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新
(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东 东莞 523660)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全面推进,市政工程的建设不管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而工程建设过程中只注重速度和效益,不注重质量的现象仍然存在,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工程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传统的普通化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工程监管的需求[1]。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在保证基本监督内容的同时,改进或转变监督模式,逐步消除工程质量问题,打造优良工程,迫在眉睫。对此,有些学者提出了加大监管力度的办法,但是由于受到人力和监管手段的影响,其效果十分有限。李媛等[2]的研究成果表明,仅仅通过加大监管力度的办法难以规范施工企业市场行为,反而会导致监管失效。有些学者则通过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出了实行差别化管理的举措[3]。
差别化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种先进理念,起源于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于1980年在其出版的《竞争战略》中提出的“差异化战略”,该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个体差异,力图以最低成本实现多元化目标的管理,在许多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所谓差别化管理,就是依据工程责任主体的信用等级、项目特性等方面的差异,通过不同的管理方式与力度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其核心是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科学分类、动态管理[4]。
专家、学者们为将该理念更好地应用于工程质量监管中,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也展开了大量深入分析和研究工作。贺渝等[5]提出了质量监督工作不可以只把行为监督作为重点而忽略实体质量监督,应采取抽查、抽测等方式进行差别化管理,以让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管理较差的项目上。金磊铭[6]分析了现阶段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与具体项目联系过于紧密”问题,认为监督模式应该向区域执法监管转变,构建基于差别化管理的双随机监督执法抽查机制。张伟等[7]运用系统思维,从制度、主体、内容、流程和方式等方面构建适用于我国的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模式,其中也涉及建立质量监督差别化管理制度等。
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差别化管理是比较符合我国当前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的,同时也弥补了监管中存在的许多不足,当前国内部分地区也开始实行差别化管理。然而,其局限性在于与工程质量监管的实践结合依然不够紧密。基于此,本文在专家、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现状,从监督实践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进一步优化差别化管理在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中的应用。
在现行的差别化管理中,监管人员往往会依据市场行为或结合奖惩情况把项目进行分类,随后确定相应的监督力度,通常做法是对信用良好的项目减少监督频率,而对信用较差的项目则增加监督频率,这易导致信用良好的项目疏于监管,质量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同时,这样的分类与管理,难以应用在质量监督工作中。为此,构建依据质量监督结果对工程进行动态分类的差别化管理办法,并据此安排监督工作,不但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提升监管效率,还可以在不增加工作量的同时,实现相对全面的监管。
在本模式中,工程类别的划分将通过计分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部分,如表l所示。第一部分为工程特征分,按照工程的难易程度,制定其特征分值;第二部分为质量监督分,包括抽检、整改通知及回复、责任人被计分等类目;第三部分为奖惩分,根据安全文明工地评选、质量事故的通报或约谈等情况进行计分。通过该计分表可以看出,发放的整改通知书若及时整改回复,计分是可以消除的,说明该问题已经按要求处理;而其他计分则将贯穿施工的全过程,不能抵消,说明工程施工时出现过该行为。表中的未及时回复是指整改通知书中所列的问题已处理完并开始下一道工序,但未进行书面回复;长期未回复的计分方法则是从进入下一道工序起,第一个月不计,后面每一个自然月计1次分。
与以往不同,此时对工程采用的是动态分类的方法,大致分为A、B、C三个类别,其中A类工程质量较好,评分应大于2倍工程特征分;B类工程质量一般,评分应处于0~2倍工程特征分之间;C类工程质量较差,评分则小于0。为此,如果某工程在一个自然月内均为上述某类,则下个月起须执行该类别的监管办法;而对于处于临界点变化的工程,如果不能在一个自然月内稳定在某类,将执行原类别的监管办法。
表1 差别化管理计分表
不同类别的工程须选取有差别的监管及计分办法,具体如下。
A类工程:按要求做好规定内的抽检即可,日常监督频率可有所减少,质量监督分中的加分可以按原来计,而扣分则应2倍计。如果施工单位可做到日常监督均达标,则可执行A类工程监管办法。
B类工程:除了需要完成规定内的抽检外,还应根据实际加大抽检范围,其日常监督频率、计分均按原来计,绝大部分的工程处于该监管模式。
C类工程:需要加大抽检范围,增加监督频率,计分按原来计,此类工程均存在不少的质量问题。除奖励分外,该类工程可通过提升抽检合格率的方式以提升分值。同时,因加大了抽检范围,如果及时加强管理,则会得到额外加分进而提升类别。
降级工程:对于一些在某类别下稳定了3个月以上的工程,由于被计分导致类别下降的,监督部门则应对其做一次专项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罚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
在差别化管理中引入奖惩机制,可有效促使施工单位进一步提升其工程管理水平,这在以往其他地区实践中也得到了验证。为此,对于长时间稳定在A类的工程,可优先推荐其参与各种评优活动,而对于长时间稳定在C类的工程,则不应推荐其参与,而应把其作为各类检查对象的重点,并对其不良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某市政道路工程(1分),包含排水(1分)、挡土墙(1分)、路灯(1分)、交通(1分)等施工内容,项目特征分共5分,B类评分为0~10分。现阶段,行车道已完成了4%水泥稳定碎石层的施工,人行道刚开始铺设彩色透水砖。在质量监督时,抽检了挡土墙的钢筋绑扎情况,合格(1分);抽检了行车道路基的压实度和弯沉,合格(1分);抽检了人行道彩色透水砖规格,厚度不达标(-1分),发放整改通知书(-1分/条),未回复整改情况,未继续施工;抽查了排水管侧石粉回填压实情况,不合格(-1分),发放整改通知书(-1分/条),及时整改并回复(1分/条),经复检合格(1分);项目经理并未驻场,需要动态计分(-1分);奖惩分为0。为此,该工程的计分为4分,继续按B类工程进行监管。
对于道路工程而言,其质量安全隐患相对较少,进行正常管理即可,若施工前期质量控制较好,表明施工管理人员质量意识较强,则可按A类工程进行管理,监督工作会有所减轻;但是,若其排水管侧石粉回填压实不合格,复检还是不合格,其初次抽查的计分就未能消除,这表明了施工管理人员水平有限,若再次复检还不合格,其很快就会变成C类工程,这无疑暴露了质量管理上的不足,同时也提醒了质量监督人员应加大监管力度,防范以未然。
某市政桥梁工程(3分),包含路灯(1分)等施工内容,项目特征分共4分,计划参与评选文明工地,B类评分为0~8分。现阶段,已完成桩基验收,正准备墩柱的施工。在质量监督时,抽检了刚进场的钢筋,合格(1分);抽检了桩底沉渣厚度,合格(1分);抽查了桩基施工记录情况,合格(1分);抽查了钢筋笼规格,合格(1分);抽检了桩身完整性,均为Ⅰ、Ⅱ类桩,合格(1分);项目经理、总监长期驻场;此外,正筹备评选文明工地,但还没通过,无奖励分。为此,工程计分为9分,超过了B类评分区间,可按A类工程进行管理。在多次抽检中,抽检项目均达到了合格标准,这充分体现了施工监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
对于桥梁工程而言,其质量安全问题往往比较大,需要抽查的内容也相对较多,按照A类监管模式,其计分方式相对严格,如此可更有效地约束施工单位,督促其进一步提升施工管理水平,以顺利通过文明工地的评选。
自2020年市政工程实行差别化质量监督模式以来,东莞市清溪镇受理的质量监督项目共计19个,其中A类工程3个,B类工程13个,C类工程3个,监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在以往,质量监督员通常是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或监督文件的要求对工程进行管理,缺乏对工程特性、施工水平等差异性的考虑,统一按照相同的标准,实行“一刀切”“一把抓”,仅满足于抽查的部位符合规范或文件要求即可,容易导致施工单位钻空子规避监管。此外,在遇到抽查部位不达标需要再次复检时,若只在该处进行反复检测,这无形增加了工作量,更重要的是工程质量得不到提升。差异化管理则克服了传统管理模式上的缺点,能更好地鼓励那些在工程建设中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强、能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的企业,在其良好信用等级和业绩的约束下,不断实现自我促进、自我发展,逐步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对那些资质不高、自我管理能力和约束力较差、信用等级不高的企业,差别化管理则可对其实现重点监管,从而促使该企业能更好地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和措施,不断提升其工程管理水平,让工程质量得以保障。同时,差别化管理能很好实现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缓解当地监督力量不足的现象,让质量监督到位又不越位。
本文通过对当前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现状的研究,在结合以往专家、学者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据质量监督结果对工程进行动态分类的差别化管理办法,达到了科学合理地安排质量监督工作和更好地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效果,较传统的质量监督模式更符合当前的发展需求。然而,本文所述的分类办法、计分方式以及应用案例等仍较理想化,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修改论证,以更好地适应工程监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