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烜
本次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修订,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突出实践育人,强化课程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的结合,强调知行合一,倡导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充分发挥实践的独特育人功能,推进育人方式变革。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强调学生亲身经历各项实践活动,在全身心参与活动过程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发展实践创新能力,在推动中小学实践育人中具有独特作用。
1.综合实践活动是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中规定:“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综合实践活动尽管是国家课程,但是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没有统一规定的课程内容、教学要求和学业质量标准。因此,教育部于2017年颁布了《指导纲要》,而没有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
其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是并列设置的两类课程,而不是诸多学科课程中的一门。从课程类别上看,综合实践活动属于活动课程(或经验课程)范畴。与更加强调学科知识体系和内在逻辑的学科课程不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起点,引导学生亲历亲为,在亲身参与各类实践活动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主动获得直接经验,提升综合素质。
2.课程方案中综合实践活动的新变化
与2001年颁布实施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相比,修订后的课程方案优化了课程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开设起始年级提前至一年级,将劳动、信息科技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独立出来。
实践活动是学生探索自然、体验社会和感受生活的基本方式与途径。小学低年级学生系统学习、掌握知识的能力有限,需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探索活动满足好奇心,激发兴趣,积累直接经验,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的整体认识。从一年级开始开设综合实践活动,可以充分发挥这门课程在实践育人方面的重要功能。
新修订的课程方案明确提出“优化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式与路径”的要求,将有规定课程内容的劳动、信息科技及其所占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独立出来,综合实践活动每周不少于1课时,在课程设置部分还指出综合实践活动侧重跨学科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研究性學习作为综合实践活动的主导学习方式,应当贯穿于课程实施的全过程。教师要指导学生以类似科学研究的方式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确定主题,主动获取信息,分析问题,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学校还应充分开发、利用社会资源,引导学生采用参观、考察、访问、体验、服务等多样化的方式参与社会实践。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信息科技独立开设并不意味着综合实践活动中不再涉及相关的主题或活动。劳动教育应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综合实践活动在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方面具有优势,同样承担着有效落实劳动教育的任务要求。当今信息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中要充分发挥信息科技对于各类活动的支持作用,有效促进问题解决、交流协作、成果展示与分享等。此外,一些以技术实践为主的活动,如设计、制作、发明、创造等,仍然是综合实践活动中重要的实践方式和方法。
3.对中小学强化实践育人的建议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具有重要的育人价值与功能,建议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门课程的重要意义,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开设到位。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指导纲要》和修订后课程方案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设计,不断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充分发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特别是实践育人中的重要作用。
综合实践活动不仅是一门实践性课程,与分科课程相对应,它还是一门综合课程。自2001年开设至今,综合实践活动在课程综合化实施、强化实践育人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建议中小学校在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借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计、实施有效经验,加强综合实践活动与学科实践活动、地方和校本课程、班团队活动以及课后服务活动的相互联系,整体设计,综合实施,用综合实践活动带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强化实践育人。
综合实践活动教师队伍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教师为主,这些教师来自各学科,在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提高了课程资源开发、主题活动设计以及实践活动组织实施的能力。学校应充分发挥这些教师的作用,引导他们将自身的经验和能力有效迁移到学科实践、跨学科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中。与此同时,学校还可以通过这些有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带动身边更多教师积极参与到加强实践教学,转变育人方式的探索中。
在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不仅能够充分发挥课程自身的实践育人功能,还可以整体推动和促进学校实践育人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新时代人才培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