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动稳经济政策加快落地见效

2022-07-13 13:15唐仁敏
中国经贸导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政策企业

唐仁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交通运输部副部长赵冲久、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共同出席,解读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并就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社保费缓缴、稳工业经济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增加汽车消费、推动交通运输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能源保供稳价、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稳外贸稳外资、失业保险加大稳岗力度、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改造、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系列稳经济政策出台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实现平稳开局。但3月份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面临新的挑战。

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国务院研究出台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作出全面部署。近日,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正式对全社会发布。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6方面33项政策。一是财政政策,包括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7项具体举措。二是货币金融政策,包括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等5项具体举措。三是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包括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等6项具体举措。四是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包括健全完善糧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等5项具体举措。五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包括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等7项具体举措。六是保基本民生政策,包括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等3项具体举措。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下更大力气抓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力推动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靠前发力、适当加力,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合理扩大有效需求,确保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重点领域加快复工达产,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为贯彻落实好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当前形势下,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具有重要意义。简单来说,可以概括为五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实现“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二是有利于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三是有利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资产负债水平,提升再投资能力;四是有利于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广泛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五是有利于充分挖掘存量资产的市场价值,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

盘活存量资产涉及面广,涉及多种类型资产,工作难度很大。如何实现盘活,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在工作中推广。一是要多种方式盘活。要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二是要创造条件盘活。积极落实产权登记、手续办理等项目盘活条件,依法依规调整相关规划或土地、海域用途,支持开展资产重组,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形成政策合力。三是要规范有序盘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开透明确定国有资产交易价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国资监管、职工安置等规定,避免在存量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债权悬空,确保基础设施稳健运营,保障公共利益。四是要加大力度盘活。各地方全面梳理存量资产情况,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强化组织保障,积极稳妥推进有关工作。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对参与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充分调动民间投资参与积极性。

盘活存量是方式方法,扩大有效投资才是工作目的。盘活存量资产,就要把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建设,形成新的有效投资,实现良性循环。一是要牢牢把握投资方向。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对盘活存量资产的回收资金,要确保主要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精准有效支持102项重大工程等,形成有效投资。二是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回收资金用于的新建项目,要推动加快前期工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回收资金效益。三是要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也可按规定对新项目予以支持。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扩大社保费缓缴范围 更好更精准支持困难企业

社保费缓缴政策出台后,企业和各方面都高度关注。缓缴社保费政策是助企纾困的重要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助企纾困的决策部署。前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此次扩大缓缴范围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二是在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原来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到年底。

这些政策通过条块结合方式,可以更好更精准地支持困难企业。一方面,从区域来讲,对受疫情直接影响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用疫情严重地区缓缴政策范围;另一方面,从行业来讲,对虽然没有在疫情严重地区、但受整个产业链供应链影响,生产经营也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可以适用行业缓缴政策范围。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落实缓缴政策的具体实施文件,除对政策进一步细化外,还要求各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和基金支撑能力,着手制定具体办法,简化办事流程,授权区县进行审批,推行“网上办”等不见面服务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尽快让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享受到政策,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帮助企业渡过暂时的难关。

以点带链促进产业链畅通

以鏈带面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工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和增长引擎,产业链供应链是经济的筋骨血脉。面对疫情带来的困难挑战,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畅通产业链供应链作为首要任务,立即建立防疫医疗物资、居民生活必需物资、农业生产重要物资、战略性产业关键物资四大领域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搭建汽车、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协调平台,聚焦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推动关键节点企业复工复产,以点带链促进产业链畅通,以链带面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目前,纳入部级“白名单”的企业1722家,其中“专精特新”企业447家、外资合资企业214家;纳入省级“白名单”的企业2.08万家。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产业链供应链保通保畅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工信系统协调解决企业问题诉求4.3万多个,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复工达产步伐明显加快,有关数据显示工业经济呈现企稳向好的迹象。总的看,我国工业产业门类齐全、配套体系完整,韧性和抗冲击能力强,应对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回旋余地大,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恢复发展的总体态势没有改变!

在当前决定今年经济走势的关键节点,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决策,国务院出台6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对优化复工达产政策、促进投资消费等作出具体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推动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为契机,坚定信心、下定决心、锚定恒心,扎实做好防疫情、促畅通、保主体、扩需求、稳预期各项工作,全力提振工业经济企稳回升,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动态调整部级“白名单”企业范围,推动加快省级“白名单”企业区域互认,并强化上下游衔接服务。需要明确的是,“白名单”制度只是阶段性的应急之举,目标是全面实现复工达产。还将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短平快等方式,帮助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稳定生产、增产扩产。

二是以更大力度抓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把各项政策举措解读好、宣贯好、落实好,形成政策叠加放大效应,确保企业应享尽享。特别是近期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政策靠前发力、精准加力,6月底前要形成实效。前期工业信息化部已经印发《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组织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专项行动,本周将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6月底前将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产融对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出台《统筹疫情防控和制造业企业生产工作指南》、启动实施消费品工业数字“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

三是着力扩大投资和消费。加快实施制造业“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引导基础电信企业适度超前部署5G基站、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力争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充分挖掘汽车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潜力,培育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加快5G、工业互联网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正式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后续还将组织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大宗商品消费。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全力以赴推动工业经济企稳回升。

稳定增加汽车消费 推动消费复苏回升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汽车消费社零占比高,增长空间大,带动效应强,是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关键领域。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已達3.07亿辆,超越美国居全球首位,汽车销售额占社零总额比重达到10%。

今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芯片短缺等因素影响,汽车消费增长承压,特别是4月份汽车供给和需求出现大幅下滑,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零售额同比下降31.6%,拉低当月社零总额同比增速2.7个百分点。稳定增加汽车消费,对推动消费复苏回升、带动汽车全产业链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于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促进汽车消费的系列措施,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稳经济一揽子措施,通过政策加力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这些措施非常及时有力,极大增强了市场信心,对提振汽车消费意义重大。

下一步,商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细化落实举措,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确保有关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促进汽车市场持续稳定发展。重点是两方面:一是稳住增量,增加新车消费;二是盘活存量,扩大二手车流通。在新车消费方面,指导汽车流通企业用好阶段性减征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扩大新车销售规模。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地区开展平行进口业务,完善平行进口汽车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在二手车流通方面,加快取消对二手车交易的不合理限制,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动进一步取消限迁政策,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规定,便利企业开展二手车业务,促进二手车商品化、规模化流通,盘活汽车市场存量。

近期,各地积极落实国家稳定增加汽车消费的部署,部分汽车限购地区如上海、深圳等城市增加了号牌指标数量,吉林、重庆等地出台了新车购置补贴、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便利皮卡车进城等举措。随着各项相关措施落地见效,汽车消费将持续回稳复苏,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积极作用。

切实发挥交通运输行业在促投资、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交通运输行业在促投资、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今年1—4月,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9100亿元,同比增长5.7%。

11项交通运输重大工程包,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大通道联通工程、沿边沿海出疆入藏公路通道工程、“四好农村路”、运河连通工程、沿海港口提升工程、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等方面。

每项工程包由若干具体工程项目组成,特别是国家102项重大工程项目中,由交通运输部牵头落实的交通项目均纳入各工程包予以优先推进。比如国家高速公路大通道联通工程,重点聚焦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优先打通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和省际衔接路段,推进京沪、京港澳、长深、沪昆、连霍等建设年代较早、车流量大、交通繁忙拥堵的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扩容改造,确保“十四五”时期完成新改建高速公路达到2.5万公里。

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时序安排,提出了16个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大、技术难度大的项目,作为“十四五”第一批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推进。比如:川藏铁路及配套公路工程、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至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深中通道海中桥隧主体工程、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工程、宁波舟山港港航设施工程、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鄂州)、海口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等等。

这些重大工程项目,聚焦6轴7廊8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建设重点,将对服务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完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牵引带动作用,也将对当前促投资、稳增长、稳就业形成有力支撑。

为此,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对接有关部门,做好要素保障和生态环保相关工作。三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日常调度,破解项目进程中的难题,推动具备条件的项目能开尽开,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能源供给能力持续提升

有效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立足我国国情,应对外部环境的新挑战,加强统筹协调,抓住重点,强化协调调度,全国能源供应平稳有序。

在推动煤炭产量责任落实方面,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分释放先进产能。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挥好煤电油气运部际协调机制作用,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措施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并将产能和产量目标明确到产煤的所有省份,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地方和企业加快先进产能释放,1—4月,全国煤炭产量14.48亿吨,同比增长10.5%,能够保障合理用煤需求,随着产能持续释放,后续供应能力还将进一步增强。二是不断增强煤炭运输和储备能力。近年来持续加强煤炭集疏运建设,推进公铁水多式联运,煤炭运输能力大幅增强。同时,加快推进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重点地区储备能力持续提升,政府可调度的储备资源大幅增加,在煤炭保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稳定长协价格确保民生用煤需要。今年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完善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有效降低电力企业用煤成本,进一步夯实了能源电力供应基础。

今年以来,受乌克兰冲突等外部因素影响,能源外部压力有所增加,但总的来看,今年以来我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从电力看,做好今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有坚实的基础。截至4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4.1亿千瓦,迎峰度夏之前还会继续增加,总量有望增加到24.5亿千瓦。今年各大流域来水好于预期,截至5月中旬,全国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19.3%,重点水电厂可发电水量同比增长25.5%。目前,全国统调电厂存煤达到1.59亿吨以上,同比增加5000多万吨,可用天数32天,我们有信心有能力保障全国电力迎峰度夏平稳有序。从油气看,今年以来,国际油气价格大幅攀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妥善应对,综合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有关企业大力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多方组织资源进口,保持炼厂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我国油气供应总体平稳。目前,我国主要油气企业成品油库存保持高位运行,天然气管存、罐存均处在高位水平,能够有效保障需求。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组织上游供气企业和各地基本完成全年及下一个供暖季天然气合同签订,从签订情况看,各地签订的供暖季合同量普遍比去年实际供应量有增长,及早为今冬天然气保供做好了准备。

总的来讲,随着各项能源保供增供措施逐步落实,能源供给能力将持续提升,能够有效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同時,我国用电用气价格总体平稳,和一些国家能源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甚至频频停电形成鲜明对比,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系列“组合拳”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有灵性、有活力,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中小企业强,区域经济才会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围绕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形成从政策到服务的“组合拳”。

一是政策“组合拳”。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各类政策举措20余个,从实施组合式税收优惠、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减免国有物业房租等多个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5月9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从加大资金支持、缓解融资难回款难、推动降成本扩需求和加强服务保障等4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财政部、国资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的6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总共有14条24处支持中小微企业,比如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这些政策措施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协同度高,和前期已出台的政策形成合力,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面临的现金流严重不足、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市场需求持续不振等实际困难,既是输血造血,更解“燃眉之急”。

二是服务“组合拳”。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的短板弱项,提供精准高效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于5月份在全国开展了以“纾困解难,助力发展”为主题的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同时,深入实施4个专项行动,包括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汇聚和带动各类优质服务资源,组织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为中小微企业送政策、送管理、送技术。我国共有703家国家级、3800多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4月,全国各类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政策宣贯服务活动910余万次,促进政策落地。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通过“指导、培育、推介”,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坚持纾困与培优相结合,本周将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构建涵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同时,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综合督查,加大整治涉企乱收费、清理拖欠账款等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推动已出台政策特别是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落实,动员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政策宣传与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确保中小微企业不漏户、不漏人地清晰了解和应享尽享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克服当前困难、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构建“3+3”落实框架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外资总体开局平稳,实现持续增长,展现出较强韧性。1—4月份,货物进出口以人民币计同比增长7.9%,服务贸易增长21.9%,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0.5%。3月份以来,受外需增长放缓、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稳外贸压力增加,稳外资也面临诸多挑战。

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要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明确要求。商务部对标对表,坚决贯彻,出实招、求实效,围绕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迅速构建了“3+3”落实框架。

第一个“3”是已开展的三方面工作:一是出政策。认真落实全国促进外贸外资平稳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明确了加强外贸企业生产经营保障、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等13项政策,为外贸企业纾困,为外贸发展“减压”。二是建机制。聚焦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建立了四项机制,分别是一对一“直通车”联系机制、疫情动态快速响应机制、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机制、外籍人士语言服务机制,及时回应诉求,促进复工达产。三是优服务。指导涉疫省市,确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名录和相关物流企业、人员名录,对生产、物流、用工予以重点保障。积极推动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为外贸企业防风险、抓订单、保市场提供有力保障。支持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完善汇率避险产品服务,促进外贸企业稳健经营。

第二个“3”是下一步重点抓好的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落实好已出台政策。商务部将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狠抓稳外贸等政策落地见效,特别是要向中小微外贸企业适当倾斜,用足用好出口退税、信贷信保支持等政策,力争将企业综合成本降下来。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企业平等适用各项政策,切实享受国民待遇。二是着力推动出台新配套措施。将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加大制造业、研发中心等领域引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引资结构,提高引资质量。同时,还将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做好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储备。三是着力稳定外贸外资企业预期。商务部将指导各地方加快完善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加大对外贸货物物流运输畅通的工作力度,帮助企业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发挥好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积极回应外资企业营商便利等诉求。进一步梳理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加大招商和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产。

尽管困难挑战增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部署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带动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重要支撑,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措施。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在失业保险方面主要体现在三个“更”字上:

一是稳岗返还标准更高。为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进一步优化稳岗返还政策,在前期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60%提至90%的基础上,考虑到部分大型企业的实际情况,此次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支持各类参保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二是留工补助范围更广。为支持更多企业稳岗留工、纾困发展,拓宽一次性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同时,各省根據疫情影响程度和基金结余情况,还可扩大到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

三是支持扩岗举措更新。在实施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补助等激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一项激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扩岗政策。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目前,前期出台的失业保险稳岗和留工补助政策已逐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抓紧落实落地。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分类指导和工作督促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推动政策红利更快速、更充分释放。

实施五大工程推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改造

近期,中财委第十一次会议和国常会对农村公路建设作出重要部署。交通运输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正在研究制定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计划在今年原定目标的基础上,再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预计2022年底,累计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5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8000座。为确保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将组织各地认真实施五大工程。

一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工程。总体按照三级及以上等级技术标准,加快推进以乡镇及主要经济节点为网点的对外快速骨干农村公路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推动乡镇对外双通道建设,有序实施老旧公路改造和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建设。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垦区林区等农村公路建设。

二是基础路网延伸完善工程。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因地制宜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有序实施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双车道公路建设。

三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平交路口和低荷载等级桥梁等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隐患排查整治,实施和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四是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

五是服务水平提升工程。以交旅融合路段为重点,完善农村公路沿线服务设施,有效利用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等设施以及农村公路沿线闲置土地资源,拓展开发停车、充电、购物、休闲、观光、旅游咨询等服务功能。

同时,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长效机制,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做好复杂形势下的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十分重要,关系到群众基本生活,国家发展改革委历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近期全球疫情、异常天气、乌克兰危机等对农产品生产和国际贸易造成了不小冲击,国内疫情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也给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增添了变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是要抓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牢牢兜住民生底线。近一段时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了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包括加强监测预测预警、稳定生产供应、增强储备能力、加强工作部署、加强市场监管等,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

总的看,我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多年连丰”,库存充裕;生猪产能处于较好水平,牛羊禽肉产量保持稳定,在田蔬菜面积同比增加,供给能力充足。此外,经过近几年应对疫情的实践,各地应急保供稳价能力持续增强,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目前,我国成品粮油价格基本稳定,猪肉价格处于较低水平,蔬菜价格稳中回落。我们有能力、有底气、有条件做好复杂形势下的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另外,关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也就是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去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扩大保障范围,将此前的“四类人群”扩大到“七类人群”,同时进一步缩短了补贴发放时限。其中,补贴标准不是一个固定的金额,而是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联动,通俗讲就是,物价涨幅越大,价格临时补贴金额越高。近期,部分地方达到了启动条件,已经启动了相关机制,正在按程序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时,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补贴。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相关工作调度,督促各地落实到位,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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