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楠
(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辽宁 沈阳 110001)
如今,我国非常重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而林地流转是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策略,现阶段的林地流转过程中存在一些难点以及问题,如交易不规范、流转规模小等,从而影响林业发展以及农村地区经济发展。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林地资源所有者主要是国家、村集体,将其向使用者或者经营者进行让渡,从而让经营者拥有林地的使用权,这就形成了林地流转,其本质在于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从而实现林地资源的保值、净值等目的,而我国的林地包括众多类型,《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如乔木、灌木、竹林、树林等,通过林地流转能够实现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分离,改变了传统以来林地资源中权、责和利的不统一,促进林地经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实施,我国对森林的产权进行了明确,在20 世纪90 年代末期,我国各地开始出现林地流转情况,具有优化森林配置的优点,推动相应区域的经济发展,但是其流转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当前国内针对个人福利保障服务有了很大进步,但是林地资源长时间流转于个人,会增加贫富差距,从而不利于社会稳定,这样的情况应该值得我们进行思考,不过当前的林地流转仍处于初期阶段,相关问题已经引起相关人员注意,并针对其难点以及问题进行了解决[1]。
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仍存在林地纠纷事件,其主要的类型就是林权纠纷。这样的情况下会导致无法明确责任主体,以及林权证颁证,从而对当地林地流转造成影响。目前众多农村地区针对林地流转问题,并没有一个完善的林地流转流程,很多农户仅仅得到了林地的使用权,而其使用权有时只是得到了一个口头承诺,没有进行合同签订,使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模糊,相关参与者无法明确其中的责、权、利问题,进而产生侵犯情况,如此就很容易引发林地纠纷事件[2]。其次是地方政府对林地资源勘查不到位,进而无法充分对当地林地资源进行掌握,而且参与其中的相关部门数量较多,还会选择雇佣外来的专业人员进行勘察,若对职权范围没有进行有效的分配,将很容易产生一些遗漏之处,从而不利于林地流转的进行,而这样的情况下,会使当地林业部门没有一个完整的林地资源状况,进而影响林地权证的下放速度。但是众多林地使用者和使用者,会利用林地权证进行贷款申请、林业保险以及开发林地资源等,林地权证下放工作停滞影响这些工作的进行,对林地流转不易,甚至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从而引发林地纠纷。
我国在1998 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曾指出:林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转让,但是并未形成具体的转让流程及制度规范。目前,执行过程中林地流转的具体形式、程序以及条件仍然缺乏法律依据。而当前林地流转多由当地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农民对此类规范的权威性存在一定的疑虑,对于林地流转过程也尚存疑虑。由于法律依据不足,部分林地流转过程较为随意。如缺乏有效的合同、图文资料不够齐全等。对于林地流转的价格评定,通常是由当地村委会粗略估算,评定标准不一,倘若长期执行该标准,会对国家资源造成一定的损失。此外,部分地区林地流转程序不完整,不符合规范要求,也会严重影响林农的利益,制度规范的缺失也会引发林地流转纠纷。
首先,当前的市场经济下,林地流转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而林农对市场变化的判断存在一定的不足,更增加了林地流转的不确定性,再加上自然风险也会对林业发展产生影响,尤其是近年来环境恶化导致自然灾害发生率不断增加,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农民林地流转的积极性;其次是税费较重,税费是林业种植者的一项重要的费用支出,部分林农在林业种植过程中获得的利润较为有限,再加上多变的市场行情,将会对林农的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部分林农按期缴纳林业税费的压力增加,无法持续获利打击了林农参与林地流转的积极性;最后则是资金的缺乏,林地流转需要一定的资金,虽然森林资源可以通过抵押贷款实现流转,但是由于林地的特殊性,对其进行价值评估存在一定的难度,导致贷款进程无法顺利推进,林农无法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3]。
首先,相关政府应该结合当地林地流转的实际情况,积极建设规范的林权流转平台,涵盖完善的服务以及健全的流程,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积极构建一个包含交易、政策解读、信息发布、中介服务以及林权等级资讯等服务平台,这样一来可以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流转,进而实现相关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同时结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林地信息网络化管理,通过这样的平台可以有效提高农户的意愿,而且还可降低管理成本,保证林权流转的进行,进而减少林权纠纷问题。其次是科学评估林地资源,准确地对林地资源作出科学评估,可以帮助农户认识到林地资源的价值,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为此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涵盖林木价值、地理位置以及林地条件等,而且还应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出一套公允的价值评判标准,确保林地交易的正常进行,此外,当地政府还应及时收集交易双方的信息,以此为标准,能够避免双方产生分歧而引发冲突。再者是规范林业交易,林业交易不同于其他商品,需要受到相关部门的管理以及约束,而规范化的交易能够保证农户受到法律保护,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完善相关合同,同时倘若交易方对合同具有变更以及修改意向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登记。
现阶段,我国大力支持利用林权证进行抵押贷款以及发展林业经济发展,此举引发了众多林农的热情,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但是这些举措需要相关证件是作为抵押凭据,因此相关农户办证的需求热情空前火热,可是当前的众多地区林地流转过程中,没有进行林权登记以及林权证书发放,也有部分地区虽然可以为林农提供资料,但是大多不符合相关规定,给林农造成众多不便的同时也增加了相关部门的工作量。对此,相关基层单位应该针对本村的实际情况进行查漏补缺,积极进行林权登记及林权证书发放[4]。此外,林权证的登记以及发放工作,应该切实遵循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将信息上传至国家数据库,从而保证林权证的真实可靠,保证相关工作有效开展,林地流转前需要对农户进行信息采集,众多农户的文化水平可能较低,所提供的信息可能会存在一些误差,对此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检查他们所提供的信息,并适当帮助农户收集信息,以便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性,进而确保林权证正常发放。
我国农民对土地具有浓厚的感情,是其赖以生活的基础,但是现阶段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却未能有效实施,部分农民转而外出打工,其收入也逐渐开始好转,但是他们通常对土地都非常依赖,更愿意保留自己的土地而不是将其出售,因而不利于林地流转工作进行。因此,各地政府需要改变这样的情况,而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推动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如此土地的实际价值将出现下降,众多农户将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进而参与到林地流转中去,从而可以将林地资源进行交易[5]。而现阶段农村地区最受关注的就是养老保险以医疗制度,如今众多地区已经开展这两项社会保障,取得效果非常显著,但限于一些地区较为偏远,经济较为落后,实施起来仍具有一定的难度,相关政府应该重视并积极推行国家的相关政策,推动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的实施,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为众多家庭解决其主要的问题,进而增加他们对政府的信任,当地政府所推行的政策才可以有效施行。此外,基层政府还应该结合当地的特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农户提供一些就业岗位,提高他们的收入,这样才能为其解决根本问题,增加其收入,也可以推动林地流转工作[6]。
随着当前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都进行了相应的创新,如此才能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而农户经营林业也是如此。我国的众多农户在经营模式上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也正是这种差异化才促进了林业经营的发展,针对这样的实际情况,村委会工作人员应该结合林地经营者的差异化情况,进行相应经营模式上的创新,这样可以推动林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提高其经营的效率,同时还应创新经营模式,带动周边农户对经营进行创新,有助于林地流转以及可持续经营发展,还可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尤其是种植、采伐阶段,合理运用创新模式,可以提高生产能力,增加其实际收入,而且还应满足生态环境的要求,这是当前国家对种农药行业的硬性要求,这就需要农户正确运用科学以及创新的手段进行经营。此外,森林灾害是危害林地常见为危害巨大的问题,例如火灾、大风等,针对这些灾害类型,政府部门应该积极设立灾害资金扶持,而且还应积极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来增加其保险额度,同时加强森林灾害保险的推广,如此可以有效降低灾害给农户带来的巨大经济损失[7]。
农村地区的林地资源具有一定的差异性,政府应该结合其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这样才能明确林地的实际情况,然后在进行科学的分析,包括林地条件、地理位置以及其实际价值等,在制定合理的交易方式,进而实现利益最大化,有利于林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因此政府部门应积极的完善评估制度,运用专业性的评估机构,并建立一批专业的评估队伍,来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行。此外,现阶段我国的农村地区有很多人放弃了务农,转而进入城市打工,倘若林地资源继续保留给进城务工者使用,将会影响林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对农户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引导林地资源向务农者进行流转,这样一来才能保证森林有效地利用起来,同时也增加了这部分人员的收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8]。图1为林地流转。
图1 林地流转
林地流转是当前众多农村地区开展的活动,有效增加林地资源的利用率,提高相关人员的收入,不过现阶段林地流转存在着众多难点以及问题,对此本文针对其难点以及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五项解决措施,分别是规范建设林权流转服务、流程以及林地流转交易市场、做好查漏补缺以及林权证发放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社会保障的实施孤影农户开展创新经营林业模式以及政府完善评估制度,同时引导林地向务农者流转,希望这五项策略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