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言峰,杨士瑞,郭祥波,卢 岳,鹿新高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13)
东平湖地处黄河下游右岸山东省境内,东平、梁山、汶上三县交界处,原为古大野泽及宋代梁山泊的一部分,民国年间始称东平湖。东平湖总面积627 km2,由隔堤(称为二级湖堤)隔为新、老湖区两部分,其中老湖区209 km2,新湖区418 km2。东平湖是山东省第二大淡水湖,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重要的水库调蓄区,东平湖是黄河下游仅存的天然湖泊和最大的滞洪区,还承担着随时分滞黄河洪水和接纳大汶河河水的重任,在国家水资源配置战略中地位突出。
为响应上级政策要求,切实保障东平湖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东平县近些年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停耕、停产、搬迁了大量的村落、厂房等,付出了较大的经济代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生态建设系列工程中的直接经济投入,二是停耕、停产等对经济持续发展所带来的损失。
近年来,围绕“确保东平湖水质常年稳定达标”这一核心,东平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等来保障生态治理效果。按照项目性质和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污染防范、沿湖生态环境建设、流域生态环境建设。
2.1.1 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污染防范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县东平湖管理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以及沿湖各乡镇,通过在湖区内开展清网净湖、清理水草及漂浮物、改进港区污水处理设备、配套水质监测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等工作,对湖区内脏乱差的生产生活状况进行综合整治,同时通过行政执法和信息化手段防范点源、面源污染问题。经统计,各部门、各乡镇前期累计投入费用2.23 亿元,后期每年维护费用0.23 亿元。
2.1.2 沿湖生态环境建设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和沿东平湖各乡镇,通过对沿湖村居进行搬迁、整治沿湖村落环境卫生、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拆迁清障、建设环湖生态防护林系统、三体绿化及建设农田林网等工作,对东平湖沿岸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经统计,各部门、各乡镇前期累计投入费用51.86 亿元,后期每年维护费用0.05 亿元。
2.1.3 流域生态环境建设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河道保护中心等部门,通过在流域内开展河道清淤、拦污设施建设、岸坡整治、河道生态绿化、湿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河道的蓄水、行洪、净化、景观等综合功能,解决河道淤积问题,极大地促进了水质改善和水生态保护,保障了东平湖入湖水质安全。经统计,各部门、各乡镇前期累计投入费用4.15 亿元。
东平县东平湖文旅集团、斑鸠店镇、银山镇、戴庙镇、商老庄乡、新湖镇等乡镇,采取关停景区、取缔餐船、清除网围网箱、清退渔船、搬迁养殖户、关停企业和饭店等一系列措施。经统计,各部门、各乡镇前期累计经济损失3.28 亿元,后期每年经济损失2.36 亿元。
根据上述分析,主要经济投入和损失情况总结如下:
1)湖区、沿湖、流域内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58.24 亿元(其中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程41.20 亿元),其中上级财政投入资金11.20 亿元(其中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程10.40 亿元),东平县财政投入47.04 亿元(其中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程30.80 亿元);年维护费用0.28 亿元,全部来自东平县财政资金。
2)为保护东平湖生态环境所造成的东平县前期累计经济损失3.28 亿元,后期每年经济损失2.36 亿元。
近年来,我国已有十几个省市先后开始尝试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各级政府在结合本地流域实际情况的同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成功案例,正在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模式。
根据国内已有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研究成果及试点情况,结合东平湖流域特征及流域管理面临的相关问题,本次基于投入成本和机会成本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分析东平县在东平湖生态保护方面所应获得的生态补偿标准,并且将所获得的生态补偿资金取之于湖、用之于湖,减轻东平县在东平湖生态保护方面的财政压力,从而形成东平湖生态补偿长效激励机制,进而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投入成本主要指东平县围绕东平湖生态保护所进行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保持水土等生态建设投入,又称直接成本。按照项目性质和资金使用方向,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与污染防范、沿湖生态环境建设、流域生态环境建设。
东平县政府在东平湖湖区、沿湖、流域内建设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7.04 亿元,其中包含30.8 亿元的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程投资(该工程一方面可以保证移民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还可以减少沿湖居民生活污水排放,从而改善东平湖水质),此外还要承担每年0.28 亿元的维护费用。
机会成本主要指东平县为保护东平湖生态环境而限制产业发展所放弃的发展权以及相应发展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
为切实保障东平湖水质,东平县东平湖文旅集团、斑鸠店镇、银山镇、戴庙镇、商老庄乡、新湖镇等乡镇,采取了关停景区、取缔餐船、清除网围网箱、清退渔船、搬迁养殖户、关停企业和饭店等一系列措施,直接导致东平县前期累计经济损失3.28 亿元及每年因丧失生产机会而遭受的2.36 亿元经济损失。
由于生态保护成本分析时间跨度较长,且无法严格区分各年投入,为便于计算,不再单独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统一分为前期累计成本和后期每年维护成本。
为便于对前期累计成本进行分摊,参考移民补偿时限,分摊时间暂定20 年;后期每年维护成本的分摊时间为1 年。
为从不同角度分析探讨东平县生态补偿标准,按照东平湖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东平县多年平均入湖径流量、东平湖多年平均蓄水量三方面分别核算东平县生态补偿标准。
东平湖总面积627 km2,其中一级湖(老湖区)209 km2,二级湖(新湖区)418 km2,其中老湖区全部属于东平县,新湖区有177.5 km2属于东平县。东平湖主要接纳大汶河来水,其中戴村坝水文站为大汶河入东平湖的控制站,控制流域面积8264 km2。根据戴村坝站1956 年~2016 年实测径流量分析,其多年平均实测径流量10.19 亿m3。
1)东平湖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
东平湖流域面积8944 km2,按照水文比拟法,计算得到东平湖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约为11.03 亿m3。
由于进入东平湖的水量,水质基本都会因为东平县生态保护的措施而得到改善,所以按照该水量进行代价分摊,可以分析东平湖全流域的生态补偿标准。
2)东平湖多年平均蓄水量
由于东平湖新湖区仅在分洪时才考虑蓄水,蓄水概率较小,本次暂不考虑其蓄水量,仅考虑老湖区多年平均蓄水量。根据东平湖1954 年~2019 年历年逐月平均水位资料,东平湖老湖区多年平均水位为39.49 m,相应湖面面积143.5 km2,相应蓄水量为2.34 亿m3;南水北调一期通水后2013 年~2019 年平均水位为40.13 m,相应湖面面积为171.5 km2,相应蓄水量为3.31 亿m3。为体现后汛限水位抬高的影响,本次按照3.31 亿m3计列东平湖老湖区多年平均蓄水量。
受东平湖调度运用计划影响,相当一部分水量难以长时间存蓄在东平湖内,所以按照该水量进行代价分摊,可以分析东平湖可调度水量的生态补偿标准。
3)东平县多年平均入湖径流量
东平县行政区域面积1340 km2,其中位于东平湖流域的面积为1052 km2,占东平县行政区域面积的78.5%。按照水文比拟法,计算得到东平县多年平均入东平湖径流量约为1.30 亿m3。
由于本次分析的是东平县自身为保护东平湖生态环境而付出的经济代价,所以按照该水量进行代价分摊,可以分析东平县入湖水量的生态补偿标准。
考虑投入成本与机会成本以后,东平县2013 年~2020 年围绕东平湖生态建设,前期累计成本50.32 亿元(其中包括移民避险解困工程累计成本30.8 亿元),除此之外还要承担后期每年维护成本2.64 亿元。由于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程投资占前期累计成本的比例高达61.2%,且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作用不易分摊,因此将前期累计成本分为50.32 亿元(含移民避险解困)、19.52 亿元(不含移民避险解困)两种情况,后期每年维护成本均为2.64 亿元。前期累计成本和后期每年维护成本的分摊时间分别为20 年和1 年,将前期累计成本和后期每年维护成本分别除以各自分摊时间之后再累加,即得到今后20 年内每年应予计量的经济代价。
根据前述分析,东平湖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约为11.03 亿m3,东平湖多年平均蓄水量约为3.31 亿m3,东平县多年平均入湖径流量约为1.30 亿m3。根据是否包含移民避险解困,将不同的经济代价除以不同的分摊水量,即得到相应的补偿标准,见表1。
表1 不同情况下东平县生态补偿标准
本次从不同角度分析探讨了东平县生态补偿标准,不同分摊水量相应的生态补偿范围如下:若按照东平湖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分摊,东平县生态补偿标准为0.33 元/ m3~0.47 元/ m3;若按照东平县多年平均入东平湖径流量分摊,东平县生态补偿标准为1.09 元/ m3~1.56 元/ m3;若按照东平湖多年平均蓄水量分摊,东平县生态补偿标准为2.78 元/ m3~3.97 元/ m3。
目前国家主要从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角度制定了相关供水价格。但是水利工程能够发挥供水效益的前提不仅仅在于水利工程自身的运行维护,更重要的是对水质的保护,这类投入与付出在供水水源区及水库、湖泊调蓄工程中更为巨大。因此,建议建立健全东平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参与生态保护的主体予以适当补偿,以建立生态长效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