沿海保护地及多种类型保护地的综合评价较少[3]。
涉海保护地是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经过近60年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为主、各类保护地并存的沿海生态保护网络体系[4],为维护沿海地区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珠江口具有亚热带河口的典型特征,是我国南海区域涉海保护地分布集中的区域之一,保护地类型多样。本文在分析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现状及存在问题基础上,基于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从不同保护对象角度出发,梳理出影响保护地管理的主要因素,从而构建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有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以期较为真实全面地反映自然保护地管理现状。通过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为珠江口自然资源保护和保护地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为其他地区涉海、海洋保护地管理评价提供参考。
珠江口地区陆地、海洋生态系统交错,地理条件复杂多变,分布有红树林、滨海盐沼、基岩海岸、河口三角洲湿地、海湾、海岛群岛、珊瑚礁等10余种生态类型,生物资源丰富,是我国中华白海豚(Sousa chinensis)分布最密集和拥有资源数量最多的区域。截至2020年,珠江口区域已建设31处涉海保护地(图1),其中自然保护区13处、湿地公园10处、森林公园4处、海洋特别保护区1处、海岸公园3处(香港),总面积为1 073.24 km2,在滨海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图1 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分布Fig. 1 Distribution of marine nature reserves in the Pearl River Estuary
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按照设立目标与保护对象不同,可分为海豚类、红树林类、海岛类及其他四类保护地。其中,海豚类保护地分布在珠江河口及崖门水道入海口区域,对中华白海豚、印太江豚(Neophocaena phocaenoides)等旗舰类海洋生物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红树林类自然保护地位于珠江河口、那扶河口,是广东省红树林保护地分布最集中区域;海岛类自然保护地位于担杆岛、内伶仃岛等地,以自然保护区为主要保护形式,是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其他类保护地主要是针对重点物种或重要生态系统保护而设立,零星分布在珠江口滨海区域,与另外三类自然保护地共同构成珠江口生态保护体系。
依据《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规范》《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标准(试行)》等技术文件,以单个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为单位,开展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现状与管理成效评价。珠江口涉海保护地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建立在相关保护地共同参与的基础上,客观反映不同类型、不同地区自然保护地的管理特性及管理现状[5-6]。
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评价体系包括管理基础和管理进展,由管理机构与人员、自然资源产权、规划编制和实施、保护修复、保护对象变化、负面影响等12个评价因子组成。通过对管理评价因子评分值加权计算获得管理现状评价分值,掌握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评价因子权重见表1。
表1 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评价因子权重Table 1 Weights for factors in marine nature reserves management evaluation
根据保护地自评及专家打分,可获取珠江口31处涉海自然保护地管理状况评价结果。考虑到指标得分分类统计可更加直观地反映自然保护地的管理管护情况,本文将评价结果分为“优”“良” “中”“差”4个等级。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评价体系满分100分,得分80~100分为“优”,70~79分为“良”,60~69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将评价因子的得分进行归一化处理,进而明确各项因子对自然保护地管理评分的贡献程度。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Ai为i因子的平均得分率;Xi为自然保护地i因子的平均得分;Fi为i因子的满分分数。
利用SPSS 25.0软件对上述数据进行分析。利用Kruskal-Wallis H检验不同类别保护地得分差异,在总体差异显著的情况下,本文采用Mann-Whitney U比较两两之间差异性。为进一步明确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状况的影响因素以及各项评价因子之间的关系,通过Spearman相关分析法分析12项评价因子得分与总得分之间的相关性,对相关性系数在0.05和0.01置信水平上进行显著性检验。相关系数的绝对值越接近1,则相关性越强。
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评价的得分区间为40~95分,平均得分为(65.52±2.79)分。其中,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得分最高,珠海淇澳红树林区级湿地公园、江门恩平镇海湾红树林县级自然保护区、珠海小桂山区级森林公园得分最低,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整体评分情况见表2。
表2 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评价得分Table 2 Management evaluation score of marine nature reserves in Pearl River Estuary
续表2
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评价的整体评分情况见表3,根据评分等级来看,19.35%的自然保护地评分等级为“优”,29.03%的自然保护地为 “良”,12.90%的自然保护地为“中”,38.72%的自然保护地为“差”。珠江口涉海保护地整体评分较低,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
表3 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评价得分分布Table 3 Evaluation score distribution of marine nature reserves in the Pearl River Estuary
3.2.1 不同保护对象自然保护地管理状况
根据保护地管理评价结果,海豚类自然保护地平均得分最高,为(76.25±2.04)分;海岛类自然保护地平均得分为(61.89±5.41)分;其他类自然保护地以湿地公园为主,平均得分为(69.00±3.80)分;红树林类自然保护地平均得分最低,为(60.22±6.04)分。Kruskal-Wallis H检验结果表明,不同保护对象自然保护地得分差异显著(χ2=9.87, df=3,P<0.05)。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仅海豚类保护地与红树林类、海岛类保护地之间差异显著(Mann-Whitney U检验。海豚类与红树林类:U=10.00,P<0.05;海豚类与海岛类:U=13.50,P<0.05)。不同保护对象自然保护地得分见图2。
图2 不同保护对象自然保护地得分Fig. 2 Scores of nature reserves of different protected objects
相较于其他类型的保护地,珠江口海豚类自然保护地管理现状整体较好。在全球中华白海豚面临威胁加剧情况下,珠江口作为中华白海豚最大种群分布地[7],保护地的建设为保护该物种生存提供了坚实保障。珠江口海岛类自然保护地数量较多,平均得分为(61.89±5.41)分,除了广东内伶仃福田、珠海淇澳-担杆岛、江门上川岛猕猴三处自然保护区得分较高之外,其他自然保护地评分等级均为“差”。珠江口海岛面积较小、生态系统较封闭,整体稳定性较差,一旦开发利用不当,极易造成生态系统失衡。其他类自然保护地以湿地公园为主,位于深圳、珠海等城市主城区周边,人员、资金投入较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状况较好,平均得分为(69.00±3.80)分。经济区位对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等产生影响,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对自然保护地的价值和功能认知也相对较高,有利于各项管理措施的顺利实施[8-9]。红树林类自然保护地平均分较低,除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之外,其他保护地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其中,深圳宝安西湾红树林市级湿地公园等5处保护地达不到及格要求,保护管理能力无法适应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的需求。其他研究亦证明,粤港澳大湾区红树林保护空缺较多、保护力度不足,存在管理主体不明确、职责不清晰、巡护人员严重匮乏等问题[10-11]。
3.2.2 不同等级自然保护地管理状况
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较多,但存在“重申报、轻建设”等情况。根据保护地管理现状评价结果,19处得分评级在“中”以上,集中于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11处得分评级为“差”,集中于市级、区县级保护地。通过Kruskal-Wallis H 检验,不同等级自然保护地得分差异极显著(χ2=20.18, df =3,P<0.01)。进一步两两比较发现国家级、省级保护地与市县级保护地之间差异显著。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有固定机构、人员及管护经费,能够较好地支持保护地的各项管理工作,但市级、区县级保护地因保护等级较低,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得不到有效的管理。不同等级自然保护地得分见图3。
图3 不同等级自然保护地得分Fig. 3 Scores of nature reserves of different levels
珠江口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以自然保护区、海岸公园(香港)为主,成立时间较早,有 “科级及以上管护机构、5人以上专职管理人员”等良好管理基础,并编制有总体规划或年度计划,保护修复、调查监测等各方面管护工作均有开展。大多数的市、县级自然保护地是在2000年之后成立,以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为主,且主要处于“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三无状态,管理基础及管理进展普遍达不到保护地现实管护的要求。相似的研究亦有同样的结果,杨志刚等[12]对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数量类型进行统计,作为全国自然保护地建立最早、数量最多的省份,市、县级自然保护地占广东全省自然保护地数量80.13%,数量众多,但受资源投入的影响,管理体制不完善,运营模式较为粗放,制约了其在生态功能上的发挥。
3.2.3 不同地区自然保护地管理状况
珠江口区域涉及粤、港、澳三地,“一国两制”体制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使得不同地区自然保护地管理管护措施和力度不同。粤、港、澳三地涉海保护地管理现状见表4。香港、澳门自然保护地有严格的管理体制,并注重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平衡,在有效管护基础上开展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综合比较,香港、澳门自然保护地平均得分(79.6±3.97)分,远高于广东省自然保护地(62.58±2.95)分。其中,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在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评价中得分最高。
表4 粤、港、澳三地涉海保护地管理现状Table 4 Management status of marine nature reserves in Guangdong, Hong Kong, and Macao
香港涉海自然保护地是由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局统一管理,针对海岸公园及海岸保护区制定了《海岸公园条例》,对管理主体、管理职能和管理措施进行了规定。而米埔自然保护区则是在香港渔农署和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合作管理下,制定管理制度和管理计划。世界自然基金会在香港政府拨款基础上,通过多种筹款方式,为保护区的管理提供充足经费支持。自然保护类非政府组织在保护地管理宣传倡导、政策提议、第三方监督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实现自然保护地共建共享,需要探索完善公益治理、社区治理、共同治理等多种管理模式[13]。目前,广东省自然保护地共建、共管的能力建设仍存在不足,仅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相应的探索,成立了自然保护区自然教育中心,委托红树林基金会(Mangrove Foundation,MCF)运营和管理保护区科普宣教、社区合作等工作。
澳门路氹城生态保护区位于城市之中,采取半封闭的管理方式,分为有限度开放管理区和开放式管理区,并通过滩涂清理、鸟岛建设等生态工程的实施,对于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到重要作用。珠江口涉海保护地中湿地公园多数位于城市之中或近郊,应对生物生境空间与市民游憩空间协调管理,处理好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促进自然保护地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对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评价因子进行分析,范围界限和自然资源产权得分率较高,管理机构及人员、规划编制与实施得分率较低,亦反映了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经营不足的现状。具体而言,海豚类自然保护地在社区管理方面需加强协调,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红树林类自然保护地应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在红树林退化区域开展保护修复工作;海岛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缺失、人员不足,无法实施有效管护;其他类自然保护地应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开展相应的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工作。
通过Spearman相关分析,与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管理评价总得分显著相关的因子分别为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条件、调查监测、管理机构和人员等4项,相关系数分别为0.479(P<0.01)、0.420(P<0.05)、0.415(P<0.05)、0.500(P<0.01)。各评价因子与总得分相关系数分布见图4。
图4 各评价因子与总得分相关系数分布Fig. 4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among each evaluation factor and total score
3.3.1 管理基础评价
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管理基础评价主要考察范围界限、管理机构与人员、自然资源产权、基础工作及管理条件等内容,目的在于反映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功能的完整性以及实际运转的效率性等。
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的确定及其合理性是保护地开展建设管理的基础[14]。大多数的珠江口涉海自然保护地有明确的范围边界,自然资源产权清晰,自然资源管理基础较好,范围清晰现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此项内容中,红树林类保护地的得分较低,其中江门恩平镇海湾红树林县级自然保护区边界不清晰,存在较大纠纷;深圳市西湾红树林市级湿地公园部分边界不清晰。
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实现自然保护地管理目标的重要保障[15],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机构级别、专职管护人员、岗位结构等内容。珠江口54.84%的涉海保护地管理机构级别为科级及以上,并配备专职管护人员;9.68%的涉海保护地有管理机构,但无专职管护人员;珠海淇澳红树林区级湿地公园、珠海万山群岛市级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地属于 “纸上保护地”,无专职管理机构和人员。香港、澳门涉海保护地由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直接管辖,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维护。
管理条件是自然保护地能否实现有效管护的关键所在,包括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制定等内容。根据管理评价统计结果,珠江口48.39%的涉海保护地完成了综合科学考察,系统地掌握了保护地内资源、环境本底情况;58.06%的涉海保护地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其中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横琴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实现了“一地一法”。
3.3.2 管理进展评价
管理进展是对自然保护地近五年管护工作的总结评价,主要包括规划编制与实施、保护修复、调查监测、科普宣教、社区协调以及保护地对主要保护对象的管理成效等内容。
科学合理的规划是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先决条件。因此,在对自然保护地管理评价中,主要考察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的情况。珠江口仅54.84%的涉海保护地编制了总体规划,且江门上川岛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东莞市威远岛森林公园等多处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已超出规划期限。年度计划与保护修复、调查监测、科普宣教等工程的具体实施息息相关。根据不同的保护方向,大多数珠江口涉海保护地实施了相应保护工程。其中,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江门恩平镇海湾红树林县级自然保护区等红树林类保护地实施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广东珠江口、江门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实施渔业增殖放流,为中华白海豚提供食物资源。
自然保护地与周边社区的关系是否和谐,是直接影响保护地建设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社区关系是保护地基本管理工作之一。珠江口61.29%的涉海保护地存在社区共管情况,其中广东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每年举行3次以上科普宣教活动,并吸纳多人参与保护管理工作中。香港、澳门涉海保护地开展社区协调、社区参与和社区共管工作较多,积极探索保护地与社区经济协调发展、利益共享运行机制。
珠江口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区域,相对于快速发展的经济领域,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护工作相对薄弱,特别是围绕红树林、海岛类等作为保护对象的保护地管护工作仍有不足。此外,珠江口市、县级自然保护地多数无独立的管理机构,已成为有效管理的严重制约因素。本文建议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珠江口涉海保护地管理机构,增加对保护地硬件设施的投入,加强涉海保护地管理能力建设。
针对珠江口区域每5年开展一次评价工作,并将管理有效性评价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成效评价相结合,以生态资源的有效保护为导向,建立全面规范的监测体系。此外,引导各级政府加大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的重视程度,特别是加大对红树林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投入。
《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设立一批国家公园”。珠江口海域是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白海豚的全球最关键栖息地之一,分布了大约2 500头中华白海豚,占据了整个物种约1/3~1/2的种群数量和约1/4的栖息地面积,其生态系统代表性、生物物种代表性和自然景观独特性都符合国家公园设立标准。通过整合现有涉海保护地,建立河口湿地-海湾-海岛综合类型的珠江口国家公园,为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经济发展打造可靠的海上生态安全屏障。
粤、港、澳三地存在两种社会制度、三种文化、多种生态保护模式,建设珠江口国家公园,与香港、澳门保护地建立迁徙鸟类和洄游海豚类的联合保护制度,探索自然保护地跨区域管理机制,可为我国参与和主导跨区域自然保护地管理机制积累经验,亦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建设世界一流湾区的重要举措。
自然保护地是最重要的生态产品提供地,应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实践[16]。珠江口自然禀赋优良,自然保护地土地所有权基本清晰,具备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基础和优势。本文建议根据不同保护地的特点,探索发展生态产业,多管齐下,拓展“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化的渠道,并持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提高保护地管理公众参与度。构建珠江口涉海保护地公众参与行动框架,通过吸纳当地社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巡护等管理工作,探索生态保护、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协同发展路径,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有效性,进而促进珠江口涉海保护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