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期间八路军武器弹药来源

2022-07-06 08:39赵军号苌军红马晓荣
中国军转民 2022年11期
关键词:手榴弹国民政府弹药

■ 赵军号 苌军红 马晓荣

弹药供给是部队进行战斗的物资基础,也是部队战斗力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战争的基本形态。抗日战争期间,八路军坚持敌后游击战争,持续稳定地获取弹药至关重要。战斗缴获、军工生产、民间收集和购买以及向国民政府请领,是八路军获取弹药的四种主要途径。

在不同阶段,这四种途径对于八路军弹药来源的贡献不同。大体而言,抗日战争初期八路军弹药获取多于消耗,尚有结余;1941 年至1943 年,八路军弹药消耗多于获取,其弹药积存量逐渐减少;1943 年后,通过多方努力,八路军获取弹药再次多于消耗。八路军获取弹药途径的复杂及其努力状况,既体现了抗战时期统一战线的大背景,更反映了中共超强的社会动员及执行能力和灵活多变的政策、策略。

中共军队缴获、收集、自制武器弹药的研究成果。各抗日根据地筹建的数十家兵工厂,为抗日根据地军民提供了大量的轻武器和弹药,支撑了中共军队在敌后战场的抗战。

总之,从弹药来源的角度看,中共敌后游击战争不仅是军事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国民政府正面战场的抵抗、国共关系的亲疏、伪军工作的效果,以及抗日战争的基本走向,对中共从不同途径获取弹药产生了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对于社会经济的控制,则是中共收集、购买和生产弹药的基础条件。在统一战线背景下,中共获取弹药的复杂状况,反映了中共超强的社会经济动员和控制能力,以及灵活机动的政治运作策略,同时也反映了八路军弹药来源和政治、经济、军事之间复杂的关系。

一、八路军向国民政府领取弹药的情况

抗日战争期间,中共向国民政府请领弹药与国民政府向八路军、新四军发放弹药,是两个有联系也有区别的概念,对于中共领取弹药的要求,国民政府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事实上,中共向国民政府领取弹药的要求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从未停止,1939 年12 月之后国民政府即拒绝向中共所属的八路军、新四军发放弹药。

在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的谈判中,中共要求国民政府“发给平等待遇之经费”“发给平等待遇之补充器物”。就目前公布的史料而言,国共两党关于八路军经费供给有明确的规定,关于八路军武器、弹药的供给则没有明确规定。这或许是由于武器、弹药的供给需根据战争实际状况临时决定的缘故。

中共军队请领弹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向国民政府或战区要求供给弹药;一是要求国民政府扩大八路军的编制。国民政府是否向八路军发放弹药,很大程度上受国共两党关系的影响。从七七事变到1938 年7 月,国共两党关系较好,国民政府和第二战区对于八路军弹药的发放不仅及时,而且数量较多。如1937 年8 月20 日,红军尚未改编为八路军,南京国民政府即向红军发放七九步弹30 万发,七九机弹20 万发,驳壳弹20 万发,迫击炮弹620 枚,手榴弹1.5 万颗。此后,面对八路军补充弹药的请求,国民政府发放亦较为迅速:1938 年3 月21 日,发七九步弹20 万,六五步弹10 万;1938 年3 月28 日,发120 师七九步弹10 万,七九机弹10 万;1938 年4 月5日,发120 师步、机弹20 万,手榴弹0.5万;1938 年4 月26 日,发115 师七九机弹15 万,步弹8 万,七五、八二山炮弹各0.05 万,手榴弹0.3 万。

综上所述,抗日战争第一年,国民政府和第二战区发给八路军各类子弹546 万发、手榴弹7.3 万颗、迫击炮弹9000 发。

1939 年1 月,国民党召开五届五中全会,确定了“防共、限共、溶共”的方针。在此阶段,国民政府发给八路军的弹药有所减少,但未断绝。1938年10 月1 日,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给晋察冀边区八路军送去子弹30 万发;9 日,应八路军的请求,第二战区副司令卫立煌发给八路军七九步机弹50 万发,六五步机弹30 万发,手榴弹2 万发,驳壳弹5 万发。根据 1939 年8 月15 日朱德、彭德怀给程潜、阎锡山、卫立煌的电文可知,1939 年1 月至7 月,八路军领到步机枪弹190 万发,自来德手枪弹30 万发,手榴弹4 万颗,迫击炮弹1.4 万枚,麦德森二公分炮弹500枚。由此可见,在抗日战争第二周年,八路军向国民政府领取各类子弹335 万发、手榴弹6 万颗、炮弹1.45 万枚。

1939 年下半年,国共两党在华北和陕甘宁军事摩擦加剧。为了巩固对陕甘宁边区的控制,应对可能的突然事变,1939 年8 月7 日,毛泽东命令一二〇师三五九旅由恒山地区开赴绥德、米脂、吴堡、清涧地区。10 月,三五九旅进驻绥德,成立绥德警备司令部。围绕三五九旅回调绥德,国共双方产生了激烈争论。1939 年12 月,蒋介石在《天水行营主任程潜呈复核发朱德部弹药情形电》批示:“第八路军未退出绥德开往河东以前,切勿再发械弹,并严令其强占绥德部队限期开回河东为要。”至此,国民政府停止了对八路军的弹药供给。

这一时期,国民政府向八路军发放各类弹药182 万发,手榴弹2 万颗,炮弹2500 发,炸药200 公斤。大概估算,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供给八路军各类子弹的数量大约是995 万—1063 万发,手榴弹15.3 万颗,各类炮弹1.6万发。

1940 年6 月,左权向中央军委汇报,八路军抗战三年共消耗步(枪)机(枪)弹31582970 发、手枪弹109801 发,共计31692771 发,各类炮弹25035 发,手榴302646 发。扣除八路军在1940 年上半年的弹药消耗,从抗战爆发至1939年底,国民政府尚向八路军发放弹药期间,八路军从国民政府领取弹药大体占其消耗的50%左右。

二、八路军缴获敌军弹药情况

大体而言,在各根据地初创之际,弹药缴获量与消耗量占比相对较高,至1941 年、1942 年弹药缴获量与消耗量的占比跌入低谷,1943 年以后弹药缴获量与消耗量的占比开始攀升。弹药缴获的产生至少需要两个基本条件:首先,能够对敌方成建制的部队进行毁灭性打击;其次,敌方成建制部队遭受毁灭性打击时,未来得消耗其全部弹药。因此,在战斗中若想提高弹药缴获量对消耗量的占比,以缴获弥补己方的弹药消耗,就需以较少的弹药消耗迅速完成对敌方毁灭性打击,在战术上必然是速决的。

八路军弹药缴获量与消耗量占比的变化,和战斗形式的演变密切相关。战争是力量及其制约下的战略战术的竞争。从抗日战争爆发至1938 年,日军主力向正面战场进攻,仅留置一部分兵力守备其后方交通点线,八路军乘日军后方空虚,展开游击战争,建立了多块抗日根据地。日军为确保其漫长的交通点线,对根据地采取积极的攻势守备。此时,八路军尚能集结相当数量的基干兵团寻求运动中日军的弱点,以袭击、伏击的手段,歼灭日军一路或数路,较著名者如神头岭战斗、响堂铺战斗、长乐村战斗等。1939 年至1940 年,日军作战重心向敌后转移,在平原上占领了全部大城镇,每个据点上都筑有一个至几个坚固碉堡,碉堡间全以汽车路贯通,八路军以旅、团为单位的活动方式就大为不便,通行的活动单位是营,小仗打得多,大仗打得少。但在山区,旅级和团级部队的活动还是方便的,遂有陈庄战斗、黄土岭战斗及大龙华战斗等。由于八路军能够对于日军某些成建制部队进行毁灭性打击,因此战斗中尚有一定量的弹药缴获,缴获量与消耗量的占比亦可以维持在较高的程度。例如,在神头岭伏击战中,“击毙敌人八百余人,俘获十余名,缴枪约二百余支,击毙骡马三百余匹,俘获三百余匹,军服药材弹药甚多”。在香城固战斗中,“获四一式山炮一门,九二式步炮二门,枪弹甚多,敌二百数十人除生俘十余人外,全被击毙”。1940 年7 月,聂荣臻在晋察冀军区高级干部会议上称,大龙华战斗,消耗与缴获相等,各约5 万发,陈庄战斗消耗与缴获比为5:1。1939 年10月,雁宿崖、黄土岭战斗中,晋察冀部队缴获各种弹药53500 发及2 箱掷弹,消耗各种弹药 116168;缴获量占消耗量的46.1%。

1940年后,面对日军对根据地的“囚笼政策”,八路军不得不对日军交通路线进行破击作战。八路军弹药缴获与消耗的占比开始下降。百团大战中129 师主力在关家垴围攻日军坂井大队未果。此后,“扫荡与反扫荡”“蚕食与反蚕食”成为八路军与日军战斗的主要形式。八路军更难毁灭性地打击日军一个大队。没有了短时间的歼灭战,弹药缴获和消耗的占比自然下降。

1943 年,日军逐渐收缩其在华北的兵力,不少区域的守备由伪军或主要由伪军担任。八路军在这些区域和伪军的战斗中缴获量增多,缴获量与消耗量的占比有所回升。

三、八路军弹药生产情况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的军工生产,是八路军弹药来源之一。在弹药生产中,手榴弹的生产起步较早。这一方面是由于华北地区出产的白口生铁和黑色火药,可以作为生产手榴弹的原料;另一方面是由于手榴弹结构和制造工艺简单,很多乡间手工业者均可制造。以太行、冀鲁豫、晋绥手榴弹生产的基本情况为例,1940 年11 月,鲁西的炸弹厂,月出炸弹2 万个;1939 年晋察冀军区每月出手榴弹3 万—4 万发。1940 年出产18 万发。大体上各根据地手榴弹的生产基本上能够满足战争的需要。冀鲁豫军区1941—1943 年手榴弹生产分别为 120000、120000、84300 枚;消耗分别为27866、17075、57529 枚;生产量远大于消耗量。

炮弹是根据地军事工业重要产品。时任军工部工程处副处长的陆达回忆,生产炮弹要将生铁铸成弹壳,生铁弹壳还需经车床加工,传统冶炼技术生产的白生铁硬且脆,用白生铁铸造成的弹壳不能切削加工,根据地生产炮弹的难点就在于如何把白生铁铸成的炮弹壳转变成具有韧性可切削加工的铸铁弹壳。1941 年3 月,太行根据地用焖火工艺对白生铁铸成的弹壳进行韧化处理取得成功,解决了批量生产炮弹的关键技术。此后,各根据地开始陆续生产各种炮弹。

总体说来,八路军复装子弹以手工方法为主,如果有了机械的辅助,则会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1940年1 月,八路军总部军工部收到国民政府发给的2 台弹壳车底机。八路军各根据地弹药生产呈现出阶段性、不平衡的特征。就阶段而言,在抗日战争中后期,各根据地的弹药生产相对进入正轨;对于精度要求和技术水平要求较低的手榴弹、炮弹能较早、较大批量生产,对于精度和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子弹的复装和生产,则较困难。八路军在各根据地的兵工业,受自然经济的严重制约,不得不依靠行政力量获取原料、推动技术进步和交流、维护生产秩序;其生产技术和能力,难以从根本上实现突破。根据地兵工企业的存在,解决的是八路军某些弹药有无的困境,无法根本上支撑八路军在敌后的作战。

四、八路军弹药收集与购买情况

收集与购买是八路军弹药的重要来源,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收集弹药一般是无偿的,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补偿。当然,收缴土匪武装和散兵游勇的武器弹药也应当被视作收集。购买弹药首先是经济行为,但大批量购买必须有政治行为作为辅助。从时间上讲,在根据地开创时期八路军对于民间弹药以收集为主,随着根据地趋向巩固,民间弹药逐渐枯竭,购买成为八路军获取弹药的重要来源。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军队迅速溃败,散兵游勇携带枪支弹药散布乡村,民间的武器弹药愈发充盈。在此种情况下,中共中央迅速将收集武器弹药作为重要的工作加以布置。1937年9 月25 日,毛泽东指示:“发动全华北党动员群众,收编散兵散枪,普遍地但是有计划的组成游击队。”1937年10 月4 日,朱德指示八路军各部:在经过战斗地带,民间遗散很多枪支弹药,各部及地方工作团应努力收集并可出款收买,步枪10 元,子弹200 元,轻重机枪及炮酌量决定,此项用费可以报销……各地流落之溃兵散兵很多,我们应努力收容,在不妨碍统战工作原则下争取其加入我军,其中老弱及残病应加以洗刷,他们如带有枪弹,可照收买价格发给之。

太原失陷前夕,周恩来在八路军驻晋办事处急电毛泽东、朱德:“我们各部应迅速派队收集溃兵、散枪及一切资材……不应放松收编散兵、收集散枪资材的机会。”1937 年11 月8 日,太原失陷。中共中央判断华北的正规战结束,游击战争开始,要求各部队在统一战线原则下,“收编溃军,购买枪支,筹集军饷,实行自给,扩大部队”。由此可见,流散于民间的散兵、武器、弹药被中共中央视为重要的资源,中共中央热切地希望抓住历史机遇扩充力量,但也不愿因此破坏来之不易的统战关系。

1938 年4 月23 日,八路军总部判断日军打通津浦线后,可能移师华北,紧急命令一二九师“乘敌空虚,放手在路东消灭与瓦解伪军及其伪组织,大量收缴、购买武器弹药”。晋察冀军区成立。1938 年8 月,聂荣臻向朱德汇报,自军区成立以来,收获弹药:子弹583532 发,炮弹1126 发、炸弹14002发,合计598660 发。从抗日战争爆发至1942 年5 月,晋察冀军区生产手榴弹38.8 万个,子弹59.4 万发,炮弹2900 多发。除手榴弹外,1937 年11 月至1938年8月晋察冀军区收集的子弹,与抗日战争爆发至1942 年5 月晋察冀军区子弹生产量几乎持平,弹药收集在抗日战争初期对于八路军弹药供给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综上,收集民间弹药尤其是国民党军队遗留的弹药,成为各抗日根据地初创之时重要的弹药来源。然而,随着根据地逐渐巩固,巩固区域的民间弹药终将收集殆尽。与此同时,国共关系逐渐恶化,八路军从国民政府获得弹药补给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八路军弹药来源不得不转向购买和自造。

为了避免各分区为购买子弹产生的恶性竞争,八路军限定购买区域是维护弹药市场秩序的重要方法。1943 年5 月2 日,八路军总部规定:购买子弹各分区在各分区本地买,按当地价格。研究表明,当时八路军购买子弹的渠道是非常多元的。虽然购买子弹主要是经济行为,但必须辅之以军事、政治行为,才能有所收获。1941 年6 月,八路军总部设立的豫北办事处,开展对豫北地方武装的统战工作,在4 年时间采购弹药100 万余发。

资料显示,八路军收集和购买弹药远超过八路军兵工生产的弹药。整个抗日战争时期,收集和购买,始终是八路军弹药的重要来源,收集在抗日战争爆发初期对八路军弹药供给贡献极大,购买在抗日战争中后期的作用也不可小觑。

总之,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发放、收集购买、战斗缴获和自己生产是八路军弹药来源的四种途径。政治和军事形势的变化,对此四种途径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不同弹药来源在不同时期对八路军弹药供给的贡献不同。

抗日战争爆发到1939 年底,八路军弹药来源的主要途径是国民政府发给、收集和缴获,三个途径稳定而丰盈,八路军在前方缴获和收集的弹药足够弥补其消耗;国民政府发放的弹药则“转运延安暂存”。此时期,八路军弹药获取大于消耗,甚至有大批积存。1940 年到 1942 年,国民政府停止向八路军发放弹药,八路军弹药来源仅剩缴获、自造和购买。

由于战争形势的变化,八路军难以在短时间内对成建制的日军进行毁灭性打击,缴获对于消耗的弥补越来越少;此时,自制和购买弹药均未走上轨道;八路军弹药供给十分困难,弹药积存锐减。手榴弹因其构造简单、制作方便,能够按需生产,对八路军坚持作战作用极大。

1943 年至1945 年,八路军弹药的来源依然是缴获、购买和自造,这三个途径都有所改观。就缴获而言,日军南调和向正面战场进攻,八路军以伪军为主要作战对象,战斗中弹药缴获占消耗的比重上升;就购买而言,八路军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逐渐形成了实报实销、划定区域,以统战为核心,军政经诸部配合的弹药购买体系,可以较大批量地购买弹药;就自造而言,八路军各根据地自造弹壳、弹头技术取得突破,尽管依然受原料的制约,毕竟为八路军较为稳定的自造子弹提供了技术支持;炸药技术的突破及大量生产,为八路军攻坚作战提供了物质保证。八路军弹药获取逐渐多于消耗。

可见,从弹药来源的角度看,中共敌后游击战争不仅是军事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从另一侧面也反映了八路军弹药来源和政治、经济、军事之间复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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