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凰吕, 李欣欣, 王 丹
(1.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041;2.中国电科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北京 100043)
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工程是由多个信息系统综合集成的、为诸军种联合作战提供信息作战能力的一体化军事信息系统工程,具有覆盖面广、种类繁多、结构复杂等特点[1],呈现自治性、协同性、有机关联性、能力涌现性等典型的体系工程特点,需要按照体系工程管理的方法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全程管理[2]。随着我军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在体系设计、技术体制等方面不断演进,急需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加强复杂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的科学性。美军一直高度重视信息系统体系能力的建设,建成了较为成熟的体系结构指导方法和管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大型信息系统体系建设实践经验和管理方法。为此,本文将在充分认识综合电子信息系统重大工程建设主要方法和特征的基础上,梳理分析美国的实践经验,对进一步加快我国重大工程建设提出建议。
在军事需求牵引下,美军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大致经历了分散建设发展阶段、集成建设发展阶段和一体化建设发展三个阶段[3]。美军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与情报、监视、侦察(C4ISR)系统的形成是从“烟囱式”的各自为战到系统综合集成的动态过程[4],从最初的指挥与控制(C2)系统,伴随通信技术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和局部战争作战需要,最终演变为C4ISR系统[5]。在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全球信息栅格(GIG)等一系列重大工程,此后又朝着联合信息环境(JIE)方向发展[6],通过强化顶层设计、作战牵引、周期闭环,构建了较为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为军事信息系统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有效推进军事信息系统建设,美军采取体制改革、分级决策、节点审查、一体化建设等管理方法和手段,从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全程管理三个层面整体推进综合电子信息系统重大工程体系化建设。
美军调整管理体制,加大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
1)采取分层级设立专职领导机构,强化统一组织管理。国防部一级,将“国防通信局”改为“国防信息系统局”[7],赋予更多的信息化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全军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军政系统一级,各军兵种分别设有分管领导和管理机构,加强信息系统目标的贯彻执行。
2)加强业务指导,建立首席信息官管理体制。在国防部和各军兵种、各战区设立首席信息官,队伍架构如图1所示,并设置首席信息官办公室等常设机构[8]。国防部首席信息官主要负责顶层设计,制定全军统一标准、体制和政策;国防部各局首席信息官负责落实与执行;各军种部首席信息官负责本军种部分的设计与开发;各战区司令部首席信息官则负责反馈建设与使用信息,并提出作战理论指导与建议[9]。
图1 美国国防部首席信息官队伍[10]
首席信息官主要依托首席信息官办公室开展工作。首席信息官办公室由首席信息官担任主官,第一级设在国防部办公厅;第二级设在各军种部,分别称为陆军部、海军部首席信息官办公室以及空军部网络与作战集成办公室,架构如图2所示。
图2 国防部首席信息官办公室结构
3)设立工程协调机构,加强跨部门技术协调。针对某方面任务组建“项目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如GIG体系结构集成工作组、GIG服务项目执行办公室等机构,主要负责开展跨部门、跨军兵种信息系统建设或研制协调工作,统一组织各业务领域内的工程建设。
美军针对“海湾战争”中暴露出的各军兵种信息系统烟囱林立、互相脱节、不能互连互通等缺陷[11],从战略规划、法规标准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确定技术标准和法规,加强规范化管理,整体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战略规划方面,制定《2020年联合构想》,从战略层面规划军队信息系统建设未来方向、目标和要求,为各军种制定详细计划提供顶层依据;制定《国防信息基础设施主计划》,勾画C4ISR系统发展蓝图及演进路线。技术构架方面,1997年制定《C4ISR体系结构框架》,提出作战视图、系统视图和技术视图的“三视图”设计方法,规范C4ISR及其它军事信息系统体系结构设计;2003年制定国防部体系架构框架(DoDAF)[12],作为美军构建复杂电子信息系统的指南,为体系结构模型开发提供指导、规划、视图及产品说明,以实现系统间集成与互操作,其2.0版体现了由“产品为中心”向“数据为中心”的核心理念转变,聚焦规划、拥有、设计、承建、分包和用户6类利益攸关方,提供全景、数据与信息、标准、能力、作战、服务、系统和项目8个视图52个模型。法规标准方面,制定并不断更新《国防部标准化战略计划》《国防编目与标准化法》等,明确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方针、程序、组织机构、职责、方法等,为信息系统建设制度化和标准化提供重要依据。
为有效推进军事信息系统建设效率,美军采用决策评估机制强化全程管理。美军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一般遵循大的决策体制,个性化问题由高层决策。首席信息官作为国防部长在信息技术、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助手及顾问,从战略全局出发进行总体筹划,协调各业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一般按照不同需求由不同机构或领导进行决策,涉及单一部门、常规技术层面的问题,由各级所在首席信息官负责;一些复杂的、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将由首席信息官提升至高层管理机构解决。如,在联合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建设中,国防部首席信息官负责部门层面信息技术相关的政策、预算和采办需求的建议以及全部的联合信息环境倡议[13]。如遇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首席信息官向国防部职能监督委员会等部门提出资金、资源等方面的建议。其中,规划、计划、预算与执行决定将由国防部管理行动小组批准;与JIE相关的需求决定将由联合需求监督委员会(JROC)批准生效;采办决定由国防采办委员会(DAB)批准;如果涉及到网络,则由赛博投资管理委员会(CIMB)批准。另外,作战需求将通过参谋长联席会议决定。
建立强制性的联合互操作性测试与认证体系。如,针对C4ISR系统的互连互通互操作和技术体制审查,提出GIG关键接口要求、网络化关键性能参数等评估指标体系[14];建立强制性的技术认证机制和联合互操作性测试中心机构,负责测试和评估武器系统特别是信息系统的性能和互通性,并为装备采购制定最低的互连互通标准,提高资源利用率、系统实用性。加强对关键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督、审查与评估。突出对关键项目里程碑节点的审查,重点对总体实施情况、项目执行进度、关键技术指标进行阶段性或不定期检查,确保符合顶层设计要求;开发网络互操作性解决方案评估工具等,加强对跨部门跨军种项目的审查、监督、评估与协调,降低研制建设风险;开展信息系统建设效果评估,及时掌握信息系统建设进展情况。
美军采取管理与技术并重、设计与验证共举的工程建设方法。美军高度重视信息系统体系结构顶层设计,在所有大型装备研制之初,就开始研究成体系的方法和思路,建立基于联合作战能力的体系结构指导方法,如“远近结合”法、“三步同走”法、“螺旋式发展”法、“循序渐进”法和“虚拟实践”法,并通过作战实验室进行验证,用以指导和牵引信息系统体系建设[15]。此外,在成熟的体系方法和完善的顶层设计文件体系的基础上,注重优化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将顶层设计制度文件与管理体系有机结合,强化信息系统全寿命周期管理和里程碑节点审查,有效推动顶层设计落地实施。
(1)强有力的顶层领导为美军大型信息系统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
针对“海湾战争”中暴露出的各军兵种信息系统“烟囱林立”问题,美军扩大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在管理机构上将“国防通信局”改为“国防信息系统局”,赋予更多的信息化管理职能;由分散管理向统一管理过渡,调整已有管理体制,设立助理国防部长并直接领导国防信息系统局,加大集中统一管理;以首席信息官制度强化业务领导,通过首席信息官及其办公室,制定政策法规,加强横向协调。
(2)紧贴实战需求是美军信息系统建设始终把握的一条主线
根据“网络中心战”需要,1999年美军开展全球信息栅格重大工程,并以此为基础推动C4ISR系统迭代发展。针对全球信息栅格设计不完全符合实战要求的问题,2011年美军又提出开发联合信息环境,提供统一安全体系结构下的信息基础设施,以确保联合部队作战优势[16]。由此,美军信息系统建设始终围绕作战需求进行规划设计,紧跟技术发展不断迭代优化,持续提升整体效能。
(3) 强化创新试验与评估是美军有效促进信息系统能力生成的重要途径
美军高度重视试验与评估对信息系统作战能力生成的重要促进作用,并从联合概念、联合试验、平台建设、作战应用等方面,持续开展评估和验证。试验评估体系创新方面,提出了“联合概念试验演示”“联合试验评估方法”等理论方法,为开展一体化C4ISR系统试验提供指导;建立“联合互操作性测试”体系,为技术体制审查提供支撑。试验平台建设和集成试验方面,构建全球信息栅格床、国家网络靶场等长期稳定的集成试验平台,持续开展新技术、新功能、新能力的试验验证,推进C4ISR系统一体化发展。这些常设试验设施为开展各种研发试验评估活动提供了稳定的基础环境。
(4)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为美军信息系统迭代创新发展提供底层支撑
美军在推进信息系统一体化的建设中,始终都把重点放在信息基础设施和通用业务功能系统等方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着力建设国防信息系统网、公共操作环境、共享数据环境,以及公共网络与计算平台等,为美军提供了共用支撑能力平台;通用业务功能系统方面,重点升级全球指挥控制系统,发展联合指挥控制系统、分布式通用地面系统、全球作战支持系统等,为美军实现联合全域作战指挥系统融合发展创造条件[17]。
我军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建设与美军的管理体制、技术基础、建设环境等情况不同,应结合我军发展实际,借鉴美军信息系统建设经验的同时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后发优势,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信息系统跨越式发展道路。以下从重大工程管理角度提出五点措施和建议。
(1)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
与美军采取以甲方管理为主的市场化工程管理方式不同,我军以工程项目任命和阶段性设置组织保障机构的方式开展工程建设,虽然在高效实施全军信息系统顶层设计和推进等方面有一定优势[18],但在组织模式、建设方法和手段上依然存在较大差距[19],建议我军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应加大组织领导力度。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以提高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全域作战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增强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大局意识,形成目标一致的建设相关方使命共同体。二是提高管理机构权威性。为加大统筹协调和推进力度,建议赋予军委机关相应部门在工程管理方面更大的职权,以缩短决策时间,提高决策效率。三是设立首席信息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首席信息官制度吸纳权威技术专家进入领导决策层,以更好发挥技术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咨询,参与战略研究、需求论证、规划编制、技术评估、标准拟制等工作,充分发挥工业部门的技术优势。
(2)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全寿命周期管理体系
随着我军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在体系设计、技术体制等逐步比肩世界先进水平,急需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加强复杂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的科学性。可吸收借鉴美军工程管理中全寿命管理、里程碑节点审查等理念,构建具有我军特色的全寿命周期管理体系,涵盖整体筹划作战概念、技术研究、系统研制、装备制造、试验鉴定、演习训练、基础保障等全寿命过程,建立全寿命周期的技术体制和标准规范审查制度和检测手段,加强定型和采购装备测试评估,实现大型信息系统工程一体化全链条管理。
(3) 聚焦联合作战需求,形成作战需求和先进技术“双驱动”
相比美军基于联合作战能力的体系结构建设思路,我工程建设在聚焦备战打仗,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任务等现实问题上,与美军仍存在一定差距。军方和工业部门需共同研究联合作战的需求、设计方法、工具手段等,在继承和发扬我军联合使用总体和联合技术总体“双总体”的成功模式基础上,一方面,进一步发挥军方在作战需求牵引上的作用,吸纳军队有关部门,特别是一线指战员参与作战需求论证,并强化对信息系统在实战运用方面的验证、把关;另一方面,进一步发挥工业部门对先进技术性能、特点掌握充分的优势,建立与军方的常态互动机制,研发更加符合未来联合作战需要的武器装备和信息系统,提高信息系统实战性。
(4)加强效果评估,补强系统集成试验环境建设
综合电子信息系统作为军事系统的关键基础支撑,需经过作战实验的检验评估,确保有效发挥作战支撑能力。建议按照战斗力唯一标准,以提高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全域作战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建立综合电子信息系统作战实验体系。一是建立专项电子信息系统作战实验室。重点检验各项电子信息系统的性能,分析研究其发展规律,探索前沿性、颠覆性技术,明确新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二是强化联合作战实验室的电子信息系统检验功能。重点探索联合信息环境集成方法,构建基于体系集成的试验验证平台,开展体系集成效能联试,检测评估各级各类信息系统联合运用时的互连互通互操作实际效果。三是建立实战化的信息系统作战实验环境。充分利用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建立沉浸式信息系统作战实验环境,开展信息系统实战对抗演练,发展适应各种复杂条件的电子信息系统装备。
综合电子信息系统重大工程建设是一个覆盖面广、结构复杂的体系工程,涉及管理体制、技术基础、建设环境等众多内容。我国应在充分利用先进体系工程管理方法与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管理体系等方面研究,建立适用于国情和当前形势要求的综合电子信息系统重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