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毅
二草民閑来无事,为“4×7=?”争吵不休。
阿甲说:“4×7=27。”
阿乙说:“不对!应当是4×7=28。”
二人争得脸红脖子粗,从屋里到大街,拉扯着去打官司。一副势不两立的架势。
众乡亲个个惊讶:“还没见过这样的屁事官司,瞧瞧去,看县太爷如何断案。”
县太爷升堂,问明缘由,边拍惊堂木边喝道:“大胆刁民,竟敢为鸡毛蒜皮咆哮公堂!各打二十大板!”
尔后,县太爷发问:“有何话讲?”
阿甲是个浑球,“4×7”到底等于几,并不清楚,他叩头如捣蒜般说:“老爷,我认打。”
阿乙摸摸皮开肉绽的屁股,边呻吟边叩头:“老爷、老爷,我冤枉!”
“放肆!再打二十大板!”
阿乙本已皮开肉绽,现在雪上加霜,奄奄一息。
县太爷又问:“阿乙,你还冤不冤?”
“更冤!错在阿甲!我说对了,还多挨板子,太不公平 !”
“你知道4×7=28,说明你还识数,是个明白人,对不对?”
“大人明察!”
“阿甲是个糊涂人,连个位数乘法都不会,对不对?”
“对呀,那为啥还加罚于我?”
“阿乙,你听清楚,”县太爷斩钉截铁地说,“你的责任应当是帮助阿甲也变成明白人,而你却把自己降格为糊涂人,斤斤计较,成何体统?你说,不打你打谁?下不为例,退堂!”
(编辑 大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