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卢氏县地处豫西深山区,在这里,一年四季都可以见到漫山遍野盛开的山花。它们或长于悬崖上,或生于半坡边,或藏于谷底河畔中,不择地而生,自然开放,以顽强的生命绽放在卢氏县的崇山峻岭之中。
只要开放,便有芬芳。2001年,卢氏县检察院凝练了山花的信念和精神,以山花为名,创办了检察文学内刊——《山花》。从此,卢氏山花的美好便印在了我们心底,而“山花”也成为卢氏县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品牌。我们把平时工作的经验和生活的甜酸苦辣感悟在《山花》里尽情交流;我们把对检察工作的理论研究、问题思考和实践成果等在《山花》里进行展示。二十年来,这块小小的精神家园让我们尽情地挥洒着自己的才情与心声,像一块磁铁一样,把全院干警的心紧紧相连。
在“山花”的引领和带动下,卢氏县检察院以文化建设为平台,形成检察文化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的新模式,不仅为“山花”检察文化品牌注入了活力和动力,也让卢氏县检察院在能动检察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中交出了精彩的答卷。
2016年初,卢氏县检察院接到一起有关扶贫资金去向不明的案件线索,反映该县横涧乡横涧村原村支书莫某某因病去世,其生前保管的村里50余万元“到户增收”财政扶贫资金不知去向。卢氏县检察院从莫某某生前与其亲属的来往账目入手,查证莫某某之子莫某将42万元涉案款分别存于其母亲、妹妹及其本人账户,并先后挪用20万元的犯罪事实。卢氏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莫某立案并对其刑事拘留,同时将42万元涉案款全部追回。事后,卢氏县检察院在县纪委及横涧乡党委、乡政府等相关人员见证下,将扶贫资金全部转入横涧乡财政所的横涧村账户,并督促横涧乡政府加大对这笔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真正使资金用到扶贫攻坚上。
2017年,卢氏县检察院开始加大对检察文化的宣传力度。比如,我们打造了“山花烂漫报春晖”的卢检精神,以此来展现我们卢检人扎根山区、质朴坚韧、吃苦耐劳、奋勇争先的优秀品质。又如,我们筹建了山花主题馆,以花为媒,领题卢氏检察史的八个篇章:“桃李无言花自红”“百花齐放春满园”“化作春泥更护花”“东风夜放花千树”“映日荷花别样红”“梅花香自苦寒来”“战地黄花分外香”“朵朵花开淡墨痕”。如今,山花主题馆已接待3万多人次,成为名副其实的党史学习教育基地。除此之外,《山花》也被三门峡市检察院评为检察文化之花,卢氏县检察院多名干警还获得市散文、小说、书法、摄影、绘画各类奖项大奖,一大批优秀干警脱颖而出。2018年,我们主办了一场规模盛大的“卢氏·山花·笔会”,作为《山花》的成年礼。2020年,卢氏县检察院编辑出刊了20余万字的《卢氏检察志》,这一年,我院也再次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2022年2月17日,卢氏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闫咏雪带领干警冒雪到该院帮扶的贫困村开展帮扶活动,在村委会议室查阅帮扶工作照片、与县委宣传部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牛富江共同研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来源:受访者供图)
伴随着“山花”文化的发展,我们在脱贫攻坚路上也留下了铿锵足迹。让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的信访案件。被害人刘小玲被肇事方打伤之后,左臂骨折,需要接受两次手术,然而肇事方智力残疾四级,属于低保贫困户,根本无力进行赔偿。而刘小玲家庭经济条件也比较困难,丈夫肢体残疾二级,她第一次手术的1.8万余元还是想办法借来的。
在发现这一情况后,我院干警多次到她家走访。刘小玲的家在一个高高的山顶上,汽车开到一半之后需要下车步行很长一段山路才能到达。然而每次见到刘小玲,她的情绪都很不稳定,经常说着说着便放声大哭,一遍遍地抱怨着心中不满的情绪。在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登门、一遍又一遍地用心倾听后,刘小玲的情绪才慢慢平复下来,讲述了自从她被打伤之后,借钱进行了第一次手术,至今钱还没有还上,取钢板进行二次手术的钱更是没有着落。还有自己的儿子年近四十岁,文化不高,偶尔在家门口打点零工贴补家用,至今还没有娶到媳妇,再加上身患残疾的老伴儿不懂法,把刘小玲被人打伤说成是干活受伤,想报销点医疗费,却被以诈骗罪判刑入狱。这一系列的打击,让刘小玲的精神压力达到了极限,她经常孤零零地站在高高的山顶上,心里很是痛苦,对生活也感到绝望。
好在经过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后,刘小玲感受到检察官是真心实意帮她解决困难的,精神压力也得到了缓解,也能够更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后来,卢氏县检察院也为刘小玲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帮助她解决了第二次手术费用的问题,让她对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
“山花”,激发了我们对检察事业和检察文化的热爱,卢检人就像一朵朵山花,扎根山区、忠诚履职、守望正义、默默奉献。山花精神,犹如涓涓细流,一点一滴地渗透进了每个卢检人的心里,也浸润着卢氏县这片土地。山花是质朴的,山花也是不屈而美丽的,山花正带着自有的柔美与芬芳,带领着卢检人自信地走向外面更大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