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习主席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军队院校生长警官学历教育开设的一门政治理论必修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其中“法律基础”部分作为军校学员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将提升学员法治思维,培养学员法律素养贯穿始终。那么,如何严格按纲施教,把准《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法律基础”部分(以下简称《法律基础》部分)的课程定位,实现知识型教育向信仰教育的转型是《法律基础》部分教学改革的关键,对此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初步思考和探索,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学全过程。
关键词:理念;政治理论课;法律基础;课程定位
一、把准《法律基础》部分课程定位需要转变的几个理念
(一)树立政治理论课课程定位的理念
政治理论课是对学员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课程,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阵地,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干渠道和核心课程,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灵魂课程。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作用,明确了思政课的任务、目的和目标。他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由以前《忠诚卫士》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并而成的,是军队院校生长警官学历教育开设的一门政治理论必修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该门课程通过对军人道德规范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意在培养促进德法兼修,始终保持政治坚定和思想道德纯洁,扣好军旅人生第一粒扣子,锻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努力成为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时代革命军人。因此,准确理解《法律基础》部分课程定位,首先要树立政治理论课课程定位的理念,将其视作培养学员思想政治意识的主要阵地。
(二)树立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课程核心目标的理念
《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设置上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爱国主义为重点,以军人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为基本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为主线贯穿始终,对学员进行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教育,筑牢学员军魂意识提高学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因此,《法律基础》部份作为课程的重要内容,其教学目的不仅仅是使学员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和理论,更重要的是强化学员的法治信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法治权威。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军校学员必须用法治思维武装自己的头脑,对法律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死记硬背上,要真正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原理与意义,从而内化于心,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
(三)树立教学根本目的是使学员产生高度认同的理念
《法律基础》部分教学的发展,离不开学员对课程的兴趣与认同。因此,在整个教学过程,要能够突出学员的主体地位,这样才能保障教学的效果。要认识到只有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感受到這门课程学习的趣味性,进而产生高度的认同感,达到卓有成效地学习。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与学员交流,引导学员对新生事物发表自己的看法,引导学员自我提高、自我教育的意识。只有学员的自我教育能力提升了,才能真正地端正学习态度,才能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我发展的需要,制定自我学习发展规划,学员才能通过自我教育,自我奋斗,真正实现自我培养和自我壮大,也只有这样的教育才能真正深入到学员内心发挥作用。
二、把准《法律基础》部分课程定位需要处理的几个关系
(一)知识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政治理论课教学是教员将思想政治理论以一种创造性的方式传授给学员的过程。马克思说过:“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理论的彻底性来源于对自然、社会、人自身本质的揭示和把握。彻底的理论不仅具有科学性和真理性,而且具有方法论意义和价值引领作用,既能解释历史和现实,又能指导实践。
因此,政治理论课的作用和价值不限于传递知识,而是要以知识为载体传递思想,以思想影响甚至改变学员的行为。也就是说,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要有穿透灵魂的力量。为此,《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应当摆脱对法学学科知识系统性、完整性追求的束缚,而应围绕讲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培养学员法治思维、强化法律信仰这一主线,对课程内容体系进行构建。《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内容必须回答涉及法律信仰的一些基本问题,如:人类为什么要制定法律?人类制定法律的目标是什么?如何衡量、评价各种法律现象对于人类的意义?以及联系我国实际我们为什么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什么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等的问题。同时,要结合部门法的内容分析法律的任务、目的、价值追求、最终目标,法律与文明、理性、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的关系等等。教学中要着重培养学员法律至上观念,强调法律在社会规范中具有最高权威,所有的社会规范都必须符合法律的精神。这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更是学员的理论关切所在。
(二)多元化社会思潮冲击与传播正能量的关系
在信息多元、利益多元、价值多样的时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多元化的社会思潮在我国思想领域迅速蔓延开来。高校作为多元文化交流和传播的集散地,良莠不齐的社会思潮必然会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带来巨大的冲击与挑战,直接关系到我国高校意识形态的安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对于社会思潮对高校主流意识形态的冲击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军校学员虽然在接触网络、使用手机上虽有诸多限制,但仍然可以从多个途径了解社会热点,并且乐于分享资讯、互相讨论。校园是多样化社会思潮的集散地,诸如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自由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潮对学员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选择产生严重的干扰,对军校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产生严重的冲击,如何在军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应对社会思潮是当前政治理论课教学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这就要求教员在《法律基础》部分授课时要处理好多元化社会思潮对政治理论课所带来的冲击与传播正能量的关系。政治理论课不能回避社会思潮,在教学中要积极主动回应各种社会思潮,对正面的社会思潮要积极吸收,而对学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严重干扰或误导的错误思潮要用基本理论观点对其进行分析与批判。比如,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关于党和法的关系这一问题上,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错误的认识与声音,网上大肆宣扬“党大还是法大”,这就要求政治理论课教员必须直面应对,及时回应社会中出现的错误或片面思想,纠正与党的创新理论相违背的情形。习主席也曾在一系列讲话中阐述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
(三)教员真学真信与言传身教的关系
《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本身就注重对学员心灵的影响,要求通过教学,培养良好的军人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識。这些目标不像教自然科学,给学员讲解清楚公式、定理、如何推导等等既可,而是要通过心的交流,影响学员的思维、思想、信念等等。因此,教员自身要具备过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修养。如果教员自己对相关的知识和理论就不是很清楚,学员一听课就能分辨出来教员不是真懂;如果教员自身不具有坚定的信仰,学员一听课就会知道教员不是真信真讲,这将导致学员对教员产生怀疑,甚至会对教员讲的内容产生逆反心理,也就丧失了进行情感和思维互动的基础。作为政治理论课,教员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要让学员坚定理想信念,让他们用法律的理性眼光分析看待生活工作中的种种问题。
三、把准《法律基础》部分课程定位的具体措施
(一)更新教学内容,保持课程新鲜活力
政治理论课的一个特点就是要紧跟时事,及时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进入教案、进入课堂、进入学员头脑。因此,《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发展变化较快的课程。党和军队的创新理论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不断完善,本课程作为一门传授党的政治理论和培养学员法律素质的课程,必须随之发展变化。这就要求课程内容必须反应迅速,将教学内容及时更新,确保课程活力。一是,教学内容紧跟党的创新理论,如“习近平法治思想““习主席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理论”“关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要及时融入教材有关章节,正所谓“变则通,通则久”。二是教学内容的设置还应坚持贴近实际、贴近部队、贴近学员的原则,要考虑其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做到内容既丰富,而又重点突出,既有深刻的思想性,又有显著的生动性。正如有教授所说的,使用昨天刚看到的案例以增强教学内容的吸引力就是教学内容设置的一条经验,其突出了案例的新颖性, 值得借鉴。
(二)适应新环境新技术,构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法律基础》部分的任课教员需要加快信息化教学改革,重视网络化课程资源建设,如与网络化课程相匹配的开课说明、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案例库、习题库、微课小视频等,构建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模式,采用翻转课堂模式,课前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学习资源和学习任务,课中在课堂上学员提问、教员解答疑惑、师生互动性讨论,课后要求学员对最新的热点进行思考,要求学员完成研究报告或者调研报告或者课程小论文等作业。构建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分两部分完成,一是线上进行课前导学,这是教学的起点。在先导学习中,教员通过“雨课堂”平台发布学习资源,设置思考问题。教员通过预习反馈情况,合理设计教学内容;二是线下进行课堂答疑,这是教学的重点。
(三)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员动手操作能力
《法律基础》部分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员为主导,学员被动式学习,学员参与讨论的机会比较少,在课程改革过程中,需要应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注重提高学员的参与精神,注重设置情境提高学员的体验感。可在《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中引入实地见学、模拟记者招待会、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情景教学等多样化教学方式。比如在讲刑法时为了使学员更好理解我国对犯罪分子“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改造原则,可以带领学员到监狱、法庭进行参观旁听,听狱政人员细致讲解、听犯罪分子现身说法。再比如模拟法庭的建立使学员更能切身体验我国诉讼程序,教员严密组织,学员精心准备,法官、原告、被告、律师等均由学员担任,切身感受法律运行的过程。这些措施加强了《法律基础》部分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学员对于课程内知识点消化与吸收,通过实践教学,提升《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效果。
(四)打牢业务基础,提高教员综合素质
政治理论课教员是军校教师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者,是学员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能否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能过硬的教员队伍则是关键。《法律基础》部分的法治教育主要着眼于培育和提高学员的法律素质,树立法律信仰。要提高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目的,首先必须具备一支拥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员队伍。只有教员能力素质过硬才能培养出合格的学员。其次,军校教员的综合素质不能仅仅体现在专业知识方面,还有很重要的一方面是教员自身的军事素质。在教学实践中,作为《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等公共基础课的教员,有时存在军事素质不如军事专业课程教员的现象。但是,军队院校的教育又必须突出军队特色,适应部队的需求。如果教员自身军事素质不过硬的话,也无法培养合格的军官。因此,应加强现有人员的培训和培养,给他们提供到部队学习、交流、调研的机会,深入部队,提高军事素质同时掌握部队实际需求,只有掌握部队实际需求,才能真正做到教战、研战,实现为战育人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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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闫皎,女,陕西西安人,武警工程大学基础部,法学硕士,讲师)