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洁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引言:招标是采购过程的重要环节,目的是选择最适合的服务提供单位,在降低经济成本的同时获得高质量的服务。当前,国外工程项目招标规则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中国企业必须深入了解国外工程招标的现状和相关标准,只有深刻了解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招标的差异,才能帮助国内走出去的企业做出最优选择,实现长远发展。
建设工程作为基础工程项目,其质量可靠性、稳定性是业主的首要需求也是项目的主旨目标。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委规〔2018〕843号)等招标投标活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日常工作中常见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均属于依法必招项目。在我国国内,大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在步入签订总包或施工合同之前,招标投标过程基本是必然环节。根据住建部发布的2019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公报数据,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工程项目中标金额为110096.63亿元,其中,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标金额为82193.64亿元,占比74.66%;招标人为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程项目中标金额为88180亿元,占比80.09%。以上数据不包括大型企业自有招标中心的数据,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总数据更高于以上统计,侧面反映了国内建筑工程市场较高的活跃度。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招标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每一步均需依照法规执行。首先应根据招标人资本构成和项目性质判断招标资格并备案,其中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须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第二步是确定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如需邀请招标的招标人须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邀请招标审批。第三步,发布(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他媒介,并同时在相关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实行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第四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申请人根据需要或组建联合体、准备资审文件并按期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第五步,审查、分析资格预审申请书内容,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并向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第六步,编制招标文件并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第七步,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同时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前支付投标保证金。第八步,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开标。第九步,由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编写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第十步定标,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公示结束后签署合同。特别注意招标人需在确定中标人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国际工程建设,是指一国的工程建筑作业方在他国承揽并施工建设位于他国当地的工程项目,项目从初始到交付的全过程必须遵守他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发包人的具体项目要求。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沿线国家诸多基础建设工程正在大批兴建,为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际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同时在工程承包过程中成功的招标投标经验和有效的合同纠纷处理案例也为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价款的约定和工程实施细节提供了典型示范作用。在国际工程中,通过招标选择承包人是最普遍的方式,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资金来源和建设性质的项目,其招标投标的要求均不相同,都有相应招标投标程序,在具体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继而实施。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是指使用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资金实施的项目,其采购原则及采购程序需遵循《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规定,且适用于土建工程以及货物和咨询服务。注重经济和效率、提供平等竞争机会、促进借款国的制造业和承包业的发展是世行贷款项目基本的三个原则,而这也同样体现在其招标制度中。世界银行的招标投标程序适用于所有采用世行贷款作为资金来源的项目,不考虑项目所在地的当地招标习惯。其中,世行贷款项目采购方式中最广泛使用的是国际竞争性招标(ICB,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Bidding),是指邀请世界银行成员国的承包人参加投标,通过评标以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的整个程序。具体步骤包括:发布总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和定审、准备招标文件、发布投标邀请书、开标、评标、授予合同或拒绝所有投标、合同谈判及签约。
印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其法律体系也相对健全,针对招标投标有对应的规范。通常情况下,在印度的工程招标采用的是国际通用方式,即基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订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以及合同文本的采购方式。其程序包括:业主委托咨询公司做项目的设计并定制标底、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准备文件、开标、评标、授予合同、合同谈判及签约。而对于大型工程或技术相对复杂或没有太多既有经验的项目,印度则普遍会采用两阶段招标的方式,即业主先通过招标邀请发布功能需求和初步的设计概想,由有意向的投标人分别拟定技术方案提交给业主;业主综合评估后拟定最终方案形成招标文件,然后发招标公告,投标人投标;开标时先开技术标,先评技术标;对技术标评出排序后再开启报价,然后综合考量,最终评出中标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经济、贸易均开放的自由港,允许并鼓励各国承建商充分自由竞争项目。中国香港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沿袭了英国的做法,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招标,而非政府采购的私人项目完全依照业主自由,可以不招标。中国香港地区的建设工程分为通用建筑工程、港口建设工程、公路与排水排污工程、工地平整工程和供水工程这五类。中国香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文本非常多元化,主要有香港特区政府合同文本(HK.GOV.FOR MS)、建筑师/测量师学会合同文本(HKIA/HKIS FORMS)、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合同文本(FIDIC);一些大型私营建设机构如和记黄埔集团、九广铁路集团等还拥有自己的合同文本。中国香港的招标基本是基于这些合同要求和规则制定招标程序,通常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步骤分为:发包人准备招标文件、发包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承建人递交投标申请书、承建人提交资格预审的资料、发包人审查投标资格、发包人通知资审结果、承建人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资料、承建人备标、承建人递交标书、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双方合约签字。
国内标投标活动有各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地方制度做管理、规范和支持。但在实践中,由于条文或解释的内容交叉或存在差异,在具体的招标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而言法律法规已经覆盖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任何环节的任何疑问基本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国内的招标投标活动要遵循的两个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只是采购的一个环节,所以不论世行、亚行贷款项目,还是印度、中国香港地区等国际上大部分国家地区只针对政府采购行为有明确的法规条文约束,极少专门针对招标投标活动颁布专项法规。同时当地的建筑法律法规中对施工单位会有详细的要求,这些要求需要体现在招标文件中。国外采购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竞争原则和均衡业主利益与承包人利益原则,这也充分体现在招标投标过程中。
国内招标的方式一般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不进行招标。绝大部分项目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属于法规列明的情况,比如仅有少量潜在投标人的、受地域限制的、涉密的、紧急的项目在经批准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涉密或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的、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企业自建自用工程、在建工程追加附属小型工程的等在法规明确列明的情况,可不进行招标。
国际上,招标方式名称多种多样,常见的是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和单一招标,也有竞争性谈判和议标。但凡是政府采购项目基本都要采用招标模式,而私有业主项目招标与否、采用什么招标方式全依赖业主的意志,与项目规模无关。
在国内,目前主流的工程造价方式仍然是清单造价。工程造价主要是建设投资,包括了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预备费。工程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组成,是在建设期内直接用于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并安装的建设投资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期内为了项目建设运营必须发生的、除工程费用之外的费用。预备费分为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项,指在建设期内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导致费用增加而预留的费用。
国际上,常采用的造价方式也是清单造价,与我国定额造价的不同,国际上的参考价更多来源于市场调研和建筑公司自身数据积累、分析。国际上对工程项目总建设成本的定义因地区不同而略有出入,但基本都包括直接建设成本、间接建设成本、应急费和建设成本上升费。其中直接成本包含土地征购、场地、场外设施、工艺建筑、公共设施、管道系统、工艺设备及安装、电气设备及安装、仪器仪表、车辆等费用。
在国内,除非国家规定的限制准入类项目,只要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履约能力、经营状态正常、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都能参与常规招标项目。而且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明文规定“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印度的工程招标很重视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以及业绩,审查相对严格。根据印度的法律,外国公司参与本土工程建设有三种合法形式,一是设立分支机构,即在印度境内成立分公司;二是在印度设立办事处;三是依托某个特殊的项目建立项目公司,但只能为本项目服务不能承揽其他项目。所有外国企业在印度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时必须已在印度当地已注册成本土公司或项目公司或分公司才能投标,也可以与当地公司组成联营体投标。
中国香港工程有公共工程和私人工程之分,无论承揽哪种工程都必须具有承包商牌照。只有取得批准的承包商牌照,才有资格参加公共工程的投标。公共工程牌照分为甲组、乙组和丙组,列入名册的承建商(不包括暂时被取消投标资格者) 只可竞投其已取得核准资格的工程类别及组别的公共工程合约。“甲组”指甲组合约,即价值不超过港币1.5亿元的合约;“乙组”指乙组合约,即价值不超过港币4亿元的合约;“丙组”指丙组合约,即价值超过港币4亿元的合约。拥有公共工程牌照的公司可以竞投私人工程,但反之不行。如要承揽海事、港口、水务等工程的,必须额外申请对应的海事、港口工程级别牌照。
在国内,根据项目资金来源和项目性质,招标邀请和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网站,例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的采购网站、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
印度一般是登载全国主流报刊发布招标公告,按字收费,费率较高,也可以在业主的自有企业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中国香港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讯登载在《宪报》上,大型项目也会在业主自有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比如港铁、香港机场管理局都在其网站上显示招标信息。
不论国内、国外,评标方法基本都分为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或综合评标法。评标时都避免投标人与评委接触,评委如有疑问均通过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澄清,投标人也均已书面形式回复。区别是印度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工程项目更习惯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和两阶段开标,复杂项目在评技术评标时会有工料测量师逐份比对技术方案并逐项复核量、价,评标时间有时会持续月余。
经济全球化发展促使每个国家都处于生产供应网络中并参与竞争发展,虽然因新冠疫情诱发了国内外经济形势巨变,加剧了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趋势,但中国企业日益强大的现状使得我们走出去的渴望仍未被遏制。本文对国外工程建筑项目招标的浅析和与国内同类项目的比较,给予准备“走出去”的企业一个直观的认识,目的在于启发企业在承揽国际工程项目前做好功课,充分了解当地政策法规、施工要求和招标习惯,把握扩大开放的新要求和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