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控违“不履职”会被罚

2022-07-08 08:23民生周刊郭鹏
民生周刊 2022年14期
关键词:汉阳区物业公司物业

□ 《民生周刊》记者 郭鹏

“您好,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近日,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一家未履行控违义务的物业公司开出一张3000元罚单。据了解,这是《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实施以来,武汉市开出的首张物业公司控违“不履职”罚单。

据汉阳区查违办负责人介绍,物业公司作为小区违建第一监督人,应切实履行职责,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管控模式,确保小区生活公平有序、和谐幸福。

除了武汉之外,我国还有多地的执法部门,此前曾对辖区内的物业公司因控违工作上的失职而开出罚单。

受访业主告诉记者,尽管本次发生在武汉的物业公司被罚事件并非“新鲜事”,但是还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可见,公众非常重视物业公司在小区管理工作上的水平与质量,“这确实关乎到每一个业主的公平与幸福。”

物业要把好违建“第一关”

违法建设发生在小区内,行政执法人员不容易第一时间发现。但作为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及时制止并上报?

答案是肯定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虽然早有明确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但是物业公司在对小区违建问题的处理上,大多得不到业主的肯定,甚至还招致不少抱怨。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物业公司,做得不到位。”

有物业公司则表示,物业公司去制止住宅小区的违建难以奏效,是因为法律没有赋予物业公司具体的行政执法权力,所以仅靠物业“控违”是不够的。

有法律人士表示,物业是没有权利强拆违建的。物业公司属于提供物业服务的营利性企业法人,不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也不属于法律授权的行政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强制执行权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由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使或者由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政组织申请人民法院行使。物业公司作为营利性企业法人,不具有强制执行权。

对于上述物业公司的说法,北京市民林志华并不认可。“法律本来就没让你们物业去执法,你们应该做的,仅仅是口头制止和向相关执法单位报告就可以了,这很难办到吗?”林志华告诉《民生周刊》记者,“部分小区内违建之所以屡禁不止,这与一些物业公司的‘监守自盗’,有着直接关系。”

记者了解到,确实有不少业主反映称,小区物业对违建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违规收取好处费,“物业公司或者公司负责人收了好处费,就可以任凭违建业主动工。”

有分析指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做的制止行为,并非指强制拆除,而是警告、劝阻,由业主自行拆除、恢复原状;业主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的,物业公司应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业主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林志华在内的部分受访业主,把物业公司视为小区内违建的第一把关人,“他们把好了第一关,违建起码会减少一大半。”

处罚有依据

虽然物业公司因为对小区内的违建处置不当而受到处罚,得到了不少人的点赞,但也有一些受访业主表示,对物业公司“失职”的处罚,一定要有法可依。

据了解,202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违法建设的,应当予以劝阻,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等工作。”

至此,武汉市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发现、制止小区违建并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执法等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据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2022年5月,汉阳区江堤街综合执法中心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别墅区存在搭建违法建筑、私建入户楼梯的行为。该执法中心迅速联系社区和物业公司到达现场,对违法建筑进行现场取证,同时联合物业公司下发整改通告,社区工作人员对业主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普及法律知识,使其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天下午该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组织力量对该处违建进行了拆除。

一个优质的住宅小区,离不开物业公司“尽职履责”。图/郭鹏

在调查处置过程中,该执法中心发现小区物业企业未劝阻、报告并配合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导致小区内出现新增违建。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取证、执法的,由执法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系统。”

根据条例,执法人员向该物业公司当场下达《调查通知书》。鉴于该单位首次发生此类行为,最终对其作出罚款3000 元的处罚。

据统计,自《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实施以来,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区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设6.8万平方米,新增违建同期发案率下降60%。

《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除了武汉市,湖北宜昌市也发布了《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四川成都市发布了《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规定》,并且都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物业企业控违“不履职”的情况进行了处罚。

有分析认为,此次武汉市汉阳区开出武汉市首张物业罚单,不仅是对武汉市民违建的警示教育,更是为推动我国物业服务企业切实承担和履行控违查违责任走向深入,做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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