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晓恬
“民警同志,我和我同事的自行车同时被盗了。”小尚和同事接警赶到的时候,报警人焦急地说。
“两辆自行车同时被盗?这倒是新鲜。”小尚心想这件事一定另有隐情。
“我的车子其实被盗了两年多了,当时我觉得找到的可能性不大就没有报警。谁知道,昨天我在院里的一个车棚中看到了我被盗的车子,从样式到细节我都确认过了,是我的车子绝对没错。但是车子锁了,于是我把它搬到了这里,和同事的车子锁在一起,打算今天去找人开锁。不料今天发现两辆车子都不翼而飞了。”
原来如此。小尚分析,既然自行车是在这个院子里被发现的,那说明车子现在的“主人”很可能就在这里居住,先在院子里仔细找找吧。
“在这里,在这里!”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栋楼门口,报警人发现了自行车,两辆都在。
经过走访,小尚和同事找到了把两辆车子搬到这里的人,正是这楼上的住户。看到小尚他们来找车子,他很生气,说道:“昨天我的车子好好地放在车棚里,结果下午就找不到了。我在院子里找了半天,还真让我找着了,可是却和别的车子锁在一起,我一生气就把两辆车都搬走了。我就是要看看是谁这么闲,锁别人的车子!”
“你别恶人先告状,这明明是我的车子。”报警人反驳道,“我的车子之前被盗了,我仔细看过,这辆车子就是我的!”
小尚示意两人少安毋躁:“说说车子在哪买的?”
“在专卖店买的。”报警人抢先答道。
“我在旧货市场淘的。”另一个人说道。
“都有发票、合格证吗?”小尚又问。
“没有,旧货市场的破车子哪有那些东西。”
“我有,但是时间久了,不知道还留没留住。”
“如果双方都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话,那这辆车我们只能维持现有状况。”
“我能说出这辆车子的很多细节,这还不行吗?”报警人着急道。
“这不足以证明它是你的,因为这个人也能说出来,所以光能说出它的特征是不够的。但自行车的车架号是唯一的,只要你能提供发票、合格证,我们就能支持你的主张。”
报警人心有不甘,表示要回家认真找一找。小尚和同事暂扣了涉事自行车,约好第二天在派出所处理。
翌日,双方当事人按照约定来到了派出所。现在的车“主人”依然什么都提供不了,但报警人拿出了购车发票、合格证:“多亏我爱人仔细,都收着呢,昨晚我俩翻箱倒柜还真把这些凭证找出来了。”
经过比对核实,小尚确认车子的确是报警人的。但在让他骑走车子之前,小尚多嘱咐了他几句:“遇到事情不要擅作主张,在没有核实清楚之前,应该先行报警。擅自行动,一旦给他人造成损失是要承担责任的。”
“我明白了,谢谢啊!”报警人做了笔录,推着自己失而复得的车子,开开心心走了。
“那车子我也是花钱买的,就这么还给他了吗?”另外一个人闷闷不乐地起身要走。
“你现在还不能走,我们得对你好好调查一下。”
“调查我?”
“对啊,你买的是赃车,我们得看看你跟盗窃案件有没有关系啊。”
“当然没关系,我就是图便宜买了辆旧车子而已。”
“这得看调查结果。不管买新车还是旧车都不能贪便宜,一定要有正规手续,否则出现今天这种情况,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会给你惹来麻烦。”小尚语重心长地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