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请问什么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深圳市 陈先生
李先生: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指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所组织的考试。公务员法、法官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警察法、教师法、执业医师法、注册会计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关法、动物防疫法、旅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统计法、公证法等法律都规定了相关行业、部门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或入职条件。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不限于由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换言之,地方或者行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的考试,也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编辑同志:
之前我表弟组织多名考生准备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作弊,但是在开考前被查处了,他会被认定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吗?如果构成的话属于是“既遂还是未遂”?林先生:
广州市 林先生
(棠菊/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国家公务员考试作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组织作弊的是可能构成犯罪的。
回过头来看,关于考试开始前被查处的作弊如何认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因此,您表弟组织考试作弊,如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大众眼中的学霸,大四的时候我就已经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但我最好的朋友考了五年了却还没有通过,我萌生代替他参加考试的想法,这样做会构成犯罪吗?
佛山市 陈先生
陈先生: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指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所组织的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不限于由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换言之,地方或者行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的考试,也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显然,司法考试,也就是现在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而且,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请您切勿一时糊涂,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